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的21世纪,南春像往常一样躲着众多追求者,七拐八拐来到了一个古董店铺,躲了进去。心中暗想:哥哥们真坏,自己去参加宴会,不带上她,让她受众多烂桃花“追杀”,回去一定好好收拾他们。
“请问姑娘有什么需要?”就在南春思索的时候,悦耳如清泉般的声音响起,南春猛地回过头,对上一双如水般清澈的眼眸,一席兰花香传来,二人近的连彼此的呼吸都能感受到。
南春吓得赶忙后退一步,尴尬的笑了笑:“抱歉打扰了,我这就出去。”
“姑娘来此,也算与这里有缘,不如进来坐坐,看看什么喜欢的,我可以送与姑娘。”少年声音如水,语气平缓而优雅,不免让人沉醉。
南春这才抬起头,眼前的少年顿时让人看呆了,精致的五官巧夺天工,眼睛炯炯有神如清水,又似藏着星辰。鼻梁高挺,把男子的线条展现的淋漓尽致,嘴唇微红,嘴角挂着浅浅的笑意。
“姑娘?”,动人的声音再次响起,南春缓过神来,“啊,好啊,那我就进来瞧瞧!”南春说着,跟随眼前这个少年走了进去。
屋内摆设很是古典,她对古董没什么兴趣,随便看了看便想回去,就在这时,她注意到了一个玉镯,晶莹剔透,白如皓月,可谓是美玉无瑕。
少年看到了南春的目光,“这镯子年代不明,是件稀世珍宝,不属于现在历史教科书的任何一个朝代,我看你与它甚是有缘,今日便赠与姑娘吧。”
南春眼前一亮,但还是故做矜持道:“你一口一个姑娘,听着倒像是古时候的公子,不过这萍水相逢,我也不能白拿你的镯子不是?况且还是这么贵重……”
“姑娘多虑了,我这古董铺,不仅仅是为了赚钱,自古知音难寻,知己难觅,姑娘今儿收了,来日在下如需帮忙,姑娘再谢也不迟。”少年含笑,满眼诚意。
南春思索片刻,“成!今儿我就收了”南春不客气的答应了,少年闻言笑了,随即用上等紫颤木盒装了起来,木盒上还带着与少年身上一样淡淡的兰花香。
南春收了,道了谢,便头也不回的出了店门,然后左右观望了下,便像个小偷一样,多东西藏的跑走了,生怕被那些烂桃花看到。
看着南春离开的背影,少年温柔的笑了,“三百年了,终于找到你了,还是那么可爱。我们后会有期。收了我的镯子,就是我的人了”少年说着,一改平时的温润如玉嘴角勾起邪魅的笑容,缓缓的回了屋子。
南春一路跑回了家,进了别墅大门,因为一家人都去参加宴会了,所以偌大的院子安静得很,只听见喷泉击打石壁的水花声。想着哥哥们去宴会嗨,自己却狼狈的被人追,不免又气不打一处来。南春愤愤的跑回了自己的房间。
躺在床上,满脑子都是那个少年,“我去!”南春猛地坐了起来,“我怎么连人家名字都没问啊”,南春伸手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此时她觉得自己要笨死了。
拿出玉镯,盒子上的兰花香又徐徐传了过来,南春呆了呆,把玉镯戴在了手上,晶莹剔透的玉镯趁着她莲花般洁白的手臂,简直是为她量身定做的。看着这巧夺天工的玉镯,南春觉得心情好了许多,玉镯微凉,如碧天上的明月,皎洁如霜雪。盯着盯着,一抹困意席了上来,南春睡了过去。
转日,清脆的鸟鸣响起,南春揉了揉眼睛,“张伯,把窗帘拉上,好刺眼啊,张伯,昨晚窗户没关吗,怎么这么冷?”南春刚睡醒,哑着嗓音呢喃了一会,发现没人理她。吓得她连忙睁开眼,眼前的景象更是让她惊呆了,“啊!”,“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干什么?”
