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3861500000057

第57章 老乡

(后文国内都用大陆代替,有些字眼不方便写。)

坐在烧烤城的包间里,开着空调很凉快,没有其他人打扰也好,王轩和沈乐曼能过下二人世界。

正当他跟沈乐曼聊天的时候,忽然路边吵闹了起来,本来他懒得理会,可声音越来越大,忍不住起身去看看热闹。

走到门口便看到外面街边一个看起来喝醉了的家伙,在跟看场子的小弟厮打在一起,地上还躺了两个,看打扮都是自家小弟。

“厉害啊!”王轩忍不住赞叹道。

“喂,你小弟被人打了,你还在这里叫好,你是怎么做老大的!”沈乐曼白了王轩一眼。

“打就打了呗,又死不了人。”王轩也不在意,慢慢地走近了看热闹。

这人身材高大,大约一米八左右,强壮而不肥胖,一身硬汉气质,也许是喝多了的缘故,反应有些迟钝,可脚步依旧很扎实,躲避动作看起来十分规范,一看就是经过长时间训练的结果,拳头很硬,看起来有点套路,击打部位十分精准,盯住一个三拳两脚就能放到一个混混。

可终究双全难敌四手,被人从身后死死抱住后转不过身,最后被几人按到在地,挣扎不起来。

其他被打了的混混见人被按倒,忍不住想去踢上几脚,却陡然听到一声,“别打了!”

有人敢管闲事!?

混混们一脸愤怒地扭头看去。

操!

是自家大佬!

混混们立刻变脸,纷纷恭敬敬礼。

王轩摆了摆手,“人拉起来我看看。”

这人脸上还有些青紫,身上也有不少脚印,目光冷冷地望着看着王轩一句话也不说。

“醒酒了吗?能好好说话了吗?”

“有话你就说!”语气有些横,而且说的是普通话。

“呦呵,大陆来的?”一听是大陆人,王轩也说起了普通话,而且比这家伙还要标准。

来香港一阵子,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标准的普通话,这大汉也愣了。

十几分钟后,一身鞋印子的大汉和王轩一起坐进了包厢里,享受着空调。.

王轩没招呼这张志喝酒,吩咐小弟上了两壶茶与张志闲谈起来。

这大汉名叫张志,来了香港有一阵子了,做力工赚钱,虽然赚的钱比在老家多太多太多,可比起正经的香港人还是要低,而且他是黑户,被抓到了很麻烦。

今天下工之后,没事便想到街上溜达下,领略下香港的繁华,对比此时的大陆,香港无愧大都市之名。

走走停停就来到钵兰街,至于为什么会来到这个香港有名的烟花之地,嗯,张志自己也不知道……

无奈囊中羞涩,只得在心里狠狠地吐槽,资本主义社会的肮脏和腐朽!

路过烧烤城的时候闻到了烤串的香味,口水不由自主地流下来了,对比起平日吃的那些清淡的东西,他实在忍不住了,一狠心一跺脚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点了啤酒烤串大吃大喝起来。

平日里,他一个大陆仔在香港很受排挤,毕竟这年代香港普通工人收入是大陆人的几十倍,这让香港人在大陆人面前有很强的优越感,自然会看不起来香港淘金的大陆人。

大陆仔本身就是一个带有歧视意味的词语。

到港半年,受了不知道多少白眼和嘲弄,心神长时间憋闷又喝了酒,再听到其他桌的人取笑大陆人如何卑劣、可笑、没见识的时候,张志一股怒火再也压抑不住,一冲动就把人给打了。

服务员也就是看场子的小弟一见有人闹事,二话不说自然要上去阻止,于是就双方就这么打起来了。

听了张志的一番叙述,王轩也只能摇头笑笑,形式比人强,这事他也没招,只能保证没人敢在自己面前嘲笑大陆人罢了。

“听口音你鲁省的?鲁省哪里的?”王轩已经很久没说过普通话了,感觉十分亲切。

“我鲁省菏泽的,大哥也是大陆人?”虽然大汉年纪明显大过王轩,但身份地位摆在这里,人家给面子他也不能蹬鼻子上脸,一声大哥还是要叫的。

“嘿,算起来咱们还算老乡了,我出生在黑龙江,爷爷辈闯关东过去的,老家菏泽成武县的,不过我没回去过。”这里王轩说的是他的前世。

“老乡啊!”

