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当头,空旷的地皮上,一个男人高举着锄头,一步一个脚印地开垦着脚下的荒地。
林志穿着一件长袖衫,手中锄头挥舞,在坚硬的黄土地上挖出一个个小坑。
这是他这个冬季第一次穿得这么少在外面活动,以前就算是跑公路赶面试,最少也是打底衫加薄外套。
这倒不是说家乡的气温比那些个大城市来得暖和,而是在这大太阳底下,挥舞着锄头开垦田地,实在太容易发热了!
“不对,这是第一次松土翻地,应该再挖深一点,然后一直向前翻,后面一锄盖住前面一锄!”
“哎呀,注意清理土面残留的草根,埋这些没用的东西进去偷吃养分啊?”
农场精灵跟在林志身边,小小的眉头皱成一团。
这小家伙看着有点蠢萌,但指导起农活来却是不含糊。
为了了解这个不科学农场的神秘之处,林志也只能任劳任怨地埋头苦干。
从葵花籽带来的提神功效中不难看出,这个农场种出来的农作物有着非比寻常的地方,深入探索的话,说不定还会有更有趣的发现。
比起做个浑浑噩噩只会上班下班的小白领,这种事情显然要有意思得多!
林志目前只有一小包大猪蹄子种子,不需要太多的种植面积,所以田地的翻土量也不算太大。
尽管如此,看似简单的工作还是花费了大半个下午的时间。
上大学之后,这种粗重的活林志基本就没有碰过了,需要适应。
在泥土上忙活了一个下午,林志也不会嫌弃什么脏不脏的,直接在田地旁边的一个小草堆上坐下。
翻土之前需要除草,这堆草正是他亲手除掉的!
令林志想不到的是,他刚坐下来没多久,地皮外头便来了几个镇子上的居民。
“哟,这不是小志吗,啥时候回来的?”
迎面走过来的是几个手里拎着菜篮的大妈,下午时分,她们买完菜刚好路过这里。
“刘阿姨好,昨天刚回。”
林志站起来,跟几个人都打了声招呼,其中有的刘阿姨他比较熟悉,原来就住在自家隔壁。
几年前她儿子赚钱了,在镇中心盖了栋洋楼,全家就都搬了过去。
“这样啊,诶,我听你妈说,你大学毕业了,还没找到工作?”刘阿姨的目光在林志身后扫了一圈,她没有见到漂浮在空中的农场精灵,倒是看了一眼那株两米多高的向日葵。
林志心头一跳。
他本来以为不科学农场里的动植物都不会被外人见到,现在看来,除了农场精灵这个特殊的存在,其他植物还是会暴露在普通人的视野中!
“是,是啊,现在那么多大学生,找份工作也不容易啊。”林志挠挠头,有些紧张地解释道。
不知道在普通人的眼中,混沌向日葵是否也是一朵枯萎一朵生长的奇怪状态。
“嗨,所以我就说嘛,读书也不见得有啥出息,我那个儿子,才初中毕业,这会都有自己的公司了!”
令林志稍微松口气的是,刘阿姨似乎没有发现混沌向日葵的异常,而是转身对身后的那几个女妇人说话。
当然,这句话还是说给林志听的。
大概意思就是你读那么多的书有什么用,还不是比不上我家儿子?
林志无所谓地耸了耸肩。
刘阿姨就是这样的人,说话带着尖酸与刻薄,一有道理就能使劲儿挖苦。
社会上确实存在那种不需要读书就可以赚大钱的人,但那只是极少数,就像马云云说过的那句“我对钱没有兴趣”一样,这句话整个世界,能有多少人可以随随便便就说出口?
仅仅只是一两个特列,根本说明不了什么。
“诶,这朵花是向日葵吧,什么时候种在这里的,我昨天经过这里并没有见到啊?”兴许是听腻了刘阿姨的炫耀话,其中一个大妈赶紧转移注意力,指着林志身后的向日葵说道。
“对啊对啊,说起来,这种花我都没有在现实中见到过!”
其他几人也是将目光放到混沌向日葵身上,甚至还走上去围着混沌向日葵打量起来。
林志的视角内,混沌向日葵的两朵花盘往后缩了缩,像是处于紧张状态弓着腰的花猫,连擅长的相声都不说了,安安分分地闭着嘴巴。
“挺好看的,这花艳呀!”一个大妈望着向混沌日葵,夸赞道。
“就是说啊,我家那老货的微信头像就是一朵向日葵,看都看烦了,这朵真的看起来,倒是好瞅。”
大妈们都是说话的好手,一下子就叽叽喳喳说道起来,也亏得这个地方没人种植向日葵,不清楚向日葵一般都是夏秋季节开花,而不是冬季。
林志听了一会,并没有听她们提到过两个花盘的事。
也就是说,不科学农场应该是使用了某种障眼法,让这里“不科学”的东西在外人眼中变得“科学”。
“怎么样农场主,这个农场很有意思吧?”农场精灵扑腾着翅膀飞过来,问道。
林志微微点头,没有回话。
有刘阿姨她们在,他不好和农场精灵语言交流。
那边,已经跟人家讨论到过年葵花籽哪种好吃的刘阿姨突然一愣,她发现了地上的锄头还有翻新的土地。
因为林志和向日葵的原因,她刚才并没有留意到地上的这些变化。
“等等,小志,这地儿是你翻新的?还有这朵向日葵……”刘阿姨目光带着惊异。
林志抹了抹额头的几滴汗水,深吸一口气,回道:“对的刘阿姨,我这次回来,就是打算在家这边种点菜什么的,毕竟工作太难找了。”
“什么?!”
