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吃烤串的路上,江星月搜索了那首歌的歌词。
“在这阳光肆虐的城市里
潜藏着另一个自己
谈天说地聊着都好风趣
关上了门自己怕自己”
《一个人,一座城》
在丹尼唐车上,她跟着轻轻哼唱,隐约觉得这歌词写的就是自己。
也许她心里那个蒋俊凯根本就是她自己幻想出来的。
当然,他确实富有英俊,才华横溢,高贵深沉,但他一定也有他的缺点。
其实她一点儿都不了解他。
江星月这样想着,忽然心里放松了一点,没那么盲目崇拜了,手指翻飞地发了这首歌的链接过去。
这一次,蒋俊凯回复地很快。
“你还没睡。”
“专注熬夜二十年。”
“皮肤撑得住么。”
“小仙女天生丽质。”
然后蒋俊凯就没再说话。
这一次江星月没有不安。
因为这一晚,她的某种心情已经得到了短暂的满足。
……
立交桥下的烤串小摊边,浓烟四起。路边停着一排超跑。
林尽染今晚开了玛莎拉蒂的总裁出来。
他偶尔也喜欢这样的嚣张与繁华。虽然身上还穿着跟父母出行时的白体恤和小白鞋,但摘了黑框眼镜,露出棕色星辰似的眼睛,整个人便完全不同了。
丹尼唐停好车,跟江星月一起走向那团浓烟。
他顺手拉起她的手。
江星月也没有拒绝。
毕竟想趁今晚融进林尽染的圈子,还全要靠丹尼唐。
“小唐菜来了。”
丹尼唐花名小唐菜。
“哟,还带来一个这么漂亮的小姐姐啊?”
“嗯哼,小哥哥们晚上好!”
这种场合江星月从来不怯场,她有信心在三顿饭和一顿酒之内跟这伙人打成一片。
带衣着华丽身材窈窕的江星月穿过浓烟姗姗而来,夜宵才发现她看起来很眼熟。
“呀,缘分!咱们不是刚刚才见过面吗?”
小胖子田百年拉过来两个小板凳,示意丹尼唐和江星月坐下。
“可不嘛,我掐指一算,今晚能再碰到你们,就跟着小唐菜一起来了。”
江星月看一眼林尽染,暗暗跟他套近乎,“新娘是我闺蜜,她加你微信没?”
林尽染正抓着一把牛板筋,分了一半递给丹尼唐和江星月,“没,她没通过我。”
江星月决定顺杆儿上,既为了自己,也为了王思斯。
她从未想过王思斯能搞定林尽染这个级别的男神。
但是认识一下总归没坏处。
“那我叫她出来一起吃吧。”
江星月拿起手机,拨通王思斯的号码,“我闺蜜多酷啊,婚礼堪比电影,丧偶这事公开办一下也挺好的……起码大伙儿现在都知道她是单身了……”
江星月听着一声声的忙音,心想,王思斯你可别不接电话啊。我掉链子事小,你错过认识林尽染的机会,那可吃了大亏。
……
秦三苗怕吵醒王思斯,轻手轻脚地走到门口。
他要走了。
黑暗中的门把手触手生凉,他想也许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就是这样。
萍水相逢,能走到现在这一步,已经很是莫测和偶然。
这时,王思斯电话忽然响起来。
是“江星月”的名字。
手机屏幕的光芒在夜里格外醒目,秦三苗怔住一瞬,几乎没有犹豫,走过去划开手机。
同时他打开台灯,推醒王思斯。
王思斯正是累极,睡的很沉,翻个身,****长腿骑着被子,给他个后背。
江星月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
“哎呦我的大宝贝儿,你可算接电话了,麻溜起床换衣服,出来吃烤串,我给你发定位。”
王思斯朦胧中听到江星月的声音,不觉清醒了几分。但睡意滔天,本能抗拒。
“有个很重要的朋友想介绍给你认识,林尽染林公子,你们见过的!满地铁站都是他的海报!而且这儿的烤串巨好吃,帝都黑暗料理排行榜之首啊!不吃你会遗憾死,快点来!”
