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腊月,边地的日子就更加的艰苦难挨了,大雪纷飞,北风呼啸。
大多数人都躲在帐篷,生起火取暖,只留下些站岗放哨的士兵,留在茫茫白雪之中,冻得直搓手心。
薛悦蓉端坐在火炉边上,膝头放着一件棉袄,右手拿着针线认真地缝补着,面容安详宁静。白云天则在不远处的床塌上,手里捧着一本书,看了一会儿眼睛有点累,便放下书动动脖子。
瞥见火炉边那抹安静的倩影,他不由得出了神。
薛悦蓉来到营地已有三个月之久了,她的坚持与坚强大大出乎了白云天的意料。一个千金之躯,在家时过的是怎么锦衣玉食的日子啊,可如今呢,竟能抛开尊贵的身份,不惜干起洗衣做饭的粗活。
这几个月来,白云天的心在一点一点发生着微妙的变化,过去,他整日牵挂的是林诗雨,而如今,薛悦蓉在他脑海里出现的次数却越来越多,而且不见她的时候,他会为她担心,看到她开心自己也会跟着高兴。
“云天,你在想什么呢?”正出神间,薛悦蓉已来到了他的跟前,手里捧着刚缝好的棉袄,嫣然一笑,恰似冬日里盛开的腊梅,娇艳而倔强,她温柔地开口道:“来,穿上试试,看合不合身。”说着,抖开棉袄,往白云天身上一披。
白云天一动不动,任由她将棉袄往自己身上套,顷刻间,一股暖意涌上心头,传遍全身的每一个角落,刚毅的脸庞渐渐变得柔和。忽然他眉心一紧,眼神也不由得一黯,目光定定地落在了胸襟前的那双长满了冻疮的手。
这是一双千金大小姐的手吗?曾经的那双芊芊玉手如何会变成这副模样,红一块紫一块,却从没听她吭过一声。白云天眉心纠得更紧了,心里仿佛被针狠狠地刺了一下。
薛悦蓉想把自己的手赶紧抽回来,不料,手腕被白云天抓得紧紧的,动弹不得。低低地说道:“不过是长了几个冻疮,等天气暖点就好了,不碍事的。”
“珍惜眼前人呐!”这是昨日李志远刚对他讲过的话,现在又在耳边响起。
是的,他说的没错,这么好的女孩,他的确是该好好珍惜,如何还能辜负她呢?
林诗雨,不过是曾经一个美丽的梦,梦终究是要醒来的,她有她的人生,而此刻,他应该放下了吧。
白云天一把将薛悦蓉揽入怀中,双臂紧紧地环住她,她是多么的娇小,多么的柔弱,然而她却有一颗坚强的心。他在心里坚定地告诉自己,她付出了那么多,以后他一定要加倍地爱护她保护着她。
白云天惭愧地说:“蓉儿,委屈你了,从今往后,我不愿意再让你受一点点苦,我要好好的爱护你。”
薛悦蓉本已被白云天冷不防地搂进怀里,有些受宠若惊,此刻又听到他这一席深情的话,仿佛跌进了云里雾里,花了好一会儿功夫才回过神来,此时,眼里已是一片湿润,她摇头道:“不苦不苦,只要能陪在你的身边,我一点都不觉得苦。”
“傻丫头。”白云天仰头闭上眼,不让她看到自己眼里感动的泪水,将她搂得更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