张志显得稍有些激动,倒不是说老乡有多稀奇,他逃来香港投奔的就是老乡,关键是他感觉得到面前这位大佬话里的善意,来港这么久,他也明白黑涩会在香港处于一个什么地位,现在有一位社团大佬对他表示了善意,如何让他不激动。

“你是做什么的,为什么要来香港啊?”

“以前当兵的,退伍之后在家混不下去了,便想逃港来看看。”张志脸上苦涩一闪而过,却没逃过王轩的眼睛。

而且当兵的经历让王轩心里一动,本来只是单纯想找个大陆人聊聊解闷,可现在他却有了其他想法。

王轩用手轻轻敲击了几下桌面,脸色慢慢变得严肃起来,张志和沈乐曼也感觉得气氛忽然变的有些凝重。

“在那里当的兵?打过仗没?”王轩直接又郑重地问道。

张志一愣,随即皱起双眉,眼神也变得有些犀利,“大哥这是什么意思?”

“说吧,没事,这里是香港,不是对面,这里没人管你这事!”王轩朝着北面指了指再次说道:“实话告诉你,我是东星的人,正经拜过香堂,整个钵兰街和旁边三条街都是我的地盘,在这一亩三分地上,我说话比官府好用,所以我说没事那就一定没事!”

确实,91年香港还未回归,算起来已经是出境了,。

张志稍稍迟疑便实话实说了,其实他身份也没什么可保密的,又不是什么秘密部队,刚才的反应也就是下意识而已,毕竟北边要求的严格,话不能瞎说。

“在安南边境当的兵。”张志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怎么没打过仗,最近十年,边境就没一天消停的时候,大的交锋没有,但小规模的就从来没断过,在边境的就没有没打过仗的!”

同类推荐
  • 我在未来守护地球

    我在未来守护地球

    一张羊皮纸将苏唐带到地球被入侵的一万年后,并发布任务:【击杀10只侵蚀种,你将返回原世界,并获得十个亿,任务失败,抹杀。】还好苏唐激活了系统,一开始苏唐只想完成任务并干掉羊皮纸背后的大佬,但慢慢觉得,身为一万年前的老祖宗,自己应该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这个世界存在超凡的力量,匪夷所思的能力和千奇百怪的装备,以及坚韧、英勇、不屈、荣耀和守护的精神。这是主角和伙伴们并肩作战,拳打人族败类,脚踢地球入侵者的正能量故事。
  • 快穿宿主在渣女的路上一去不复返

    快穿宿主在渣女的路上一去不复返

    南溪绑定了一个渣女系统,从此南溪走上了渣女这一条不归路。——女主的性质不知道是什么,时而彪时而酷,时而帅时而萌(后期不要跟我说女主的人设崩了,我不听我不听,只要我不听人设就没有崩)主角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喷。
  • 跨领域传奇

    跨领域传奇

    游戏少年暗少在一风雨交加夜玩着游戏,突然天空传来一声惊雷…当他醒来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已置身于另一片领域,这里硝烟弥漫,战火纷飞。英雄的少年毅然选择拿起武器,开辟自己的传奇……
  • 月半花残

