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秋近房间的家具不多,东西也不多,看起来还算整洁,但似乎又没什么秩序。
如此简单的房间布置,倒是叶落知意料之外的,可仔细想想,又似乎本该如此。他猛然间意识到,自己最近沉迷于欣赏秋近害羞的小模样,倒是忘了,她原本就是个理性多于感性的人。
这一点,叶落知默默记在心里,继续观察眼前的房间。他以为像秋近这么容易害羞的、可爱的小姑娘,房间里应该是一片粉红的,再不济,至少床上会摆几个绒布娃娃。然而并没有,她的整个房间里,除了书桌上养了一盆绿萝吊兰,再无其他的装饰品。
他又忘了,最初认识她的时候,她的性格干净利落,甚至决绝,连他都不敢小看她。要知道他可是曾经被她一个人扔在医院里,后来还一整周、一整个月地消失不见他。
他默默在心里给自己敲了个警钟,庆幸自己误打误撞参观了她的房间,才及时扭转了最近对她的错误判断,果然恋爱中的人,智商容易下降。可没有智商的人谈恋爱,呵…作为一个相信科学和数据分析的专业人士,他才不信不用智商能谈出什么好恋爱。
接着,他把视线转向她的床铺,是深蓝的颜色,仔细辨认了一下,床单上的图案是一些小狗和小房子,这倒是挺符合她迷糊可爱的性格,她性格再坚强理性,也是有柔软的一面的,否则也不会在他手术那天一直守在床边不敢离开。
然而纵观整个房间,简洁得太过干净,除了必要的家具,再无其他。他皱了皱眉,虽然整个房间的布置无处不在提醒他——她有多么理性果决,可他还是忍不住觉得不可思议,又忍不住心疼。
通常来说,把房间布置成这种风格的人,都是对自己要求极高的,要么极端自律,要么对自己极端的狠。
因为,这是一个几乎没有娱乐享受可言的房间。
他知道她可能不关注打扮自己,因为每次见她都是简单大方的马尾辫,却不知道她对自己的生活竟然如此严格。可她明明是那么一个娇弱可爱的女孩子,她对他都那么好了,怎么就不知道对自己好一点呢?
最后,他的目光落在她的书架上,环顾四周,书架应该算是这个房间里最热闹的地方了,因为——书多。
看来她是真的很喜欢看书,他矮下身认真看了看书目,类型杂乱,心理学、散文、小说、传记、杂文、英语、考研……
秋近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叶落知正好拿了一本书在手里翻看,看到她出来的时候,他姿态从容,把书放回了书架,眼睛却盯着她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她被他看得不自在起来,于是垂下头推着他往门外走:“快点儿走啦!我要迟到了!”
二、
叶落知开着车送她去上班,姿势端正,神色专注认真,又恢复了当初秋近与他初次相见的模样,平静漠然。
秋近有些摸不准他的心思。
实际上,这是她第一次主动跟人建立亲密关系。从小到大的亲密关系,比如父母,比如亲朋,不是与生俱来的,就是旁人主动与她交好。她有时挺感激老天爷赐给她一个聪明的大脑,因为假如不是她的聪慧让她从小成绩优异,在学校里通常都是以成绩论英雄,以她内向腼腆的性格,她甚至很可能会没朋友。
回想当年,秋近忍不住为自己拘了一把辛酸泪,要知道,为了弥补自己性格上的缺憾,她可没少花费力气。
没办法,大学以前,作为父母亲朋眼中的乖乖女,她一直尽忠职守扮演着女学霸的角色,除了学习,其他一概不管不顾,导致进了大学之后,她发现自己上学的十几年光长了智商,情商却低到没朋友——是的,她完全不知道要怎么跟身边的同龄人相处。
从前大家在一起都是讨论各种考题,那些她虽然不敢说多厉害,好歹都能说出个一二三来,可大学时代,大家都不说考题了,大家谈论的如果不是衣着打扮,就是哪家的美食不可错过,文艺范的,还会说说最近畅销的某某作家……
商业街上各式各样的琳琅满目,衣着服装层出不穷的各种名牌,简直比物理的电路磁场还要复杂多样,她听得一团浆糊……唉!作为一个家境平凡的普通农家的女儿,她除了一日三餐,其他需要花钱的东西几乎一概不理会的。
可身边所有的人都在谈论这些,要想跟人交朋友,甚至只是想听懂别人的谈话,她就必须去了解农村外面那个纷繁的世界。于是她开始上网百度,一有空就钻进图书馆一门心思去研究人际交往之类的各类书籍。
想当年,为了研究怎么和男朋友交往,她甚至还特地买了一本美国作家铂尔曼写的专业书籍《亲密关系》,可惜那时候对男朋友这种不明生物兴趣不大,翻了几页就放在墙角落灰了。她丧气地耷拉下脑袋,暗自下定决心今晚回去就把那本书赶紧再翻出来。老祖宗说得对——书到用时方恨少!
三、
秋近有时觉得,自己就像是个落在人后的小孩子,永远在不停地吃力地追着前头的人。
最初上学的时候,大家都说热爱学习才是好孩子,于是她就一心追着学习,可喜的是,成绩不算太差。
可毕业之后,人们又说,要努力争取财富和地位,人生才算完满。于是她又后知后觉改了道,努力重新跟上。
可是前面的分叉路口太多,所以,她迷茫了。
在那段很长很长的上学的岁月里,在那段她努力学习的日子里,她其实是很享受的,就像当时高中时候的班主任说的那样,等你们将来出了社会就会发现,只有学校,才是最最单纯的一片净土。
金钱、名利、权势、地位,这些所谓成功人士的标配,秋近其实对这些一点儿兴趣都提不起来。无论哪一条道,她都不喜欢。她要成功做什么呢?她所求的,无非是一家人和和美美过日子罢了。
这时候她才恍恍惚惚领悟到,原来,她已经到了必须自己作出选择的年纪了。
毕业之后,她常常回忆起从前上学的日子,那时候的她多幸福啊!成绩优异,虽然算不上拔尖,但学习对她来说并不辛苦,反而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乐趣。她追着学习的那段很长很长的岁月里,一点儿也不觉得大人们说得努力学习有什么不对,所以她想也不想就放任自己随波逐流去了。
可毕业后的这段短暂却漫长的时间里,她真的很不喜欢,于是她又开始怀念起当初每天读书写字的日子来了。
所以,她没办法再如父母所愿那样努力工作了。
或者说,她需要寻找一个平衡点,比如,换一份工作,换一份可以整天读书写字又可以兼顾父母所愿的那样赚钱养家的工作,所以,兜兜转转了两年多,她决定开始学习写作。
她觉得自己计划得挺好的,虽然进度太过缓慢了,但是她挺享受这种悠然自得的步调。可偏偏,老天爷让她遇到了叶落知——一个她拍马也赶不上的成功人士。
可她还是不知天高地厚地想要追上他,从她在书店为他脸红心跳的那一刻起,她就知道自己一贯懒散的步调要乱了,彻底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