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三苗从洗手间回来,一张俊脸冷若冰霜,一肚子火,幸好方才那碗面不是很烫,否则烫坏了……哼,王思斯拿什么赔给他。
秦三苗摔上卫生间的门,狠狠瞪了王思斯一眼。
可是,当他看见她的脸,却不由愣了一下,又多看了一眼。
不知为什么,此时此刻,她脸上有种坚毅的神情,跟她往常那副懦弱又欠揍的样子很不一样。
“你们都出去吧。”王思斯扫视整个房间,眼神淡淡的。
原来当一个人完全冷静下来的时候就会有气场,“新郎留下。”
围观群众们怔了怔,鱼贯而出。
王思斯的目光落在秦三苗脸上。
“这事儿还是算了吧。”她的声音听不出任何悲喜,“不用你演新郎了。”
“……啥?”秦三苗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钱不用退了。买卖不成仁义在,我还是很感谢你的。”
王思斯说完,提着婚纱从床上跳起来,赤脚站在地上,四下看了看,“你看到她们把鞋子藏哪儿了吗?”
伴娘把婚鞋藏起来给新郎找,是北方婚礼惯用的环节,婚庆公司拍视频要用到,如果不玩这个他们简直不知道该拍什么。
“你要去哪儿啊?怎么忽然变得很奇怪?”
秦三苗眼尖,瞥见12寸高的水晶鞋在窗帘后头,走过去拿在手里,“你穿这个能走路吗?”
“给我穿上!”王思斯提着婚纱,坐在床边,把白皙的双脚伸向秦三苗。
秦三苗一愣,他长这么大,还没给女生穿过鞋。
“快点儿啊!”王思斯有些不耐烦,轻轻踢了他一脚,“我赶时间呢!”
鬼使神差的,秦三苗竟没再说什么,而是顺从地单膝蹲地,仔细地帮王思斯穿好水晶鞋。
“你的新郎回来了?”秦三苗以为是正主回心转意了,所以自己这个冒牌的才可以退下,“恭喜你啊。不管怎么说,他既然回来了,就别问为什么,好好在一起吧。”
毕竟今天是她的大日子。一个女人的婚礼,这辈子能有几次?因此秦三苗还是满怀善意。
“他就算是回来,我也不会要了。”王思斯已经打定主意,眼睛里像飘过了雪,冰冷而模糊,“我不会再逃避了。我要趁今天,彻底解决这件事,并且跟我的父母和解。”
也许是秦三苗方才那两句软话,让王思斯生出一种信任感,况且她现在没有别人,孤军奋战。
王思斯攥住他的手。
她的手在微微发颤。
“你知道吗,我从小就是个害怕站在人群中央的人。我站在讲台上说话会紧张,也从来不喜欢抛头露面……我本来连婚礼都不想办,想旅行结婚就算了,但是连徵说要给我一个仪式,说我只要躲在他身后就好……”
看得出,她在害怕。可是她的眼神又那么平静。
一个女孩儿,被逼到这个份上,也真是不容易。
几乎是下意识的,秦三苗回握住她的手。
……像是得到了一点力量。
王思斯的情绪平复了许多,不再是虚张声势,而是从内心深处涌现了一些勇气,“吃完饭再走吧,这应该是你参加过的,最独特的婚礼。”
王思斯拍了拍秦三苗的手背,提起婚纱站起身,踩着12寸的水晶鞋,健步如飞地走出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