南春惊醒,看着自己,衣衫褴褛,满身破旧,又看看自己的手,脏兮兮的,哪还有一点大家闺秀的样子。坐在了一堆破棉絮上(人家明明是被子)。南春猛然抬头,眼前的景象更是惊呆了南春,这跟本就是古时候的街景啊,哪还有21世纪的气息,眼前车水马龙,一片喧嚣。
地上铺的是古时候的石砖,商店鳞次栉比,商品更是琳琅满目,各具特色,顾客熙熙攘攘,沿街还有一堆小摊贩在卖着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儿,不见尽头。
南春扶额,自己这是穿越了?总不能是哪个星探看上自己把自己绑去拍剧了呀。南春没有像小说里写的其他女主那样一阵咋呼,而是很快就接受了自己确实是穿越了这一事实,仿佛这是旁人的事,不是她的事一样。她观察着四周来来往往的人群,这些人的穿着分三等,低等粗布麻衣,中等棉袍丝带,高等嘛,锦绣玉袍,只看到几个,并不多。
南春起身活动活动筋骨,缓缓的沿着街走,热闹繁华的景色丝毫没有吸引她的注意,过了半个时辰,她出了这热闹的地带,来到了一条安静的小溪旁,小溪清澈见底,南春看着自己的脸,还是自己那张倾国倾城的脸,虽然脏兮兮的,但依然能看出几分姿色,并没有变。
南春长舒了一口气,总算有点安慰。南春静了片刻,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老天爷呀,你就不能让我好好的做一个富家小姐嘛,穿越也就算了,别人都是穿成王妃公主,我呢?乞丐!呜呜呜,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南春说着说着,哭声更大了,原来刚刚那镇定都是装的,有哪个娇生惯养的豪门千金穿越成了乞丐能淡定起来。
“少主~少主~”就在这时,一个同样穿得破破烂烂的小乞丐向自己跑来,一边跑一边喊着少主,不多时,便跪到南春面前。“少主,我终于找到你了,一大早上的你就不见了,吓死我了,你说你这前几天刚被刺杀坠崖,这才刚醒就不见了人影,您这是要吓死我啊,这您要是有什么不测,飞鹰就是有多少条命也赔不起啊。”小乞丐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南春看着他,年纪大概十六七岁,虽脏兮兮的但还是能从眉宇间看出他的清秀。
从他的言语间南春读出一二,又崩溃的大哭起来,“啊,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还要给乞丐当什么少主,要饭的也就算了,还是个要饭头子,还得管一堆小要饭的~”
南春这一哭,听得小乞丐是一愣一愣的,“少主,您怎么了,您还记得我是谁吗,我是飞鹰啊,少主……”小乞丐担忧的看着南春。
“飞鹰?那你可知道我是谁?”南春哭了一会,终于恢复了理智。
“少主当真不记得了?您可是飞花阁少主南春,年芳十八,这里周围总共四国,都有我们飞花阁的人。飞花阁是您一手建立起来的,根基深厚。”
南春听着,有点欣喜,“那飞花阁在这世界上都很有名喽?”
“并不是这样,相反,没有人知道飞花阁的存在。”小乞丐得意的说到。
“什么!没人知道?没人知道你还那么得意?那我这个少主还有什么用啊……”
“少主,并不是你想的那样,所有人都知道江湖上有一股神秘势力惹不得,但不知道是我们飞花阁,我们于他人来讲,查无可查,这便是我们的实力了。”小乞丐解释着,同时确定了少主是真的伤了脑子,失忆了。不禁叹一口气。
南春听罢,总算是懂了,原来自己还是挺厉害的,按照这个剧情发展下去,看来自己是坐拥王爷太子有望了,到时候天下美男任她挑了。估计自己就是那个千人疼万人宠的女主人设了,哈哈哈。
“少主!”就在南春想美事时,飞鹰打断了她,“少主您想什么呢,口水都流出来了,是饿了吗?”
南春眼睛滴溜溜一转,尴尬的笑了笑,“那个,我问你嗷,我是个有钱人嘛?”南春一笑,醉了万物,即使脸上涂着杂七杂八的东西,风骨依旧让万物都失去了颜色。
飞鹰呆了呆,闻言笑了笑,“少主,您那岂止是有钱啊,就算全天下都没钱,您也不可能没钱。”
南春一听终于放心了,“那走,咱去城里最好吃的饭店。”飞鹰一听一把拉住了南春,“少主,使不得,您现在记忆全无,身体也没恢复,您扮的可是乞丐,一则有人追杀,二则不能遭人怀疑,酒楼那种人多眼杂的地儿,您恐怕今儿是去不得。距京都城三百里外,就是我们的飞花阁,我们连日夜赶路,精骑一个昼夜就到了。到了飞花阁,那可是您的天下,谁也不敢动您,保您吃香的喝辣的。”飞鹰边说边想,少主说话好奇怪啊,什么城里,什么饭店?估计是酒楼饭馆吧。
南春听着只能忍了,心想着什么样的马能日行三百里,三国中最著名的急行军——老曹追击刘备,五千精骑一日一夜行三百里,行进中重创刘备陆军。难道自己的也是好马?可是她不会骑马啊。
于是,南春微抿了一下唇,开口道“那个,飞鹰大哥,我不会骑马……况且,我一个乞丐骑一匹好马也会被怀疑不是么?”
