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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四章 触动情弦

第二天晚上,吃完晚饭后,在有心人的催促下,由丁咛带着李浩旭四处逛逛,美其名曰是尽地主之宜,带他去欣赏台北的夜景。两位老人的热情令李浩旭不好意思拒绝,只不过丁咛也没有拒绝倒是有点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于是,在老俩口笑咪咪欢送下李浩旭和丁咛驾车出发了。

“看起来你应该比我大几岁,我就叫你李大哥吧。李大哥,我想请你帮个忙。”丁咛外表看来柔弱,但性格却正好相反,她出门后立即开门见山地说。

“说说看。”李浩旭见过太多爱慕的眼光,他看得出眼前这位古典美女的眼睛里显示出她对自己没有丝毫的兴趣。现在的情况看起来属于彼此都不来电,这只是两位长辈是一厢情愿,而且看来这位丁咛小姐和自己一样不属于任人摆布型。既然看穿了一切,李浩旭还真想弄明白这位丁咛小姐葫芦里到底在卖什么药。

“怎么说呢?简单一点就是晚上你要出来时顺便带我出来。我爸妈问起来你什么都不用说,我来回答就好,你只要保持沉默就可以。你放心,我不会打扰你的,你只要把我带到书吧,然后我们各走各路,至于回家你方便的话就顺路来接我,不方便或者不顺路就算了。”

“哦,我明白了,看来你是要我当挡箭牌。只是你为什么不听你父母的话多出去玩玩不好吗?”这一家人确实个个都有点怪里怪气,李浩旭被他们的各种花招弄得有点眼花缭乱了。

“别提了,总之一言难尽,你就帮帮忙,山不转水转,有机会我一定报你的大恩大德。”丁咛一本正经地作抱拳状。

“好吧,只是我通常都不会太早回去,你要有心理准备自己想办法回家,还有我不会说谎,该怎么说你自己看着办吧。”李浩旭对与自己没关系的事都不太好奇,既然人家女孩子都这么说了,就算做善事也好。

“停!”突然丁咛一声大吼,这一个字就充分证明了她的确是她老妈的亲生女儿决不是抱养的,李浩旭只觉得耳朵震得嗡嗡作响。

李浩旭还没反映过来,丁咛已经跳下了车子并且扔了张纸条在座椅上:“这是我的手机号码,有什么事再联系。”话刚说完人已经跑进一家店里去了,李浩旭抬头一看刻有“凝思阁”三个大字的古色古香招牌挂在正中央。

男人的人生境遇通常是这样的:你尽管貌比潘安但你身无分文你就没什么身价;而只要你长得不吓人,你镀上了金钱的光芒后你就是个金龟婿,你就有不少的选择;要是你长得还人模人样再加上有几分身家,那你就是抢手的完美钻石男人了。其实不管是金龟婿还是钻石男人最重要的是“金”和“钻石”,其他的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在纽约已经习惯了女人追逐的李浩旭在回到台湾后突然觉得自己现在才是自己,抛下身外物其实也就是普通男人而已,像眼前这个丁咛小姐就是一个例子,根本就不甩自己,做普通人感觉真好。

当李浩旭回过神来时,发现自己已经把车开到了“格西酒吧”门口,他停下了车子。怎么又到这里来了?要不要进去呢?为什么不进去呢?

想到这里,李浩旭突然哑然失笑了。不进去好像没有任何理由,进去的理由却有很多个。例如不进去自己要另外找个适合而又喜欢的地方不太容易;进去就能喝上几杯;进去等一下晚点还能欣赏到一场美妙的舞蹈;还能见到冰姬曼妙的身姿;也许还能见到丁叮那可爱的小鬼。

