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斯这辈子最怕站在人群中间,像个靶子一样接受四面八方的众人的目光。
她原以为,婚礼上她只需要站在连徵身后就好。
这辈子,她只要站在连徵身后就好。
出生在这个年代的女人,大部分都有在传统观念,理想,和现实中挣扎的经历。想像过去一样依靠男人,却很快发现——
这是女人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这时代的每一个女人,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比如爱情,梦想,和尊重……就必须勇往直前,披荆斩棘,付出比男人更多的努力和心痛。
想躲在男人身后,被呵护保护,不劳而获,根本就是幻想。
也是到了这一刻,王思斯忽然发现,原来自己竟有这样的本事,不但是个好编剧,还是个好演员。
她也是有潜力的。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自己以后,能够重新开始,更好地生活下去。
人总是要适应环境的。
她要跟父母和解,她想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件事。她已经放下爱情,她是为了自己。
所以,她也可以是个虚伪而现实的人。只是之前她一直被保护的太好,没机会展示这一面而已。
王思斯的父母原本就不是喜欢抛头露面的人,还跟女儿女婿闹翻了,说好不来参加婚礼的,因此现在只是安静地坐在宾客席上。
但是他们也察觉到蹊跷,因为婚礼现场乱糟糟的,连徵和他的父母都没有露面。这太反常了。
直到女儿独自站在台上说出这句话,老两口悬着的心,才真真正正地咯噔一声,随后反而踏实下来。
王思斯拿着话筒,说出第一句话,内心深处反而真真正正地镇定下来。
其实当众说话也没有那么难啊。
再难,会比她眼睁睁望着天花板落泪,无法接受现实的时候更难?
“谁没失恋过呢。谁没体会过痛彻心扉,恨不能折寿十年让时光倒转……”
王思斯再开口的时候,整个宴会厅的灯光已经熄灭,是按照婚礼正常进行的设定。
此时此刻,婚庆公司的人也懵了,他们办过那么多婚礼,从来没遇见过这种情况。
“可是一觉醒来,内心深处却清楚地明白,感情就像单程火车,不可以补票,也没有回头路可走……一步错,步步错,一旦错过了就是永远。”
宾客席上有人拿出手机。
大家都觉得,这有可能是自己这辈子参加过的,最戏剧化的婚礼。
是的,所有人都失恋过。
不管他们来自什么阶层,是什么样的性格,或早或晚,或多或少,也都曾为爱情所伤。
可是新娘在婚礼上用用这个方式煽情,他们还真的没见过。
本着看热闹不怕事儿大的原则,众宾客都屏住呼吸,拿出手机,兴致勃勃地看向王思斯。
林尽染和夜宵站在会场边缘,也被眼前的这一切惊讶到了。
这个女生看起来平淡无奇……可是每次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候,都自带背景音乐,浑身是戏。
林尽染远远看着她,幽淡灯光中她一袭白纱,单薄而无助。
眼神却比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坚强。
“我跟新郎已经分手了。直到决定独自站在这里之前……我都不能接受这个现实。我吃不下东西,睡不着觉,脑子里一遍一遍地回想我们经历过的一切……我很自责,我觉得我做错了很多事。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希望这世间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能让时光倒转,让我们回到从前。”
王思斯的声音有些沙哑了,一眨眼睛,一串泪水滴落脸颊,把厚厚的新娘妆粉底烫出两条纹路来。
这一刻,她也不是在演戏了。
她想真真正正地跟自己和解。
“可是,我们再也回不去了。世间所有错过的情侣,谁不想回到最初重新来过?但是过去的就是过去了。很多事,一生只有一次机会。”
秦三苗跟王思斯道别之后,并没有马上离开,不过他只是因为饿了,想吃完早饭再走。
看到这一幕,秦三苗觉得,此刻站在台上用力煽情,装可怜博同情的王思斯,眼睛深处尽是冷静,跟他之间接触的那个没主意的傻妞,完全就是两个人了。
其实人家这也不是装可怜。被失恋,被放鸽子,婚礼上一个人穿白纱唱独角戏,也是真的很可怜。
……是她真的被逼急了,还是她根本就是个有着无穷潜力的女人,永远可能会在下一秒,做出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连徵到底为什么要离开我,但也许这就是问题所在。原来我从未真正了解过他。”
这一刻想起连徵这个人,王思斯是真的觉得他陌生。
也许当一段爱情,你以为它已经理所当然变成永恒的时候,就是你要失去它的时候了。
“我每天都跟他在一起,自以为是地喜欢他,依赖他,却根本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宴会厅外的电梯门,叮地一声打开了。
一个皮肤黝黑,又高又壮的年轻女人,走路带风地冲了进来。
她的男人不见了。
其实她始终担心,他放不下那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小妖精,会在最后一刻反悔,跑回来跟她结婚过下半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