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章有些地方不满意,所以我又删了,大部分重写。)
那就用人堆!
哪怕用手刨,用嘴啃,也的啃出一条路来!
这是长麟军领导给士兵下达的命令。而这话的意思也很明确:都已经打到这儿了,还想后退不成?
当然以上命令是虚的,说完虚的之后,就得说实的了。
“仙师上前,弓箭手配合,用火箭术法,给我烧死他们!”
这是一道很适合现在的打法。你要知道,现在是冬天,米尔斯士兵身上,是有几件棉衣的。
于是乎,在漫天的火雨和法术下,现场浓烟滚滚,且由于覆盖面积过广,几轮火雨下来,米尔斯一方的守军瞬间死伤过半,士兵被烧的躺在地上打滚,且由于棉衣过厚,所以基本灭不掉,可以说是叫苦不迭。
但这套打法不属于他长麟一方——我米尔斯士兵身上有棉衣,你长麟士兵身上也有啊。
所以,看着自家阵地上这满地的火焰和浓烟,奥尔加随即下达命令:“把猛火油拿上来!”
于是,现在的场面就变成了这样:双方互以火攻相向,箭头燃烧的火箭,火法师的魔法,罐内充满火油的陶罐,外加缠布条,沁满油脂的火把和燃烧的草木漫天飞。
一句话:总之,只要是能燃烧的东西,全都被双方给派上了用场。
现场十分混乱:浓烟滚滚,热气逼人,双方扔出的东西,生生把寒冷的腊月天,给变成了炎热的酷暑。
但奥尔加的心中却十分的欢喜——有这么多东西挡在面前烧着,我看你怎么攻上来。
而事实也是如此,由于火太大,修炼者还好说,但普通士兵却碍于温度过高的问题,不敢上前。
但对于这个问题,那御马监的太监给出了这样的对应方法:这地方暂时先不管,留少许人在这里做佯攻,大部队去其他地方找路,一旦找到,就从那里过去。
而事实证明:这不是个很好的方法。
因为在不久之后,长麟一方的士兵就找到了菲利普的所在地。
跟奥尔加那种死守不同,虽说这位仁兄喜欢用手上的斧子解决问题,但这并不代表着他没带脑子。
面对眼前这二十多万人,菲利普压根就没想过要硬来,在开始的时候他就说了:要打巷战。但打法却跟奥尔加不同。奥尔加的打法是占据有利地形,以远程火攻对敌。而菲利普却是:利用城内地形,跟对方打游击。
这意思就很明确了:就欺负你不认得路,然后趁你绕路绕的头皮发麻的时候,在背后趁乱给你一刀。
这也就表明了,他的做法对于手下士兵的体力有着严格的要求。比如身强力壮,能边打边跑。
而在挑选士兵的时候,他也彻底贯彻了这一点。
由于北城不是主要防守目标,所以薇薇安放在北城的士兵数量相比起东城来,不是很多,也就八万多人。而这八万多人经历过刚才的城墙轰塌事件,已经死了不少人,这不少人是有大概数量的——将近六万。
也就是说,现在奥尔加和菲利普手上能动用的士兵,也就两万多。而且这两万多,还并不全是士兵,除夜班换岗时,在城内存活下来的士兵外,还包括在战争之前,就在丰罗城内招募的壮丁,以及后勤部队。
而在这些人里,能达到菲利普刚才要求的,少之又少。挑选了大半天,菲利普只从里面找到了两千多合适的人选。
照理来说,这两千余人在敌我数量这样悬殊的情况下是没什么用的,但菲利普却找到了一个突破点,那就是甲胄。
这甲胄指的不是一般的盔甲,比如只在胸口等要害处镶着几块铁片的皮甲,或用铁环连成的链甲,而是全身钢铁的板甲。
这等甲胄的抗打击能力非常强,如果没有重武器,比如大锤重斧之类的东西,那是根本无法破坏它的。
普通刀剑砍在它的身上,如果不是薄弱处,比如下腋,或铠甲连接除的话,那根本无法对穿着它的人造成有效伤害。
除此之外,普通的远程武器,弓箭和重弩对它也没什么作用。遇到对面的弓箭手,穿戴它的人只需将自己的身体蜷缩起来,然后护住头部,那流矢就拿它没什么办法了。
这东西虽然很强,但却有一个缺点:太重。除去套在最外层那厚达三四厘米的铁皮外,里层还要附带一件牛皮镶铁片的皮甲,和套在皮甲外面的链甲。这些东西合起来,最少也有八十多斤。穿上它,普通人别说战斗了,能不能走还是个问题。
所以在挑选人的时候,菲利普带走了那两万人中,所以力气最大的人。这里面包括存活下来的军官,修炼者,以及军中臂力,体力过人的士卒。也就是肌肉男。
他带着这两千多人来到了军械库,并对这些人下达了他的命令:穿上板甲,在城内与长麟军打游击。
有人提出反对:对面人数太多,这是找死,就我们这点人,根本打不过!