不再犹豫了,李浩旭很快就停放好车子,抬起手腕一看现在才八点多,虽然是早了点不过应该开始营业。

这个时间泡吧确实早了点,进门后稀稀疏疏只有两三桌客人。可是李浩旭有意外的发现,远处有个熟悉的身影正在卖力地搽着吧台,满脸的不情愿,嘴里好像还在不停地嘀咕着什么。

这个时候如果有面镜子在李浩旭面前他就会知道自己此刻笑得多么灿烂,那笑容是惊喜、是快乐、是溺爱、是无可救药的白痴。

慢慢地走近李浩旭听到那小人儿的声音了:“这鬼酒吧生意这么好哪有可能这么早就走人,也许该考虑转行了。死老妈,提什么烂规矩,分明是想玩死我……”

原来他在这里打工,只是他怎么不穿服务生的制服,也许他只是兼职的或者是跑腿的……正站在不远处旁听的某人自作聪明的想着。

“最该死的是老妈竟想让我结婚,这么可笑的建议亏她想得出来。”不用猜了,正咬牙切齿与抹布为敌的正是丁叮。

只是他的话倒把某人吓着了,这小子十七八岁他老妈想让他结婚,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丁叮。”李浩旭忍不住出声呼喊他同时拍拍他的肩膀。

“啊!”丁叮被吓着了,这声尖叫可以媲美李浩旭半小时前听到的那声“停”,整个酒吧所有的人都朝这边行注目礼。

无奈地揉了揉今晚二度遭罪的耳朵,李浩旭说道:“你的胆子怎么这么小,反应未免太大了,简直和女人一样。”

“你莫名其妙像鬼一样悄悄跑到人家背后拍人家肩膀,好戏老兄,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你知道吗?”丁叮这时候最想做的就是拿手上的抹布抹去李浩旭嘴角的嘲笑。

“谁要结婚了,你吗?”没心思赞赏丁叮的幽默,李浩旭迫不及待地追问了起来,语气间透露出的紧张连他自己也吓了一跳。他找个理由告诉自己,紧张是因为丁叮还这么小,属于未成年少年,自己是站在保护少年儿童的角度才这么关心,但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这卑鄙无耻的小人也不知道在我身后多久了,怎么连我刚才在发牢骚都听到了,丁叮虽然嘀咕着但她脑筋倒转得挺快的:“我是说我姐姐要结婚了啊,不关我的事,和你更没有什么关系吧。”

“可是我听见的好像是说你老妈要你结婚。”李浩旭狐疑地问道,难道自己真的听错了?

“你听错了。喂,好戏,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早。”此时转移话题是聪明人应该做的事,丁叮碰巧还不算笨。

“不早来还不知道你在这里打工呢。你很缺钱吗?”李浩旭心里涌起了一丝怜惜,他关心地问道。

“我不缺钱。”丁叮最不在乎的东西就是钱。钱这东西只要够用就好,对她来说可能由于自身的才华让她过早的拥有过,所以她对钱的观念很淡薄。当然,钱的作用之所以被提到最高地位主要是因为人的欲望在作祟。有的人青菜豆腐已经觉得很开心,有的人燕窝鱼翅还不满足,这也就是古人常道的知足者常乐的真谛。

突然听到有人对自己说“我不缺钱”时感觉真的很奇特,李浩旭不由出神地望着丁叮,那是张真诚而且不带半点虚伪的脸庞。也许是从小到大围绕在李浩旭身边的所有人都大呼“我真的没钱,没钱了”,而说这些话的人都住着别墅开着名贵轿车过着奢华的生活。丁叮家境已该不算好,这么小就在酒吧打工,但他却是第一个在自己目前说不缺钱的,这小人儿真是与众不同。

是不是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好戏怎么这样盯着自己看?丁叮突然感到一阵不自在,身上似乎有股热辣辣的暖流在流淌,一瞬间她仿佛手脚都不知道要往哪里摆放才好,两朵红云已经悄悄飞上了她的脸颊。过了片刻,她见李浩旭动也不动一句话也不说,只得开口说道:“好戏,你快找地方坐下喝你的酒,不要阻碍我做事,我忙完再过去和你聊天。”

