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恩毕竟不是杀手,不知道最好的杀人方式,他只是凭借常识,再加上那股狠劲而已。
现在若有一个杀手在此,只消一个摆身,快速饶到左右两侧,用刀刺那朱氏要害,朱氏必死无疑。
可雷恩不知道,他现在也有些失了理智,拿着匕首冲上去,用力刺向那双蹬着的大脚。
肉脚与匕首碰撞,想也不用想就知道谁胜谁负,那双肉脚被割出好几道血痕,脚趾头都被削去一个。
朱氏吃痛,又想叫喊,脚也停止摆动,雷恩抓住时机,跳将起来,匕首高举,借着惯性将匕首狠狠刺向朱氏头颅。
当真是那:
恶鬼虽幼仍是鬼,常人体壮终不如。
劫掠到头必有报,寐在家中祸敲门。
杀人放火心随性,本是荒场何来法?
月夜溅血风呼啸,鬼魅亦是恶人心!
匕首刺中朱氏眉心,毫不费力的捅了进去,挣扎一下子便消停下来。
月光下,朱氏眼珠子睁的大大的,眼珠里倒映的正是雷恩那有些狰狞的面容。
就因为一次抢劫,九人一狗,十条命,就这么消弭于世。
拔出匕首,雷恩捂着左臂慢慢走到墙根坐了下来,月光正好从窗户里投射进来,照在雷恩身上,如同那表演场上的巨星一般。
呆坐许久,直到房间里的血腥味已经被外面的风吹淡,雷恩抬起头,看着月光下满是鲜血的双手,不觉间已是泪流满面。
心中微微颤抖,低声哭了出来。
街道上吹着冷风,不但吹走了暖气,也吹走了雷恩心中那层软弱的外衣。
“从现在起,我不会哭了。”雷恩走到窗前,看着天边悬挂的银月,暗自说道。
泪水流过脸庞,冲走的不止是上面沾染的血渍,更多的是那还有些幼稚的少年心性。
他也会怕,也会哭泣,也终究是个孩子,但从现在起,雷恩必须将少年心性藏起,将那善良幼稚的想法抛弃,带上冷酷无情,让人害怕的面具。
正是此刻,一个真正的杀人鬼苏醒!
雷恩再次回头看了一眼朱氏夫妇,便翻过窗台,爬到楼顶,顺着建筑群的顶上小路离开。
贫民窟的房子大多数都是造在一起的,即使是走在楼顶,每座房屋的顶部也能连成一段特殊的路。
凌晨两点左右,月光灰蒙蒙,夜风冷兮兮,但雷恩却脚步轻快,他现在只想回家,回到雷雨身边。
他如那滑溜的蛇一般,在各种阴暗,不起眼的角落里窜过,不一会儿便又回到先前进城的狗洞。
麻溜的钻过洞,雷恩趁着夜色消失在茫茫垃圾之中。
等回到家,又是半小时过去,雷恩喘着粗气,轻手轻脚的走进房间,如同偷腥回来的小猫一样,生怕雷雨醒来。
还好雷雨睡得正甜,雷恩看着睡梦中的雷雨,暗自松了口气。
“得先去处理一下。”捂着隐隐作痛的左手,雷恩皱着眉,转身又往仓库的方向走去。
回到仓库,雷恩将那随意包裹的布条拆开,露出里面血淋淋的左臂。
左手手掌破了三四个洞,都是被犬牙磨的,左前臂上满是爪痕,都是狼狗给抓的,过去这么久,虽说已经结痂,可还是疼痛难忍。
那狼狗可是拾荒者家庭养的,平时自然没钱去做什么检查,或许连针都没有打过,牙齿和爪子里不知有多少细菌。
雷恩虽说没读过书,可以前阿婆也教过他们许多常识,还教会他们星际公用字体,让他们能够正常的读书识字,虽说不是什么高端知识,但正常的交流看书已经足够。
他知道自己这手臂里肯定进了许多细菌。
拾荒区里也有许多被丢弃的纸质书籍与一些记载文字的物件。
闲来无事时,雷恩也经常读书,不过雷恩读的大多还是一些冒险笔记或者有关冒险的书籍,还有一些宇宙里各种地理杂志,人文风俗等。
毕竟他以前的梦想是当一个冒险家,所以对这方面关注较多。
雷恩知道,要是就这么放着不管,不管伤口会不会得破伤风,但狂犬病是肯定得患上。
对于这种疾病,雷恩还是知道的,在前几天,就有一个拾荒者因为被一只狗给咬了一口,发病死了。
这里是拾荒区,连医院都没有,即使有,拾荒者们也没钱治。
无奈,雷恩只得去外面找些能烧的东西,还好拾荒区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废弃纸料,布料和木头杂物,很容易就能收集到。
找来引火物,雷恩将这些东西堆成一小堆,做了个简易的篝火,从小拾荒,这些技能肯定是会的。
走到先前拿匕首的地方,捡起那枚古元币,搭在匕首上,用力摩擦,很快便出了火星。
这几天天气都很干燥,虽然冷,但这些物件还是很容易点着的,三两下便将火烧了起来。
将匕首放在火上烧,直到烧的通红,雷恩脸上闪过一丝犹豫,但很快便压抑住内心的恐惧。
他知道,现在这是唯一的办法,他没有钱,没有医疗工具,单纯靠自身的恢复力肯定得病。
用烧红的匕首刺入手臂是唯一的选择,虽说可能也没多大效果,但这是他唯一能做的了,若是不管,铁定没命。
若是他死了,那雷雨怎么办?
一想到雷雨,雷恩的眼神重新坚定起来,拿起匕首,对着左手手掌便刺了下去。
噗呲~
“啊....咔.....”雷恩痛苦的大叫起来,却又强忍着咬牙。
要是太大声,会吵醒雷雨的,若是雷雨被引过来,他该怎么解释。
他是哥哥,可不想让妹妹担心他。
心中嘲笑着自己所谓的大男子主义,却还是咬着牙坚持,实在坚持不住了,雷恩才从旁边拿起一块木头,塞进嘴里狠狠咬住。
将匕首拔出,手掌冒出一股青烟,一种烧焦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中,甚至还有股烤肉香味。
“再来!”
噗呲~
“再来!”
噗呲~
“来!”
..........
雷恩状若疯魔,用匕首刺着自己的左臂,低声发着呵嗦声,如同一只独自舔舐着伤口的恶狼。
大约十分钟后,雷恩才丢掉匕首,左手近乎废了,前臂以及手掌上满是刀痕,上面还布满烧焦的血痂。
雷恩不懂什么医学方面的知识,他只知道,所有被那只狼狗弄伤的地方都得这样。
他不知往自己手臂上捅了多少刀,直到那被狼狗造成的伤口此刻已经看不见了,全都被灼热的匕首给刺了个遍,才停了下来。
鬼,是对别人狠,对自己狠的,才是恶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