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行合一”原则。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议行合一”的原则。邓小平指出:“资本主义社会讲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实际上是垄断资本的民主,无非是多党竞选、三权鼎立、两院制。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我们说搞经济体制改革全国就能立即执行,我们决定建立经济特区就可以立即执行,没有那么多互相牵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就这个范围来说,我们的效率是高的,我讲的是总的效率。这方面是我们的优势,我们要保持这个优势,保证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40页。
所以邓小平指出:“政治体制改革方面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我们要坚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而不是美国式的三权鼎立制度。实际上,西方国家也并不都是实行三权鼎立式的制度。”《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07页。“我们并不反对西方国家这样搞,但是我们中国大陆不搞多党竞选,不搞三权分立、两院制。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不然,如果政策搞错了,不管你什么院制也没有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20页。但是邓小平说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的效率和水平也需要进一步提高。
(五)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措施
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邓小平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改革和完善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体现了政治制度文明思想。
第一,邓小平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定要有领导。政治制度文明离不开党的正确领导,作为政治制度文明的一个重要方面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邓小平始终关注的问题,他认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离不开党的领导。邓小平反复强调不要党的领导的民主,不要纪律和秩序的民主,决不是社会主义的民主。我们人民的团结,社会的安定,民主的发展,国家的统一,都要靠党的领导。中国现行宪法在确定共产党是国家领导力量的同时,又规定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坚持党的领导是不矛盾的。党和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关系不同于行政机关之间的上下级隶属关系。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和向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方面,党的主张只有经过人民代表大会才能转变为国家意志。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党又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实际上,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真正实现人民民主;另一方面,只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加强和完善,充分发挥人民民主权利,才会更有力地实现党的领导。因而,只有把党的领导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实现人民民主。
第二,邓小平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定要有步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一样都是社会上层建筑组成部分,都由经济基础决定,并受上层建筑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因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总是要受到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因素的制约。又由于中国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基础上,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既缺乏民主与法制传统,也没有经过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而且目前又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文化不发达,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交通运输、信息传递落后等等,使中国民主化、法制化程度受到很大限制。因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既然这样,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不能用大跃进的做法和跨时界、超越阶段地进行,只能通过踏踏实实、坚持不懈地努力,通过建设性的工作,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才能逐步创造条件去实现。因此“如果追求形式上的民主,结果是既实现不了民主,经济也得不到发展,只会出现国家混乱、人心涣散的局面。”《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84页。
“对这一点我们有深切的体验。因为我们有‘文化大革命’的经历,亲眼看到了它的恶果。中国人多,如果今天这个示威,明天那个示威,三百六十五天,天天会有示威游行,那么就根本谈不上搞经济建设了。我们是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但匆匆忙忙地搞不行,搞西方那一套更不行。如果我们现在十亿人搞多党竞选,一定会出现‘文化大革命’中那样‘全面内战’的混乱局面。‘内战’不一定都是用枪炮,动拳头、木棒也打得很凶。民主是我们的目标,但国家必须保持稳定。”《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85页。因此,完善人民民主一定要有步骤,不能急于求成。
第三,邓小平认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邓小平曾经说过:“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6页。
这是邓小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保证,也是邓小平政治制度文明思想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的重要体现。邓小平知道,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民主制度化和法制化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还很不完善,还有待改进,政治制度和有些法律需要根据新的实践和新的情况加以修改和补充。这就需要从政治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为中国走向政治制度文明奠定法律和制度基础。
三、邓小平加强政党制度建设蕴涵政治制度文明思想
政党是当代世界各国最普遍、最重要的政治现象,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政党制度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党体系和政党执政方式的制度形态,它是政党政治的主要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政党的职能通过政党制度来肯定和实现,政党制度安排得当与否及其发育的程度如何,直接决定着政党执政的合法性程度和科学化水平。当代世界的民主制度在实际运行中主要是一种政党制度,因为现代民主制度完全是建立在政党政治基础之上的。一个处于现代化社会或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是否具有强有力的政党和健全完备的政党制度,是其社会政治保持稳定的关键性因素之一。[美]塞缪尔·亨廷顿:《变动社会的政治秩序》,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440页。
当代中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它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根本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也有别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一党制,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革命与建设相结合的一个创造,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邓小平也一直把政党制度建设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从邓小平关于处理政党关系的方针、政党制度建设的渠道和方式、政党制度建设的原则以及加强和改善党的自身建设来看都具有政治制度文明的价值取向,蕴涵着深刻的政治制度文明思想。
(一)处理政党关系的方针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基本的政治制度,是中国处理政党关系的根本方法和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就是共产党在实行领导时必须接受各民主党派的监督,遇有重大事情,共产党必定事先通报各民主党派,与它们共同协商并听取意见。
在民主革命时期,各民主党派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各民主党派都愿意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成立联合政府,为社会主义新中国的成立作出了历史性的业绩。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民主党派的“存”、“续”问题摆在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人面前。毛泽东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78页。
中共八大正式确定了这一基本方针。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根据新形势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向民主党派重申这一方针同时充实了新的内容。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提出了新时期多党合作的新思路:“中国各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时期同我们党共同奋斗,在社会主义时期同我们党一道前进,一道经受考验,在今后的建设中,我们党还要同所有的爱国民主党派和爱国民主人士长期合作。”《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页。
中共十二大报告根据这一精神,提出了中共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开幕词中又重申:“我们一定要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邓小平论统一战线》,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250页。
在此基础上第五届全国人大制定新的宪法,明确肯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包括各民主党派在内的爱国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作用”。各民主党派通过政治协商制度,“就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政治生活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实行互相监督,发挥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87页。
他要求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不仅要长期共存,而且彼此间真心相见、诚心以待,共同承担中华民族振兴的历史任务。这就充分阐明了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新时期发展多党合作开辟了广阔的前景,体现了政治制度文明思想。
(二)民主党派的参政渠道和方式
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通过什么渠道发挥作用以及如何发挥作用,邓小平认为这个问题必须搞清楚并加以规范,因为它是影响到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能否巩固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指出:“切实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6页。
1980年12月25日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时指出:“我们各种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改革,要坚定地、有步骤地继续进行。这些改革的总方向,都是为了发扬和保证党内民主,发扬和保证人民民主。”《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72-373页。
党的十三大结束后不久邓小平在同日本朋友谈话时也指出:“关键在于不断地总结经验,使我们党的生活民主化,使我们国家的政治生活民主化。这样就能听到更多人的意见,特别是人民群众的意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59页。从上述讲话中可以看出,邓小平对于党的制度建设的目标是非常明确的,那就是实现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是邓小平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的基础上颁布的。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一个纲领性文件,是多党合作历史进程中的里程碑,对民主党派的参政渠道和方式作出明确的规定,体现了邓小平关于民主党派的参政渠道和方法。它深刻地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成功经验和优良传统,同时也吸收了中国1989年发生的政治风波,以及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和平演变”的教训,有利于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作用,并详细规定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合作和协商的途径;规定了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和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总原则。《意见》提出了“参政党”的全新概念,明确指出:“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23页。
参政党的内涵是指:第一,执政党与参政党在政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是通力合作的友党关系;第二,参政党参政的基本点是“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