“还是老位置。”李浩旭这才回过神来,他也不再多话,挥挥手就转身就朝角落的桌子走去。

这家伙,丁叮望着转身离去的背影瞪大了双眼,她在刚刚发现好戏确实有招蜂引蝶的本钱。高大挺拔的身材,看起来不是肌肉男,但给人很强壮的感觉。剑眉下乌黑的眼睛,眼神中带着股不羁和狂傲,笔挺的鼻子和薄薄的嘴唇,整张脸就写着冷和寡情,但是真的很酷。不过,丁叮知道他笑的时候更好看,就好像昨天晚上。

李浩旭坐在角落的椅子上看着丁叮忙碌地跑进跑出,举起酒杯让习惯的酒味顺着喉咙滑下,心底却没了往日品尝佳酿和冷眼看世间冷暖的心态,他的双眼整晚围绕着那小小的身影转。

终于把今晚该干的事情该吩咐的事情全部完成了,丁叮抬头看了看舞台正中的大钟,十点了,是顾客到来的高峰期了。这时候酒吧内的旋律开始响起,陆续有客人到达,不一会儿大半位置已经坐着客人了,每天晚上格西酒吧都是这样,大概十点半就全场爆满了。带着疲惫,丁叮的双腿不由自主自觉地迈向角落的那张桌子。

远远的李浩旭就看到丁叮朝这边走了过来。酒吧内各种霓虹灯闪烁着,隔着那么远也看不清脸上的表情,但就凭着那种直觉,李浩旭看着那小小的身影就知道他累了。

迎上前去,李浩旭果然看到丁叮疲惫的神色。一手搂住他的肩膀,李浩旭感觉到手底下的他是这么纤细,一股心疼油然而生,刹时间他有帮他扛下一切的冲动。

今天林叔叔有事请假,所有的事情自己就得由自己这个老板扛起来,还真是累。好戏这家伙别的不说,他这怀抱还真舒服,也许是太累了,也许是因为莫名其妙的信任,丁叮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当,她放松自己偎依进那温暖的怀抱。

两个人都没有发现这姿势有多暧昧,都沉浸在其中。很短但很温馨的距离,来到桌子跟前拉开椅子,拉椅子咯吱咯吱的声音把两个人从陶醉中唤醒了。

这时候,丁叮才想起好像除了家人,她还从来没有跟哪个异性如此近距离的接触,她不好意思的轻轻挣脱离开李浩旭怀抱,坐进了椅子里。

李浩旭也愣住了,不过他很快恢复,若无其事地招呼服务生似往常般为丁叮送火龙果果汁。

很快服务生端上了果汁,两个人都不说话,都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两双眼睛都盯着果汁,好像这杯果汁是全世界最好看的东西,就这样两个人各怀心思坐在椅子上。

一个心里在想:怎么会这样?自己竟然被一个男的拥在怀里,这里耳目众多,幸好林叔叔今天没过来,要不传到老妈耳朵里我就惨啦。不过他的怀抱是那么的温暖,感觉真的很舒服……

另一个则在想:丁叮只是个孩子,我怎么可能会对他有感觉,更糟糕的是他还是个男孩子,我怎么回事啊?对了,是不是因为我太久没有女人了,也许我该快点找个女人。可是,这种感觉真的很奇妙,那是种怜惜、心疼和占有欲汹涌袭来,拥有他似乎比拥有财富更令人满足,好像拥有了整个世界。难道这就是爱吗?我爱上了这个小男孩。

舞台上的劲歌热舞,酒吧内的欢声笑语没有传进两个人耳朵里,他们俩呆在各自思绪的世界里。

静静的没有半句言语,回过神来两个人都觉得这种气氛特别奇怪。

“我的果汁来了。”

“快喝你的果汁。”

不约而同地开口说话,不约而同一只小手和一只大手同时伸向了杯子,两只不同的手形成环形同时握住了杯子,也握住了对方的手。

时间静止了、动作静止了、人也静止了,好似有电流在这狭小的空间窜动。温暖以手为导火线,流向了对方,两股温暖汇聚在一起袭遍全身。那是种契合,好像这两只手原来就应该这么交缠着。

