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达珺疾跑三十里地来到县医院,却见不到抢救的场面。于是,他不停地向着医生护士打听,也都说没见有眼伤的病人送来。几番折腾,已是深夜了。
他站在医院的大门口,不知该往哪里走。“我若连夜赶回村去,东方晓来到此地,见不到我,一定会十分失望。”他这么想着,“农村的道路四通八达,护送东方晓的那些人也不知道走的是哪条道路,所以,不好相迎。或许他们人多,不如我人走得快当。我既来了,就要等着他们。若能陪在东方晓的身边,至少也给他点安慰。知青之中,他只喊我一人过来,自有他的道理。”
忽有冷风吹来,他打了一个冷噤,这才想起:“走得慌张,忘记了带件夹衣了。”
于是,他又走动起来,希望体内的热量散发出来,并把所有与东方晓插队的村庄想通的道路,都搜寻一边,希望能够碰见护送东方晓的人群,却失望连着失望。凌达珺鼻子一酸,突然感到自己又成了没娘的孩子,只能孤单无奈地在县城的大街小巷,到处流浪……
实在走累了,就找个台阶坐下来。坐不多会儿,就冻得直打哆嗦,他的心情乱极了:“东方晓一定凶多吉少。他现在十分需要我。可是,我却不知道他在哪里,甚至连他的家在哪里也不知道。”
遇到了困境,他总会想到曾经读过的“蒙难记”或“漂流记”。为了摆脱困境,前人曾经与野兽搏斗,饥饿抗衡……他们啃树皮,吃草根,抓老鼠,甚至清洗路人的粪便用于充饥……
“现在轮到我自己了……”他想,“可是,真正的困难还没有到来……”
坐在冰冷的石块上,他扫视着四周,多么地希望东方晓突然出在自己的视线之内啊!于是,一幕幕的遭际和苦难,在凌达珺的眼前不停地转换着。每一个镜头都是他人生的第一次……每一次都让他措手不及,心惊肉跳。始终飘游在他身边的,我的灵魂,看得明明白白:时代造就了凌达珺的纯真和善良,故而,在任何时候,他都只想着别人。此时此刻,他如果立即返回村庄,大不了多跑几十里路,很快就会迎来温饱和安宁。可是,他把身边的人都视作自己的亲人或朋友,并且坚信不疑地认为:“鲁迅先生所描述的‘人吃人’、‘人害人’的悲剧不会再发生了。我做任何的事情,都必须出于‘善良’的动机。那些‘自私的’、‘虚伪的’和‘奸诈的’想法和做法,都是旧社会遗下的毒瘤,我必须与之彻底决裂。眼前所有的艰难困苦,不过是实现美好理想的必经之路。”
所以,他珍惜友情就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他不愿意失去任何一位朋友,不仅是东方晓,也包括肖子健和屈小西。他常说:“人生在世,‘情义’二字。人活着,本应尽情地发挥自己的智慧和才干为他人,为社会多做一点有益的事情。‘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当为当今群体之本质属性。”
“即便人与人之间出现了某些不愉快,那也是‘误会’造成的。”因此,他相信,“误会只是暂时的,只要我自己足够真诚,他们就一定能够感觉得到。误会终会消除,时间可以证明一切。”所以,尽管给他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他都不会记仇的,只是在等待着对方的幡然悔悟。
周围的人们,往往认为:“达珺这孩子,少年老成,为人持重”。殊不知,他内心的烈火从来都没有熄灭过。每逢逆境来袭,在他的脑海中总会飘来了一句:“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这会让我越来越强大。”
“小伙子,你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水泥凉冰冰的,坐久了会损伤你的身体的。”随着一声清雅的呼唤,一只温润的手在他的额头轻柔地抚摸着,那么柔软,那么光滑,“深秋的风很凉,瑟瑟的,你穿得这样少,说不定已经着凉了呢。”
凌达珺忆起:“干活干热了,我就把外衣挂在了田边的一棵树杈上。由于事发突然,满脑子都是东方晓……所以,上身只穿了件背心就跑了出来。现在,确实感觉到身上有些冷了。”
于是,他从沉思中回到了现实,抬起了头,意欲回答对方的问话,却见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一位中年妇女。她,不过四十来岁,亲切笃实,端庄厚重。当凌达珺与她的目光相遇时,才见到她是那样的慈目善眉,脸上始终挂着微笑。像是从心灵深处流淌出来的空山新雨,清澈而自然,亲切而和善,那是一种天人合一的大度,一种自在不妄的修行。
“哇!每当我进入困境的时候,总会遇到类似的笑脸。”暖流在凌达珺的周身奔腾着,他想,“莫不是妈妈来了?”
