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给我,我就把它的肚子剖开,取出你们的孩子,炖汤喝。”
沈凤雪笑吟吟地揉搓着狸奴的肚子,狸奴的爪子已经亮出来了,毛也炸了。
李三伸手想夺回小玉,沈凤雪身形一闪就离开了座椅,站在角落里,掐住小玉的脖子,捏住它的四肢,它无法动弹。
“你真的很卑鄙。”
李三说。
“哼,这尚都城内,卑鄙的人很多,我还不算最厉害的那个。”
她答。
李三无奈一叹,返身去了柜台后,取出一串银制的钥匙。
他有点喝醉了,摇摇晃晃步上楼梯,吱呀吱呀地声响响了很久,沈凤雪听他在楼上找了半日,才下楼来。
李三把一个小盒子摆在桌案上,将油灯取来,仔细照着:“你要的东西是这个,这样东西只能借,不卖,而且你也要给我一样东西。”
“我没钱,金银首饰要不要,还是上回那种。”
“管他哪来的首饰,放进熔炉里都是一个样子。”
她取出一只金簪,放在桌上,李三验过货后收入怀中。
“你借这东西是做什么?”他问。
“去割仙草。”
“你要去灵山?”
“嗯。”
“割仙草救谁?”
“救皇上。”
李三面色安静,没问其他,她取了东西后往外走,又回头问他:“你一个人开这个铺子,是为了什么?”
坐在躺椅上的年轻人微微一笑,他的笑容苍白,说:“不开铺子,我又能去何处?”
沈凤雪似懂非懂,转头离开了云来当铺。
自从她吃下蛇胆之后,感觉身体里的热流越发地稳定了,以前还会时不时地爆发出来,浑身冒热汗,甚者就会发高烧,最近倒是没有那些不舒服的感觉。
此去灵山,一是割仙草,二是去探一探灵山有什么宝贝没有。
她带齐了东西,第二天清晨便上路,策马离开尚都,一路北去。
灵山地处尚都城北面,三千里之处,古书记载,灵山松柏葱郁,禽鸟喧集,天将雨面而先出云,日未曙而先散彩,最为耿异。
一匹枣色宝马,疾行十余日,快马加鞭,宝马也未歇息片刻,驮着沈凤雪一路直抵灵山脚下。
灵山脚下地广人稀,商旅鲜少,按理来说此处乃要塞,不该这般荒芜,实则是灵山飞禽走兽颇多,又有响马出没,令人闻风丧胆,不敢行走。
眼看日将暮,她停马歇息,正见前方的山脚下有一座小楼,楼外破幡招摇,上头的字早已看不清,不过能确定这是一户酒家。
今夜便宿在酒家好了。
她走到酒家,进门不见什么客人,单有一个老掌柜在柜台后昏昏欲睡。
除了掌柜,后头好像还有人在浣洗,原来是夫妻二人共同经营,她作的是一身男儿装扮,朝老掌柜道:“掌柜,给我一间房,再把我这马儿好生喂养,先寄存在你这里几日。”
老掌柜以为自己耳聋了,听错了,抬头见门口的年轻人时,还揉搓了一下眼珠子,确认的确有客人进门。
“公子是要住店呐,房间多的是,给你来个最好的,可要用些饭菜?”
他问。
“我正好腹饿,来些饭菜也好。”
沈凤雪进入酒家,看见墙角的酒坛子,不免口水流了一地:“这是什么酒,给我也来一碗。”
掌柜搬起一坛子酒:“这是灵山特产的酒,好喝着呢,客官尝尝。”
她落座后,掌柜给倒了一碗酒,酒香倒是不浓,清淡极了,不免让人以为碗里的不是酒,而是一碗清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