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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自己的与别人的

有两只老虎,住在笼子里三餐无忧,却羡慕草地里老虎的自由;住在野地里自由的老虎也羡慕笼中的老虎,因为它觉得笼中的老虎是安逸的,自己却得不到,后来两只老虎换位置,按理说两面只老虎应该会安逸快乐而又幸福地活下去,可事情并非如此:两只老虎都死了。

原因何在?其实很低简单:从笼中里走出来的老虎获得了自由却没有获得捕食的本领;而走进笼子里的老虎获得了安逸却没有获得在狭小空间生活的心境,最终都命丧黄泉,故事生动地告诉我们:许多时候人们往往对自己的幸福看不到,而别人的幸福却很耀眼,也许别人的幸福不适合你;也许别人的幸福也是自己的坟墓,懂得领取自己的那一份,才是真正的幸福。

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人,他们大多眼高手低,不能给自己正确定位,正像材料中的中的两只老虎,人从都希望生活潇洒走一回,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我们也该有自知之明,不要忘了适时审视一下,看自己究竟适合干什么,以便找到准确的位置,实事求是,领取自己的那一份,才是真正幸福,在失去后才懂得珍惜已经太迟了,领取自己的那份,是对生命的提升,对自我的升华,它所折射出的是人生智慧的光芒,陶渊明领取了自己的那一份,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消遙与自在,而曾有意归隐的谢安在重新领取自己那一份后,不又成为了一位名载史册的宰相?懂得领取自己那一份,实际上是对生命个体一自我的领悟。

当流星划过开边,虽然只在瞬间,但它却美得精致而富有幻想,恒星闪烁在深遂而宁静的夜空,铸成了一道永恒,当生命个体认识到自身的独特并去领取它时,才会知道什么是美好,小时候总是不明白为什么同一件事物,别人的似乎好很多,现在懂了,别人的幸福总是很耀眼,在那炫丽的光环下我们根本无法发现自我,千古美女西施,花枝招展,俏丽美丽,东施便去学,闹了个“东施效颦”的千古笑话,“人无完人”,每个人也有自己的优点与不足,也许与别人相比,我们不像“邯郸学步”不但学不成,反而失去了自我的本色,这也是许就是不懂珍惜的悲哀吧!我们不能看着别的筷子,丢了自己的碗,因为有时候,别人的幸福正是自己的坟墓,在他人无知的评价中,找到自己的路,认真而有恒心地走上去,不只是因为他人的看法,不只是“为赋新词强说愁”,走自己的路,领取自己的那份,不就那么简单吗?“莫因身在最高层,遂渐浮云遮望眼,”生活的执着是我们永远追求的目标,人的一生是不可能为逃避责任而存在的,拔开那些令人窒息的重重乌云,领取自己那份,做真实的自己!一条坦荡的大路,就在脚下。

懂得领取自己的那一份,你便领取了现在和未来!

我的宠物狗

我有一只狗宝宝,它是只纯种的德国牧羊犬。是叔叔前不久送给我的。

它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如果睡在雪地里,恐怕三天也找不到。它尖尖的耳朵,小巧玲珑,警惕地向上竖着;黑黑的眼睛,锃亮发光。那灵敏的嗅觉无以伦比,呈“V”的血盆的口使人望而生畏,锋利的犬牙更使它如虎添翼。它健壮的四肢支撑着强壮的身躯。见它如此勇猛,我给它起名为“白虎”。

“白虎”虽然看上去有些吓人,可实际却非如此。记得叔叔刚把它送给我时,它一张开大嘴,我不禁吃了一惊:好锋利的牙齿啊!不知它乱咬还是不乱咬。但过了几天,它对我不陌生了,开始绕着我走,每天去夜市时,我都牵着它,惹得许多好奇者议论纷纷,有些小朋友也跟着“白虎”走,“白虎”却温和地走在前面为我开路,并不咬人。我这才知道它性情是这么温和。

“白虎”和我混熟之后,便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每天上学,它都要和我一起去。没办法,我只好一次又一次地把它赶回家;每天放学,它便早早地跑出来迎接我,见我回来,它便竖起前爪伸着舌头,摇着尾巴“站”在楼下等我。每当这时,我便梳理着它的白毛,与它一起回家。

