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迪安和提克迪奥斯瞬间出现在哈默尔身后,邪恶之炎附着在哈默尔的铠甲之上,不由得让他痛呼一声。
骑士的小范围辗转挪移,终究是硬伤。人能作出各种骚操作,但马可不行。被一个武学强者、一个敏捷型恶魔猎手和一个刺客(提克迪奥斯虽然是力量英雄,但跟刺客差不多)缠住,再也难以发挥之前的强大力量。
但,哈默尔到底是骑士长。他长枪一抡,直接将前方的提克迪奥斯强行逼退,又顺手挡下奥胡斯的击退箭,然后拼着挨上几刀策马冲出了三个英雄的包围。
迎面而来的,却是无数的陨石,还有一只魔法造物——火凤凰。
罗恩?嗜血者!
尽管只有初等巅峰的实力,但哈默尔还未曾加起速,没法完全免疫。面对火凤凰的舍身冲击,他不得不微微减速。奥胡斯也及时补上神术——伤残术,使得他再次被身后的尤迪安三人缠上。
骑士,若没有冲锋的蓄力,在近距离的交手中,比不上战士。哪怕装备再好,也只是一个转不过弯的铁罐头。
在有超凡力量的格林斯泰兹,这是最明显的。因为无论是战士还是骑士,转身的速度都很难提升,但移动速度却很容易,所以骑士在转身速度上很是吃亏。所以,在缠斗中,反而是战士这种平民职业比较占优。
当然,骑士的步战,也未必比同级职业者差。
主要原因嘛……
当然是因为骑士有钱了。装备好,就算在职业特性上吃点亏,也能吊着战士锤。
就像哈默尔这一身赤甲,就堪比龙之战纹护甲;那一根银枪,完全能和净化法杖那个级别的装备争锋。就连骷髅马的一身铠甲,都有战纹护甲的水平。
这还是风化了上万年的装备,魔力流失严重。否则,哈默尔这一身恐怕比火麒麟套装还强。
实际上,刘木还是低估了这身装备。哈默尔的装备不止经历了万年的魔力流失,更是在万年之前的大战中受损严重。如果是完整版的,完全就是泰拉奎斯巨兽的心脏、深渊之刃一级的装备,甚至更强几分。
四人继续缠斗在一起,奥胡斯则安安稳稳做好一个混子辅助,给泊尔三人加状态和给哈默尔找麻烦。
哈默尔几次想要突围而出,但尤迪安三人经过上一次之后,长了记性,将正面战斗最强的泊尔安排在前方。所以,哈默尔的几次突围,都被尤迪安三人拦下。
哈默尔经验丰富、力量强大,尤迪安三人又何尝不是?尽管有所不如,却也并非梅马克和格卢二人的天差地别。
枪棍相交,利爪和半圆形的利刃在暗处突袭,给哈默尔又填了两道伤口。
哈默尔终于坐不住了。
他纵身一跃,骷髅马直接虚化,进入另一个未知的空间。然后,就是一招从天而降的枪法。
真的是枪法,跟武技、神术一样的那种。
坠山击!
目标,提克迪奥斯!
三选一,哈默尔中奖了。
无论是泊尔还是尤迪安,都只能硬抗。但他偏偏选择了看起来灵活度一般的提克迪奥斯。
提克迪奥斯毫不犹豫,直接发动了影武——梦禅。
他身形一闪,便化作成百上千只能量蝙蝠。哈默尔眼神一凝,连忙调转骑士枪的方向,但也只击杀了数十只蝙蝠。
剩下的蝙蝠,则化作流光,在哈默尔身周划过无数次。笨重的骑士枪根本无法对其造成威胁。无奈,哈默尔只得承受着这些小蝙蝠的袭击,向泊尔发起了冲锋。
咔!
一枪下去,泊尔的木棍便出现了一丝裂纹。泊尔倒飞出去,反身三棍,将想要追击的哈默尔逼开。
当他站定在地的时候,尤迪安独木难支,被横扫出去,但也在哈默尔身上留下了几道伤口。
糟了!
尤迪安心道不好。争取到足够的空间后,尽管没有骑上战马,尽管已经受了不轻的伤,但哈默尔依然有打出致命一击的实力。
经过魔力加速后的骑士冲锋,太过可怕。哪怕是三个英雄,也不敢说自己能百分百挡下。
哈默尔也跟他想的一样。但,意外出现了。
忠于明尼家族、海尔家族和白岩城主的死士奋不顾身地冲上,将尤迪安三人留下的缝隙死死堵住。
然后,伊尔松持盾冲锋,直接撞在了哈默尔的脸上,又被哈默尔一枪扫飞。
刘木:……?
这人都不长记性的吗?
当然,就算没有伊尔松,他也杀不了尤迪安。尤迪安的底牌一点不少。
不过,即使伊尔松莽的槽点满满,但该救还是得救的。
泊尔将哈默尔挡下,阿娜雅则负责将伊尔松提回来。
跟提箱子那样,刘木看着都难受。
不过,有这群死士和伊尔松拖延的一瞬,哈默尔好不容易争取出的一线机会又黄了。
想到之前哈默尔一枪给伊尔松干飞,只能说一报还一报了。
哈默尔显然没想到,这只烦人的虫子竟然浇灭了他最后的希望。
在尤迪安三人的围攻下,哈默尔尽管数次突围、无畏强攻,但依然被死死压制。最终,哈默尔在倒下前,拼命一刺,在提克迪奥斯的身上留下了一道伤口。
仅此而已。
“你们赢了,也是除了魔法女神神官外唯二胜过我的人。”
这是哈默尔的遗言。
至于遗物……
刘木自然收取了。伊尔松还晕着呢,奥胡斯也不对这种东西感兴趣。虽然冰封城不缺好装备,但刘木有一种癖好。
一如当时的玛丽艾厄水晶塔。
收藏这些有特殊意义的装备,本就是一种乐趣。至于实用价值,反正刘木有系统,有浪的资本,自然没那么重要。
那赤甲银枪,就这样成了刘木的收藏品。或许有一天,刘木能找到修复它的方法,然后将其修复。
到那时,它们也许能再现辉煌。
……
一路上,朗格霍特看着冰封城的发展,却是越来越惊讶。
不比卡莱恩的不学无术,他是军功贵族。
也就是说,凭本事上位。
而且,朗格霍特本就是一个优秀的统治者,治下子民安居乐业。在整个格里姆斯王国,黑松城的朗格霍特子爵也赫赫有名。
但,看过冰封城,朗格霍特却不得不承认,他不如冰封城的城主。
活力。
黑松城没有冰封城一样的活力。
朗格霍特想到这,回头看了一眼。
冰封城,他记住了。
随后,他便毫不犹豫地向亡灵峡谷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