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贴着空调广告纸的公交车缓慢地驶过雅典街区,平稳地停在警察局这一站。
阿尔普多纳斯小幅度地甩着胳膊下了车。白色印有“courage”字母T恤的下摆被他卷了一圈,露出肚脐下浓浓的黑毛,让人看了直作呕。灰色袜子与中裤间仍是夹杂着如杂草一般的腿毛,蓝色网鞋没有鞋带,鞋边稍稍沾了点灰。手上没有任何装饰物,手表很少戴,戒指更是不可能。指甲是刚刚修建过的,食指指甲明显是用牙咬的,与其他指甲比起来尤其不平整。咬过后明显用大拇指扣了一下,指甲已经呈现出细小的锯齿状。他的脸上毛倒是很少,下巴下面干干净净,好像用割草机推过一般,上唇上留着一道小胡子,一层眼皮踩在下面一层眼皮上,左右眼眉毛不对称,右眼的眉毛明显往上翘,头发蓬松,盖过耳根。样貌倒是英俊帅气,跟克里斯·帕拉特有几分相像,但整个人看上去太过邋遢,所以没有多少人愿意接近他。
阿尔普多纳斯哼着苏格兰小调,走入警察局,在登记处打了局长办公室的电话,拿了准入证别在胸前,上了五楼。
局长办公室大门敞开,阿尔普多纳斯门也没敲就走了进去。局长办公室看起来和普通的办公室没有什么区别,黑色皮沙发靠在墙根,大型书柜对着局长办公椅的手把,办公桌前摆了两张木椅,局长则埋在堆成山的资料前,只能看见帽子的一角。
局长听见了脚步声,放下报纸,两手撑着,屁股离开椅子,“你来了,阿尔普多纳斯!”
“警长忙着呢么,有没有吃的我快饿死了。”阿尔多普纳斯走到警长旁边。
“啊,吃的,我来找找看。”警长装模作样地站起身,在办公桌上看了看。
“好了,我自己拿吧。”
说罢,阿尔普多纳斯抽开了第二层抽屉,拿出一袋吐司。
“啊原来在这里,好久没吃了我都忘了。”
“咳咳,说实话警长。”
“好吧,还真是骗不了你,你怎么知道在这里的?”
“这还不简单,抽屉把子上有油。”
“你怎么注意到的?”
“你这太阳晒得够舒服地,你面前的这一片哪里照不到?”
“那我要是把窗帘拉起来呢?”
“那我也能找出来。”
“你怎么找?”
“用鼻子闻啊,就算你用纸擦过手再拉抽屉,还是会有味道的。”
“嗯,果然不错。”
“还有,你昨天没洗澡。”
警长吃了一惊,堆笑道:“没有啊,我非常爱干净的。”
“我的天,你自己信吗?”
“那你说说看。”
“你看你的左手食指上有什么?”
