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不理地带’的黑市在一处废弃的仓库里面,这里原本是一间炼媒厂的仓库,但后来过度开采,煤矿枯竭,炼媒厂也就废弃了,只剩下已经生锈的废铜烂铁。
我和晓阳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各自换上了一个事先藏好的服装,带上一个面具。
这些伪装是进入黑市必要的手段,人们只有将自己的真容隐藏在面具之下,他们才敢进去交易,才能躲过‘小鬼’们的毒蛇般的眼睛。
我和晓阳带的面具是我亲手制作的,上面分别画着‘牛头’‘马面’的样子。
当然我不知道所谓的‘牛头’‘马面’到底是什么样子,只是在我小时候,我的父亲曾对我说过,牛头马面是传说中掌管小鬼的鬼差,任何小鬼见牛头马面都要俯首称臣。
抱着对‘小鬼’的痛恨,我才将面具制成了‘牛头’‘马面’的样式。
看着比我矮一截的晓阳,已经戴上了‘马面’面具,想当初,她第一次带着这个丑陋的面具还十分的不情愿呢。
如今一年过去,不情愿已经变成了习惯,我们的生活也相互交织在了一起。
“马面,走吧。”我将胳膊从宽松的黑色长袍中伸了出来,为了掩护身份,我们两在黑市中,都用‘牛头’‘马面’互称。
化成‘马面’的晓阳挽着我的胳膊,像一个和自己丈夫出门逛街的妇人,但此时她却是一个带着狰狞面具的鬼差。
黑市里交易的人并不是太多,可能是受到感恩节的影响,大家都没有来此交易的心情。
正因为来此交易的人很少,我们的猎物很快就高价贩卖了出去,毕竟在这个时候还来黑市交易的人,肯定是急需物资的人。
我们用三只兔子换取了对应的油盐大米等食材之后,手中的猎物便只剩下那只大雁了,不过我不急着用大雁交易。
因为与兔子不同,大雁由于捕获难度大,并且上面的羽毛用处极多,不仅可以做成毛笔,用来记录,而且还可以用来制作羽箭,更重要的是若是把金羽雁额头上的那团金色羽毛制成粉末,它便是一种叫做‘启能液’的主材之一。
自从大灾难之后,变异的不仅仅的动物,而且还有人类,那些变异的人类我们称之为‘异能者’。
不过并不是每个人都是‘异能者’,据说只有特定‘基因’的人才有可能激发体内的异能。
至于‘基因’是什么?恐怕也只有那些掌权者知道了。
不过就算身体内有‘异能基因’,也不是说他一定就是‘异能者’,还需要一系列复杂的激活步骤,才能激发‘异能’,而‘启能液’便是一种可以激活‘异能’的药物。
虽然作为‘启能液’主材之一的金羽雁的羽毛,其价值不知道比那三只兔子多多少倍,但一般人却根本不认识,或者说根本就了解异能的情况。
我之所以知道这么多的细节,也是得益于小时候父亲给我讲解的知识,小时候他总是将需要的知识编成一个一个的小故事,讲给我听,后来等我长大了,才知道,生活才是最长的一个故事。
至于晓阳,当然是我告诉她的了。
我们穿过稀疏,躲过废弃的铁架子,来到一个锈迹斑斑的台阶面前。
我们并没有登上台阶,而是走向了台阶的后方。
在那里有一个横躺在草席上的流浪汉,身上的那件破衣裳,估计自穿上就没有洗过了,因此腥臭的味道在十几米之外就能闻到。
流浪汉没有戴面具,因为他脸上那厚厚的污垢就能够将他的面容很好的遮挡起来,乱糟糟的头发像一根根稻草。
第一次见流浪汉是我父亲带来我的,那时见到这个人,我嫌弃的捂住了鼻子,但我父亲却是异常客气与对方交易。
十年过去,我父亲的尸骨早就掩盖在了那矿井之下,而流浪汉却依旧躺在这里,每次来黑市交易,我都会来看看,只为寻找父亲的痕迹。
