曾经有人说:“我要把商鞅推为民族英雄,并记中华民族首功,肯定有人反对。但我还是要说,中华民族的统一,商鞅功不可没。”这样的赞誉,商鞅受之无愧。
魏国人才外流西戎
商鞅变法发生在秦国,这和后来的秦朝是两码事,虽然前者是后者的祖宗。在春秋时期,秦国还是地处西北一隅的一个诸侯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关东之地。拿税制来说,鲁国在公元前594年就实行了“初税亩”,即按田亩征税,不分公田、私田,凡占有土地者均按土地面积纳税,税率为产量的10%,这样是一项充分调动生产积极性的政策。但秦国到公元前408年才实行,整整落后别国186年。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大变革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代替。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手中握有的权力也越来越大。新兴地主阶级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当时各国纷纷求变,魏国的李悝、楚国的吴起先后变法。
原本就处于落后状态,如今竞争对手又都出台新政策,在当时微妙的“国际”局势下,秦国在发展的十字路口上没有别的选择,只有变法。
秦孝公元年,即公元前361年,秦孝公下令求贤,广泛征召能献计使秦国强大的人才。求贤令没有白发,它把商鞅惊动了。
商鞅是卫国的公族,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是小贵族。他年轻时曾经拜当时的改革家李悝为师,好刑名之术,学成后先到魏国,为魏相公叔痤门客,做了中庶子,相当于现在的教育局局长。
公叔座知道这个人胸有笔墨,但想再考验一下他,所以一直没向魏王推荐。这一拖就拖到了公叔座归天的时候。国之栋梁大限在即,魏惠王无奈又着急,于是亲自去看望他,想听听他的看法。公叔座知道不能再拖了,便对魏惠王说:“现在的我的中庶子商鞅,虽然是个年轻人,却有奇才,希望我死之后大王能把国政全部交给他,由他去治理。”魏惠王听后默默无言,他有点怀疑公叔座是不是病糊涂了,怎么能把国家大事轻易交付一个年轻人,他又不能直接反驳相国,所以就不说话。公叔座知晓魏惠王的意思,所以当魏惠王快要离开的时候,公叔座一摆手,屏退左右随侍人员说:“大王如果不愿意任用商鞅,就一定要杀了他,不要让他活着离开魏国。”魏王答应了他的要求就离去了。
公叔座把商鞅叫到跟前,很诚恳地说:“刚才大王来探望我,并询问能够出任国相的人,我推荐了你。但是我看到大王的神情似乎不大同意我的建议。所以我本着先忠于君后考虑臣的立场,劝大王假如不任用你,就把你杀掉。大王答应了我的请求。现在你赶快走吧,要不然就要人头落地了。”商鞅听从老师的话,收拾行李,当即上路。
就这样,风华正茂的商鞅离开了魏国。魏王举棋不定的态度注定魏国不是他一展才华的地方,另寻一个识人的君主方为上策。魏王后来不得不自己所导致的人才外流付出代价。据《史记·秦本纪》记载,商鞅在秦孝公元年入秦,三年变法,五年为左庶长,十年为大良造。二十二年,商鞅迫使魏国献河西之地与秦苟和,魏惠王这才恍然大悟,叹曰:“寡人恨不用公孙座之言也!”
