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过去一千年了,歌莉娅是绝对不可能还活在世上,倘若她真的是天使也早已跟随西塞尔回归天堂,尽管早有预料可还是感慨自己难得重回人间却毫无意义,况且自己如今已经不能完全算作人类,一旦被发现必然会被视为怪物看待并开展追杀。
在迈克家做客享用晚餐,是简单的鱼汤和面包,听着他们一家讲述现代人间界的故事,重新了解这个我已离开多时的故乡。
发光的玻璃球名为灯泡,通电后里面的灯丝就能产生高热散发光芒,本来光是能发出比蜡烛、油灯还要耀眼的光线已经让我感到无比神奇,说起电我只能联想到暴雨时天空的闪雷,或者地狱里雷棘白海兽背上产生的电流,没想到如今连电力都被人类所运用。
我向他们索要地图并打听关于艾萨边境的事,从他们口中得知西方大陆如今被划分为多个小国,已经进入和平安稳的年代很少出现战事,不再是国王或领主统治地域而是由人民参政建立联合议会。
我所指的地方依旧存在,距离这里数十里距离,坐马车一两天可达,如果坐上小轿车会更快。
说起这个小轿车我又是一脸疑惑,根据他们的解释是种利用汽油作为燃料让名为发动机的钢铁仪器驱动四轮行走,最高速不一定比马车快但胜在持久,无需担心马儿是否累坏只要保证自己有足够燃料,而且驾驶也在铁皮箱内进行比马车要安全,就是价格非常昂贵仅有钱的富豪用来代步,穷人依旧使用马车,或者会用一种名为自行车的工具,双脚来回踩踏便可前行,比骑马要简单易学。
一千多年后的人间界发展真是出乎预料,感觉自己已成老古董完全融入不了这个世界,不过根据在地狱里活了一千多年的我现在倒名副其实成为一名千岁糟老头。
突然屋外传来响亮的警铃声,迈克父亲惊慌道:“糟了,那群流氓又进村了!”
我疑问道:“谁?”
迈克父亲:“自称为黑马帮的强盗团伙,经常驾马到处烧杀抢掠,一直被通缉却依然逍遥法外!”
迈克:“一群大坏蛋!”
迈克母亲:“亲爱的怎么办?”
迈克父亲:“关紧门窗,把灯熄灭,祈祷他们不要注意到我们赶紧离开……”
“我去会会他们。”
丢下这句话后我便走出屋子顺手关上门,迈克一家在窗户那向我招手示意不要做蠢事,我微笑点头让他们不用担心。
来到村口果然看见一群壮汉骑马而来,粗略数下估计有十多人,作为一个山贼团伙数量倒是不少。
“哦豁,溪流村哪来的野人?劝你想活命就别挡道。”
“本来只要你们离开就考虑过放你们生路,现在想想为了这一带的治安还是得把你们全数打垮。”
“我没听错吧,一个手无寸铁的破野人敢口出狂言说要打垮我们?”
山贼团发出一阵嘲笑,其中一人下马走到我跟前冷漠道:“滚开。”
我二话不说直接举拳挥去,可是没料到敌人出手居然比我还要快?!仅仅是抬手动作只听见“砰”的一声鸣响,我的胸膛便被什么东西高速贯穿以致于鲜血直流,其带来的冲击力也让我向后仰倒在地。
过去千年后的人类竟变得如此强大?刚才那一下应该算作远程攻击,可完全不见其飞行轨迹,或许正确来讲是我的肉眼完全捕捉不到,何等之快!力量也极为强大,被弓箭射中也只是箭头扎进肉内,这远程攻击具有贯穿我身体的能力,而且看那人在动手时仅仅是身体稍稍向后,如此强大的威力却只需很小的动作便可完成发射,是我低估了敌人……
“哈哈哈,还是灰狼你心狠手辣,直接毙了这家伙。”
“哼,这种人只会浪费老大你的时间。”
名为灰狼的山贼走到我跟前用手上的长管武器瞄准我的头部,“砰”的一声又开一枪,我能感受到额头传来一阵剧痛,炽热的液体从脑后门流出,估计脑袋被这远程武器给开花了。
还害怕我死不掉补上致命一击,果然是冷血无情,这样我更不能放他们进村!
