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蝉鸣。世间万物仿佛都跟着聒噪了起来。
阳光滚灼如火苗窜动,直往人眸子里钻。杨显揉揉眼,闪身躲进道旁柏树荫蔽下的阴影之中。看来在太阳的光辉下,连他这双“神眼”都只得黯然失神,躲躲闪闪,全然没了往日的凌厉。
他自己也承认,他的确是老了,他把食指摸了摸稀松的眉毛,——不知从何时起,他这双原本俊俏的弯刀眉开始被岁月渗入了墙灰一般的白色。
所幸,他这双鹰眼还没退化。
在他心里,那是绝不能退化的——因为那等同于是他的招牌,他的饭碗。
江湖传闻,天下任何的易容术都骗不过他的这双眼睛,凡是被这双眼睛映照过的人,都会在这双眼睛之中生下根,之后凭这人面容怎样变化,哪怕是烧成飞灰,都会被他认出来。
这就是“眼通神明,绝世飞鹰”的由来。
想到这些虚名,他还是忍不住得意地捋了捋胡子——可是终究又顿住。
他想起了他身上还有一桩案子,一桩他半个月都没办成的失窃案——银月钩被盗案。
他叹了口气,自打他杨显当捕头以来,就没见过这么难办的案子。
其实按说案子吗,总有疑案难案,三年五载破不了的大有所在,何至于如此着急呢?
这原因有三。一来他接手案子时,吹了点小牛,说一个月内,案子必破,这眼看就要到期限了,如果自己不能如期兑现自己的承诺,老脸挂不住;二来,这银月钩乃是淮安南宫家世传的宝贝,案子的失主南宫家的大爷南宫玉正是自己的结拜弟兄,这案子万一要是办不成,自己还怎么腆着脸上人家喝酒去?这三来,就是这案子实在太过蹊跷诡异,那案发现场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所有东西都完好无损,除了钩子不见了以外,南宫家所有东西全都跟原来一模一样。
想到这,杨显把这小偷恨得是咬牙切齿,恨不得拔了她的皮抽了他的筋——可是即便如此,即便是办了三十多年案的他,心里对这小偷也不由得暗暗称奇。
要知道,南宫世家世代习武,祖上不是将军就是开镖局或武馆的,他家大爷南宫玉那更是当今太子爷的武术教练。这么一户人家,里里外外的守卫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大着胆子说,那防护力至少有皇宫水平,再加上那银月钩是南宫家最重要的宝贝,平时被藏在一个只有南宫玉知道的库房的角落的一个地砖下面的装有玄机锁的盒子里。
守卫如此严密,藏得如此精细,那人竟然还是把它偷走了,最可气的是——那地砖根本没有撬痕,甚至盒子上的玄机锁还锁着,可里面的银月钩却凭空消失了,你道厉害不厉害?
简直邪了门了,他妈的。杨显顾自怒骂道。
就在这时有打西边胡同口走出来一个年轻人,约莫又二十岁左右。
这人以前没见过——杨显扫了一眼,也就不再看了。
可是他却朝杨显走了过来,步履飞快。
杨显正迷惑间,那少年已到了身边,他身材甚是高大,俯身贴耳讲到:“杨前辈,我师父有请。”
杨显此时正烦,心下想说:“你师父他妈算老几啊,说让老子去就让老子去?”
顾着体面,他还是硬生生给憋了回去,强装镇定讲到:
“我老人家有事要忙,叫他改天。”
“老前辈真不肯去?”
“废屁话。”
“晚辈得罪。”
说罢,已是一掌寻来,杨显冷哼一声,身形并不晃动,只等那掌已朝面门挥来之时,左手毒蛇般反扣住那少年手腕,紧接将身一靠,左肘朝那人面门飞撞而去。
那少年右手既已被扣住,只好用左手作掌削挡这一肘劲力,怎料两人内力天差地别,又怎能匹敌?
只消一肘,少年便已飞出八九米。
只见那少年空中急转身形,渐朝路旁柏树靠去,只待快落地之时,把那左掌急拍树干,右脚向后方地面猛力戳点,竟化掉杨显这一肘之力,乃至毫发无伤。
“哦?”杨显抬了一下左眼皮,略感惊奇。
那少年左腰腰间白刃一闪,又朝着他冲将过来。
“不知死活!”
杨显大喝一声,不等白刃及身,左掌猛然挥出,掌风竟将白刃震断,接着他右手一伸,结结实实地拍在那少年身上。
少年硬捱一掌,登时口吐鲜血,却未放松,直趁杨显周转内力之时脚尖一点凌空跃起,闪电般腾空转了一圈同时将右腰腰间宝剑猛然抽出,自身后绕将过来直往杨显咽喉刺去。
杨显一惊却不慌张,眼看剑已及喉,忙用右手拇指抵住剑锋,紧接一握,就将那宝剑死死制住。
接下来只消一运内力,必能将那剑震碎,到那时,那少年不死也必然重伤。
可他停手了,他显然发现了什么。
那少年早已体力不支,松开宝剑,瘫在地上,咳着血却笑着说道:“我师父果然神机妙算,他说只要我一用这招,前辈就不会杀我了,还会痛痛快快地接受邀请。“
杨显不是傻子,早看出来了,刚那少年用的一招正是天雁门下天雁三十六式里的第一式——大雁回翔。他当时对那少年的来历心下就已猜到八九分。
又听他说的话,心中就早已确定——他果是天雁门掌门的弟子。
杨显知道,天雁门掌门枫蓝先生最喜欢炫耀本门武功,每次下请帖都让自己徒弟先跟人家打一架,露一手之后再把人请过来。简直是个流氓——不过没人敢当面这么说罢了,毕竟枫蓝先生的武功已入化境,深不可测。
想到这,他不禁大热天里打了个冷战——自己要是得罪了他,可没有什么好果子吃。
当下忙将那少年扶起,问道,“伤的重不重?“
“您果然肯去了吗。”
“肯去肯去,尊师能请我,简直是我的荣幸。只是你受了伤,这……”
杨显就差说“你师父他不会找我麻烦吧?”
“不碍事的前辈。”
杨显见他说话底气还算足,又亲口说没事,这才放了心。却心底又泛起嘀咕来:
这个枫蓝先生,也未免太瞧不起人了,找了这么弱个徒弟来请我,分明瞧不起我,哼,刚才要不是我及时收手,你徒弟早死了。
可一想到死,自己也不由得胆战心惊了起来,这要真的万一杀了他徒弟,那必有一场恶战,到那时候真交起手来,自己只有挨打的份。
于是补充道:“刚才我只以为你是来闹事的,没想到失手伤了你。你不要紧的吧?”他自己心里明白,什么失手不失手,不过是打了狗之后发现主人不是个善茬罢了。
“这有甚么打紧?我跟我师父学武的时候,老和他老人家交手,哪一次不得被他老人家打得吐个三四十升血,这算什么,不叫事。”
杨显听着年轻人这么爱吹牛,又话里话外暗讽自己武功不如他师父,心下已生厌恶。心下想到:既然他说没事我也不用管了,就算最后死了那也是他自找的,怨不得我。再说我是朝廷的人,也并不是他枫蓝先生想动就能动的。
这么想着,胆子也壮了三四分,便向那少年问了路,撇下他自己赴约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