我这可爱的“白虎”个头不大,却要吃许多东西。每天晚上,妈妈都要额外再弄几块肉给它吃,而白虎此时就津津有味地享受起了那香喷喷的烤肉。但为了不养出一条肥胖狗,它还要多吃些蔬菜。每天的营养餐,都由我来定。

唉,我这可爱的宠物狗啊!真是我的好伙伴。

断想

当迈进实验初中大门一刹那,我真不知道该怎样表达我起伏不定的心情,又喜又忧。

小学生活是童年的尾声,初中学习是成熟吹响的笙箫,走向人生的第二个阶梯,向前又进了一大步,谁会不喜?但这里云集了全市优等生,要脱颖而出只怕难于登天啊!是啊,不付出努力是尝不到甜头的!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想要做个谨慎的人,就得用严厉的要求管束自已!

合上《学生手册》的那一刻,我心中的警钟也敲响了,还未曾从幸福的童年时光中醒来的心仿佛一下子长了十岁。我已经是十三岁了!我已经是十三岁的少年了!我已经放纵了自已十三年的岁月了!十三岁时的母亲早已独立料理起自已的生活;十三岁时的外婆早已被窘困家境所迫,退学回去操持全家的生活;十三岁时的父亲早已自食其力,漂洋过海外出打工;十三岁时爷爷兴许也早已成为一家的顶梁柱,不顾风吹雨打,下田干活……十三岁的我是上天眷顾的幸运儿,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了十三年,看似享受却蹉跎了十三年的光阴,我是时间的奴隶么?不,我不甘心!是该用“条条框框”来适当地束缚自己了,唯有少走弯路,我前进的步伐才会更坚定、更稳重,不是么?想到这里,不禁又想起母亲的身影,心弦微微一颤,曾几何时,我对母亲已不是仰视,而是平视……

我再一次感到肩负着从未有过的重担!

我心中的海

“海或许是很美的,浩瀚无边,深蓝辽远的海水,夕阳下金色的沙滩静寂无人声。海鸥迎着风儿贴水飞。”书中是这样写的,可为什么就我所到的地方,还没有这样的一片海,是人太多了吗?还是我看不见自己心中的海呢?

黎明的大海,还没有涨潮,一片昨天被海浪亲吻过的海水。海风极是明朗,极是凉爽,极是潮润的。吹到我身上,禁不住让我伸手怀抱它。可是我为什么还是看不到自己心中的海呢?哦!我恍然大悟——海是理想,是我的目标,看不到己心中的海。只是因为我距离我的理想好远好远。可是。我该怎样做才能看到自己心中的海呢?

于是。我开始寻觅起我的理想来,我一直痴想着有一天能看见自己心中的那一片海,我努力寻觅着我心中的海,我突然想到:站在高处可以俯视低处的景物,于是。我就想爬上山顶去寻找去眺望。我爬啊爬啊。可当我爬上山顶。却傻眼了,因为我有看见那一片浩瀚无边的大海,我哭丧着脸。我有些灰心了。失望了……

我想我是看不到心中的那片海了。我开始对未来的路感到绝望。但是我突然听到了一个声音。它伴着海水跳跃的音符。伴着忽忽的风声。伴着太阳火辣辣的光芒。它对我说:“你要相信你自己。你只要向着一个目标。努力向前。百折不挠。就一定会找到你的理想。你的目标。会走向成功的。”

我突然想到我的人生目标——

我有一个人生目标。就是考上南开中学(3中)我相信有一天会看见自己心中的那一片海,所以。从现在起。我会鼓起信心的风帆。向前驶去;我会在学习上多下苦功夫。不懂就问。多读些有意义的课外书籍。增长自己的知识面。开阔自己的视野;我会朝着一个目标。努力向前。百折不挠。走向成功!我终于看清了我心中的那片海:我心中的那片海显得广阔、浩瀚、无边无际,她荡漾着知识和快乐。于是,在梦里,我又听到了她灼热的呼唤,她向我展开了厚实的双臂,我感受到了她的博大而热烈的爱!

