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风佣兵团驻地。
众人围在一张桌子前,上面摆着一把用牛皮纸包裹的长条状物体。
这玩意正是黎逍临走前送给斯兰德的礼物。
“啧啧,小子可以啊,黎逍大人居然送给你东西,这可是你的机缘,要好好把握啊。”理查德摸了摸下巴。
杰克一脸羡慕:“为什么大佬没有给我一段机缘呢?你看我这么英俊潇洒玉树临风。”
“滚!死自恋。”伊思娜一脚踹在了杰克的屁股上。
“小斯兰德,赶紧打开,让我们看看大佬给了你什么玩意。”
伊思娜的这句话赢得了在场所有人的认同,废话,都好奇大佬黎逍给了什么东西。
牛皮纸被掀开,露出来的是一把黝黑的一根笔直长棍。
“一根棍子?!”杰克大呼。
“你个没见过世面的,没看见那里有一丝凹下去的线吗?这是一把刀!”骑士科尔一脸嫌弃的道。
已经痊愈的理查德一脸玩味:“黎逍大人怎么送了你这个魔法师一把刀?来,让它出窍看看。”
斯兰德点点头,但发现怎么拔都拔不出来。
“斯兰德,你不会弱到连刀都拔不出来吧?”杰克依旧是那么欠揍。
他撸了撸袖子:“来来来,让我来。”
结果,杰克用尽了吃奶的劲也没拔出来。
众人开始仔细观察这把刀。
“咦?你们快来看!这里有一行话!”伊思娜指着刀鞘侧面的一个不易察觉的位置,那里有一行细小的文字镌刻着。
“这是什么字?方方正正的,不是大陆的文字啊。”杰克摸摸脑袋。
这是华国文字!还是古文!
斯兰德震惊的看着这一行字。
没错,上面用正宗的华国古文写了“以汝之血,使刃出鞘。”
这句话的意思是这把刀要滴血认主才可以出鞘。
看旁边的人都不认识这种字体,斯兰德暗自心惊。
难道自己穿越的身份暴露了?黎逍这么做是为了试探自己?斯兰德心里惴惴不安。
“嗯,这是朱雀帝国使用的官方文字,据说比大陆通用语的诞生时间还要早。”凯斯捏着下巴,沉思道。
“呦呵,凯斯小子?你居然懂这个?”杰克一拍凯斯的后背,一脸惊奇道。
“我在光明圣地学习过一段时间的朱雀帝国官方文字,虽然这种文字十分复杂深奥,但是非常优美而且准确。”凯斯一脸崇拜:“也不知道是谁发明的这种文字。”
“我倒是没觉得这字有你说的那么好,切,方块字。”杰克摇摇头,表示自己欣赏不来:“那你赶快解读一下这个文字啊!”
“以汝……汝什么?……血,然后是使刃出……我不知道了。”凯斯无奈的摆摆手:“我就会翻译这么多。”
“以汝之血,使刃出鞘。”
斯兰德淡淡的道,然后直接伸手握住了手中的刀,另一只手被牙齿咬破,摁在了刀柄上镌刻着的朱雀图案上。
只见朱雀图案被血浸润,变得栩栩如生起来,好像一只欲要振翅飞翔的飞离刀柄的浴火朱雀一样。
黝黑的刀柄忽然浮现裂纹,裂纹顺着下来,使得刀鞘也布满了裂纹。
刀鞘碎裂一地,雪亮锋利的刀身露了出来,是唐刀!
或者叫唐横刀更为准确。
雪亮的刀身迅速暗淡,变得普通,无脊的刀面非常光滑,上面隐隐镌刻着复杂的铭文。
刀柄的黝黑也是化为了飞灰,露出了柄头雕刻着的一只狰狞怪兽,柄身镌刻的暗红色朱雀图案。
这柄刀没有护手,刀柄与刀身仿佛一体连成,连接处是一个神俊异常的狼头模样的暗金色刀锷,狼齿咬着刀身。
随着黝黑部分全部脱落,整把刀居然变成了淡淡的土黄色。
“没想到,你居然还懂这种文字,而且,这把刀看起来非常不寻常啊。”凯斯仔细打量着这把刀。
忽然,斯兰德手中的刀化为一道土黄色的流光飞出。落在不远处的地上,光芒散去,一只可爱的……柴犬正得意洋洋的站在那里。
“我去?!什么情况?刀变成狗了?!”杰克震惊的看着那只柴犬。
“闭嘴,弱小的蝼蚁,大爷我可不是什么狗,大爷我叫北荒,生前是一匹七星的血狼王!因为得罪朱雀帝国,让人家给炼了。”
北荒一脸悲伤,但转眼间就变成了喜悦:“没想到,朱雀帝国的那帮人把我炼刀后不是封印我到永远啊,还让我重见天日啦!”
喜悦的狗头看着斯兰德,表情一僵:“艹,让老子滴血认主的怎么是个法师?!还特么是个三星的渣渣!”
