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我国的教育体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
改革教育体制是国家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迫切需求。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走过了曲折的道路。经过解放初期的接管改造和以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为中心的教育改革,我们把旧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教育事业转变成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三十几年来,依靠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辛勤努力,教育事业取得了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巨大发展,成绩是显着的。但是,也应该看到,从5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左”的思想的影响,教育事业没有放到应有的重要地位,并受到“左”的政治运动的频繁冲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指导思想的拨乱反正,党中央对教育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论断和决策,我国教育事业得到了恢复,开始走上了蓬勃发展的道路。但是,轻视教育、轻视知识、轻视人才的错误思想仍然存在,“左”的思想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教育工作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扭转。特别是面对着我国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世界范围的新技术革命正在兴起的形势,我国教育事业的落后和教育体制的弊端就更加突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在教育事业管理权限的划分上,政府有关部门对学校主要是对高等学校统得过死,使学校缺乏应有的活力:而政府应该加以管理的事情,又没有很好地管起来。(2)在教育结构上,基础教育薄弱,学校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合格的师资和必要的设备严重缺乏,经济建设大量急需的职业和技术教育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高等教育内部的科系、层次比例失调。(3)在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上,从小培养学生独立生活和思考的能力很不够,发扬立志为祖国富强而献身的精神很不够,生动活泼地用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学生很不够,不少课程内容陈旧,教学方法死板,实践环节不被重视,专业设置过于狭窄,不同程度地脱离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落后于当代科学文化的发展。
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从教育体制人手,有系统地进行改革。1985年5月15日至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草案),研究了实行教育体制改革的步骤和措施。邓小平在会上作了题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教育工作认真抓起来》的重要讲话。他说,一个十亿人口的大国,教育搞上去了,人才资源的巨大优势是任何国家比不了的。他强调指出,各级领导要象抓好经济工作那样抓好教育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不仅要抓,而且要抓紧、抓好,严格要求、少讲空话、多于实事。
5月27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的主要内容是:(1)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改革管理体制,在加强宏观管理的同时,坚决实行简政放权,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调整教育结构,相应地改革劳动人事制度。还要改革同社会主义现代化不相适应的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发展教育事业不增加投资是不行的。在今后一定时期内,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
(2)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有步骤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由于我国幅员广大,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义务教育的要求和内容应该因地制宜,有所不同。全国可以大致划分为三类地区:一是约占全国人口1/4的城市,沿海各省中的经济发达地区和内地少数发达地区。在这类地区,相当一部分已经普及初级中学,其余部分应该抓紧按质按量普及初级中学,在1990年左右完成;二是约占全国人口一半的中等发展程度的镇和农村。在这类地区,首先抓紧按质按量普及小学教育,同时积极准备条件,在1995年左一右普及初中阶段的普通教育或职业和技术教育。三是约占全国人口1/4的经济落后地区。在这类地区,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采取各种形式积极进行不同程度的普及基础教育的工作。对这类地区教育的发展,国家尽力给予支援。
(3)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根据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要求,我国广大青少年一般应从中学阶段开始分流:初中毕业生-部分升入普通高中,一部分接受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高中毕业生一部分升入普通大学,一部分接受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4)改革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
(5)加强领导,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保证教育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将教育改革纳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设计之中,明确了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指明了教育体制改革的方向。1985年6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教育委员会(教育部同时撤销)。此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陆续成立了统一管理各级各类教育的教育委员会。1986年4月,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正式把普及义务教育的国家政策转变为法律条款,从而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些都为发展教育和推进教育体制改造创造了条件。
教育体制改革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有步骤地进行,并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一,扩大了地方发展教育的权力和责任,有步骤地推进九年制义务教育。把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的改革,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农村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基础教育受到重视。许多地方的办学条件有了明显改善。第二,教育结构得到调整。从宏观方面来说,除抓好正规的初、中、高级教育外,着力发展了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一些普通高等学校举办了函授、夜大学。数万名青壮年职工参加了初中文化、初级技术课的学习,上亿的青壮年农民接受了技术培训。在高等学校内部,系科进一步优化设置,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短缺、薄弱专业得到加强,政法、师范类学校、系科及学生人数都有较大幅度增加。这些调整使教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结合更为紧密,提高了教育水平和教育的社会效益。第三,扩大了高校办学的自主权,加强了高校与生产、科研和社会各方面的联系。高校在执行国家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有权在计划外接受委托培养学生和招收自费生,有权与外单位合作,建立教学、科研、生产联合体。在毕业生分配制度上,逐步打破了完全由国家计划分配的传统做法,进行供需见面的试点,推进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改革了人民助学金制度,从1986年开始,在部分高校的新生中试行奖学金和学生贷款制度,此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以期取代基本上是吃“大锅饭”的助学金制度,提高了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强自力精神。
从1985年起,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机关每年抽掉部分人员,组成讲师团,分赴全国各地培训中小学教师,或代班上课。不少省市也组成了省级机关培训中小学教师讲师团,对促进基层教育的发展起了一定作用。
1988年,继国家“星火计划”和“丰收计划”之后,国家教委在近10年农村教育改革试点基础上正式组织实施“燎原计划”,通过农业、科技和教育相结合的综合改革,促进农村普通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1993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确定了本世纪末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本目标和任务。同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4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进一步动员全党全社会认真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5年,江泽民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在全国科学大会上正式提出了科教兴国发展战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这一最为重要的教育基本法。
改革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基础教育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改革已经基本到位,高等学校在与企业及社会各界进行人才培养、科技开发和社会服务的合作方面,迈出了较大的步伐。我国宏观教育改革,如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教育经费筹措体制、招生缴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以及大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进展。政府办学为主与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相结合的办学新体制逐步形成。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主要由政府来办,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办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面向劳动力和人才市场需要兴办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在国家宏观指导下,进一步完善了基础教育主要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农村基础教育实行县、乡、村三级办学,县、乡两级管理,以县管理为主的体制,调动了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办学积极性,加快了普及义务教育的进程。
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取得较大进展,已有600多所高等学校按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等形式进行了管理体制改革。长期存在的“条块分割”、重复设置、自我封闭、服务方向单一的状况有所改变。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缴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改变了过去多年来由国家“包学费”、“包分配”的局面。1997年,已经全面实行缴费上学制度的改革。国家配套实行专项或定向奖学金和贷学金,并对家庭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减、缓、免”政策,以保证条件比较艰苦的行业和地区对人才的需求,扶持家庭比较贫困的优秀学生。在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方面,在国家政策指导下,从一定范围的“供需见面、双向选择”逐步实行建立人才市场、毕业生自主择业。
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近年来,各级政府依据《教育法》,在使政府教育财政拨款逐年增长并高于同年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同时,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包括征收教育附加、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发展校办产业、鼓励社会捐资、集资和设立教育基金等,1996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支出中,财政陛教育经费占73%,非财政性教育经费占27%,1997年,全国教育经费达到2700亿元,比上年约增长20%,并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教育投入体制。
教育体制的改革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我国教育事业为各行各业培养出数以亿计的劳动者和上千万的专门人才,为21世纪国民经济建设、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90年代末,我国受教育人口高达3.1亿,全国每4个人中就有一个在校学习。当然,我们也应看到,教育事业还存在一系列基本矛盾。比如,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与教育资源质量还不够高,数量供给不足的矛盾;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与现行教育体制及外部体制改革滞后的矛盾等等。这些都需要通过继续改革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