躺地上装死看着山贼们从我身上越过,爬起来在地上摸索,终于发现原来从那铁长管上射出的是一颗铅制小铁珠,能让小小的铅珠发出如此大的冲击力,究竟是如何办到的?以我那个时代来看简直犹如魔法一样。
伤口已完全恢复,尽管灰狼射击部为都是对人类而言的致命器官,可我现在是恶魔,即使身首异处只要在短时间内把断头接回脖子上还是能缝合再生,心脏要完全被摘除一段时间才会缺血而亡,仅仅开个小洞可无法取我性命。
直接跳上屋顶瞄准走在最后的山贼来一记空降突袭,五指合拢形成手刀从后一下劈掉那人的首级,速度之快让其连叫喊声都无法发出,然而他的马惊慌失措还是吸引了其他山贼的注意。
快速在山贼尸体裤腰间摸索,果然每个山贼都配有一把这样的长管远程武器,可拿到手后却不会使用,只见其他山贼纷纷掏出这武器朝我射击,铅珠全打在我前方的尸体与马匹上,这群人真的是对死去的同伴毫不尊重。
在马倒下之前一跃至空中,那群山贼目瞪口呆地没想到我能跳得如此之高,对准一山贼使出一记垂直下劈,可能是力度过猛直接连人带马一同切成两半。
“怪……怪物!”
山贼们惊慌逃亡,现在才意识到为时已晚,我直接在奔跑的马匹间跳跃,把马上之人逐一用脚踢落地面,跃至灰狼的马匹上时没料到他直接转身就是一发射击命中我的肩膀,但这种伤势不值一提直接手刀贯穿其咽喉,这家伙不能留活口。
最终杀掉山贼三人,活捉十五人,当中包括首领,等当地防卫官过来把他们统统逮捕并收缴武器马匹,当然其中一把长管武器以及它的铅珠袋子被我暗自藏起,毕竟我也得学习使用一下这时代的人类新式武器。
村民们热情欢迎我为他们击败作恶多时的山贼团,邀请我参加他们的篝火晚会,晚会中向迈克父亲询问了关于这种长管武器的知识,原来这种武器名为“手枪”,射击的铅珠叫做“子弹”,只要扣动扳机便可发射,现在都以这种热兵器作为主要武器,非常昂贵却致命实用,而手枪算是火器中最轻盈的设计,还有体积、火力更强大类型的枪械,都是随着火药的运用而诞生。
我感慨现在的人类已胜比当年,有了这类火器与炸药相信面对普通的下级恶魔也不足为惧。
第二天一早便启程出发,换上迈克一家送的一套衬衫皮裤,看起来至少像个现代人,花一点赏金租上一辆马车,悠闲自得地往回家路上前进。
经过一天多的行程,来到艾萨边境的故乡时已日落黄昏,没想到此处已从破旧村落演变成一座繁华小镇,景色已与昔日大不相同,但有一座建筑却依旧竖立于半山位置,那就是亨伯尔家族的别墅。
直到现在我才对当年的一些事产生疑惑,西塞尔既然是天使,那亨伯尔公爵夫妇又是什么?看他们的样子以及行为举止均为人类,怎么会生出天使的儿子?而且印象中西塞尔可是独子,他的父母也在神魔之战中不幸逝去,如果西塞尔已返回天堂那亨伯尔家族应已灭绝才对。
或许现在这栋别墅早已易主,只能是以这样的理由说服自己,并不想去理会这种事不关己的事,还是先回到家里休息一下,可能还要花不少时间打扫整理。
在我长大之后与西塞尔一同参军,利用挣来的钱在村里盖上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彻底脱离奴隶的命运,而此刻我却愣在原地,因为我的家早已消失不见,不仅如此,周围一带均无其他房屋,一处被完全独立出来的花园,朝海的方向还竖立着一座人形石雕像。
那雕像的模样不正是我吗?底下还摆满了祭奠用的鲜花,莫非这里成了我的墓地?
“嘿,你也是艾萨的英雄,亚克琉斯的爱戴者吗?”