可爱的狗头一脸懵逼。
用力的甩了甩脸上的肥肉,“小子,跟我过来,咱们要好好谈谈。”
北荒化作一道流光,卷起同样懵逼的斯兰德,转移到了远处的仓库中。
经过一人一狗和谐的交谈,北荒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落到这个小菜鸡手里。
而斯兰德也明白了这个逗比是个啥玩意。
北荒生前就不说了,就说说刀,刀的整体由天外陨石打造,理论上说,这把刀单从材质上就坚不可摧了。镌刻了使刀身变得轻盈的魔法。还有记忆法阵,可以自动修复损伤。
与此同时,这把刀的真名叫“地荒”,因为锻造这把刀的陨石自带一种特性,就是接触大地时会汲取大地的力量,然后炼化,炼化的力量一部分用于哺育自身,另一部分吸收不了再反哺给大地。
当朱雀帝国的人发现那块陨石的时候,陨石周围方圆三十余里,寸草不生、生机断绝。所以给陨石起名“地荒”。
而用这块陨石锻造出了六把作为实验用的魔法刀、枪、剑啥的。
陨石主体被朱雀帝国收入秘密之处,而锻造出的武器,通通命名“地荒”。
地荒系列原本用来反哺大地的力量变为反哺滴血认主的主人,刀身可以变为类似剑丸的小丸子,也可以变为被注入的器灵身体。
北荒作为这把刀的器灵,赋予了这把刀无数的妙用,毕竟北荒生前是个体面狼,堂堂七星血狼王啊。
也不知道自己的身体让那帮人给炖了没。
一想到这里,北荒就心疼的直撮牙花子。
“行啦,小子,我这里有一本唐刀刀法,等会直接注入到你的脑海,唉,怎么我就跟了个魔法师?”
接受刀法后的斯兰德虽然无法挥舞自如“地荒”,但是随着地荒刀的滋养,他的身体会逐步强大的。
“喂,北荒,你说除了你还有五把武器?”
“嗯。”
“那不是六位地荒丸嘛。”
“滚!我们六个,都是可怜的娃啊!”
北荒的狗脸委屈巴巴,化作刀丸,郁闷的不理会斯兰德。
这把刀的操控方法很简单,已经被北荒教授过了。
地荒刀作为一柄史诗材质却是传奇品质的主要原因,就是能力平平,除了锋利异常、轻、硬、会自己修复、有个器灵(还是打残的,所以北荒弱小的只能变成狗的形态)、会变换形态之外,就没什么亮点了。
另外,任由北荒使刀变成它暂时的身体(此时有七星的实力),会消耗刀自身积攒的大地之力,一旦大地之力消耗殆尽,就会变回刀的形态。
斯兰德收起地上的地荒刀丸,而后返回。
回到那个众人聚集的房子,杰克追问:“嗨嗨,那只狗呢?”
斯兰德回答:“那是黎逍前辈留下的玩笑,只是为了单独教会我怎么操控它罢了。”
斯兰德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起来。
还伸出手,手心是那枚刀丸。
“喏,看好啦。”
刀丸瞬间变成了锋利帅气的唐刀。
“哇,帅!”杰克眼冒星星,正要摸一摸刀身,在即将摸到时却吃痛一声,然后吹了吹手。
“啧啧,这把刀还不让我碰,放刀气打我。”
斯兰德一脸无语,把刀收进空间戒指。
众人散去,斯兰德和凯斯并肩走在回宿舍的路上。
“斯兰德,接下来你准备怎么走?”
“老凯,我准备在这个追风佣兵团多待几天,然后穿过山脉去费伦王国。”
“那个叫里卡多的逗比的国家?”
“没错,而且这是我返回家乡唯一的便捷之路,还有就是黎逍前辈也在费伦王国。”
“我无所谓啦。”
………………
第二天,理查德吩咐放假三天,自由活动。
火石城内,一处早餐摊中。
凯斯啃着火石城特色的早餐,看着斯兰德道:“兄弟,你今天真的想去城东北面的那个山脉历练啊?”
斯兰德抿了一口咖啡:“没错,我觉得我需要锻炼一下身体,好歹有点近战能力,正好练习使用黎逍前辈送的地荒刀。”
“当然,是外围山脉,没有什么危险的。”
斯兰德嘿嘿一笑,顺手把凯斯盘子里准备放到最后吃的烤熏肉用叉子叉进嘴里。
“魂淡,把我的烤熏肉吐出来!”
“再给你买一份不就结了?”
“此话当真?”
“当然……不当真咯。”
“呔,吃我一拳!”
