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秦轲的胸口同样一阵耸动,小黑那小小的脑袋从里面钻了出来,转过头,原本睡得香甜的它为刚刚秦轲坠落的震动不满意的叫了一声。
“你还好意思不高兴?”秦轲瞪着它,“这破事儿都是你惹出来的,真应该把你直接丢下不管。”
如果说世间的事情用说书先生的话来形容,只怕在他那唾沫横飞之中,不知道要包含多少“想不到”“说时迟那时快”。秦轲也是真没有想到,自己和这些士族子弟的冲突竟然会因为一件看起来微小,但却带着十足挑衅味道的事情。
就在他们旁观规模宏大,气势如虹的入城礼之时,小伙计总算费劲了力气把那些菜一道一道地摆上了桌案,甚至,为了桌案能够稳定地、平衡地摆放在这倾斜的屋檐下,他还在桌案的下面绑上了几根从柴房拾来,有碗口粗的木材。
那些五花八门的食材经过出云阁大厨的精心烹制,在桌案上呈现出缤纷的色彩,香味更是令人食指大动。
只是在屋顶上的众人目光都在被那精彩的入城礼牢牢地捆绑,根本没有人转过头看那一桌子菜哪怕一眼。
而等到入城礼进行了一半,一曲停歇,歌舞暂退,士族子弟们才回过神来,纷纷地感慨这建邺城真是已经许多年都没有过这般宏伟气象。
“哈哈。那些北蛮子估计也是没见过我们荆吴这样的阵势,脸上看着还正常,只怕下面早已经快要尿裤子了吧?”张明琦笑着道。
当然众人都知道,这些彪悍的沧海人和长城人即使生于那清寒的北地,可他们血管里流淌的的滚烫的血液在铁火之中铸就,怎会被这样的阵势吓到?
但因为张明琦说出了一个荆吴人的骄傲,也就没有人反对他,甚至还有人哈哈笑着回应几句。
对于这种回应,张明琦自然是洋洋得意,其实相比较那些老牌的世家,他家也是在前朝末年才从商人发迹,虽可称得上是吴国巨富,可在士族眼里,仍然只是一个暴发户又或者是狗腿子,所以当士族群起请命让诸葛宛陵允准,收士族子弟入太学堂修学之时,他父亲几乎是呕心沥血打点上下,甚至不惜用重金打通关节,才为他博取了这一个名额。
“儿啊,为父不缺钱,可要在人前挺得起胸膛,撑得起老脸,就得看你怎么做了。”张明琦回想起父亲的话语,又看向自己周围的士族子弟,大笑起来,“来来来,我们吃菜喝酒,静等下一场!”说着,他瞥了一眼寒门子弟,轻蔑笑道,“总好过那些只能在屋顶喝西北风的人。”
只是当他转过头,脸色却骤然白了。
这当然不是他白日见了鬼,入城礼锣鼓如雷,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只怕就连鬼神都得退避三舍。
但他此刻却震惊地发现,就在那桌案上,本来热气腾腾的酒菜不翼而飞。而在一叠空盘子上,正有一只黑色如蛇一般的小东西,正伸长了舌头,舔舐着碟子里那残留的油脂。
张明琦仔细看了看,发现这只像是蛇一般的黑色东西,还长着四只短小的脚。
“什么东西!”张明琦鼻子差点没给气歪了,尽管他在建邺城内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蜥蜴,可这只蜥蜴偷吃了他点的一桌酒菜自然是事实,虽然这一桌酒菜对于他来说不算钱,可他还是没法接受眼前的事实。
被他这一声大叫,小蜥蜴显然惊了一下,而后他那圆滚滚的眼睛眨了眨,似乎用极其轻蔑的眼神看了他一眼,而后一闪,就宛如一道黑色的闪电一般,跃动向了寒门子弟的人群之中。
秦轲刚刚被张明琦的喊声吸引着转了头,却突然感觉自己的胸口上有什么东西正在向上攀爬,微微低头,小黑的身影一下子就钻入了他的怀里,而后蜷缩成了一个圈儿,静静地睡着了。
张明琦看见这一幕,面沉如水,大步地走了过去,盯着秦轲道:“你什么意思?”
秦轲先是一愣,但看着那一片狼藉的桌案上,顿时反应过来,没等他说话,小千却是向前一步,圆滚滚的身躯挡在了他的面前,冲着张明琦没好气地道:“干嘛?找茬?”
