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当一段爱情,你以为它已经理所当然变成永恒的时候,就是你要失去它的时候了。
……
蜷缩在地上,头痛欲裂,偏偏想起过去的点点滴滴,刺痛如百爪挠心。
王思斯忽然想到,自己多年以前是不吃早饭的,可是自从跟连徵在一起,他每天都会给她准备早饭。
很多事,不知不觉养成了习惯。就算心里不想去想,身体上却骗不了自己。
比如她今天没吃早饭,整个人就轻飘飘的。原来失去一个人……
从来都不仅仅是失去一个人而已。
“你没事吧?”秦三苗走过来扶起王思斯。
“有糖么?”她虚弱的问,“我血糖低。”
平时看电视剧她喜欢开弹幕,弹幕管这个叫“回忆杀”。
连徵曾经待她那么好,多年来已成习惯。
“渴了你就喝点水,想吐的话去厕所,吐我沙发上你可赔不起。在我家,你最好像个透明人,别给我添麻烦。”
他剥了一颗巧克力,放到她嘴里,然后把她抱到沙发上。
“我得洗澡换衣服了,你自己躺一会儿吧。”
然后秦三苗就无视她了。
他自己生活惯了,习惯性地把苹果手机插在音箱上,软件里的歌单是随机的,杜比音响音效很好,第一首就是女生版的《晴天》。
“为你翘课的那一天
花落的那一天
教室的那一间
我怎么看不见”
王思斯吃了巧克力后,觉得自己活过来了。但还是不想动,手脚无力地瘫在秦三苗家的真皮沙发上。
……四肢百骸都是软的,偏偏脑海深处是清醒的。
她想起连徵追她的时候,为了拿到她喜欢的作家的签名,考试只答了二十分钟,就交卷跑去书店排队了。
连徵真是聪明。那门课挂科率那么高,偏偏他还拿了高分。当时她感动得不行,也对他崇拜得不能自已。
……
王思斯从低血糖的眩晕感中缓过来,挣扎着从沙发上站起来。
秦三苗正好披着浴袍从客厅里路过。
“哟,林黛玉醒了。”
他瞥她一眼,脖子上的水珠还没干,“桌子上有袋巧克力,你都拿着吧,别再晕大街上。”
“谢了。”王思斯从沙发上跳下来,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先他一步抢进卫生间。
秦三苗被她撞了一下,倚着卫生间的门框,看她开了凉水,狠狠拍着自己的脸。
她的眼睛又红又肿,很明显是刚刚哭过。
“干嘛?苦肉计啊?”秦三苗抱着肩膀,浴袍领口处露出性感的锁骨,“男人最怕你这种女的了,一言不合就掉眼泪,还没事就发飙,一点儿理智都没有,怪不得会被男朋友甩……”
秦三苗向来刻薄。
王思斯看也没看他,直勾勾望着镜子,眼眶又红了。
……泪水在眼眶中打转,珠子似的滚落,滴在衣服上,缓缓渗透进布料的纹理。
“不是男朋友。是未婚夫。”王思斯的声音淡淡的,用凉水胡乱又抹了把脸,转身便走。
秦三苗低头看她,拦住她的去路,弯起唇角,似笑非笑。
“就这么走了?连句再见都没有?”
“放心,你的事我不会跟别人讲。”王思斯赶时间,试图绕开秦三苗。
可是她往左,他也往左。
她往右,秦三苗也往右。
“你干什么?!”
王思斯觉得自己真是烦死这个长得好看却表情刻薄的男人了,“不会是我在你这里住了一晚,你就想勒索我吧?”
“你可真看得起我。”秦三苗弯起唇角,他笑起来的样子不知道哪里有点儿像刚出道时的陈冠希,“给你打个八折,一万块吧。”
秦三苗拿出手机,点出支付宝的二维码。
“来,支付宝转账吧。”他帮王思斯拨了拨额前凌乱的发丝,“我陪你去参加婚礼。”
……
秦三苗高挑瘦削,穿了新郎的白西装,真真英气逼人。
连给王思斯跟妆的女化妆师都忍不住偷偷瞟他好几眼,心道她隐约记得这女生是逆袭那伙儿的,新郎很帅,可是没想到有这么帅。
秦三苗对着镜子,把领子弄得跟鼻梁一样笔挺,“就我这个颜值,往那儿一站,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假的了吧。”
秦三苗侧头瞧一眼王思斯,“否则就凭你,能找到我这样的新郎?我又不瞎。”
化妆师有点蒙,手里的烫发棒顿了顿。
王思斯瞪一眼秦三苗,刚想说什么,这时哎呦一声,脑门被烫的通红。
“对不起对不起……”
化妆师急忙道歉。
王思斯把这笔账也算在秦三苗头上,“让你干嘛你就干嘛,废话这么多,你收了我的钱,今天就得听我的!”