你听。那远方的海又发出了深切的呼唤。那声音给予了我磅礴的力量。使我更加努力。为着自己的目标和理想努力前进。克服重重困难。百折不挠。走向成功的彼岸!

第一次感激父亲

因为父亲有一张严厉的面孔,总以为他不食人间烟火;因为父亲早出晚归,总以为他对我漠不关心;因为父亲常用“继续努力”搪塞我握着满分的试卷的自豪感,总以为他冷漠无情……

直到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才真正读懂父亲的心。

安稳地坐在父亲的摩托车上,披着父亲的外套。车驶得飞快,我情不自禁地躲在父亲宽厚的背后,像一只羽翼未丰,乳臭未干的雏儿胆怯地躲在雄鹰健壮有力的翅下。不经意间碰到父亲冰凉冰凉的手腕。我的手像触电了似的猛地缩了回来,父亲只穿了件薄薄的T恤衫哪!我再也无法理所当然地坐在车后,“爸!”我轻轻唤了一声,但不知是风速太大还是其它缘故,我连唤几声父亲都没有听见。

我的视线微微有些模糊,然而那青丝中深藏不露的白发尖针一般又一次深深刺痛了我的双眼,岁月不饶人啊!那岁月的足迹个个踩在我的心上。我的眼角湿润了,心中涌上一股莫名的暖流,我紧紧靠着父亲—我要把我心中的温暖传递给他。泪缓缓地、悄然无声地顺着脸颊流下。

总是埋怨父亲做得不够,可现在,作为父亲的女儿,我不由地愧疚、不由地感激……父亲不用赞言夸我,是因为想让我切忌骄傲;父亲早出晚归,是全心工作,给我一个自由的空间;父亲面庞严肃,不是他不近人情,而是因为他想用另一种方法让我脚踏实地……

回到家,桌上摆着蛋糕,我又一次愕然了,我居然忘却了今天是父亲的生日!我的心开始狠狠地发痛,父亲是爱我的,只是他的爱不易言表罢了,但是,我能感受到他的爱,他的温暖……

天正哭着。我笑了

四月十七日这晚,我望着生日蛋糕蜡烛上那跳动火光,思绪不禁飘回了六年前的那个四月十七……

那天的天空没有了往时湛蓝的笑容,是灰蒙蒙的,因为正下着雨。

我的心也是灰蒙蒙的。

抬头用无神的眼看看钟,“八点多了……”我自言自语着。妈妈还没有回来呢。我用极粗鲁地动作大开电视,用力地按着摇控气,从这频道调到那个频道,又从那个频道调到这个频道……这摇控器似乎与我做起对来,很不听话,心情本来不好的我一下子把它甩在沙发上,发出一声沉闷地声响……

我又望了望钟,“呵!都快九点了。”

“铃……”电话响了。

“喂?”我抓起电话筒,没好气的问。

“彦子,是你吗?”话筒的另一边传来妈妈的声音。

“妈妈?嗯……啥事儿?”我说。

“彦子啊,今天晚上妈妈要加班,生日来不及跟你过了,冰箱里头有些好吃的,自己拿出来吃啊,别饿着自己,还有……”

“啪!”我一声不吭就挂了电话。“妈妈那边应该在大叫我吧,哼。”心中顿时充满了恶毒的愉快,但没多久心情又降到了低谷。

我想着跟我同一天生日端琳明天一定会跟我说她家的那个热闹的生日PARTY,专门为她一个人办的。

而我呢?

只不过在独自一人看电视而已。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啊,我冰箱拿出一瓶汽水自斟自酌,桌上摆着花生米,糖果,显眼处还有一快蛋糕。“彦子,来,吹蜡烛!”妈妈爸爸的声音回响在我耳边,我捂了捂耳朵,不想在听到这令人反感的声音。

“也好,很自由!”我干笑了几声。

不知不觉,眼泪掉了下来。“干什么,”我对自己说“有什么好哭的?”