火石城东北方山脉外围。
“没想到火石城附近是沙漠,这个山脉居然有那么多的树。”凯斯靠着一颗巨大的大树,欣赏着风景。
“诶呦,刚杀了几只野兽,凯斯,快给我来个法术。”斯兰德提着地荒刀,揉着自己的肩膀。
“废柴。”凯斯打了个响指,手指上的秘术戒指闪过一丝温暖的光芒,一个回复术就落在了斯兰德的身上。
“哈,谢啦,我现在感觉自己还可以再大干一场!”斯兰德兴奋的挥舞着地荒刀。
然鹅,我们的斯兰德小朋友还没兴奋多久,小脸就变得煞白煞白。
他的面前,冒出了一颗巨大的青灰色狼头,血红的眼眸,狰狞的尖齿,还有滴在土地上的腥臭涎水。
这它喵的是魔兽风狼啊。
虽然粗略估计有两星的等级,但是,狼是群居动物,放在哪个世界都是不变的真理,谁知道附近有没有它的同伴。
“凯,凯斯,准备战斗了。”
“不用你说。”凯斯做好了战斗准备,一只手虚按在另一只手的空间戒指上,随时准备掏出法杖。
握紧了左手的地荒刀,右手唤出了人头大的火球,这是斯兰德所能做到的最大威力的瞬发火球。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斯兰德与那头风狼凝视良久。
忽然,风狼一跃而起,快如一抹青光跃向斯兰德。
斯兰德一咬牙,强行闪到一边,堪堪躲过风狼的咬合,但小腿还是被利爪划伤了。
右手托着火球狠命向狼头砸去。
风狼头一低,火球就砸在了坚硬的头顶。
俗话说狼是铜头铁尾豆腐腰,左手握着的地荒刀斩向风狼的腰。
“眩晕术!”
风狼正要躲避斯兰德的致命一击,却被凯斯的法术砸的晕头转向。
【地荒九式·残月斩】瞬间发动。
只见斯兰德手中的地荒刀泛起一阵涟漪,陡然加速,锋锐的刀芒像夜空的残月一般斩向风狼。
“噗嗤!”刀锋轻松的切开风狼坚韧的皮肤,直接把风狼一劈两半。
迅速抽出刀,轻轻一抖,刀上的鲜血都滑落在地上。
“快走!血腥味会引来别的野兽。”凯斯给了气喘吁吁的斯兰德一记回复术。
斯兰德点点头,不用凯斯提醒他也知道。
两人迅速离开了原地。
出了山脉,凯斯才开口:“行啊小子,还会近战哈。”
“在边界战场那么多天,人家战士提刀对付恶魔见得多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也是,恶魔可比这没有智慧的魔兽狡诈多了。”
斯兰德刚才如此疲惫的主要原因是他发动了柴犬北荒传授的刀法。
【地荒九式】,就是那套刀法的一部分,新手部分,简单上手,但是需要斗气释放。
早在昨天,斯兰德就已经转化了占据体内一小半容量的斗气。
没办法,为了达到法力与斗气的平衡实在是太过艰难,所以斯兰德就把转化出的那点可怜的斗气远远的安置在一个角落。
理论上说斗气、法力以及东方的元气,都储存在丹田位置。一旦没有找到不同力量的平衡方法,就会走火入魔,爆体而亡。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而且斯兰德转化起斗气来很是艰难,毕竟隔行如隔山,丹田也不适应这种力量。
转换好的那一丢丢斗气被放在隔了法力老远的一个角落。
等下次北荒醒来问问它有什么平衡的办法好了。
斯兰德心想。
因为把两个力量隔着距离放置也不是个长久的办法。
要是北荒醒来,一定会说斯兰德身在福中不知福,有多少人没有成为魔法师的天赋,一辈子都没转换过法力。转化法力可比转换斗气高级与困难的多,毕竟成为魔法师的门槛太高了。
而斯兰德只需要找到一个办法,在熟练一下转换斗气就可以双修了。但大多魔法师不会选择双修,因为一是浪费时间,有这个时间还不如潜修法术。二是风险太大,虽然平衡力量的办法有很多,但是稳定的却很少。三是这样修炼起来要困难很多,本来就晋级困难,要是再双修,岂不是这一辈子就完蛋啦?
深夜,躺在床上的斯兰德被手上发热的空间戒指烫醒。
掏出罪魁祸首……地荒刀,半透明的剑灵北荒跳在斯兰德的身上。
“小子,大爷我回来啦。”
“狗子,知不知道怎么平衡斗气和法力?”
“刚醒来就问我东西,咱们很熟悉么?等等,你敢叫我狗子?!”
北荒一爪子拍在斯兰德的脸上,结果穿……穿过去了。
马蛋,打不到!
北荒郁闷的窝在床上。
“小子,你要记住,大爷我是血狼王,血狼王!”
北荒超凶。
“好啦好啦,血狼王大人,博学睿智的你就告诉我好不好?”
斯兰德揉着北荒的狗头。
毛茸茸的,手感真好。
没错,作为主人的斯兰德只要想就可以直接触摸到器灵,而器灵不可以。
“嗯,看你态度还不错,我就仁慈的告诉你吧。”北荒舒服的眯着眼睛,不自觉的蹭了蹭斯兰德的手,莫名使斯兰德觉得可爱道。
嗯?本王怎么总觉得有点不对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