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茜紧张地伏在草丛里,远处,成群结队的老鹰肆无忌惮猖狂狰狞地向这个世界狂笑着。南茜有些后悔与尼斯过来看鹰,她想着如果他们暴露了目标,满世界的老鹰会在瞬间将他们撕成肉片。
南茜之所以与尼斯过来看鹰,其实是为了做一场耐人寻味的诀别。他们一起生活了将近十年,共同抚育了三个可爱的儿女,但好景不长,尼斯看南茜的眼神有些迷离,南茜觉得他缺少男子汉气息。他们互相埋怨对方的同时,最受伤害的当然是三个无辜的孩子,虽然他们几度用满含眼泪的双眼挽留他们,但他们态度决然。在分手前,南茜答应了尼斯最后一个请求,他们要到新泽西去看鹰。尼斯依然从内心深处爱着她,之所以选择看鹰,只是想向她证明他不是个懦夫。
老鹰好像发现了他们,有几只警觉地圆睁双目,接近了他们的所在地。几乎是在同时,尼斯大叫着将南茜摁倒在树林里,老鹰开始围着尼斯徘徊。这种场景是南茜始料不及的,接下来的猜想便是,老鹰会用一种意想不到的力量俯冲下来,然后,空气中会有几片尼斯的衣裳飘落尘埃。
两声枪响,南茜从未动过那把猎枪,她更不会想到在危急关头,胡乱操作的双手歪打正着地抠动了扳机。老鹰们仓皇逃窜时,南茜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受伤的尼斯拖进树林深处,拖他上了车。
从那天起,南茜开始明白,尼斯是个像样的男子汉,能够在最危险的关头挺身出来救她,他是个值得所有女人爱慕的男人。尼斯的临危一举,挽救了他们濒临破裂的婚姻。
尼斯一直在策划着,他计划每月都陪同南茜去看鹰,他们同时准备了两把枪,不是猎枪,是那种能够连发的射杀力极强的枪。南茜在尼斯的培训下,很快掌握了射枪的要领。老鹰并没有那次那样多,也没有对他们形成威胁。闪光灯不停地闪烁着,当过新闻记者的南茜兴奋得不得了,她欣喜着也许他们的照片能够占据某家报纸的头条,这样的冒险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挑战,更是一种享受。
就这样,尼斯陪着南茜看了将近100次的雄鹰,然后他们的计划中断了,因为南茜的眼睛出现了严重的视力障碍,她看不清楚一手臂以外的任何东西。
医生检查后告诉她,或许她需要进行一项重大的手术。南茜几番思索后,选择了放弃,她不想别人在自己的眼睛上做任何的修饰。尼斯几度劝说无果后,便自然而然地将自己当成了南茜的眼睛。
他们依然去看鹰,南茜只能靠感觉听到满世界的风声和狂呼声,一条条黑影凌厉地在眼前飞旋着,尼斯的闪光灯不停地闪烁着,南茜听到尼斯“咯咯咯”
的笑声。现在,对于她来说,世上最好听的声音就是尼斯的笑声。
又过了许多年,终于有一天,南茜不小心摸到了尼斯的胡须,然后摸到了他满脸的皱纹。她问他:你老了吗?尼斯笑道:哪会老,有你在,我不会老的。
南茜的担忧在不久后的一天突然变成了现实。某一个清晨,南茜醒来后去摸尼斯的脸,她满手的冰凉,然后她叫他,他再没有应她,南茜的眼泪无声地滑落脸颊。
南茜依然去看鹰,这里的鹰好像认识了她,没有了原先的野性与狂妄。南茜拿着枪,摸索着向前走,路过每一块与尼斯踩过的土地。
南茜在去了五六次后,眼疾开始加重,这一次,没有尼斯在身旁,她突然间坚强起来,答应了医生接受眼部手术。原来,她明白了,她当初之所以不愿意做手术,其实是有尼斯在自己身旁,她撒娇般地让他作为自己的眼睛一辈子,哪怕牺牲自己的生命。
南茜在手术床上待了有两个月之久,期间,她不停地用手抚摸她与尼斯用了无数次的相机,她甚至打开那些贮存在生命里的记忆,爱的映象瞬间变幻出一种莫可名状的思念,尼斯仿佛来到了她的身边。
她终于可以前去看那些心爱的老鹰啦!她迫不及待地为自己的行程做准备,她开着车,左边的位置空着,那是尼斯的。目的地到了,她看到了满世界的黑色盘旋而来。
老鹰飞近了,南茜爽朗地笑着,她可以将以前的照片出个专辑,作者当然是尼斯和南茜。
一种异样感进入她的眼眸,她仔细地分辨着天上纷飞的黑影,不像是老鹰。
近了,她一把抓住一只,天哪,居然是黑色的塑料袋!满眼的塑料袋翩翩起舞着,似乎是在嘲笑南茜的无知。
在一个山头,她看到了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是他们,三个儿女的三大家人,正站在风口,吃力地向天上扔着塑料袋。她大声地向他们怒斥着:知道你们在干什么吗?你们在欺骗我和你们的父亲!
