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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早点回家

黑斯格没能出手,那只已经处于他瞄准下的胖鸟突然飞了起来,难为它能扑腾翅膀带动胖墩墩的身子以优美抛物曲线落进一丛茂密叶片里,它不是察觉到了黑斯格的意图,而是那里冒出来一条手指粗的毒蛇,只要咬一口能轻松毒倒几十上百千克动物的毒蛇在胖鸟的喙下全无抵抗能力,胖鸟又咯喽喽飞起,落在扎根峭壁的歪脖子树上,自顾自把毒蛇撕扯成几段,一点点吃下肚子。

全程都没有正眼看黑斯格一眼,有趣的是,黑斯格再没有继续出手的意思,收起吹箭,低头又开始在地面搜索起来。

很快他就收集到一些植物嫩芽和喜湿的各种幼虫,别指望太多,只能当做改善口味的调味品,想要吃饱肚子,靠这些东西是不够的,好在袋子里有肉食,烤熟搭配新鲜嫩芽正合口味。

“很少看到你有猎物不打的。怎么?这种飞禽哪里不一样?”从黑斯格手里接过食物,常冠看到那只胖鸟还在歪脖子树上,它优雅得像个绅士,吃掉毒蛇,轻轻拭去喙边的血迹,缩着脖子在树干上打盹。总感觉摇一摇树枝它就会头朝下噗通摔地上。

“总有一些动物是不能狩猎的,那是咯喽鸟,专门抓毒蛇吃,如果我抓了它,那这附近的都再难找到第二只,这里的毒蛇也会变多,我们以后如果还要过来,少不了要为毒蛇烦恼。”黑斯格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大概也觉得做一件违背自己一向原则的事情很不适应,多解释了一句:“也不用担心,看那胖鸟,它飞不高也飞不远,别的掠食者钻进藤蔓追不上它,我们不抓它它会一直在这里生活,以后缺食物了再来也不迟。”

“那是一只雌鸟吧。”常冠想起什么似的问道:“你见过雄的?”

“见过,曾经在草原上抓住一只咯喽鸟,雄的,一样的胖,但它有一身更加漂亮的羽毛,很好看。”黑斯格有些懊恼,“曾经我生活的地方也不是没有咯喽鸟,结果被我抓住一只吃了之后,就再没能看到它们。”

常冠点头,飞禽差不多都一个习姓,首先,多数种类的雌鸟并不起眼,雌鸟越是不起眼,雄鸟就越可能有一身花哨羽毛,到处招摇,恨不得告诉全世界它是这片地方最靓的鸟。

别以为它们笨,正相反,能在这样的恶劣环境生存下来的动物,都有自己的实用保命手段,能活到成年,又会笨到哪里去?不要以为一身花哨很招摇会招致更多危险,实际上它们可能比灰扑扑的雌鸟更加安全,很多花里胡哨的生物都有致命的毒素,不是每一只掠食者都能清楚辨别哪一种花里胡哨才是可以下嘴的食物,更多时候,它们兴许会放弃捕食这类少见的漂亮生物,转而寻找追击那些吃惯了的猎物。

这些特别的飞禽远远不止是表面区别于大部分飞禽。

黑暗世界的生物中,有一些比较特别的存在,它们就像-精-灵,捕食那些强大掠食者也不愿招惹的险恶生命,它们懒散得好像并不在意所谓危险,我行我素该吃吃该睡睡。但实则它们非常敏感,杀死一只-精-灵,它们就绝了迹,以后都休想在附近看到另一只同类。

就算另外还有那么多吵闹的飞禽,也再看不到它们的踪影。

黑斯格曾经做过这种事情,仅仅为了一口吃食就杀死了一只咯喽鸟,现在那只装着贪婪的心隐隐醒悟,明白了什么说不清楚的门道,再次见到这种胖墩墩的蠢鸟,意外的能压制狩猎冲动,他兴许是觉得再为了一口食物,又重复一次那种事情好像不太值得。总之没有习惯姓的用吹箭把它当做猎物射下来。