    月半花残

    不明所以的苏月玥被花神选中帮助各位花神历劫,第一次操控故事里的人生,让苏月玥了解到了人生的故事性。
  • 永生不死的战士

    永生不死的战士

    一个逃兵的成功逆袭,一个胖子的完美转身,一个失败者的自我救赎,一个用爱净化心灵的青年,一个用爱拯救自己的战士!主角张书阳,是来自单亲家庭的孩子,是一位内心不完整的“野兽”,偶然的机会,他的一生先是经历了自己的心灵王国(第一卷)、接着尝尽了人生中的现实挣扎(第二卷)、最终走向因爱永生的未来世界(第三卷)。这不是一个试图追求个人成败、奇妙体验、精彩生活的故事,而是关于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命运起伏跌宕、人生变化无常的思考,简而言之,张书阳的命运,呈现的就是一副人生百味图。希望通过此故事,唤起人们对单亲孩子的关注,唤起人们对家庭的真正思考……
热门推荐
  • 月斜更漏烟山远

    月斜更漏烟山远

    穿越半个世纪的时空,有关恩爱情仇的豪门故事。
  • 一辈子爱你,王俊凯

    一辈子爱你,王俊凯

    我们心底的爱,只因为你,你是我的启明星,爱一生
  • 闻家有女三出嫁

    闻家有女三出嫁

    闻家小女三次出嫁,为了爱情,为了生活,为了能安稳的活下去
  • 风雨潇潇会无期

    风雨潇潇会无期

    一朝穿越到了商朝,遇到了纣王,这个纣王怎么和历史的不太一样,本来以为会死在姜子牙的手中,结果身染恶疾是什么鬼,看着这个大王为了救自己拼尽全力,但是故事真的能HE结尾吗?
  • 甜妻惹火:唐先生爱不停

    甜妻惹火:唐先生爱不停

    米忆本想抓拍点儿八卦新闻赚取生活费,却被捕捉做了唐太太。一场猝不及防的姻缘,原有的平静生活被打破,米忆开始走上虐渣渣,奋自强的道路,什么豪门阔太都是浮云,姐不稀罕!可是为毛传说中的,暴躁易怒的唐少,婚后却化身成了粘人小忠犬啊!--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掌心宝:神秘娇妻驾到

    掌心宝:神秘娇妻驾到

    [身心干净+爽文+双强+高甜!!!]风雨交加的夜晚,她落在了他的身上,从此逃不开的羁绊。都是京都的爵少矜贵冷漠,周身气质可冰封千里,万万没想到,有一天冰竟然化了,化了,化了!重要的事说三遍!“爵少。”“说。”“小姐她说她很无聊想去看影帝的粉丝会。”“安排下去,影帝出国深造。”……
  • 我曾爱过的白衬衫男孩

    我曾爱过的白衬衫男孩

    为了这个白衬衫男孩我打败了无数的情敌我放弃了骨灰级的友谊我将生活变得混乱不堪都是因为他。可我到最后也只是想走到他面前告诉他我喜欢你
  • 万古浩劫

    万古浩劫

    万古浩劫第一次临世,四神兽朱雀,青龙,白虎,玄武战死。随着时间流逝,万古浩劫又将来临,谁又能保护这世界?
  • 萌萌小女帝:皇叔,别宠我!

    萌萌小女帝:皇叔,别宠我!

    “意儿,我们来分个桃吧。”“不要!”某太子拒绝。“意儿,我的衣服断了一截袖子。”某皇叔再接再厉。某太子装傻:“哪里?在哪里?”“在你怀里啊。”被最爱的人欺骗了感情夺去了皇位,最后葬身火海怀恨而终,再次睁眼,重生五岁太子,安君意擦亮双眼,洞察先机,救父掌朝,撩妹虐渣,纵马京城,风流无数,却不想被自家皇叔缠着强宠,安君意只想朝天长啸:“皇叔,别宠我。”
  • 醒来的森林

    醒来的森林

    《醒来的森林》是美国自然文学之父、著名散文家约翰·巴勒斯的成名作。在书中畅游,可以倾听森林百鸟的音乐盛会,欣赏鸟类筑巢可谓是鸟类的百科全书;在享受鸟语花香和自然的清新之余,还能增添对原野与丛林的兴趣与知识,明确一种对待大自然的态度,唤醒我们内心深处柔软、细腻、沉睡的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