菲利普的反应是:大步流星的来到那人的身前,一把抓住他的衣领,面如饿狼般的对他大喊:“我不管对面有多少狗杂碎,我要看到的,是他们无法在前进一步!”
语气间丝毫没有出身贵族世家该有的礼貌,且在这个时候说出这等话,简直就是在逼着手下的士兵哗变逃跑。但菲利普手中那扬起的斧头,却让这帮人乖乖的闭上了嘴,然后按照他的吩咐,穿上了板甲。
当然,除了他手上分斧头之外,让这帮人服从命令的,还因为他是血蔷薇军团的师团长,而在他身边的血蔷薇军官和修炼者也不少,所以没几个敢真哗变逃跑的。
“不要嫌重!”来到一名自家人身前,他用眼神暗示这人跟自己弹双簧,随后,便将一张内镶钢板的宽厚盾牌交到了他的手中。
“这东西一定要拿着,关键时候能救你们的命!”而接到他眼神暗示的血蔷薇军士也很服从管理的接住了盾牌。并在之后,还又背了一块。
“这就对了!”看到此,菲利普的眼中满是赞许。
“有能力的,可以多带一块,或者多带些重弩,但刀剑不必多带,敌人有的是,可以从他手里抢!”
一番粗俗的话,外加身上甲胄那厚重的感觉,瞬间让这帮人有了能够对敌的自信。
而事实也是如此。
当菲利普带着身边这帮穿着将近百斤重量板甲的士兵出现在战场上进行打游击时,他们发现:对方拿他们根本没有办法。
刀剑看不破,弓弩射不透,唯一能造成伤害的,只有长麟军中的修炼者。
但就是这一点,菲利普也算的死死的。
不同于打阵地战的奥尔加,在之前就说了:他想打游击。
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且在打之前,先派出斥候过去勘察,在确定对方人数只有少数之后,就直接冲过去打。
而要是对方人数多,且恰巧碰上了,也没关系。依靠有利地形,就地歼灭。
就靠这套战术,菲利普带着手下这两千人打了将近两个钟头,在这期间,不仅没死多少人,还砍死了将近万数的长麟军。
之所以会有这个战果,完全是因为敌我装备实在太过悬殊的问题。
要知道,重甲这东西不是皮甲,穿上它能不能打仗且不说,就单说那造价,就已经让很多人望而止步了。最低八十,最高百斤,这不是甲胄,这是钱!
而国家普通部队,根本没这个财力去制造那么多的重甲来武装自己的士兵。
最多就是一件镶钢板或铁片的皮甲。而因为国家文化不同,长麟一方,普通士兵的装备就更难以形容了。
国家土地大,战事很多,调遣士兵作战很不容易。再加上本就不是游牧民族,可供骑乘的马匹很少,所以为能达到高效率的奔跑作战,长麟每个朝代,除将军和军官外,供给士兵的盔甲都很轻。
最常见的,就是卫所兵,和常备军。
这些士兵身上的盔甲如下:一身布衣,身上的要害处帮上一个护心镜,然后其他地方,比如腹部和肩膀手臂等处再套上一层,或多层铁片编织而成的鳞甲。这等盔甲很难说上有什么防御力,只能防御普通刀剑带来的伤害,但优点是:的确很轻。而且花费较少,能够实现大规模武装。
并且在赶路的时候,还能多带一些武器装备,以及粮草。
而他们的武器装备嘛,普通长麟军身上就只带一块盾牌和一把刀剑。弓箭手除手上的弓弩外,最多就带一把腰刀。
私军的装备情况会好些,根据自家领导搞钱能力的大小,身上的装备会好一点,比如:铁片甲和半身铠。
而这等装备的士兵在遇到菲利普手下这帮身穿全身板甲士兵的情况是:长麟军砍对方一刀,不疼不痒,再加上有盾牌保护,很可能还砍不到。但米尔斯这边砍长麟军一刀,那可就不是闹着玩的了。
运气好的,躲过去,或用盾牌挡住,但运气不好的......轻则重伤,重则当场死亡。
这简直就是在欺负人!
但又有什么办法?国家也想让自己的士兵能够一人都有一身豪华的装备,能够在战场上保命,但钱不够啊。这么些人,你让国家上哪里淘换钱去?
损耗的刀剑和消耗的弓箭弩矢且不说,平日里的粮饷和抚恤金就已经够让国家头疼的了!
所以,在这方面,国家力不从心,只得是让你们自求多福了——摊上一个非常能搞钱的领导,然后让他去帮你们。
所以,在北城的战场上,菲利普这边,局势近乎是一面倒——主要是长麟这边,当炮灰的卫所兵和常备军太多,私军很少的关系。
但当长麟私军出现在菲利普眼前的时候,胜利的天平,又重新倾向了长麟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