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凌觉得有些不对劲,连着三四天,她工作时都有些心不在焉,有种说不出的别扭。
距离上次与慕随阳的见面已经过去了两周,按照她的想法,早在上周,他就应该向她发起邀约,上周末他们俩就应该有了第一次约会,然而他没有。
根据黄莉的汇报,他只是隔三差五慢悠悠地给她发几条心情感悟,类似“今早起来,看见天气极好,蓝天白云,天宽地阔。”“编辑又来催稿了,我的新书才写了一半,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给你寄样书了,很抱歉。”“星巴克新出的饮料,编辑给我带了一杯,极难喝,不要买哦。”
黄莉也极少应付这种情况,短信回复得中规中矩又极其敷衍。说他对自己无心,也不会在她这么敷衍的回复下还坚持不懈地发短信,说对自己有心,却又显得太轻描淡写了。
迫不得已,季凌将那只手机拿回了自己身边,偶尔也回他一些自己的情况,告诉他自己“正在开会,很无聊”、“今天去了某网红餐馆,难吃”、推荐他喝某家咖啡店的咖啡之类,居然还略有了些校园时暧昧期的感觉。
季凌推开摆在面前原封不动已经十五分钟的策划案,拿出手机给慕随阳发短信:“我有两张别人送的话剧票,是明晚的《暗恋桃花源》,你有兴趣吗?”她像是怕自己后悔似的迅速写完,点了发送,然后又重新拿起策划案看起来,仍是时不时瞟一眼手机。
直到“叮咚”声响起,她迅速拿起手机看了一眼。
“抱歉,我周六晚上约了编辑谈新书的签约事宜。这件事很早以前就确定了,临时可能不方便改期。”
季凌的眉毛不自觉地皱了起来,她这是被拒绝了??她,季凌,被拒绝了??她有些不可思议,一时间竟不知作何反应。
“叮咚”——“周六我需要去图书馆查一些资料,如果你有时间的话,可以陪我一起吗?please~”
季凌又不自觉舒展开眉毛,这个书呆子真是呆板,约女孩子只会去图书馆?也就是她这样大度,才会选择原谅他。
她一边为自己找好了理由,一边回复:“既然你那么诚心,那好吧,反正我周六也没什么事儿。”随后又接起内线call她的万能助理:“周六的部门会议改期,你安排一下时间。”
“可是季总……”不等黄莉抗议出声,季凌毫不留情地把电话挂断了。
助理小姐:???
做完了这一切,季凌心情颇佳地在策划案最后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同时觉得自己的字今天有点好看。
*
周六,市图书馆,这座位于市中心的图书馆绿化极好,周围种满了梧桐树,现下已经是A市的秋天,满地金黄的阔叶是这个季节里最美的一抹暖色。
慕随阳已经在图书馆前等了半个小时,他今天身穿白色衬衫和灰白条纹薄马甲,外面套了黑色的薄外套,下半身是九分休闲裤,脚蹬板鞋,一副学生般青春洋溢的样子。
他津津有味地慢慢溜达着,一会儿研究图书馆附近的树种,一会儿去瞧地上的落叶,一会儿被空中偶尔飞过的鸟类吸引,脸上倒是不见一丝不耐烦。
季凌见到他时,他正在低头在地上找着什么。季凌慢慢地走向他,却见他毫无反应,注意力完全被地面吸引,不由有些生气,用力拍了他一下:“慕随阳!你在看什么?”
慕随阳被吓了一跳,回过头来见是季凌,自然而然地绽开一个笑容:“季小姐,你来啦。我在看地上的蚂蚁,秋天到了,它们要努力寻找和储存食物准备过冬了。”
季凌不解:“是的,但是这有什么好看的呢?”
“我小的时候,就常常观察蚂蚁,看它们寻找和搬运食物,一看就是一整天。”
“这种观察我们也做呀,小时候老师有布置家庭作业,让我们回去观察动物。”
慕随阳领着季凌进入市图书馆,轻车熟路地摸到阅览室,阅览室里人不多,空气中弥漫着静谧的气息,让人不由自主地沉静下来,他压低声音道:“不是的,那时候它们是我最好的伙伴之一。”
“什么?”他的声音太低,她没有听清。
“嘘——”他竖起白净修长的食指抵在唇上,示意她进入阅览室保持安静。白皙的手指红润的唇,配上他略微嘟嘴的动作,有种说不出的惑人,使她一时有些失神,乖乖地顺着她的引导在角落找到位置坐了下来。
慕随阳今天来图书馆,实际是在为他新书的一些设定寻找历史资料,他要写的架空历史文需要一定量翔实的基础设定来保证文章有现实感和带入感,不至于太脱离实际,他的目标是某朝代的日常着装和民间风俗资料。
因为有工作在身,实际他们并没有很多时间可以交流,他为她推荐了一本最近市面上颇为流行的小说,自己则在书架之间搜寻着。
季凌托着下巴百无聊赖地翻着那本小说,她以为好歹他会陪她聊聊天,结果这家伙真的抛下她一个人去找书了。找!书!了!她不禁低头看了看自己今天的穿着,米色长风衣中规中矩,难道她已经丧失了女性魅力?