秦三苗看一眼她烫红的额头,和新娘妆也掩盖不住憔悴的脸,弯了弯唇角,“好吧,我就好好给你撑个场面。但是新郎的朋友,你打算怎么办?”
她跟连徵的婚礼,当然有一半宾客是奔连徵来的。
王思斯照着镜子,拨弄刘海,遮住额头那块烫红,“放心吧,这理由我早就想好了。”
秦三苗忽然有点好奇。
“我就说连徵整容了。”
王思斯轻描淡写的说。
也不知道她是真傻还是假傻。秦三苗翻了个白眼,忽然不想再跟她说话了。
……
王思斯的婚礼终于要开始了。
她订的是便宜的婚庆公司,可是工作人员也都按时到位了。王思斯穿着婚纱,眼看着宾客们越来越多,心里反而越来越平静了。
秦三苗自是轻松,瞧着会场上开始聚拢的宾客,撇了撇嘴,“你老公家是农村的吧?还是你是农村的?怎么有这么土的客人啊。”
王思斯望着来来往往的,戴金耳环和金项链,穿红戴绿的老太太们,淡淡地说,“就你洋气。人家那叫喜庆复古。”
“还行,知道还嘴,说明智商还在线。”秦三苗往后一靠,陷进椅子里,好整以暇地看着王思斯,“你紧不紧张?一会儿婚礼就开始了!要是我被人当众认出是假新郎怎么办?我这么帅。”
王思斯此时此刻心乱如麻。
连徵的朋友和同事自然能一眼认出秦三苗是假的,只能寄希望于他们不会多事,不会有人当众点破。
再就是他们共同的大学同学。除了寝室那几个,剩下的还都蒙在鼓里。
不过她已经想好该怎么说了。
婚礼之前,她要当众告诉所有人,她已经跟连徵分手了,是她甩他的。她现在要嫁的人是秦三苗。
其实有什么好怕的呢?来参加婚礼的有哪个没失恋过?
王思斯有些虚张声势地想。
哪一段感情不是以无以伦比的美好开始,又以不同的悲伤结束。
大家都懂的。
……
林尽染自诩是一个有品位的富二代,从来都不肯去健身房的。
他不喜欢被别人看到自己流汗,疲惫,咬紧牙关死撑的样子。
所以他从国外留学回来以后,就张罗把家里重新装修,特意弄了好大一间健身房。
林尽染的爸爸是穷苦出身,对这种铺张浪费的行为十分不屑,但是奈何林尽染的妈妈家世显赫,世代富贵,对林尽染这种重视生活质量的行为十分支持,还特意给拨了一笔专款。这种情况下,林爸就只好叹口气闭嘴了,家里一向是林夫人说的算。
接到二代圈里狐朋狗友夜宵电话的时候,林尽染正在私人教练的陪同下做平板撑。
无氧运动就是这样,越到后面,就越痛苦的要死掉了,所以只有坚持下来的人,才能得到六块腹肌的完美身材和女人的倾慕。
林尽染没接电话,保持着平板撑的姿势,汗水顺着额头雨滴似的落在瑜伽垫上。
“时间到了,林少。”
私人教练看着毅力过人的林尽染,打从心眼里觉得,林家要不是这么有钱,林尽染一定能成为一个同行里顶尖的健身教练。
林尽染筋疲力尽,仰头躺在地上,调整呼吸,让自己听起来不那么累,划开“夜宵”打来的电话。
“林少,你让宝宝找的那个妞,宝宝找到了。”
“……嗯。”
林尽染用了两秒钟才想起来这事。不过一面之缘,他对她感兴趣,但也没有特别放在心上。
“嘿,你猜怎么着?那女的今天结婚啊!”
林尽染一愣,反而猛一翻身从地上坐了起来,皱了皱眉,觉得有点儿神奇,“不会吧,这么dramatic(戏剧性)?她真的今天结婚?”
“嗨,我夜宵的消息还能有错?不过呢,更dramatic的是,这姑娘的新郎反悔了,她今天要被当众放鸽子啦!”
林尽染又愣了一下。
看来这姑娘身上自带背景音乐……浑身是戏。
“她在哪儿结婚啊?咱们看看去?”
林尽染站起身,穿过四面墙井井有条又充实满溢的衣帽间,走进最里面的浴室。
电话那端传来“夜宵”受宠若惊的回答。
“行啊,你不用开车了,我去接你。”
“夜宵”挂断电话,美滋滋地打个响指。
能跟林少单独出去的机会可不多啊,把他陪好了,将来沾他母亲蒋家的光,多几条人脉还不指日可待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