飞鹰一听,这少主怕是摔坏了脑子吧,马不会骑也就算了,谁说要穿乞丐服骑马了?想归想,飞鹰不敢说,少主如今虽然十分和善,摸不着脾性,不像以前那样冷若冰霜,但终归是少主,不敢随意言论,于是义正言辞的道,“少主记忆全无,可能不记得如何骑马,我们换一身素衣,遮面前行,少主不介意的话……我载你。”最后面的话飞鹰羞于启齿,声音特别小。
南春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反而听说要骑马有点兴奋。于是爽快的同意了。
马虎的吃了一个馒头,二人便开始赶路了,南春坐在马前面被飞鹰拥着,身上又有伤有点虚弱,不多时便靠在飞鹰怀里睡着了。飞鹰感受着眼前如玉般的人儿在自己的怀里,心乱如鼓,他何德何能能与少主这般亲密接触,他不敢再胡思乱想下去了,只知道这辈子,少主的恩他都报不完,也不配和少主在一起,少主这样高高在上的人,哪能是他这种人所能想的呢。想着想着,飞鹰纵马疾驰而去。
时间过得很快,南春眼睛再睁开时,已经在柔软丝滑的床榻上醒来了,自己身上穿的更是上等丝绸制成的白袍睡衣,她伸了个懒腰,舒服极了,身上的伤似乎也好了些。想起伤,她想起了飞鹰说的自己被刺杀坠崖,这刺哪了伤口什么样她都还没来得及看,于是扒开衣服看自己胸口处的伤,已经快痊愈了,貌似疤痕也没怎么留,只是胸口貌似有个什么刺青,伤口被药遮了,也看不清,便没管。
她环顾了一下四周,屋内都是古典摆设,房间四角立着汉白玉的柱子,四周的墙壁全是琉璃石砖雕砌而成,黄金雕成的兰花在白石之间妖艳的绽放,素白色的纱帘随风而漾,南春在这高达十米的建筑里,如果不是坐拥豪宅别墅的南春,恐怕看到这么雅致大气的房屋,早就晕过去了,脑海中一直浮现两个字:奢华。
淡淡的檀木香充斥在身旁,镂空的雕花窗桕中射入斑斑点点细碎的阳光,细细打量一番,身下是一张柔软的木床,精致的雕花不凡,怕是出自名家之手,身上是一床锦被,侧过身,一房古代女子的闺房映入眼帘,古琴立在角落,铜镜置在木制的梳妆台上,满屋子都是那么清新闲适,怡人舒畅。‘兰花……檀木香……’南春忽的想起那个少年,赶忙抬起手看自己的玉镯,玉镯果真在手上,按说自己身上有伤,应是灵魂穿越,怎么玉镯也在?
南春想了想,“来人,有人吗?”她刚喊了一声,飞鹰连忙推门而入,半刻不敢耽搁,单膝跪地,“少主,您醒了?身体有何不适,可有什么吩咐?”飞鹰说着,便红了脸,因南春刚刚自己看伤,衣着略有不整,胸前肌肤雪白,暗沟若隐若现。
南春回神,赶忙伸手遮住,整理衣服,“我好多了,劳你费心了。”
“属下不敢!为少主担忧理应如此!”飞鹰耳根子都红了。
南春看着甚是好笑,觉得飞鹰还挺可爱的,只是前几日还比较俏皮,今日就如名字一般有点严肃了,想着小小年纪起这么个老练严肃的名字,估计是看南春与以前的少主脾性不一样了,那日才能轻松与她相处吧。如今过了一日,他怕自己又是那个以前的少主了?
南春思索了半天,“你没必要这么拘谨,就如你前几天与我相处那样吧,我还没记起什么,你不用怕我。”飞鹰应是,眼前的少主可比以前的少主好相处的多了。
南春忽然想起了什么,问“你可知道我这镯子的来历?”。
飞鹰闻言看向镯子,“这是少主被刺杀后我们找到您时出现的,按理说您胸口被刺又被逼坠崖,是没有活着的可能的,我觉得是谁救了您。我们再找到您时,您已经在崖下溪水边了,并带着这么个看似十分有灵性的玉镯,我还从没见过这么完美无瑕的玉呢。少主您不知道这镯子的来历吗?”
南春陷入沉思:难道这镯子有什么灵性?是穿越的关键吧?肯定与那个少年有关。既然自己来到了这里,那估计那个少年可能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