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干就干,路晓风一看手机,离中午吃饭的时间还早,立马下机。
查了查阅览室里面的导航,找到计算机技术类书籍的楼层,路晓风进去逛了一圈,发现至少有几十个书架,里面都是各种相关的资料。
其实他也知道,想要学习编程知识,最好的渠道是互联网,网上有大量的教学视频,学起来更直观,而且书籍这种东西,作者费很长时间写出来,再经过编辑校对、印刷出版,往往都要一年半载,自然不可能是最新的知识。
但好处是,教材上的知识更加系统、全面,很适合用来打基础,这也是路晓风选择来看书的原因。
仔细考虑了一下,路晓风还是找了一本JavaScript的初级入门书。他知道,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程序员,必须熟练掌握一门语言。
而JavaScript语言不仅前端可以用到,后端也能用,具有很强的通用性,再加上他前世也自学了一段时间,入门难度应该比较小。
挑好了书之后,路晓风准备找个角落的位置,不被别人打扰。
忽然间,他想起来一件事。
他的那个暗恋对象叫叶培茗,是跟他同一届的美术系的学生。
一想起她,路晓风就觉得心里有股酸楚的感觉,叶培茗在他的世界里,就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存在。
前世给叶培茗写情书的时候,一开始不知道怎么送过去,后来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原来她在图书馆4楼有一个“专用”的座位。
倒不是说这个座位是她私人的,而是她几乎每天都来图书馆,而且只要没有人,每次都会坐在同一个位置。
久而久之,别的同学也都知道了她的习惯,不会和她抢座位。
当初路晓风正是趁着叶培茗在图书馆看书的时候,悄悄地把情书送了过去,所以对那里印象深刻。
路晓风来到4楼,准确地找到了叶培茗的那个座位,可惜座位上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
不过他很快就释然了,现在才刚刚开学,大一新生都在学校里军训,叶培茗也不会这么快就来这个地方,甚至是否来都不一定。
放下书包,路晓风坐了下来,发现这个座位还真的不错,一张桌子,四把椅子,正对着窗户,视野非常开阔,能看到远处的学校的内湖。
而且这里和4楼其他书桌隔离开了,中间有很多书架挡着,在外面很难发现这里有个隐藏的小天地。
除了琢磨怎么赚钱,路晓风这几天也在想,要创造什么样的机会认识叶培茗。
写情书是肯定不行的,他现在觉得上辈子是真的蠢,傻乎乎地以为,写一封真情实感的情书就能打动对方。
但如果是在图书馆偶遇的话,从朋友做起,两个人慢慢相识,说不定反而能俘获芳心。
重活一世的路晓风觉得自己的心态变成更加从容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而且两个人也需要互相了解下,是否真的合适,毕竟感情是需要慢慢培养的。
平复下心情,路晓风把这些杂念全都抛开,打开那本JavaScript的教材,开始全神贯注地看了起来。
看了半个小时,路晓风就趴在书上睡着了……
其实真不怪他,图书馆这么安静的环境,看的还是一本编程书,催眠效果实在是太好了。
他还记得,上辈子自学JS语言,那真叫痛苦,各种语法和逻辑看得头大。
路晓风迷迷糊糊地做了一个梦,他梦到自己的双手好像是伸进了温泉里,暖洋洋的感觉。
“咦,怎么回事?”路晓风突然惊醒,发现有点不对劲。
这根本不是梦,他压着书页的一只手上,真的传来了一股温润的暖流,就像寒冷的冬天喝下一大口热乎乎的奶茶,那酸爽,从喉咙直达胃里。
这股暖流,沿着胳膊向上,直奔脑袋。
路晓风情不自禁地颤抖了一下,他清晰地感觉到,这本书上的内容正在源源不断地传递到脑海中,不停地被自己消化吸收。
但是,现在吸取这些知识,却感觉异常地顺畅。
约摸两三分钟的时间,书里的内容,路晓风已经了解得一清二楚了。
路晓风想不明白为什么,难道自己还是在做梦吗?他又去书架上换了一本书,摸了下书脊,什么反应也没有。
但是他闭上眼,注意力再次集中,就感觉到又有一股暖流从拇指和食指上传递过来。
“这是?”
路晓风有点不知所措了,重生到这个世界,已经打破了他正常的世界观,现在居然能够通过这种神奇的方式,“汲取”书本的知识!
大脑就像块干燥的海绵,被知识的暖流浸润得非常舒服,但是这种感觉只持续了几分钟,这本书就被路晓风“榨干”了。
路晓风也不管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情了,紧接着摸下一本书,饥渴地吸取着编程的知识,享受这种充实的感觉,根本停不下来。
不知不觉中,就过去了6个小时,路晓风摸了两百多本书,书上有不少灰尘,睁开眼一看,手都摸黑了。
“呼……”
他长出一口气,活动活动脖子和肩膀,真的爽,没想到摸书居然都能摸出这种酣畅淋漓的感觉。
虽然没有对着电脑实际操作,但是光摸一遍,路晓风就知道自己已经完全掌握了这两百多本书的内容。
本来他决定看完就去电子阅览室上机实操一下,但是刚站起身收拾书包,就听到肚子饿得咕咕叫,他已经从上午站到现在了,中饭都忘了吃。
摸书获取知识的速度快到不可思议,但是也极其消耗他的精力。
路晓风刷了学生卡,飞快地出了图书馆,去最近的三食堂迅速扒了几口饭,吃饱喝足,又跑回了电子阅览室,开始写起了代码。
快到傍晚的饭点,电子阅览室里本来还有几个高年级的学长学姐,现在几乎都走光了,只剩下路晓风一个人,噼里啪啦地敲着键盘。
脑子里储存了两百多本编程教材的路晓风,写起代码来,简直是大材小用。他把书上列举的案例实际操作了一遍,看到自己写的代码正常地运行,这种感觉真是爽爆了。
他甚至还发现了有些书里好几处BUG,有的可能是印刷错误,导致程序运行失败,他按照自己的理解改写了一下,还真的成功了。
一直到9点多图书馆快关门了,路晓风才依依不舍地走了出来。
他觉得非常不可思议,自己居然只花了一天的时间,就彻底啃透了这么多书,甚至连代码都在脑海中清晰地滚动着。
路晓风迫不及待地要大干一场了,有了这样的特殊能力,还有什么事情做不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