默默的两个人的视线都停在对方脸上。在丁叮眼里,眼前的他虽然还是像平时那般,但抿得更紧的嘴唇显示了他的不安;他眼里的光芒是那么强烈,有决心、有坚定、有怜惜、有掠夺……这些东西虽然很吸引人但还不足以挑动她的心弦,最让人动情的是他眼底那赤裸裸的爱。

而在李浩旭心底,该死的什么性别年龄全都不重要。此刻他的眼前只有他因为不安而略显苍白的容颜。他长长的睫毛下闪烁着两颗如天上星星般璀璨的眼睛,眼睛诉说着纯真、迷茫以及不知所措。他是那么的无助,嫣红的小嘴镶嵌在苍白的脸上是那么的突出,让自己想不顾一切把他搂住,拥进怀中再狠狠地吻住那小嘴,传达自己浓浓的爱意。

李浩旭是是这么想的,他也控制不住自己想要这么做,就在他站起来缓缓地朝那诱人的红唇靠近时,突然身边有两个人走过,他们边走边说到:“快点快点,快十二点了,冰姬的演出快开始了。”

听到“冰姬”两个字,丁叮一怔,脸色恢复了正常,理智与平时的淘气也很快归位了,看着眼前这张特大写真酷脸照片她嫣然一笑,紧接着在某人的大手中抽出自己的纤纤小手,毫不客气地拧了拧某人英俊挺拔的鼻子,然后在某人还未反应过来之前,谨遵古人教诲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溜之大吉。

等李浩旭回过神来丁叮已经不见踪影了,只有桌子上完好摆放着的果汁证明刚才的确不是幻觉。这是什么状况啊?本来应该温馨浪漫的气氛怎么转眼间出现戏剧性变化,真令他哭笑不得。

灯光一暗,时钟滴答滴答走到午夜十二点,冰姬出现了。如往日般的动听歌声家上美妙的舞蹈,全场所有的人都沉浸其中如痴如醉。

可是今晚,李浩旭却心不在焉,他无心观赏自己极为喜欢的舞蹈,也无心聆听这动听的歌声,他的脑海里只有两个字“丁叮”。

到这个时候李浩旭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确是喜欢上了丁叮,确切地说比喜欢还更深一些,难道是爱?爱就爱了,爱一个人无关他的年龄、容貌、家境、财富甚至性别。

见过了太多的虚伪与势利,李浩旭已经学会在付出感情前应该先预算自己能付出多大的代价:“没有想过爱情会降临在自己的身上,丁叮会和那些人一样,真的会和那些人一样为了钱就把其他的全都抛弃掉,真的会吗?不,丁叮不会,丁叮应该不会,就算会我也认了。”

潮水般的鼓掌声响起,冰姬的歌舞结束了,她例行的致谢幕礼。李浩旭的思绪混乱没有留心看,所以他没发现今天冰姬在跳舞及谢幕时有点异常地望着这个角落,如果他留意到了的话,他也许会发现什么。

这么久了,怎么还没看见丁叮,他离开也有一个多小时了。李浩旭叫来服务生询问,得到的答案是他走了。

这时李浩旭才发现除了知道他叫丁叮外,其实自己对他一无所知。没关系,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知道他在这里打工其他的都会搞清楚的。既然人已经走了自己也没必要再呆在这里。哦,对了打个电话给丁咛看看她需不需要去接她,来到这里后怎么自己好像和姓丁的特别有缘啊。

想到这里,李浩旭决定明晚再来,现在走人,毕竟第一晚带丁咛出来也很应该把她送回家的。当他开着车子呼啸而去时,后面有个目送他离去的瘦小身影喃喃说道:“刚才他开走那辆车很像是老大的车子,他难道跟老大认识?不可能,老大全身都贴着“生人勿近”的标签,他们不可能有任何关联。再说老大也不可能这个时候还在外面,可能是我看花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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