耳边传来轻微的碰撞声,季凌抬头一看,慕随阳正放下手中的咖啡杯:“卡布奇诺,图书馆特供,当然比不上咖啡馆里好喝,不过提神效果一流,勉强可以解渴。”说罢还朝她眨眨眼睛。
慕随阳自然地拉开她旁边的椅子坐下来,低声问她:“怎么样,会不会无聊?”
季凌本想脱口而出说“是”,突然想起了自己热爱文学的人设,于是抿唇微笑道:“不会……”
慕随阳脸上带着歉意,担心她听不见,就微微向她倾身,压低了声音:“抱歉,要你周末还陪我来查资料,编辑催的急,这两天要出大纲。”
她善解人意地摇头:“不会,我很喜欢看书,在图书馆里感觉整个人精神都升华了。”
“我以前还没出书的时候,最常来的就是图书馆,免费又安静,在图书馆里写文效率都会特别高。这是我最喜欢的位置,旁边有大落地窗户,可以看见馆旁的草坪和树木。
春生夏长,秋养冬藏。
春天有不知名的鸟儿在树上跳跃鸣叫,夏天的草坪翠绿,秋天落了一地金灿灿的黄叶,冬天皑皑的白雪压在枝头,一点点绿意又从树梢探出来。
坐在这里,我会觉得离自然很近,自己的心也很静。”
季凌听得眼中水光潋滟,好像也看到了那些季节的景色,他不愧是一名作家,描述其生活和自然,静中有动,有画面有感情,只想让人沉醉在他的世界里。
慕随阳却不再言语,低头抿了一口咖啡,默默地翻阅起自己的书来。他习惯了一个人看书,常常捧着书从晨光微熹坐到日头西沉,看到有趣的地方,还会忘记饮食睡觉。
他找了基本史实资料,有趣也不算很艰深,看着看着就忘记了身边的一切,包括托着腮仔细打量他很久的美人。
直到落地窗外的日光偏斜,一抹金黄色的光芒照在桌面,映得刺眼,才让他突然回过神来。
转头去看旁边的季凌,却见她已经枕着双臂恬然入睡。她大概从来没经历过这么无聊的约会,他们独处了三四个小时,总共交谈没超过十句话,大多数的时间他都在看自己的书,偶尔她会装模作样地从书里找到些小情节与他分享,或者她不理解的词句让他帮忙解释,来吸引他的注意力。
边上的咖啡已经凉透,她却一口都没有碰。她从小就这样,习惯了在外人面前装模作样,需要的时候可以将自己塑造得亲切可人,也可以变得冰冷强硬,骨子里其实很执拗,是个外表花里胡哨的二愣子。这样的劣质咖啡,除非她渴到极致,否则绝不会入口。
他想起了他们曾经的相处,含笑戳了戳她的脸:“小妖精。”
他关注了她很多年,以往是在电视上、报纸上,别人的笔下、口中,早在成为慈善大使之前,他就筹划好了接近她的计划,借基金会礼品的机会选送了自己的书、借基金会开会讨论慈善大使的机会认识了黄莉、刻意伪装得软弱来麻痹她引起她的注意、再以脱离掌控若即若离的态度刺激她的征服欲。
他从泥泞里一步步走到她眼前,想了一千遍见到她时的表现,第一次面对面还是差点控制不住自己,好在努力了那么久,她最终坐在了他的身边,呼吸平缓睡颜甜美,毫不设防地睡在他的身边。
慕随阳脱下自己的薄外套,轻轻搭在季凌的身上,百看不厌地凝视着她的睡颜。他悄悄地伸手抚摸着她的唇,用温柔而坚定的语气道:“你迟早是我的,无论身心。”
深秋天黑得早,季凌醒的时候天已经将近全黑,刚睁眼时还略有些迷茫,入目是慕随阳清隽的侧脸,身上是慕随阳的黑色外套,他仍在聚精会神地看书,她醒来的细微动静完全无法干扰他。她抬手看了看腕表,不由惊呼说:“哎呀,来不及了。”
她睡得太久,已经错失了晚饭,而再过一会儿慕随阳就得去和编辑会面。
平时自己午睡也不曾睡这么久,怎么这次丧失了戒心,在一个还算陌生人的面前睡了那么久。她有些羞恼地开口:“慕随阳,你怎么不叫醒我?我是不是害你要迟到了?”
慕随阳有些害羞地说:“我也看得入神了,就忘记了叫你。”
季凌想了想,怂恿他:“要不你今晚放了编辑的鸽子吧,我带你去一个很好吃的餐厅吃晚饭。谈合约什么时候都可以,我让黄莉给你们编辑打电话,改时间。”说着便要去拿手机。
慕随阳赶紧拦住她:“季小姐,不用啦,我去便利店买饭团就可以。陆编辑是一手带我出道的老编辑了,他也很忙,好不容易约到他的时间,不方便改的。你的心意我心领了,下回还是让我来请你吃饭吧。”他说着,脸上似乎有一点害羞,眼神清澈期待地盯着她,“就当,就当答谢你今天的陪伴。”
季凌看着他的眼神,轻轻地点了点头。心想睡一下午,让他赔了一顿饭,有了下次约会的借口,似乎目的也已经达到了,今天的行动勉强算成功了?
“我接受你的邀约,不过以后不许叫我季小姐了,叫我季凌或者凌凌,知道了吗?”
“好的季小姐。哦不,季凌……”
两人对视几秒,一起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