常冠听出黑斯格懊恼的含义,有些欣慰的说:“看来你明白了一些什么。”

“别管那只胖鸟了,如果它能找到一只雄鸟,或许可以繁衍出一窝后代吧,那不是我们需要关心的事情。先吃饭,争取在最短时间里回家。”

正准备继续处理食物,奥加安在那边喊着:“我发现了一些痕迹,最好来看看。”

常冠跟黑斯格对视一眼,扔下手里的东西赶了过去。

奥加安指着地上的几个清晰脚印,“这个脚印很眼熟。”

“是游荡者的脚印。”

“距离以前我们藏食物的地方不远,一头成年游荡者的活动范围很大,应该还是那头偷窃食物的家伙。”常冠抓起一把脚印里的泥土放在鼻下嗅嗅,他扫视周围,很快看到某棵树根下明显的磨蹭痕迹和绒毛,那是某头大型动物蹭痒痒后留下的痕迹,他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反而有了笑意,问身边的黑斯格:“你说,那些筷子粗的毒蛇能不能毒倒这大家伙?”

“应该可以的,一条蛇的毒液不够,多采集几条总能放倒它。”黑斯格查看了痕迹,摇摇头,“痕迹已经过了几天时间,气味淡了,看脚印是往那边去的。”

黑斯格说的那边,指的就是从河流直线距离最近的峭壁,如果想要走上草原的捷径,攀爬那个位置的峭壁最合适,上去就能看到角裹群和独角兽群。那里有茂密藤蔓,一样的开花,能结出篮球一般大的果实,也是上次角裹摔下来的地方。

只要那头游荡者没有主动离开,想必不会有新的游荡者过来把这里当做活动领地。

是它,不会错的。

“那就多采集一些毒液,记得另外还有一些小东西毒素很烈的吧?”常冠拍拍手,招呼奥加安往回走,不忘记交代:“你知道该怎么做?”

“我会做好的!”黑斯格把胸脯拍得蓬蓬响。黑斯格知道自家主子在盘算着什么,他很认真,想必已经在谋划着怎么行动,在准备出手之前制定计划一向是习惯,尽可能提升行动成功率,果然没有忘记当初的话语,别说那头不知死活的游荡者偷了食物,它就不该把这片区域当做领地,谁都不可能容忍一头游荡者在自己经常活动的路线边上晃来晃去。

黑斯格同样已经开始计划怎么行动。

也是怪事,自从跟自家主子在一起生活,黑斯格就发现他曾经积累下来的一些很有用的经验都发挥不出作用了,他最擅长埋伏狩猎,结果出现了吹箭,明白了用好工具比辛苦积累的经验其实更加有积极作用。他也擅长挨饿,最难熬的寒季只要有一口吃的,就能顽强的活下来,结果...可想而知,他的挨饿天赋都没用上几回。

密林里的生活没能找到机会一展所长,反而接连见识到许多新奇古怪的东西,颠覆着他的认知,让他一度开始怀疑魔生,以至于从猎手变成了农夫,又变成了烧砖工。

什么东西都要从头学起,他步履蹒跚得如同才出生的幼崽。

终于...终于难得出现了一次表现的机会,他黑斯格最擅长的狩猎技能里,就包括了怎么辨别毒物,捕获它们,合理利用得到的毒素,以便达到理想效果。

这种机会有多难得?简单点说吧,黑斯格很肯定这种事情奥加安做不来,连主人都不一定有他的经验丰富手段多样,只有他出手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

对他黑斯格来说花点时间,换做谁来都做不了的好事真的是首次出现。

黑斯格一边激动着,一边感慨着,生活何其艰难,过了整整一个寒季才等来一个表现的机会,难怪在家里的地位向来不高,问题根本不在我黑斯格身上嘛。

吃的还是烤肉,肉烤熟加盐沫子,卷点匆忙烤过的调味品算是应付了一顿,本来黑斯格一向胃口好,这一次他心不在焉,匆匆吃几块肉,一抹嘴巴,振奋道:“时间不早了,我们早点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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