晓阳紧紧的握着我的手,虽然她以前也被我带来过一次,但毕竟是个女孩,实在忍受不了这里的味道,以后再也不过来了,这次要不是交易金羽雁,恐怕她打死也不会来到这里。
我蹲下身体,轻声喊道:“叔。”
果然回应我的还是那刺鼻的味道,流浪汉连身子都没有动一下,有时候我都在想他是不是死在了这里。
但我知道就算那至高无上的城主死了,这个流浪汉也不会死,没有什么原因,只是我的一个直觉。
我接过晓阳手中金羽燕,放在流浪汉的面前,接着一个黑色的袋子便从流浪汉那里被抛了出来。
我拎起掉在地上的钱袋,掂量了一下,根据其重要,里面的硬币大概有三十五枚左右。
在那钱袋被抛出来的时候,晓阳的眼睛瞪着异常的大,恐怕她从小到大也没有见过这么的钱。
我笑了笑,将钱袋塞到晓阳的怀里,我虽然见过比这还多的钱,但自己也是第一次拥有,说心里不激动是骗人的。
我对着流浪汉恭敬的说道:“谢谢叔。”然后便把那金羽雁往流浪汉的身边挪了挪,用那稻草掩盖了起来。
一只金羽燕的价格在市场上的行情和流浪汉给的价钱差不多,反正都是要卖的,卖给熟人总会好一点,起码流浪汉是我父亲的熟人。
我和晓阳小心翼翼的走出黑市,毕竟身怀巨财,黑市又是鱼龙混杂之地,杀人越货的事情也不在少数。
等我们回到藏衣服的地方时,晓阳激动的打开钱袋一个一个的数了起来,足足有三十七枚硬币。
“小红子,这么多钱,我们怎么花啊?”晓阳抱着那袋钱不愿意松手。
“傻瓜,这点钱就把你收买了?”我一边脱去衣服一边笑道。
“就你有钱,反正我是没见过这么多的钱。”晓阳开心的笑着。
“我们一人拿五块,剩下的放在小金库里面存着。”
小金库是我和晓阳秘密藏钱的地方,若是把钱放在家里,人来人往的,万一被人发现,又是一个麻烦,因此我和晓阳偷偷找了一个安全的地方,平日里就放一些我们买来的违禁品。
我们走到一个大铁桶旁边,这个铁桶被一个三角架给悬空了,后来我在上面做了一些设计,使这个地方变成了我的秘密小金库。
我躺在地上,爬到铁桶的下面,将底部的一个圆盘转动,只见铁桶的侧面便打开了一个开口。
开口上的铁板和铁桶的交界处正是几块铁板的连接处,因此一般人很难发现这是一个开口。
将剩下的那袋钱放进铁桶里面,除此之外,里面还有几套被塑料袋抱起来的衣服和一些兵器,在铁桶的侧面更是有一把连黑市里都买不到的手枪,那是我父亲留给我的。
“放在这里安全吗?”晓阳有点不舍的望着钱袋。
“没事哦,我都放了十年了,不会被人发现的。”我说话的是将底部的机关又重新给合上。
“去我家吃饭吧,我给你烧几个好菜吃吃。”我挥了挥手上的食材,诱惑着说道。
“恩,不过阿姨….”晓阳欲言又止。
我知道她的意思,当初我第一次把晓阳带回家的时候,我母亲就嫌弃她是一个街头女混混,反对我和她交往,虽然后来她的反对没有奏效,但毕竟还是给晓阳留下了阴影。
“没事哦,不用管我妈,我的事情我自己做主,走,回家。”我拉起晓阳的手,朝着家的方向而去。
到家后,那只世界上最丑的哈巴狗似乎是闻到了我手里食物,托着那长长的蛤喇,站在门口,对着我吼叫。
我亲自下厨,做了两菜一汤,晓阳一边端着饭菜,一边对母亲说道:“阿姨,吃饭了。”
母亲瞧都没瞧晓阳一眼,自己去厨房拿了碗筷。
母亲对晓阳的态度还是不冷不淡,弟弟杨树倒是很喜欢和晓阳在一起,姐姐长姐姐短的叫个不停,晓阳对杨树也是很好,经常会弄一些小吃的给他吃。
饭菜虽然简陋量少,但在这个朝不保夕的世界,能够和自己在乎的人坐在一起吃饭,那便是世上最幸福的事情了。
就像我经常对晓阳说道:“一生无所求,无非真爱和自由。”
如今真爱陪在我身边,自由还会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