“汪汪”
转身一看,是一名小男孩以及他身旁的一只牧羊犬,其身后还有白花花的一片羊群。
“啊……只是偶尔闲逛到这。”
“这里的小孩可都很喜欢亚克琉斯,被他的故事所着迷,带着艾萨的人民哗哗两下把恶魔送回到地狱!”
说完小男孩还兴奋地挥舞手上树枝模仿挥剑的动作。
“啊,这么厉害吗?连恶魔也能打倒。”
“可是现在已经没人相信恶魔还有天使这种东西了,都觉得只是史书以及教会的人夸大其词。”
“诶?现在没有恶魔与天使出没了吗?”
“哥哥你看着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看你的发色莫非是从另一片大陆过来的旅客?现在哪还能见到恶魔与天使,连一点痕迹都无法找到,被认定是与龙一样虚构出来的东西。”
龙倒是真的是虚构的神话怪物,可天使与恶魔是真实存在,哪怕因为地狱之门被封印的缘故没有再在人间出没,可天使也从人间消失是怎么回事?
“那么你为何相信天使与恶魔的存在,相信这位英雄亚克琉斯的事迹?”
“哥哥你是外来人必然与其他人一样只坚信眼见为实,在我们艾萨边境内的居民很多都是当年跟随大英雄征战的士兵后代,全靠亚克琉斯抵御恶魔才得以保住艾萨的安宁,我们一直把亚克琉斯奉为这里的守护神,包括此纪念碑也是建立在他的故居之上,一直由亨伯尔家族出资维护修葺。”
亨伯尔家族?!西塞尔的后裔?!还是说他一直留在人间?!
夕阳西下,漆黑的夜晚迎来漫天繁星,明亮的圆月悬挂在夜空之上,由于失去了家只能在旅馆休憩一宿,久久不能入睡,半夜起来走向故居墓园。
坐在雕像前触景生情,难以用言语形容的萦乱心情久久无法抹去,被故乡的人视为英雄崇拜本是让人引以为豪的事迹,可这并非我所欲求,他们都以为心中的英雄在最后的征战中壮烈牺牲,不会知道其实他落入地狱饱受折磨,如今以非人姿态回归人间,却早已失去一切甚至与人间脱节。
“汪汪”
没想到男孩的牧羊犬突然出现在身旁,记得名为多奇,温柔地抚摸了下它柔顺的头毛。
“汪汪,汪汪”
多奇继续朝着雕像吠叫,我定睛一看,发现雕像手持的长剑在月光的照耀下发出淡蓝的光辉。
“难道说……”
剑的外形与我当年的佩剑“挚友”如出一辙,走近细看,发现此剑并非石制仿造,而是剑身上被铺上石灰让其看起来如同石块打造,只要轻轻一捏便可按裂石灰露出原本锋利的金属。
这把挚友是当年西塞尔送予我的武器,那时我只以为它是精钢锻造的上等利剑,如今得知西塞尔为天使一族,那么此剑莫非是传说中教会猎魔人使用的神造武器?
我的手指触碰剑身时瞬间因炽热而被烫伤,记得以前从未发生过此事,猜想与我如今拥有恶魔血统有所关联。
把挚友与剑鞘一同拔出,尽管对雕像造成了不雅影响,但抱歉如今它们要回归到主人手里。
此时多奇改向一旁树林吠叫,莫非有什么东西隐藏在内?
“出来,别躲躲藏藏的。”
从树上跃出一矫捷身姿,落到了雕像头部,在月光下能看清它毛绒的双耳以及三条硕大的毛尾。
“白狐?!记得它叫月光公主来着?”
“对哟,月光公主菲比殿下,找到你了,亚…呀…丫…克…格…珂…留…卢…丝…斯…兹,好难记的名字!”
眼前并非白狐而是一名七八岁左右的小女孩,一头碧蓝及地的长发,身穿白狐毛绒衣,头戴白狐绒头帽以及腰间长有三根大尾巴,不过先前已得知白狐能随意控制自己外貌,想必这看似衣服的白狐皮袄实际是她本体皮毛,现在是一丝不挂地竖立在那。
“来得正好,我要亲手宰了你替安德鲁报仇!”
——启示录篇章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