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龚默和卫景轩走上台阶,踏进了判案馆的大门之后就来到了庭院。
二人刚入庭院,就见几个大理寺差吏正押着三个身穿白色囚服的嫌犯从庭院旁边的房间朝着前边的大堂走去。
卫景轩粗略地看了一眼,那三个嫌犯都手戴锁铐、蓬头垢面,脸上没什么表情。他们一个身体壮实、五大三粗,一个尖嘴猴腮、佝偻着身子,剩下的一个则面庞白净、身体瘦弱,可谓是各有特点。
而这时,三个嫌犯身上的囚服就吸引住了卫景轩的目光。只见他们身上的囚服都脏兮兮的,但却可以明显地看到每个人的衣服上都有不少血迹。
卫景轩一看就明白了过来,他们肯定是受到过刑讯,怪不得三个人都面如死灰。而对他们刑讯的,也必定就是刚才李保所说的那董林县县衙或者那襄州州府了。
想必,那董林县县衙或者襄州州府必定是将嫌疑锁定到了这三个人身上,但是三个人都死不承认,才受到了这皮肉之苦。
只不过,卫景轩不知道,这大良的刑讯制度是不是也和中国古代规定的一样。
在中国古代,刑讯是一种合法的制度,早在秦汉时期,就有一本名叫《封诊式》的竹简记载了刑讯的必要性,上面写道:“治狱,能以书从迹其言,毋笞掠而得人情为上;笞掠为下,有恐为败。”意思就是,审讯犯人时如果能够通过记录的口供和其他证据就查清犯罪事实,是最好的选择,而通过刑讯才让嫌犯认罪,那是最坏最差的做法。
也正因为刑讯容易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所以,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制度也受到了许多限制,越发完善。到了唐宋时期,刑讯制度已经空前完备,其律条比起之前的所有的朝代已经更为详尽具体和严格。
比如,在《唐律疏议》中,就廊阔了许多对刑讯逼供的限制。首先,在对象上,不是对每个被告人都适用刑讯。其中规定:“诸应议、请、减,若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者,并不合拷讯,皆据众证定罪,违者以故失论。若证不足,告者不反坐。”对于上述具体规定的对象不能在审案过程中对其施加刑讯。
其次,对于如何刑讯以及刑讯次数,唐律也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诸拷囚不得过三度,数总不得过二百,杖罪以下不得过所犯之断。拷满不承,取保放之。”
“若拷过三度及杖外以他法拷掠者,杖一百;杖数过者,反坐所剩;以故致死者,徒二年。”
“即有疮病,不待差而拷者,亦杖一百;若杖笞者,笞五十;以故致死者,徒一年半。若依法拷决,而邂逅致死者,勿论;仍令长官等勘验,违者杖六十。”
这些限制规定大多受到了当时的“恤刑”思想的影响。发展到宋朝时,宋律还规定,各州捕获的盗犯,如果还没有验查明白,不得先进行拷打;如果必须拷问,要向上一级官府请示,得到批准后才能进行。
卫景轩一边走一边回忆着自己对中国古代刑讯制度的一些了解。只是,他心中有事,也就依然走得慢一些,不出几秒就已经落在了龚默后边。
“卫兄,在干嘛,快点啊!”龚默见卫景轩走到了后边,立马就回过头向卫景轩喊了一句。
这时,卫景轩才回过神来,答道:“哦…来了”,回答时还不忘加上两人已经约定好的叫法“龚大人”。
待二人踏入判案馆的大堂,那三个嫌犯已经齐齐地跪在了地上,三个嫌犯两边,则各站着一列差吏,那些差吏直直地站着,每个人的双手都扶着一根红色的木杖。
再看大堂的最里边,一个身穿黑色大理寺官服的中年男人正坐在地台上的案牍后目光炯炯地看着大堂中央的这三个嫌犯,在那中年男人所在的台阶旁,还有一个文官坐在座位上写着什么。
那中年男人立刻就注意到了卫景轩和龚默,于是立马起了身就朝着二人走来。
“下官见过龚寺丞!”
那中年男人来到二人身前,就对龚默鞠了个躬。
“不必多礼。”待那中年男人行礼完毕,龚默就向其介绍了一下旁边的卫景轩:“这位兄弟是我们大理寺新来的录事,卫景轩。”
说着,龚默又对着卫景轩指了指身前的中年男人:“这是我们大理寺的高寺正,他专门负责这个判案馆的审理工作。”
说完,那高寺正就又对卫景轩行了个礼,卫景轩也以礼回应。
这时,龚默才向高寺正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高寺正,你也看到了,我们大理寺新来的这位卫录事,对我寺相关业务流程还不熟悉,所以,我今日来这判案馆,就是特地想让他熟悉熟悉我们判案馆的判案流程的,刚好,你这里就来了一个案子。既然已经升堂,那你就开始审理吧,我和卫景轩坐到旁边旁听。”
说完,那高寺正应了一句,卫景轩和龚默就朝着那还在写着东西的文员那边走了去,而高寺正,也回到了他的地台上。
卫景轩坐下后,上下左右看了看判案馆的大堂。只见大堂宽敞明亮,估计有七八十平方大,大堂中央,两列差吏的背后,还分别各立着两块牌子,一块牌子上写着“肃静”,另一块上面则写着“回避”,像极了那些府衙的大堂。
在与身旁负责记录案件审理的文员聊了两句之后,只听得“呯”的一声,坐在地台上的高寺正就把醒目重重地拍在了案牍之上,那声音在宽敞的大堂内听上去格外响亮。
随后,就见那高寺正直直地站起了身,大声向所有人宣布道:“嫌犯已到,案件正式开审!”
接着,高寺正就又坐到了座上,他看了看摆在案牍上的一叠卷宗,然后看向大堂中跪着的三个嫌犯,说道:
“堂中所跪个人,一一报上名来!”
这时,那三个嫌犯才一一抬起头来回应道:
“小人刘大”
“小人王二”
“小人白平”
卫景轩仔细地看着,由于这三个人各有特点,卫景轩也就很容易地把他们的名字记在了脑中。
原来,那个五大三粗的壮汉叫刘大,那个尖嘴猴腮的叫王二,而那个白面青年则叫白平。
高寺正见三人报上的姓名与襄州州府呈上来的卷宗里记录的名字一致,再对照了一下卷宗里每个人的画像,觉得没有问题,也就继续说道:
“在审讯之前,本官先将案件审理规矩告知你等。在这大堂之上,等会儿本官问什么你们就答什么,不得隐瞒案情,更不得欺骗本官,同时,他人发言之时不得随意打断,不得咆哮公堂,若有违反,杖刑伺候,听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