“呜……”不直何时,泪已湿满襟。

这回想不哭也不行了,两行泪“哇”一声流了下来,打在我的手上。

我捂着嘴强忍着不发出声儿,抽泣起来。

用打着哆嗦的手去切蛋糕,刚要下刀,一阵钥匙孔转动的声音,我擦干泪抬头望望,妈妈正捧着一只小狗玩具向我走来,说:“彦子。”

“妈妈!”心中一阵快乐的跳动,我扑在了妈妈的怀里。

“哎!”妈妈应着。

“哈哈哈哈……”

老天正哭着,可我笑了。

春雨

雨,静落,无声。

雨点,落在万物上,万物接受这洗礼,于是心明了。我坐在窗前凝望着这一片流动的淡黄,绵绵的雨丝给这淡黄编织了一曾薄薄的雨纱,原来,这是油菜花开的季节。

雨,掉落,低声。

雨点,落下来,滴滴落在春泥里,滋养了大地,于是万物成长了,雨点,落在那淡黄的小脑袋上,于是它开始点头,渐渐地,这淡黄就如潮水一般向我涌来,荡涤着我,于是——我接受这生的洗礼。

雨,击落,欢唱。

雨点,击落下来,打击着万物的心灵,于是万物开始欢唱,为生命欢唱,这是生的欢唱,整个油菜花开始舞动,它在这生的欢唱中舞蹈,随着它的舞动,这淡黄无情地落下,落下,于是黄潮退去了,黯淡了,可这隐藏在黄花下的“小船”中却承载着新生,于是——落红不是无情物。

雨,停落,寂静。

在春雨洗涤后的泥泞的泥土里却长着褪去的黄花,它们是那么的无瑕,一阵微风拂过,带来晚春的气息,一阵淡淡的花香钻入鼻孔,荡涤肺腑。生命依然芳香。于是——只有香如故!

也许,生命很脆弱,但是挫折在生的面前也会退缩。因为,生命会拼搏,会奉献!

远和近

朋友,值得信赖的好少好少,当与之达成共识,能够坦诚相对的时候,他们之间的距离几乎零。

但是,当他们之间开始伪装,开始虚荣,开始互相猜疑的时候,他们之间的距离却变得好远好远,大于一光年。

我与我的朋友,就是这样的,时近时远,我们之间的故事,就这样诞生了。

我对她的第一印象很好,文静、俊秀、天资好,苗条的身材,婀娜多姿的舞蹈,令人沉浸,令人陶醉。

在我心目中,她真的就像金银花一样,一样圣洁,一样高贵,一样美丽。

从那时候开始,我便有意识地靠近她面向和她交朋友,后来,我竟真的和她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上了初中以后,我再也没有和她联系了,我们的每一个片段都成了回忆,每一份温馨也只是属于我们的一点点记忆。

当我重新认识她的时候,她变了,变了好多好多,变得我已经不认识了。

和一帮乱七八糟的人在一起,刘海用发胶粘着,头法剪成了刺猬头,穿着长到膝盖的T恤衫,还有一条补丁式的牛仔裤。

与她的谈话中,我感觉到了好多好多的陌生,从她嘴里,竟也不时地吐出一些不三不四的话来。

那一夜,我失眠了。为了失去一个好朋友而失眠。

金银花上已有抹不去的污点,我跟她,也必然地结束了我们之间的故事。也因此,我们渐渐疏远了……

之后,我同样开始交新的朋友,可是害怕背叛,害怕不坦诚,我和现在的这个好朋友一直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并非什么事都愿意说。

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是否真心把我当作她最好的朋友,虽然她曾经这样说过,可是她真的是这样想的吗?

她像一只刺猬,性格那么尖锐,浑身长满了刺,随时都有可能把我刺伤。

同时,这也许只是她武装自己的一种工具,也许是害怕被伤害,也许只是她的一种虚荣心罢了吧!

哎,知己难寻,这真是地球人的一大悲哀,为什么我们之间非要这样呢?

远和近,差别真的好大好大,也许这就是人心与心之间的距离吧!

