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
不想起来……
身体麻酥酥的,今天,好烦啊。
过了许久……
睁眼,银孟揉了下眼睛,翻身……
“!”
险些掉下床去,感觉到身体被绑住了的样子,他看了看自己的腰部,大吃一惊!
这哪里是床,分明是一颗巨大无比的苍天古树,自己就睡在这颗古树的一个杈上,粗略估计,离地得有好十几米。
有一根布条栓住自己的腰身,在连接部分打了一个活结——排除了自己被绑架的可能。
往坏了想,也没有哪个女色狼会打活结捆绑看中的宝贝的。
如此看来,绳子是自己为了不让自己睡掉下去而绑着的。
朝阳温温暖暖的照着,地点陌生,树也不像是自己见过的样子。
银孟舒展了一下,一脸轻松,解开活结,跨坐在树杈上发着呆。
不知是这具身体的习惯还是银孟自己天生的习性,醒来发会儿呆就觉得是美美的好事情。
而且,醒来的地点很有意思,在这很高的地方能看到这个地方接近全貌的风景。远方荒无人烟,即使是神清气爽的早晨,天上也没有鸟儿忙碌的身影。面前的青山绿水,任谁看也会觉得这里是一处穷山僻壤,也是一处大好河山。
那……自己怕是一个酷爱野外活动的家伙,一个人就这样子出发,四周看看没见包裹的样子,该是有多自信才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银孟扶了扶额头,检查了一下全身,好嘛,血迹斑斑?浑身上下绷带缠身,露出的脚丫子有鞋袜遮着,脸有风衣帽子挡着,两手更是戴了一双真皮手套,磨了有点掉皮但还是很结实的巴在手上,刚醒来的时候也丝毫没有觉得异样,这样的打扮怕是有些年头喽!
“这是什么?”银孟自言自语,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同样是残缺的不成样子。
“这才像话!”
再怎么样,刀具都是丛林必备,用起来可比双手好用十几倍。
身处不知名的地方,若没有什么防身用品的话,实在是有违天理!
又摸了半天之后,搞清楚了情况,用之前绑身体的布条,扣住树干滑了下去。
树下伸个懒腰弄出“咯咯”几声轻响,树上睡一晚都会这样。
视线下移,听说这种原始丛林里多是毒虫猛兽,猛兽没见着,毒虫居然也没发现一只,想着有的话也不会再糟糕到哪里去了,早饭说不定还得指望它们。
按照微弱的肌肉记忆行走,发现了一溜乞丐,脸上没多少血污,睡得安详。
银孟知道,他们大概是吉吉了。
皱眉过去,掩住口鼻,乞丐们应该很多天没洗澡了,味道很冲。说他们是乞丐也不尽是如此,衣服破了点罢了,那些乞丐的前身可能还是个高级白领也不一定——歪着脑袋埋在别人裆下的那位,就是一身西服打扮,内衣是一件衬衫样的东西,鞋子是皮的,有一只已经不见了踪影。落魄吗?说不定做乞丐的那会儿是他最快乐的时光呢?毕竟当乞丐只需考虑自身的温饱问题就行了。
银孟拿出匕首,他实在不想装作一副震惊的样子了,例行公事的在他们脖子底下切了一刀,然后迈开步子走向小溪。
那些乞丐们是种很奇怪的生物,暂且说他们还是生物吧。印象里,他们是不会死去的,切成碎块也还是努力着恢复成原先的样子,不划那关键的一刀的话,第二天醒来,就要迎接他们的新生了。
让他们永久消失的方法当然有,放火烧,喂野兽吃掉……可他们还是有用处的不是?
带血尸体放在那儿,能引来动物的吧?
引不来就继续做接下来要干的事情……
脱下风衣,除去手套,拆开绷带,放在溪水里漂洗,希望有什么东西可以闻到上面甜丝丝的血腥味,呆呆的跑过来,再被抓住,被吃掉。
不再瞒着自己,银孟已经很久都没吃过东西了,肚子里偶尔会一阵阵的疼。肚子饿算是一个麻烦事儿吧,其实还有更麻烦的,银孟好像受了伤,他是男性已经鉴定过了,绷带上的血不是因为月事,而是看上去瑰丽无比又妖艳动人的梅花伤痕,一朵朵,一束束,扎根在左肋骨下,时不时渗出血来……
呵……该是庆幸伤口好了后也还可以当成很好看的纹身呢,还是追其根源,报那刮肉之仇?
待到银孟重新绑好洗白的绷带时,梳洗了一下脸颊,按耐不住心中奔腾的欲望,以青绿色的溪水为镜,看了看自己全新的模样——
短发是早已知晓的,眉毛看不出深浅,眼睛也是和常人没何两样,至于其他,更是这清澈的溪水难以描绘的英容相貌……
“果然,上天赐予的俊秀容颜谁也带不走……”
“呵,还是学不会。”银孟甩干水,走到昔日的好友身前。
那个放在乞丐堆最边上的,比其他乞丐干净多了的男人。他叫谦湖,不是真名,相处也有一年时光,在这末世年代,还会在意你真正叫什么吗?被喊了前半生父母取的胡闹般的名字,他说终于有了机会,赶紧取个好听点的。
谦湖不是银孟遇见的第一位流浪者,更不是相处最长的一位。两人一起走了一年还是走向了尽头,一年里,谦湖向银孟表演了三百六十多天的穿越者,从早晨醒来到不敢面对新身体,照完镜子用不重复的词语持续夸赞,直至遇见赖皮货的惊讶,再是恐惧,倍受折磨,最后归于平静。
每当这时,银孟就会说上一句:“欢迎回来。”
谦湖挣扎着回应:“啊……谢谢你全家呦。”
两人都会笑上好久。
昨晚遇险,银孟就再也听不到谦湖有些娘娘的哼唧声了。
谦湖总不说它们是丧尸僵尸,说他们是赖皮货,意为怎么打也打不死,那便算了,寿命还比自己的要长,那还是算了,可凭什么自己抓它们一下它们很快就能恢复,它们抓自己自己就得被他们同化?
“我还感觉我才是带病体嘞,怎么看也是那些赖皮货更高级一点,而我,是生了病的他们,身体机能跟不上,又弱小,又容易挂掉。”谦湖伤感的声音很搞笑,银孟抿着嘴,哭也不是,笑也不是。
也正是这样,银孟应该会把这个名字记得久点,不会在某个特定的时刻才会突然想起。
日头慢慢上升,烤得暖洋洋的,谦湖脖子上同样有块疤痕,疤痕下是之前流出的鲜血,现在变得漆黑。银孟一眨不眨的注视着那疤痕,他弄的。谦湖死了,银孟昨晚就接受了这个事实,任何一个没有界限突破的人类是抵挡不住末日的侵袭的,被抓,甚至破了皮沾了丧尸的血,都会变得和它们一样,“进化”成谦湖十分羡慕的赖皮者。
“喀……”
“咕……呜!”
“啊~”
谦湖苏醒,怒睁其被血液黏住半边的眼睛,近距离下,银孟才发现赖皮者眼里,是与常人相似的黑色瞳孔,清澈,还能反射出自己的脸来。谦湖的嘴巴大张着,牙齿统一化成吸血鬼尖牙,只比其他牙齿长一点点,看上去还有些可爱的样子。
越来越近,越来越近,银孟将他抱住。
“谦湖,你这样是吓不到我的。”银孟握住匕首,沿着谦湖脊椎骨刺了进去。
随后叹了口气。
“对不起了。”
他把谦湖陷进自己肩头的牙齿扣开,眼里含着不知是疼哭还是痛哭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