秦三苗听到林尽染的名字,那双墨色眼眸闪了一下,像是一个年深日久戴美瞳的人,不小心露出了原本的眼色。
“我们等你!”
江星月听不到王思斯的回应,怕再说下去在众人面前丢面子,便赶紧挂断了电话。
秦三苗掀开王思斯的被子,把她从温柔乡里拎了出来,“喂,醒醒,你闺蜜叫你去吃烤串。”
王思斯半耷拉着眼皮,眼睛睁开一条缝,浑身一点儿力气都没有,“我不去,我要睡觉。”
她爆发蛮力挣开他的手,随即像棉花一样,轻飘飘滚进被子,缩成一团,闭上眼睛继续睡。
秦三苗转身去冰箱里拿了瓶冰可乐。
“你再不起床,我可要上手段了。”
其实他根本没给王思斯被威胁的时间,就把冻透了的易拉罐扔进她的被窝里。
王思斯一个激灵,猛地从床上跳起来。
皮肤表面传来凉意,她才意识到自己穿着吊带小背心和短裤就暴露在秦三苗面前。
“你,你想干什么!”
她急忙抱住自己,双手交叉护在胸前。
秦三苗翻了个白眼,“我想干什么?哼,就你?想的美!”
王思斯歪了歪唇角,竟无言以对。
“穿衣服,带我去吃串!”
“吃什么串……”王思斯隐约记起,半睡半醒间江星月的邀约,“大半夜的折腾什么呀,你想吃就叫外卖呗!我给钱!”
这个秦三苗怎么这么馋!
王思斯也忍不住翻了白眼。这时忽然肩膀一热,没有丝毫防备,她已经被秦三苗打横抱起来,往衣柜走去。
“穿衣服,带我去跟江星月吃串!”
秦三苗眼神坚定,完全懒得跟王思斯多费唇舌,“你欠我人情,就这么还吧。”
这么一折腾,王思斯的睡意几乎已经烟消云散。
“喔,我知道了……”王思斯忽然恍然大悟,“原来你是想追江星月!”
……
王思斯终于明白秦三苗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好了。
也能理解他为什么大半夜不择手段,像没吃过肉似的非要去吃那顿烤串。
然而王思斯也不得不承认,虽然江星月是她好朋友,此刻她心底还是有些失落,只是一闪而逝。
……像雨水渗透进青石板小路的缝隙里,没有声息,习以为常。
其实这种事早就见怪不怪了。王思斯跟江星月好了这么多年,她早就习惯男生们的目光全被江星月吸引,她也真的不在意。
因为她们是好朋友。
虽然人性中有一块必不可少的隐秘部分叫嫉妒和同性相斥。
但她愿意人为克制。
“江星月很好,你很有眼光。不过以我对她的了解,她可能不会喜欢欠信用卡账的男生。”
王思斯随手从衣柜里掏了一件格子衬衫和牛子裤出来。
“不过你帮了我,我也会帮你。”
王思斯套上衣服,重扎了头发,戴上黑框眼镜便准备出门了,“回头我把江星月微信发给你。”
秦三苗怔了怔,决定不解释,顺水推舟说道,“咱俩这么晚还在一起,容易让人误会。你就说我是你表哥吧。”
“唔。”王思斯胡乱穿上一双浅绿色的运动鞋,“你哪年的?月和日呢?什么星座?”
秦三苗本来也不想回答这问题,扫了她一眼,眼皮差点儿翻抽筋,一把将王思斯拽到穿衣镜前。
“这一身怎么能配这双鞋?你知不知道丑字怎么写!”
秦三苗扫一遍王思斯的鞋柜,发现一色都是高中生穿的运动鞋,“鞋子对一个人来说有多重要你知道吗?你的鞋怎么比你人还丑?……你,你连一双小白鞋都没有吗?”
王思斯本来很生气,可是看一眼镜子,觉得秦三苗说的也对。
这一身配这双鞋,真像城乡结合部来的女大学生。
她跟连徵一起的这段日子,想被人蒙住了双眼,完全抛弃了对外貌的追求。
秦三苗叹了口气,在王思斯衣柜里费九牛二虎之力地挑挑拣拣,终于选出一件灰色卫衣和黑牛仔裤,“给我拿把剪子来!”