重庆山水

说起山区,人们都会想到重庆,重庆就是我的家乡,我的家乡不但是有名的山城,我家乡的水也与众不同。

我们重庆的水气势是很大的。六、七月间,重庆的水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短短几天,重庆的水就涨起来,一浪接着一浪打下来,像发怒的豹子,咆哮着;更像是下山的猛虎,势不可挡。重庆的水有个特点,如果你去朝天门码头,就会发现那里的水泾渭分明,一边是黄的,一边是绿的。这是因为朝天门码头是长江和嘉陵江的汇合处,长江的水有些浑黄,而嘉陵江的水却显得清绿,因而产生了这种奇特的现象。大家都知道,现在很多地方都缺水,而我们重庆却从不缺水,因为我们重庆是被长江和嘉陵江包围着,所以我们从不缺水。

既然重庆是山区,山自然多呀。我们重庆的山一年四季都是绿的,远远望去,重庆的山像把墨绿的青铜剑,从地上直刺天空;重庆地山拔地而起,高耸如云,相互连接,像一排战士,手扶着手,肩靠着肩,从远方迈步走来;重庆地山形态万千,像雄鹰,像房子,像宝塔,有的几座山围成一圈,中间凹进去,像个绿色的盆子。

我的家乡山水非常美,并不比桂林的山水逊色吧!

开心点吧,秋天来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风已经变冷了。

晚上,我散步回来,看到家里的花已经开始枯萎。我想过要挽救它们,才发现,秋天来了。我思绪万千,恍恍惚惚地走进房间,顺手打开了电脑,又好像是习惯性地打开了作文网。秋天真的来了,一篇篇文章里都蕴涵着秋的气息,但在我眼里那貌似是枯叶的尸臭,会这样想或许是我的心情有点不稳定。

说到心情,我回忆起小学的时候,简直是在享受天伦之乐。想一想,在初中这个陌生的环境里已经两个月了。老师不错,同学也很好,却不是很快乐,就像我刚刚所说的心情变化大。我想回到以前,我不想长大,不过这不被允许。我只能希望时间快点过去,即便我也知道这是错的。一般来说,天气冷了只会冰冻人的心而已,而恰恰相反的是它仿佛融化了冰块。说真的,自己的心情时好时坏让我透不过气来。

最终,我只能跟随着秋风来到这样一个环境里,从陌生转化为熟悉,我不想改变,因为我没有办法改变,时间能让一切平息。就像我没有挽救那些花一样,到春天来的时候,它们就能苦尽甘来。

算了,开心点吧,秋天来了,我喜欢秋天的不是吗。

流星

世界上最容易被人们遗忘的便是时间,因为她过得实在太快,让人感知不到;而世界上最容易被人们刻骨铭心地记住的,也是时间,因为当她早已溜走时,人们才想起,但再无挽留之地。时间,使我们遗忘了好多,也记住了好多,她,总是过得这么快,这么快……

眼看着一片叶子,刚刚冒出来,一转眼,已是盛夏时的浓绿,再一眨眼,便已枯黄,憔悴地在风中颤颤地摇晃。看着黄叶飘飘摇摇落下,静静袭来的感伤将我淹没,时间,你过得好快,好短,也好慢,好长。

院里的老树,总是那么绿,那么繁茂,好像忘了要变一变样子。天天如此,年年如此。只是,人变了。记得那时我还小,爱笑,我常乐呵呵地说外公的乱蓬蓬的头发好像那树一样,外婆笑得前仰后合。现在,我小学都毕业了,都和外公外婆一样高了,他们的鬓间,又多添了好多白发。岁月,就这样不动声色地流逝,调皮地往人们头上涂抹白丝,留下一道道的痕迹与沧桑。

流星,总是消逝得那么快,只给天空留下一道闪光的记忆,转瞬即逝。岁月何尝不是如此,曾经的海底成为山颠,曾经的繁华都市沉入海洋,这一切,也就过了几千万年而已。真正时间流逝的速度是看不见的,就好像风起云涌,日落月升;就好像你不知道树叶什么时候变黄,婴儿什么时候长出第一颗牙……

其实,每一天我们都将送走时间,因为这送别的瞬间最容易成为永恒。

做到最好

比赛就要开始了。

广播员那清脆的声音在操场上的每一个角落回荡着:“八百米长跑比赛既将开始,请参赛同学立刻到起跑线……”一听这声音,他的心突然像揣了一只爱跑爱跳的小鹿似的,砰砰地跳了起来,他的心还顿时激起了千层的浪……

