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政机关灶战友李正胜,四川苍溪兵,一位个头不高,胖呼呼的小伙子。因私下拆除手枪子弹,伤害了左眼,且被摘除了眼球。
事故虽然发生在战士身上,但是,作为领导还是要承担一定管理责任的。
这个事故,是一个典型的因个人违规造成的自伤事故。除了批评教育,接受教训,加强管理之外,还是要作人性化处理的。
经苗福仁提议和分管首长同意,由我出面陪同卫生队李学仁队长去师部医院协调申残上报,记得后来被上级批准为三殘级别。
这为他退伍后,获取国家补偿,提供了依据和可能。
眼球无价宝,安全岂胡为。再怎么补偿也买不到眼球再生呀!
自觉抓安全,自律才安全,安全天天讲,防范最重要。
在生活中,我们应该记取惨痛的“眼球”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