秦三苗双目漆亮,王思斯急忙照做。
“你去梳个丸子头,化个裸妆。”秦三苗手很灵巧,三两下就把她的灰色卫衣剪成露肩的款式。
王思斯领命而去,站在梳妆台前正感觉手生,脑袋上忽然一黑,是秦三苗把卫衣扔了过来,“换个没肩带的内衣,最好是黑色的,不小心露出来了也会很好看。”
秦三苗低着头,在灯下很专注地又剪又磨,把她的黑牛仔裤剪出几个横纹的破洞。
“这么穿,那个林尽染还能正眼看你。”
秦三苗长吁一口气,有些后怕地说,“幸好今天有我在。否则给你抓一把好牌,你也把握不住。”
王思斯底子不错,化妆很快,换上秦三苗加工过的衣物,果然连她自己都耳目一新。
“所有人都是看脸的。所谓颜值,五官只是一小部分,更重要是气质和感觉。你可以不漂亮,但是你必须得体。”
王思斯也觉得现在的自己顺眼多了,神清气爽,看他的眼神不由多了一分感激。
“你还没说你的生日和星座?表哥。”
秦三苗不相信星座,也从未向任何人提起过自己的生日。
他非常谨慎。
任何有可能会破坏自己计划的细节,他都会避免。
也许这就是命运吧。漫长一生中,遇见的任何人,经历的任何事,其实都有它的缘由。
他筹谋许久,庞大而周详的计划,现在要靠王思斯做引线,正式启动了。
……
王思斯被秦三苗改造完,自己也觉得精神许多。
二人打车去烤串摊儿,秦三苗端详她的侧脸,片刻后,说,“你底子还行,收拾收拾顺眼多了。以后你可上点心吧,别还没到三十呢却活的跟个大妈似的。”
王思斯虽然心里是感激秦三苗的,可是他老挤兑自己谁能乐意听呢,便说,“江星月可不喜欢话多的男生。”
秦三苗怔了怔,随即一笑,那双眼睛在车窗外京城的夜色中潋滟如星辰,“那你呢?”
……
王思斯被秦三苗问住了。
而且他这样问……好像有点暧昧啊。
她眨了眨眼睛,一时回答不上来。
秦三苗翻了个白眼。睫毛特别长,假的似的。
原来这世界上就是有真正好看的人。连翻白眼也比别人英俊。
“你瞧你这点出息,这么不禁撩。一会儿见到林尽染那帮富二代,还不一下子就被他们看透了。”
王思斯又怔了怔。
“看透就看透呗。就我这样的,连徵都整不住,还琢磨什么富二代啊。”
王思斯学会了自嘲。
“话也不能这么说。吃惯了山珍海味,咸鱼榨菜也有可取之处。”秦三苗拿出手机,在网上搜索林尽染,然后把链接发给王思斯,“你好好看看,知己知彼嘛。”
“不感兴趣。”王思斯扭头望着窗外,“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可是我又不想打仗。”
她说的也是实话,“我只是想去吃个烤串。”
秦三苗忽然捏住她的下巴,把她的脸轻轻掰向自己。
他的手指好凉。
一张脸在霓虹光影里明暗不明。
“江星月叫你去,就是想撮合你跟林尽染啊,难道你看不出来么?”
王思斯忽然有点儿恍惚。
这一刻的秦三苗,说不出的陌生,但又因这种陌生,让她无力反驳。
王思斯往后退了退,想挣开他的手。
秦三苗手上加力,捏着她的下巴把她的脸拉近了自己,“你试想一下,假如你丢了一个MK的包,忽然有人给你买了个香奈儿,你什么心情?”
“……不想要的心情。”王思斯搞不懂他为什么一副很想撮合自己跟林尽染的样子,“一个香奈儿包两三万呢,我不想欠任何人这么大的人情。”
“没出息。”秦三苗此刻的眼神可以用恨铁不成钢来形容,“你要是能拿下林尽染,今天所有在婚礼上笑话你的人,都会羡慕你,嫉妒你,难道你真的不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