他快步超操场跑去,“你可不能输啊!”他对自己说,“不能辜负了同学们和老师的期望!”起跑就在他五十米处,他看到远处一班伍晓勇那高傲的神情,这是理所当然的,伍晓勇一连拿过四次八百米长跑的冠军,此次比赛的夺冠呼声数他最高。“我能赢吗?”他来到起跑点后想如非非,但时间不允许他着样做了,因为长跑就要开时,“三,二,一,砰!”枪声一响,六位参赛者如脱了缰的野马般冲了出去,他保持在第三位,伍晓勇跑在了最前面,他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盯这他,这时太阳也似乎和他较上了劲儿,一直在他前放用猛烈的光照着他,让他睁不开眼,汗水从他额头上缓缓流下,掉在了右眼里,他的右眼顿时红了,顾不了这么多了,第一圈已跑完了一大半,快要进如第二圈抢道了。

“啪”一声,他摔在了他的第二道跑线上,他感觉的到自己摔的很重,因为他站起来时感到膝盖是如有刀割般痛,泥沙沾在伤口处,一个一个选手从他身边掠过,他的心突然有了一中从所未有的恐慌,我觉不能落在最后啊!于是,他张开腿,忍着痛快速的跑了起来,伤口正流这鲜红的血,从膝盖流到小腿上,但他没顾这么多,他只知道他必需向前跑,虽然伤口的原因让他每跑一步就觉得要倒下。超,超过了!他以着惊人的速度超过一个又一个在他摔到时从他身旁掠过的选手。这时,他已和伍晓勇并肩齐跑,他们正向终点一步步的靠近——该是一绝高低时候了。

五十米过去了,他们谁也没超过谁,今天可能会有两个第一名。

伤口在隐隐作痛。

终点只离他们有二十米而已了,他听到了他心正在他瘦骨嶙峋的胸腔直跳,他紧张地屏住了呼吸……

但老天爷跟他开了个玩笑,他在就要到终点时再一次摔到了,摔得是那样不服。支持他的同学发出了一连串“嘘”的声音,他强忍着痛和泪站了起来,把头垂地低低地,缓缓的在人们的讥笑中走向校医室,泪水早已模糊了他的眼眶,打湿了他的脸,一阵风吹过,天空中响起了一首歌:“努力做到最好,成或败不重要……”他擦了擦眼泪抬起头:那时为我唱的吗?

我与祖国

当吉普赛人拖着他们庞大的车队在世界各地游走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会把他们当成贵宾,因为他们没有自己的祖国。

祖国是一个民族的根,是一个民族可以自由翱翔的云天,是一个民族可以培育自己的伟人和英雄的摇篮,是一个民族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生存的空间。

每当五星红旗升起的时候,胸中总会涌起一种无法言说的激动。在那国旗直刺云天的威严中,凝结着泰山的庄重、华山的峥嵘;在那国旗的猎猎飘扬里,滚动着东海的狂澜,荡漾着南海的涟漪。物换星移、沧海桑田,不变的是华夏儿女对祖国的倦恋。

站在迎风舒展的国旗下,凝望着那血染的一块鲜红,凝望着她与朝阳一同升起,我心潮澎湃,荡起了赤子英烈保家卫国的回忆。那“匈奴未灭,何以为家”的汉朝名将霍去病,那“仰天长啸,壮悲激烈”的民族英雄岳飞,那“拼将十万头颅血,须把乾坤力挽回”的女革命家秋瑾,让我心海陡起浪千叠,再也收不住缰绳,任凭思想的野马奔驰。“秋到边城角声哀,烽火照高台,凭高酹酒,此兴悠哉!”金戈铁马往事如云,绵延万里的大墙,却不曾护住窗台上一只小小的花瓶,让她一再遭受蹂躏、耻辱,火灼般的耻辱,留下了一道永远无法抚平的伤痕,但我知道,她很欣慰,因为她的热血儿女们染红了她执著的追求,使她在苦难与屈辱中获得了新生。

