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的庆云城,有着与白天不一样的风情。沿街游龙一样的不断线的小商小贩,密密的灯笼串起来,像珍珠项链一般,各种女人的香脂水粉、绢花手帕,还有小孩子的小玩意儿,应有尽有。
敬容很少晚上出来,看啥都觉得稀奇,几乎每一个摊档都要逗留把玩。
“哇,双儿,你看,我戴这个怎么样?”
人太多了,周修文听不见她们说什么,但见敬容手里拿着一支玉钗,正往髻间比划,如花笑魇在灯火的映衬之下,精致浪漫,宛如不小心跌落凡间的仙子。周修文不觉看得痴了,连脚踩到旁人也不察觉。
“喂,走路不带眼睛的啊……”那人恼极,凶巴巴地提起脚道:“我新买的鞋子,头一回穿就叫你踩脏了,你说,怎么办?”
周修文眼里只有敬容,哪里以为那人是在跟自己说话,只游魂一样往前挤。
那人本来只想口头发泄几句的,见周修文这个态度,顿时跳将起来,一把拽住周修文的衣袖,不让他走。
“说你呢,装聋作哑就可以啦!瞧你那样,憨不憨乖不乖的,赶着去投胎呢?”
周修文知道自己老实,特别是在感觉身份比他高一等的人面前,所以他最讨厌别人贬自己。待明白那人是针对自己之后,他也恼了。
“你干嘛,在街上拉拉扯扯的,你才他娘的憨不憨乖不乖呢!”
他先爆粗口,是因为那个人很明显地位比他更低,最多,是个靠力气过活的粗人。
两人这一争执,立即引来一群人围观。周修文边吵边踮起脚尖望敬容那边,却发现她早已不见了。
“……就你那双鞋也是新买的,我看你是想新鞋子想疯了,穷鬼,没本事挣钱,倒有本事讹人。赔,赔,赔,我赔你个头啊?”
“修文哥,真的是你?”敬容突然挤进来。
周修文一见到敬容,顿时慌了手脚,又是惊喜又是懊恼,都怪那个不讲道理的人,害得他在敬容面前失了风度。
——她没有听到他那些凶神恶煞的话吧?
周修文说得也没错,那人本来就是一个市井小人,最会察言观色。
“我是穷鬼没错啊,可我们穷鬼也是讲道理的,不像那些有钱人,道貌岸然,踩伤了别人也不道歉,哎哟哟……我这脚趾头,怕是要废了……”
一边说,还一边偷偷打量敬容。
周修文也是来自穷苦人家,当然懂得他这一套,可是在敬容面前,又不敢与这种人纠缠,顿时软了半截,脸色能红。
围观的人多是些小老百姓,见他和敬容衣着华丽,看他们的目光便都带着些仇恨,好像周修文踩了他们每一个人的脚似的。
敬容见惯了周修文斯斯文文、恭恭敬敬的样子,突然见他这样,竟觉得非常可怜,一股侠义心肠油然而生。
眼波流动,计上心头。
“好了哦,不就是踩了你一脚吗,鞋子脏了是吧?过来!”
那人被敬容的气势所吓,不敢上前:“你,你想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