当然,商鞅的最大贡献并不是用兵,而是变法。在秦国的二十几年里,他曾经两次变法,终于使秦国崛起,虎视关内。
没有硝烟的嘴上战争
商鞅带着老师李悝的《法经》,离开魏国,西入秦国,到秦都雍,觐见孝公。商鞅初见孝公,先献三代的“帝王之道”,继献齐桓、晋文的“霸道”,都不合孝公胃口。孝公认为要实现“帝王之道”或“霸道”需时太长,不能迅速改变秦国落后的局面。
商鞅了解到孝公的意图后,再献“强国之术”,恰合秦孝公之意,他当即录用商鞅。时间很快就过了三年(公元前359年),商鞅摸清了秦国国情,向孝公提出变法革新,尽管遇到了很大阻力,但商鞅据理力争,坚持“治世不一道,使国不法古”的主张。推行如此重要的变法自非易事,为了确保新法的制定,商鞅首先必须取信于君。为了说服孝公,商鞅曾与甘龙、杜挚等要臣进行过一场激烈的辩论。
要改革就要触及到各种利益,这次变法首先触动的就是那些富人和一些达官贵人,有许多大臣在秦孝公面前进言,要他慎重对待,不要听信商鞅那一套。秦孝公很是为难:从道理上来说,他认为商鞅的变法主张切中要害,他愿意实行;但是从感情上来说,他又觉得这一棒下去必将得罪了大部分臣子,高级领导内部就不稳定了,想到这里,他又不敢实行这种变法。
他心里没了主意,就把大臣召集到一起,听听他们的意见。
一个叫甘龙的大臣首先发言:“我们国家现在的制度是祖先传下来的,祖宗的家法怎么能变呢?”大臣杜挚说:“变法肯定会带来国家的不稳定,老百姓乱了起来,那还了得!”实际上他们考虑的主要是自己的利益。
商鞅却理直气壮地说:“你们说现在的法是祖先留下来的,那么那一套法真能使国家富强起来的?天下哪里有一成不变的法?只有变法适应时事的发展,国家才能兴旺,才能成就我们的霸业。”商鞅和保守派大臣你来我往,唇枪舌剑。在改革这场大战没有打响之前,国家高层内部火药味十足。
理越辩越明,一场大辩论之后,秦孝公更坚定地站在商鞅一边。任何一个改革的进行都需要一个论证的过程,这场发生在两千多年前的争论,为商鞅争取了国君强有力的支持。
针对甘、杜等人的陈词滥调,商鞅既总结了“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的历史经验,又申明了“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的现实意义,从而最终赢得了孝公的信任,改革近在咫尺。
向土地要效益
商鞅时刻牢记着这样一个原则:自己辛辛苦苦主持的变法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强秦”,而强秦的根本则是“国富”和“强兵”。国富首先必须要有社会生产的发展,才能创造出大量的社会物质财富;要想强兵并在剧烈的兼并战争中,能克敌制胜,也同样需要具备充足的物质基础。
在封建社会里,农业是整个社会的支柱产业。国家财政赋税收入、广大人民的衣食生活需要都得向农业要效益。国家的军事实力、战争的兵源和粮草器备等也都离不开农业生产。
土地是农业社会中最重要的经济要素,可以说一个农业国家对土地资源利用程度直接决定了这个国的实力。精明的商鞅认准了这一点,他就从土地入手,扎扎实实地做了两件事情,向土地要效益。
商鞅改革的第一件事情即废除秦国的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
在商鞅变法之前,秦国还普遍实行落后的井田制。在这种制度下,土地只有一个主人就是秦王。在秦王之下,无论是下一级被赐予采邑的封建领主,还是直接在土地上劳作的农民都不是土地的所有者,而仅仅是土地的使用者。也就是说,他们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更没有转让权。这里面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一方面,土地名义上归最高统治者所有;另一方面,真正在使用这些土地的领主却对土地通过世袭的方式将占有权固定化了,长此以往,双方势必发生冲突。
为此,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所谓“阡陌”,就是指“井田”中间用以灌溉的水渠,以及为了灌溉而开辟的纵横道路,纵的水渠和道路就叫称“阡”,横的水渠和道路就叫“陌”。这段话的意思是商鞅用政治权力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并规定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如果百姓愿意,还可以去开发荒山。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盘活了土地关系这一个危机丛生的局面。那些原来隐瞒自己田产以逃避国家税收的诸侯再也无法隐藏自己的土地数量,于是国家财政收入明显增加。
现在第一件事情已经做完了,就是让人有地可耕。下面要做第二件事情,就是要让地有人去耕。当时,秦国内部关系复杂,外部诸侯连年攻战,人们颠沛流离,加上婴儿的死亡率很高,所以人口还是比较少的。国家一下子腾出来这么多土地后,就必须想办法找出足够的人去耕种,荒地不能提供任何产品。
商鞅想了两个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他颁布一条法令。如果一家有两个儿子,但是又坚持不肯分家,那么就要多收一倍的赋税,用强迫分家的办法将大家庭分解成小家庭,通过加强劳动者各自在生产中的主动性,借以提高劳动力的作用,从而去耕种更多的土地。
但是,这种内部消化终究是有自己的极限的,于是商鞅又出台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