共和国的旗帜依旧迎风飘扬,我知道这沉静的飘扬里蕴含着莫大的希望。聆听着这日益壮美的旋律,我知道,我、我们是她的未来,是她时代的强音。

“流在心里的血,澎湃着中华的声音。”不管身在哪里,我的灵魂里都耸立着祖国三山五岳的峰峦,不管地处何方,我的血液里都荡漾着祖国江河湖海的碧波。我和我的祖国都如同初升的太阳,我们一起成长,一起见证辉煌、创造辉煌。

面对感恩

——读《愧对感恩》有感

文章讲述了作者因为一次出差,500元季度奖金,竟让驼背科长越俎代庖地代他捐出去了。这笔钱原本是计划给妻子买生日礼物的,弄得作者很是不悦,好长一段时间不想理睬他了。可谁曾想到,这区区500元竟让受助者整整记了5年,直到望着中年汉子恭敬虔诚的模样和一脸的感激时,良心的自责就此开始……

读到这里,以前的往事不禁浮现于眼前:小时候有一次,我和爸爸在公园玩,在河边看到有一群人,我和爸爸挤到里面,见到河里有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在拼命挣扎。这时,从人们惊疑的眼光走出了一位和父亲年龄相仿的人,他一下子跳到水中,不顾外面近乎零下的气温。人们都为河里的两个人捏了一把冷汗……时间似乎在此刻凝固住了,人们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人,终于那中年男人拖着疲惫的身子,架着小男孩上了岸。正当人们抢救小男孩之后,想要找那位中年人时,那中年人却早已不知去向。人群渐渐散了,可是刚才那一幕却再我心中挥之不去。

第二天,当全城人们都在议论那个救人不留名的“活雷锋”时,我家的门被敲响了,一开门,就见一面鲜红的旌旗,上书“见义勇为”四个大字,然后,就是一阵相机快门的“咔嚓”,那拿旌旗的对爸爸直喊“恩人”。这时,他才明白一定是和昨天的是有关,可爸爸是个爱面子的人,不想说出实情,就稀里糊涂得当了回“活雷锋”。当记者们走后,我们全家都陷入了沉思,我和妈妈一致认为爸爸该向别人坦白,可爸爸却碍于面子,不肯去说。最后我们妥协,爸爸应着头皮去报社说明了情况,然后灰溜溜的走出了报社。

感恩,是人生的最大智慧;感恩,是人性的最大美德。但在现代文明的社会里,感恩常会被人遗忘、丢弃。如果我们能常怀感恩之心,便能够时刻感受着家庭的幸福和生活的快乐;如果在感恩的世界里,我们还会时时提醒自己: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那么感恩就不再寂寞和孤独。

面对感恩,我们只有正确对待他,才能让感恩之花在世间绽放!

一把黄土,一缕尘

有人说:“陕北的黄土高坡是信天游的发祥地,而信天游又是让黄土高坡酝酿沧桑的风化石。”然而当你翘首在百里高原时,对黄土的爱又变成了另一种感慨,感慨他的壮观与豪放,却不失本土文化的内涵,耕耘之中,浸满了千古兴亡的泪泉和汗水。

“陕西自古出帝王,”陕西的黄土埋皇上,这些民谚童谣,尽管说的是五千年文明古郡的龙脉血缘,但细细斟酌,却又似兴衰荣辱的一首悲歌。

八百里秦川放眼望,尽是豪情满胸怀,13朝的古都未央痕,10的年风雨咸阳城,试问谁出生在这里,谁看见了那沧海桑田的故乡,谁不想,闯出一番伟业,长眠于这云横秦岭之中,留下万世的颂歌,殊不知,那世代迷离的龙泉泰阿,给子孙的惟独悲凉和怨气。

开唐的贞观盛世恐是这江涛河山最辉煌的一阕,虽然如今,当年大明宫的歌舞升平早不见了踪影,灰飞烟灭,单剩一砖久经风雨的残骸,单剩一段千古哀唱的乐府,复原的霓虹闪烁,却空乏了皇权,皇室的大气和凌横,也唤不醒脚下这片长眠贵族诗情的黄土地,末了,才觉得此罢是一组棱角鲜明的骨架,空洞的目光中不再有冷峻,反其的是碌碌的麻木,或许再经过这样的百年,千年,他落的泪也没有了惋惜的价值。