这次,不仅是刘阿姨,其他几个大妈也都大吃了一惊。
跟刘阿姨儿子比起来,她们还是相信读书能够有更好的前途。
这镇子上家家户户都会努力供一两个大学生,为的就是子女能够走出小镇,不像祖辈那样在一亩三分地上累死。
而现在,林志这个大学毕业的知识分子,居然说要回家种田?
这让她们完全没有办法理解!
“小伙子,你是老林家的吧,你说你读个书读完了,回家种田,你爸他能同意?”一个大妈劝道,“工作慢慢找总会有的,这田一种,那可就完了呀!”
林志摸摸鼻子,道:“这件事儿,我爸我妈他们都默许了。”
一提到地皮的事儿两人就跑得无影无踪,要说爹妈一点都不清楚不科学农场的存在,林志是打死都不相信的!
“啊?”
闻言,刘阿姨微微皱了皱眉头。
她爱得瑟,也爱嘲讽人看不起人,但骨子里,却不是多么恶劣的人,见到十几年邻居家的儿子这么“堕落”,她忍不住骂骂咧咧道:“老林他们夫妻两到底怎么想的,小志,你也别这么灰心,学历放在那儿,最低,去找个酒店服务员什么的,也比回家种菜强啊。”
林志:“……”知道您不是故意的,但这句话听起来,怎么感觉更扎心了呢。
“刘阿姨我知道你的意思,这件事我也是想了很久才下定决心的,现在的年轻人都跑城里去了,家里的农业,总得有人接替吧?总是吃那些室内养殖的蔬菜,咱也吃得不放心不是?”林志义正言辞道。
正如听到农场精灵说有漂亮商人那般,他的神情认真且严肃。
“可你这也太……”刘阿姨很想说这也太没有出息了,但终究还是没说出口。
她的脸上已经写满了失望,其他大妈见林志这么固执,也都轻轻摇了摇头,遗憾之情溢于言表。
她们知道这么做几乎就是把自己的前途给毁了,但是却没有一个人真的苦口婆心地进行劝阻。
对这个冷漠风气盛行的时代来说,能够开口劝说一声,就算是很不容易了。
我与你非亲非故,又何必搭理那么多呢?
“农场主,你可以给她们试试看刚才收获到的葵花籽,反正这种小瓜子,拿去卖给正规商人,最多也就两三个金币,还不如试验一下,传说级别作物果实对普通人的影响!”农场精灵在旁边提议道。
林志眼前一亮,作物图鉴里介绍到的混沌向日葵的种子功效,除了缓解疲劳之外,还有一个效果,那就是提升个人正能量!
正能量这种概念上的东西很难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它不像壮阳补肾之类的功效那么直观,确实可以趁这个机会,见识见识混沌向日葵的神奇之处。
想到此处,林志赶紧从自己兜里掏出一点刚才收获到的葵花籽,说道:“对了各位阿姨,我这里有一些葵花籽,都是刚从上面摘下来的,新鲜的狠,你们要不要尝一尝。”
“这花,是你种下的啊?”
刘阿姨几人问了一声,倒是没有客气地接过葵花籽。
刚才她们就聊到了瓜子的话题,现在有得嗑,那自然是不错的。
而且她们也都想尝尝,这刚摘的瓜子,跟市场上的到底有着怎样的差别。
嗑开瓜子舔走里面的仁,对在场的大妈来说都是信手拈来的事,几颗瓜子入口,所有人的脸上浮现出一抹享受的神情,就连嘴巴有点毒的刘阿姨都忍不住道了一声:“哎呀妈,真香!”
“那个,小伙子啊,阿姨想了想,还是觉得回家种菜这个事儿,不能这么草率做决定。”一个大妈将手里剩下的三两颗葵花籽一磕而尽,再抬头时,浑浊的眼神深处,已然没有了那一抹冷漠。
“是啊!现在的年轻人,到大城市里去打拼,就算找不到适合的工作,努努力,也比在家种田浪费前途好啊!”
“……”
大妈们一扫先前的应付式劝说,一个个放下手中提着的菜篮,耐心向林志劝说。
刘阿姨甚至提出了可以去他儿子的公司当管理这样的建议!
林志被大妈们突如其来的关心弄得有点不知所措,如果没有不科学农场的存在,如果他真的是那种一时想不开回家种田的青年,这会多半已经被劝说了回去吧?
不过,事实就是不存在如果,不科学农场的出现,就已经注定了他必须呆在这个地方!
几颗混沌葵花籽的效力很快便过去,加上林志的再三强调,大妈们这才放弃劝说,提着菜篮子回家做饭。
临走时,刘阿姨向林志讲了一个令他毛骨悚然的消息。
那就是,前几天,她买菜经过这片黄土地的时候,见到一团黑影在漫无目的地飘荡,走上前去又看不见任何东西,只能听见凄厉的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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