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要太过分,能让你参加食神大赛在全国人民面前露个脸,难道你还不满足吗?居然还向我们要好处!”没等黄晴开口,女服务员率先说道。
“那我看我们没有必要再继续谈下去了,我还有作业没有做完,我要回家写作业了,而且马上就要高考了,我也没有太多的精力去做一些无聊的事情了。”
白小乐尽量让自己表现得对这件事很平淡,根本不给黄晴开口的机会,直接转身离去。
双方谈判,讲究的就是心理战,谁要是先沉不住气,谁就输了。
一步!
两步!
三步!
……
白小乐连走了数十步,眼看就要走出门口了,根本没有要回头的样子。
“我觉得我们可以再谈谈!”身后传来黄晴的声音。
白小乐呼了口气,嘴角露出一抹迷之微笑,果不其然,这场交锋,白小乐赢了。
其实白小乐远没有看上去的那么淡定,他的心里也很慌,生怕黄晴不开口留住他。
他甚至还在想,要是黄晴真的不开口留住他的话,他要不要厚着脸皮返回去直接应下来,谁让他对食神大赛中的美食垂涎欲滴呢。
这像什么?像极了什么?
“我觉得我们没有必要再谈下去了,没有好处的事儿,我可不干!”
白小乐故作高冷,直接选择摊牌了,墨迹来墨迹去的太累了。
明摆着告诉你,我就是要好处,不给好处,不干活。
没错,对,就是要趁火打劫。
“大赛冠军奖金有三万块钱!”黄晴冷冷开口道。
“我要是赢得了冠军,那三万块钱自然是我的,你拿我的钱来跟我谈好处?呵呵!真好!”白小乐双眼微眯。
“噢?你就这么自信吗?”黄晴挑了挑眉,没想到这小子这么难缠。
“对!没毛病!非一般的自信!”白小乐一仰头,很是装逼的说道。
“那你想要什么?”黄晴又将皮球踢给白小乐。
双方谈判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主动权,要时时刻刻掌握主动权,才能在交锋中取得先机。
黄晴这是不知道白小乐想要什么,所以想要试探一下他的底线,只有清楚了对方的目的,才好对症下药。
“我要钱,你能开出什么样的价格?”
白小乐丝毫不理会黄晴的小心思,黄晴对白小乐试探,而白小乐又何尝不是对黄晴的试探。
白小乐不说自己要什么的话,黄晴怎么知道他要什么?
“呵呵!物质!”旁边的女服务员开口冷笑,眼里充满了鄙夷与不屑。
不过白小乐不在乎,任凭别人怎么看他,他不需要向别人解释,更何况还是个举足轻重的小角色。
我白小乐做事,何需向他人解释!
“你要是能赢的冠军,除了大赛奖励的三万,我在给你加两万!”黄晴开出一个公道的价格。
“我觉得我还是回家学习吧,毕竟还是高考比较重要。”说完,白小乐就要转身离去。
“三万!”
“我想……我要是代表你们赢得冠军的话,你们餐厅应该会蹭一波热度的吧……”白小乐回头,不紧不慢的说道。
“五万!”
“你们这么大的餐厅也忒小气……”
白小乐的话没说完就被黄晴打断了。
“这是我的底线,五万已经不少了,你要是还不满意的话,那我也只能另请高明了,您这尊大神我们是真的请不起了!”
“成交!”
白小乐同意了,实际上心里却乐开了花,五万块,他想这么大,见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其实黄晴刚开始说两万的时候,白小乐就心动了,不过他还是忍住了,他琢磨着能不能再使劲薅一把羊毛,好不容易找到个冤大头,必须使劲压榨一下她,使利益最大化。
不得不说,白小乐真的很有潜质成为一名优秀的商人,他确实是有这方面的打算,打算经商,成为一名商人。
因为他听说商人都特别有钱,所以他早就定好了自己以后的方向。
就算现在自己觉醒了特殊的体质,不过这可没能让他改变想法,有了金手指,只能说他距离自己的目标有进了一步。
金手指只能当辅助,最重要的还是挣钱,以后住大房子,也过上那种天天换网红的纸醉金迷的生活。
白小乐留下了黄晴的联系方式,两人互加了微信后,白小乐开开心心的离开了。
距离食神大赛到来还有一段时间,他倒是不着急,反正比赛开始后他直接开吃就好了,根本不用准备什么。
现在最重要的还是学习,他是要高考的,他可是打算考五大名校的。
五大名校,除了对拥有灵根的种子选手稍微宽容点外,对于其他考生来说,分数线不是一般的高,不过白小乐觉得自己努力一下还是有信心的。
啧啧!
真香!
一想到食神大赛上的各种美食,白小乐就忍不住流口水,每次比赛白小乐都回去隔壁邻居家蹭电视看,哪怕隔着屏幕,白小乐都能感受到现场美食的召唤。
就在白小乐蹦蹦跳跳回家时,却碰见了一群人,其中有几个他还挺熟的。
一群身穿黑衣的涩会小流氓,朝着白小乐这边走来,步伐整齐一致,那叫一个痛快。
呦呵,这不是我的幸运星吗?
“嗨,我们又见面了,好巧呦!”白小乐朝着那个混混头子打了个招呼。
一看到混混头子,白小乐就两眼放光,因为又有羊毛可薅了,他觉得自己的护甲又可以加厚一层了。
世界有你们,真好!
“巧个屁,赶紧滚蛋,我们没空搭理你。”混混头子看到白小乐一副欠揍的模样,就抑制不住自己的小暴脾气。
“别啊,我们都这么熟了,要不咱坐下来叙叙旧?”白小乐眯着眼睛笑道。
“赶快滚,耽误了老子的大事儿,你小子就等着被扔到江里喂鱼去吧。”混混头子恐吓道。
白小乐一听到要把自己剁吧剁吧,然后扔到江里喂鱼,两个眼睛都在放光,:“好啊,那赶快吧,我保证不还手!”
混混头子彻底懵了,回头看了看身后真正的老大,表情有些为难。
混混们中间簇拥的那人锃亮的光头上纹着一只小老虎,脖子上戴着个大金链子,身上还穿着貂,嘴里叼着雪茄,在空中吐了一个烟圈。
“咋回事儿?”王虎淡淡开口道。
“虎哥,这人有病,就是一碰瓷儿的!”混混头子为难的说道。
要是一般人看到有人大夏天穿这个貂,可能会问他热不热。
但白小乐不会,他会问这貂……贵不贵!
当白小乐看到王虎脖子上那老粗了的金链子,以及身上那大貂时,白小乐眼睛顿时亮了,眼睛就挪不开了。
这人……真酷!
我也想像他那么酷!
白小乐决定了,他要赚钱、买房、买貂、买金链子……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