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嗯,直视前方,别紧张,放轻松。”
“身体别收着,脚用力蹬,再用点力。”
“车头别歪,直走,就直走。”
“哎——”
“嘶——”
陆晨看着林晚第N次,从自行车上摔到他的视线下,不禁扶额叹息。
如果这个世界上有自行车白痴的话,那她肯定榜上有名了吧。
女生顽强地又站起来,拍了拍裙子上的灰,又准备练。
“林晚,别练了”他抬手看了看表,“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
说完,陆晨就跨上了车座,另一只手拍了拍后座,嗔到:“上来啊,杵着干嘛?”
“啊…哦哦”林晚不好意思却又满怀欣喜地上去了。
从坐上去的那一刻开始,林晚就无比清晰地认识到,她,喜欢陆晨。
是的,她喜欢这个以前只是听说过,而见面相处没有超过半天的男生。
三十八度的炎炎高温没有让林晚烦躁,她此刻反而是前所未有的清凉。
陆晨骑着车,身上的衬衫吹得鼓鼓的,高大的身形轮廓在落日余晖的照映下,像渡上了一层金边。
林晚突然想起来不知道哪里看过的句子“都是凡人,是你的目光为他渡上了金身。”
或许,是这样的吧?
突然,陆晨猛的一个急刹车,林晚惯性地前倾,手下意识地攥住了他的衣角,脸却已经贴上了他的坚实后背。
“没事吧”陆晨扭头询问。
“啊,没事”林晚偏过头理了理头发,遮住了脸上的火烧云。
青春期的女孩在任何方面都没有顾忌,唯独在喜欢的人面前,再多的精心准备都会变成手足无措。
到了家,林晚停好车,向他招了招手“谢谢你了,陆晨,路上小心”
陆晨摆摆手,走了约摸十几步,又忽地转过身来,像是料定了她在等他“你这么喜欢骑车,又这么笨,以后我载你吧?”
“好!”林晚答应道。看着他远去在暮色中,被黑暗吞噬,每一步都像一去不复返一样那么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