“嗯,墨水,怎么了,那是我刚才碰上去的。”
阿尔普多纳斯摆了摆手,“首先你是个左撇子,你只是从昨天开始刚练习用右手写字,我为什么能这样肯定,你看你写的字,完全没有发上力,而且大部分歪歪扭扭的,再看看你桌上的文件签名,那是顺着手势自然签上的。其次,你的垃圾桶摆在左侧,这一点足以证明你是左撇子。”
“那是我拿来吐痰的。”
“不可能,你的垃圾袋左侧有油印和面包屑,如果你是右撇子,你把垃圾桶拿到左边一定不会握住右侧,而是靠后的位置,而左撇子则会直接握住左侧,拿到一边时不会改变方向。”
“说得好像有些道理。”
“一般而言,手上沾了墨水要写五六次才能洗干净,你从昨天开始用右手写字,那么极有可能是从下午开始用右手写字的,算上你的泌尿,你最多洗过三次手,或者更少,因为你吃完面包都不洗手或者擦手,很难猜测你解完手会不会洗手。还有,你的衬衫扣子下面有一小滴黄污,我猜想是昨天中午吃虾的时候留下的。我知道你想说什么,面包屑的油污跟虾的油污是不同的,虾的更加黄一些,而你今天还穿着这件衬衫,说明你妻子很有可能不在家,以你衬衫袖口的干净程度来看,她应该是个非常勤快的人。”
“你接着说。”
“你的妻子是昨天下午走的,中午是两个人吃饭,自然会丰盛一些,所以虾的出现十分合理。而昨天的晚餐和今天的早餐是你一个人享用的,你又是个懒惰的人,自然不会认真准备。因为你的墨水印还在,所以我推测你昨晚吃的是某种带包装的食品。吃完东西后,你去了电影院之类的地方,回家很晚,这也成为了你不洗澡的一大借口。而今天早晨,你应该只吃了一颗鸡蛋。我为什么这么说,你问问你的手就知道了。”
警长故作镇静地点了点头,“分析地大体合理,阿尔普多纳斯,但很多逻辑上还是有不合理的地方,相信你在说的时候就已经感觉到了。作为刚毕业的学生来说,你超出常人。”
“我承认分析地过于草率了些,但我认为八九不离十,如果给我半天时间,我一定能够捋清楚。”
“好了,阿尔普多纳斯,”警长拍了拍他,“你父亲可算养了个好儿子。”
“既然你已经认可我了,那我什么时候可以过来工作?”
“你先不要着急,我给你看样东西。”
警长不再伪装,用左手抽开抽屉,拿出一幅画递给阿尔普多纳斯。
“认识这幅画吗?”
“这应该是《夜巡》,中学时候美术课见过。”
“没错,这是《夜巡》。”
“你直接说重点吧。”
“果然跟你父亲一样是急性子,那我就直说了,这幅画不是真的《夜巡》。”
“然后呢?”
“你难道不惊讶吗?”
“不惊讶,没有什么事情能让我感到惊讶。”
“那你且听我慢慢说,我桌下有饮料你可以拿去喝。”
“我已经拿了。”
“手真快啊,好了我开始说了。三个月前一个荷兰人找到了我,我当时很纳闷,我压根就没有一个荷兰的朋友。他说自己是什么什么府的管家,一双蓝眼睛,但是太小了,从远处看根本看不见他的眼睛。他跟我讲了一件十年前的事情,让我保密。他说十年前家里遭了贼,地下室里的传家宝被偷了,紧接着他就给我看了一张照片,跟我说这是他家的传家宝,我问他这是什么,他说是《夜巡》。我说‘你开玩笑吧。’,他说‘阿普斯特丹的《夜巡》是假的,真的在他的家里。’我当时都懵了,他让我一定要相信,我就信他了。然后我就说这事情你找我没用,你应该去找荷兰的警察局,他说不行,这幅画如果被昭告于世将是损失,也会有损家族荣誉。我问他为什么要找我,随后他就拿出了一张照片,跟我说这个男人就是偷画的人。我问他这两者有什么联系吗,他说这个贼是希腊人。我说是希腊人怎么了,他说这个人是希腊的败类,他还是希望由希腊出面找到他,但是要秘密进行。我说这事情太荒唐了,是希腊人又怎么样,他却说这件事情非同小可,一定要这么做才行。我仔细想想,最后答应了他。但我身边没有什么可以信赖的人,手下的能力也是不足的,我就想起你来了。”
“就说你收了多少钱吧?”
“还是你小子聪明。”警长竖了五根手指。
“有什么线索吗?”
“那个管家说这个贼目前在东南亚,一个叫基萨的地方,你得去那个地方抓他。”
“我不一定能打过他。”
“盯住他就好了,发现他的行踪后,你立马告诉我,荷兰那一家应该会派人过来。”
“我为什么要帮你?”
“你啊,太势利了。事成之后,你来上班,那个荷兰人给的钱分你一半。”
“我对钱没兴趣。”
“我会帮你去库尔卡斯家提亲,我说的话他不敢不听。”
“这事就这么定了,机票钱你出!”
“就知道你小子会这么说。但我要提醒你,这次行动有风险。”
“我再来一块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