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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飞鸟酒吧

因为这场赌约的关系,夏远不得不推迟了回家的时间。

余斌也不是个没脑子的蠢蛋,夏远同意跟他比摇滚之后,他便定下了时间,两天之内拿出小样,到时候请六大唱片公司的人一起试听,投票决定谁胜谁负。

不得不说他的如意算盘打得比较响!两天时间录制一首歌就已经算比较赶了,不用说还要再写歌。他敢做这个决定是因为他们乐队的新专辑正准备制作,其中有几首歌都是出自名家之手,质量非常高。姓夏的那小子再牛B,仓促之间弄出来的作品能有多好?

可惜啊,他却不知道那个姓夏的小子是开挂的!

……

夏远在回酒店的路上特地找了家音像店,买了几盘青狼乐队的CD。

以前的他不太关注摇滚乐,也没留意过这个乐队,不知道他们的歌唱得怎么样,所以得先了解了解。

狮子博兔尚且用全力,他可不希望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而在阴沟里翻了船。

回到酒店,洗完澡之后,夏远随便拿了一盘看了下,专辑名字叫《野兽》,是去年发行的,便顺手放进了播放器。

咚、咚、咚几声架子鼓的声音过后,便是一阵狂暴而激烈的贝斯solo,然后电子琴和歌声切入。

“无垠的夜色中,

荒野的风呼啸而过,

我是一只孤独的野兽,

寻找着猎物……”

夏远安静的听了一会儿,然后换了一首,又听了一会儿,再换一首……等听了五六首之后,他吐了口气,对青狼乐队的实力基本上也了解了。

是个劲敌!

余斌的嗓子非常不错,很适合唱摇滚,而且能签在乐府门下,乐队的其他人也不容小觑,那个贝斯手就很厉害,基本上每首歌表现都非常出彩。

就这张专辑来说,可以称得上是上品,难怪这家伙敢挑衅自己,看来是有底气的!

歌,夏远倒不担心,别的不说,脑中的经典摇滚还是一抓一大把的,现在的问题是找一个合适的乐队。

毕竟这次比的仅仅是歌词和乐谱,还要演奏出来。一首摇滚乐,好的乐队至少能提高三层的效果。

可问题是,自己在京城人生地不熟的,而且春秋唱片也没有摇滚乐团,该从哪里找乐队呢?

想了想,他还是打了个电话给周海,询问了一下。

没过多久,周海便回了个电话,只是语气有些恼怒:“小远,真不好意思,问了好几个比较知名的乐队,都回我没空!不过还是有个朋友悄悄跟我说了实话,其实他们都接到了乐府唱片的电话。不过你放心,明天我再找找,哪怕跑到翼北和津门,我都会帮你找过来!”

“嗯,海哥,谢谢你了。”

挂了电话,夏远眉头皱成了川字。无奸不商,乐府唱片虽然明面上没有应战,不过还是在底下偷偷搞小动作了——没了乐队,你歌写得再牛逼也不可能赢得了。

看来现在只能等了,大不了像周海说的,到翼北和津门去,乐府唱片总不至于连那边的乐队都给了警告。

这样想着,他拔了耳机,将CD收起来。

突然之间,手机又响了。

夏远拿起一看,却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显示的归属地正是京城。

他顿了两秒,按下了接听键。

“喂,哪位?”

电话那头窒了一下,然后传来一个不满的女声:“喂!夏远!本姑娘给你的号码你竟然没存?”

夏远楞了下,眼前顿时浮现出陈妃玲那头个性的小脏辫,他呵呵笑道:“陈小姐,原来是你啊!这会儿打电话给我有什么事吗?先说好,你的歌我还没写呢。”

“我知道,我知道!”陈妃玲声音显得很兴奋:“哎!你今天是不是跟乐府唱片发出挑战了?我听我叔说了,你当时太牛逼了——‘有什么招尽管使出来,我都接着!’哇塞,简直酷毙了......”

夏远听着她叽叽喳喳说个没完,不禁有些无语,这个陈妃玲一会儿像个高冷的女神,潇洒到没朋友,一会儿又像个疯狂追星的迷妹,搞不懂哪个才是真正的她。

说了一两分钟,她终于停下来,然后,神神秘秘道:“夏远,你这会儿是不是很烦恼啊?”

夏远一愣:“啊?为什么这么说?”

“哈,别装了,我都听说了,乐府的薛晓兰给整个京城有点名气的乐队都打了电话,不许他们接你的单子,你这次比试的小样很难录出来吧?”

听着她有点幸灾乐祸的声音,夏远不禁苦笑一声,娱乐圈果然没有什么秘密,没几个小时这件事就传得人尽皆知了。

可转念一想,他又觉得不对,陈妃玲不可能无缘无故打电话来,就为了笑话自己两句,肯定是她那边有什么路子!况且,帮了自己等于打了乐府唱片的脸,她和她叔叔那边绝对是乐意之极。

一念至此,他故作郁闷道:“是啊!没想到他们这么无耻,直接釜底抽薪了!”

陈妃玲果然笑得很开心,然后说道:“好了,我也不打击你了。我认识一个人,他音乐水平非常高,而且有自己的摇滚乐队,更重要的一点,他肯定不会给乐府唱片面子。”

夏远心中一喜,急忙问道:“谁?”

陈妃玲没再吊他胃口,缓缓吐出两个字:“秦—仲!”

秦仲?夏远感觉这个名字有点印象,前世应该听过的!蓦地,他眼前一亮,惊讶道:“你说的是秦伯钧导演的儿子,秦仲?”

“咦?你认识他?”陈妃玲很惊奇问。

夏远苦笑:“我认识他,可他不认识我!”

秦仲这个名字夏远之所以知道,不仅因为他是秦伯均导演的儿子,更重要的是他的传奇经历。

秦仲从小就非常叛逆,秦伯均导演一直希望他能学导演,将来可以继承自已的衣钵,可他却对拍电影一点兴趣都没有,反而迷上了摇滚乐,为此父子俩没少争吵。

而且他非常高傲,从来不借助自己父亲的名义招摇,在大学里便组建了自己的摇滚乐队,一路写歌,演奏、卖唱、参加比赛,整整四五年的时间里同伴们都不知道他的身世。直到后来他们乐队参加大华摇滚大赛,一路过关斩将,击败了众多知名乐队杀入决赛,拿到了第一名,秦大导演才在媒体上公开夸奖了儿子,承认他不是玩物丧志,有骨气,有本事。

至此,后知后觉的众多唱片公司都疯狂的挥舞着钞票想要签下他,却被他一一拒绝了,反而和乐队的几个兄弟像是退隐江湖似的,也不发唱片,也不参加演出,渐渐消失在人们的眼前。

然后,又是突然的,数年之后,他们乐队在米国举行的国际音乐节上一举夺魁,震惊了世界;后来更是在WYN金色大厅进行了表演,可以说风光无限!

而现在,他应该是刚“隐居”没多久吧。想到这里,夏远问道:“你有他的联系方式?”

陈妃玲哼了两声,说道:“你别高兴得太早,秦仲他这个人很傲的。如果你不能入他的法眼,你哪怕是皇子他也不会搭理你;但是,如果你入了他的眼,你就算是个乞丐他也会跟你称兄道弟!”

夏远当然知道,在秦仲看来,只有和他一样有才华的才够和他交朋友,其他有钱有势的都免谈!所以他一点都不担心,只要自己拿一首摇滚做敲门砖,很快就能得到他的友谊。

于是,他笑道:“这个放心吧,我有办法的!他现在住什么地方?”

“油坊街44号,飞鸟酒吧!他一般白天都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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