“孩子,你怎么了?冷吗?”那种世上最美的声音分明就在凌达珺的耳边奏响。
“哦!妈妈,不......大妈......还好,也不是太冷。”凌达珺克制着内心的感动,不知所措地回应着大妈的问话。
“听你口音,不像本地人。”大妈温和地判定。可是,又问:“都半夜了,你怎么还呆在外面呢?”
凌达珺就像一个因为淘气而被老师训斥的学生,一五一十地向大妈诉说着原因……
“哦!原来你是下放学生呀!照你这么说,你的那位同学的伤情一定不轻。”中年妇女老道地分析着,“或者,他们是担心县医院救治不了,根本就没有过来,也未可知呢。”
“可是,我的那位同学,是多么需要我陪在他的身边啊!”凌达珺忧心忡忡地诉说着内心的不安。
“嗯!看来,你是个善良的孩子。不过,送他去医院的人,也会好好照料他的呀!”大妈轻声慢语地安慰着他,“你不要担心的。再说,出了这么大的事儿,他家里的亲人一定早已来到他的身旁了。你还是先照顾照顾自己吧。你要是病倒了,他即使出现在你的眼前,你又能做些什么呢?”
“大妈,我......想再去医院看看,或许他们现在已经来了呢。”凌达珺依然不死心。
“孩子,瞧你的手臂冰凉。”大妈抚摸着凌达珺的手臂,心痛地说道,“跟大妈走,先找件衣服给你添上吧。”
“没关系,我不冷!先去医院吧。”凌达珺坚持地说。
“这孩子,年纪不大,怎么这样固执呢?”
“医院里再找不到他们,我就连夜赶回生产队。”
“在哪里?”
“城北红星公社小王庄。”
“哎呀!好几十里路呢。”中年妇女忧虑地劝道,“这样吧:我陪你去医院。你的同学如果在医院,你就留那里看护。我呢,回家给你找件衣服送来。如果不在,你今晚就到我家里休息吧。那么远的路,黑灯瞎火的,危险。明天早晨,你赶你的路,我不会再留你了。十来岁的孩子,一个人在外面,父母怎能放心呢。”
“大妈,谢谢你了。我不想给你添麻烦的。”凌达珺婉言谢绝道。
“孩子,不要跟大妈犟了。先去医院吧。”中年妇女不由分说地拉着凌达珺的胳臂就往医院走去。
盛情之下,凌达珺身不由己地跟着大妈走,待重新把医院巡视一遍后,他便彻底失望了。而大妈瞅着茫然的凌达珺,二话不说,便拉着他的手,七拐八拐地径直把他带到了自己的家里。
凌达珺这才知道,大妈家的居住环境并不宽裕:除了外面搭建的厨房,就一间卧室。卧室迎门铺着一张很大的床。床上躺着一位小女孩,大约十五六岁。屋内倒是打扫得很干净,可以用“一尘不染”来形容。但是,见此场景,凌达珺尴尬极了。他想:“我跟她们素不相识,怎么好意思挤在一张床上呢?”于是,再次委婉地说道:“大妈,我年轻,身体好,不怕走夜路的。至多两个小时,就到家了,而且,走起路来就不会冷了。”说着,转身便走。
“你这孩子,年纪不大,怎么这么迂腐呢?”大妈居然追了出来,很是生气地骂他。随后,便拉着凌达珺的胳臂又把他拽进了屋内,且指着床上女孩说:“你就当她是你亲妹妹,我是你的亲妈,不行吗?”
此刻的凌达珺,真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心里乱极了,好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来,快洗洗吧!”大妈从床子下面端出了一个洗脚盆,摔在了凌达珺的面前,且帮他倒好了水,“都深夜两点多了,还啰嗦什么呀?”说完,又把他按到了床沿上坐着。
凌达珺自觉拗不过“亲妈”,只好按她的要求做了。这可又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在一个陌生人的家里洗脚,还要在这里过夜。他不仅觉得拘谨,而且,怀里就像揣着一只小兔子,扑腾扑腾乱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