“我找什么茬?”张明琦火冒三丈,他明明是在兴师问罪的,怎么到了小千的嘴里,自己反倒像是一个无力闹三分的泼妇了?
他瞪着眼睛,恼火道:“你们是故意的?”
“不就是吃你点酒菜,怎么了。”小千和小黑的要好程度早已经超乎秦轲的想象范畴,他满不在乎地道,“反正你家里多的是钱,就当你请我们吃了顿饭吧。”
“小千……”秦轲哭笑不得,心想这不是越描越黑?明明这完全是意外,怎么看起来就好像是自己这边故意闹事了?
张明琦提高声音,尖锐地叫道:“你以为你谁啊?我请你吃饭?你配吗?请你吃饭,我不如把桌酒菜拿去喂狗!”
小千瞪眼道:“你怎么骂人?”
“我骂人?我还打人呢!”说着,张明琦挽起袖子,就要往上冲,尽管他的修为谈不上多高,但毕竟身旁有着这么多同僚,孙青还在他的身后,他心中自然不怵。
但他刚走了两步,一个人影却挡在了他的面前。
孙青的脸上仍然是那副冷淡的表情,但当他看见蜥蜴小黑那如电一般的速度,眼睛里却露出了几分惊奇。他向前走了几步,尽管是平视,秦轲却感觉他在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自己。
“这蜥蜴,是你的么?”孙青冷冷问。
“管你什么……”一个“事”还没说出口,秦轲猛然拽了小千一下,心想这局面如果再被他闹下去,还真得发生什么冲突不可。他避开孙青那冷傲的眼神,轻声回答,“是我的。”
孙青点了点头,清冷道:“两百金,把它卖给我。”
与其说他是在商量买卖,倒不如说他是在以一种命令的姿态在要求秦轲交出小黑。
虽然两百金之数确实让秦轲心里一跳,但毕竟小黑跟他的关系,并不仅仅只是主人与玩物的关系。虽然说这个家伙除了能之外几乎一无是处,可这两个多月的旅程,一直到荆吴,都只有这家伙陪着自己,即使只是一条小狗,他也已经有了感情,何况是这样通人性的蜥蜴,他怎么能轻易舍弃?
秦轲摇了摇头,道:“它不卖的。”
“你是觉得价格不够?”孙青静静地看着他,道,“好。五百金。”
本来孙青说出两百金,已经让众人心里一突,如果是换了百姓普通一家,只怕一生的收入都未必能有百金之数,换成是那些商贾,能有两百金做底子,在茫茫商海之中,也算是站稳了脚跟,算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了。
而他现在轻描淡写就说出五百金,更是让众人惊讶。寒门子弟可以说一辈子都没机会见到这么多钱,心里一阵悲哀,这难道就是他们这些人跟这些士族子弟的区别?
仅仅一只玩物,就让能孙青出手如此阔绰?张明琦眼珠子滴溜溜地转着,心里对孙青背后那千世之家的评价更是上了一层楼,不过他还是觉得一只蜥蜴不值那个钱,看着秦轲犹豫的样子,他不满意地道:“这你还有什么好犹豫的?五百金,按照如今荆吴的价格,怎么的也得有个五千两白银,足够你半辈子享用了吧?你还不满足?”
秦轲伸手抚摸着胸口,小黑正在里面蜷缩着,宛如一个孩童一般酣然睡着。
其实他也不是什么视金钱如粪土的圣人,作为一个当年在稻香村能为开一顿荤感到快活的斗升小民,五千两得是什么数目?吃肉包子能让他天天吃吃到吐了吧?而如果能把这笔钱带回稻香村,只怕乡亲们的下巴都得当场掉在地上捡不起来吧?
他想到那样的场景,心里生出几分得意来。
到时候就可以把村里那条一下雨就满是泥泞的山路给修修吧?嗯……修修也用不了多少钱,能有个五十两,用碎石子在上面铺平,就已经是非常不错的路了,足够让黄牛和骡子在上面轻松行走。
对了,还有谷奶奶,他的身体不太好,大夫说得用老参好生养着,可乡村老妪,哪儿用得起那样昂贵的药材?她也只能是天天辛苦上山去找找野山参,但大多数时候是空手而归,偶尔有那么一些收获,总还是能支撑起身体,就这么日复一日地过着。
有这银子,她以后也就不必那般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