女儿泪眼滂沱地望着她:妈妈,其实,这里在一年前早已没有老鹰,它们几乎全部死于污染。
南茜接着问她:是谁让你们这样做的?
女儿回答说:一个男人,他的名字叫作尼斯。
南茜终于明白了,是尼斯,他一直没有走开,一直在关怀着她。
半年后,南茜上了山,她带来了无数只老鹰。几年后,这里的荒山成了绿山,污水成了绿水,一个头发斑白的老人,坚强地伫立在风中,眼前是满世界的雄鹰。
手牵手,找回最初的爱
就像这天气一样,我们的婚姻出现了异常,已经没有了原来恋爱时的风花雪月,更没有了执手相望的款款深情。
那天,就因为一个琐碎细小的问题我们俩大打出手,这是以前从没有过的惨烈。之后便是长时间的沉默,她坐在沙发上流着眼泪,而我呢,就靠在床上看我的书,表面上是若无其事的样子,而心里却有些七上八下。
就这样,我们僵持着。
其实在内心里,我们彼此有着太多的了解和感觉,毕竟结婚十年了,这世上有几个十年?虽然我们的家庭出现了危机,但谁也不愿意首先站出来,结束我们的婚姻生活。我们的日子是从风里雨里、柴米油盐的人间烟火里一天天走来的,但现在,现实却摆在眼前,我们真的无法再继续下去了。哪怕再小的一件生活琐事,总能让我们不可避免地起冲突,就要国际战争一样,但没有什么理由可讲,打架为了什么,吵嘴为了什么,谁也说不清楚,就是火气冲天,谁也不服谁。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上午,我们取了结婚证,最后看了一眼上面的照片,因为,今天我们就要去办理离婚手续。
我的手指上戴着一枚戒指,那是结婚时,她送给我的,虽然不是太华贵,但它一直陪伴着我,几年来,我丢了许多的东西,例如手表、手机等,但就是这枚戒指,鬼使神差般地永远尾随着我。但今天,它的任务也该完成了,在我们办过手续后,我就会把这枚戒指物归原主。
天气虽然很好,但心情却很糟糕。我们没有骑车,沿着镇上的大街前去民政所。路过一家珠宝店时,我忽然若有所悟,曾经,我答应过她要给她买一枚戒指,那戒指要纯金的,但这个诺言始终没有实现,我总觉得对不起她。于是,我们不约而同地走进了那家珠宝店。
在珠宝店门口,有一个摊子,是专为珠宝做美容的,我们路过时,那位老板叫住了我:先生,您的戒指需要做美容吗?
他显然看见了我手上戴的戒指。的确,这枚戒指时间太长了,上面蒙了许多的尘垢。
他接着说:先生,太太,我们是专为戒指做美容的,您的戒指经过我们的处理,会和新的一样。
我把那枚戒指褪下来,交给他,他一边做着活一边嘴里不停地唠叨:先生,太太,我不是说大话,我处理首饰那可是一绝,不用说戒指,就是别的任何物品我都能处理,让它们统统恢复原样。
我突然插了一句:你能把爱情恢复到最初吗?
听了我的一句玩笑话,他却一本正经地说:先生,你问得有道理,不过,爱情呀,得靠你们自己恢复,时间久了,就和这戒指一样,总会有杂质的,我做不了,爱情的美容师就是你们自己,别人呀,谁也帮不了忙。
我呆呆地望着她,她的眼里噙满了泪水,我从她的手里接过结婚证书,然后把它放进我的口袋里。
从珠宝店出来,我们直接走在回家的路上。我仔细地盯着那枚重新打扮的戒指,我只是无法相信,它怎么突然间变得明亮起来?这么多年来,我一直任它蒙上岁月的灰尘而置之不理,实际上,只要稍加修饰,就能恢复最初的华采,而我呢,却把它给忘了,只知道把它戴在手上。
原来,婚姻也是一样的。每日里忙于细小的事情,将婚姻的浪漫弃之不顾,任凭它像风筝断线般地游离在不爱的轨道上面,任岁月洗尽铅华,却无人操持和经营。婚姻也需要维护呀!你必须让它保持鲜活、丰满、富有激情,否则,时间会冲淡所有的情感,风尘会让任何一种生命失去光彩。
就这样,在磨合好的爱情里,我们才能保持恒久的浪漫、永远的温情。
原来,婚姻也需要与时俱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