古老城的墙依旧是往昔的峥嵘,在百里不见头的银色长带上被穿越,工匠们的血泪,不再有当年的年轻,没有烽火燃烧的岁月,没有独裁者清晰的脚步,他从当年“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的骠骑将军退化成了一个历经沧桑,不再言语的老人,每日伴着钟楼的晨钟,鼓楼的暮鼓,看着川流不息的车辆,车辆里曾经势不两立的白皮肤,黑皮肤和黄皮肤……扎实的脚下还是那同样长眠着的,淡定的黄土地。

从远古到今天,从森林到城市,风云变幻的古郡依然驻守在这片苍瘠的黄土地上,无论对面还是后面,都是同样寂静的黄土地,都是同样用尘埃堆积的黄土地,没有一丝声音,却在心底呼唤,呼唤着可以再次舞动他们的龙脉,再次辉煌他们的灵魂,直到又化成尘埃的一刹,他们的生命就得到了最好的升华。

蚊子

蚊子是“四害”之一,它们的身体虽然小,但是却深得人们的讨厌和害怕它们。

每当我们路过一些积水时,看见在水面上不停地游动的小虫,那就是蚊子的幼虫——孑孓。孑孓变成蚊子的过程之中,要经受十分多考验:孑孓首先要经过四次脱皮变成蛹,再由蛹在水中生活三两天,最后才能羽化成蚊子。蚊子完成一代发育之需要10~13天,一年便可以繁殖八九代了。蚊子是靠吸收血来生存繁殖的,而且雌蚊与雄蚊的食物是不一样的,雄蚊吃的“素”,专门以植物的花粉和果子、树叶、茎上的液汁为食物,而雄蚊偶尔也会尝尝植物的液汁,但是,一旦婚配,就非吸血不可。因为它们只有在吸务以后,才会使卵巢发育,所以,叮人的只会是雌蚊。

蚊子的种类繁多,主要可以分成3000多种,而在我国已经占有140多种了,最常见的种类有花斑蚊,高脚蚊和淡库蚊……而在这么多的种类之中,能传播疾病的蚊子主要可分成三大类:一类叫按蚊,俗名疟蚊,主要传播疟疾;另一种叫库蚊,主要传播丝虫和流行性乙型脑炎;而第三种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蚊,那就是伊蚊,因为它的身体黑白相间,所以我们也叫它作黑斑蚊主要是传播流行性乙型脑炎和登革热……

蚊子主要危害是传播疾病。据研究,蚊子传播的疾病达80种之多。在地球上,再没有哪种昆虫比蚊子对人类的危害更大的了。因此我们要掌握好蚊子的成长规律,更好地抑制着蚊子的数量和繁殖。

饮料感受

——我的初一生活

初中生活已经过了一期,我觉得初中生活就像饮料,初喝十分之苦,再喝妙不可言。

咖啡

初中生活就像一杯咖啡,涩涩的,又香香的。先说说涩吧!第一天进入中学的大门,天哪!中学这么大,再想想我的母校,一阵酸楚涌上心头。再看课表,增加了四门功课“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作业肯定是多上加多了啊!唉!初中生活该不会很苦吧?过了几个星期,渐渐适应了初中生活,就开始觉得初中生活十分多彩,处处洋溢着青春的活力,充满朝气和梦想。在我们爱做梦的年纪,这样的生活充实而又香甜!喝咖啡也是这样,当你第一次喝时,觉得有点苦涩,待你慢慢品来,却又感觉得好爽。

牛奶

我的个子不高,也很瘦,妈妈看见别人都比我高一个头,胖好多。于是,天天让我喝纯牛奶,以补充养分。可是如果每天都喝,难免腻人。

纯牛奶尽管不好喝,却含有许多营养。初中生活就是这样,语数外、政史地生、音体美,就像各种维生素,滋养着我们瘦弱的身体,丰富我们贫乏的知识,为美丽的人生谱写一段段乐章。

汽水

虽然现在进入了初中,但你不好好学习,就像汽水的泡沫一样,你学过的知识都会忘记。如果你好好学习,就可像摇后开盖的汽水一样“一飞冲天,威力无边”了。

无论初中生活像什么饮料,在我心中,它都是好喝可口的,我一定会好好的把它喝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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