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走一个”
“我敬爷爷”
两人碰了下杯子。
古夏喝着这酒,入口绵香,丝毫不烧口,而有有着酒的味道在喉咙里面流转着,当真是回味无比啊!
“好酒~”
“哈哈~喜欢就多喝点,等你那天回家,来我这里拿一些带回去给你爸喝。”徐天翔笑道。
“不用了,爷爷,还是留着你自己喝吧。”
“你小子还把不把我当你爷爷了,我说了带就带,你小子还见外了。”徐天翔瞪着眼睛说道。
“好吧......”
“这就对了,来,继续喝。”
“爷爷,给我讲讲你年轻时候抗战的事情,我对这些事情很感兴趣,像那部电视剧叫什么?
对,亮剑,我可是整整看了好几遍啊!”
古夏是真对这些事情感兴趣,对于像亮剑这类拍的很好的抗战电视剧,他可是都看几遍的,现在的电视剧质量还是很高的,不像后来的那些抗战电视剧,里面什么手撕敌人啊......
八百里开外干掉一个敌人.......
看的古夏就像是吃了一颗毒草一样,浑身起鸡皮疙瘩。
这简直就是对于抗战军人的侮辱,什么鸟电视剧。
还手撕敌人,你撕只鸡试试,你要能撕开,古夏立马献出自己的膝盖......
八百里开外一枪干掉敌人,这.......
这更是扯蛋.....导演知道八百里是多远吗?
八百里是四百公里啊!换算成米那是四十万米啊!
你那不是枪,是巡航导弹了好吧.......
四百公里开车都要开好几个小时,也就是说你的子弹一直在飞,飞了几个小时,然后在四十万米外打死了敌人?
有这牛逼的枪法,还抗什么战?还谈什么八年抗战?
直接拼命的造子弹,给那个神枪手就好了。
“砰砰~”
一枪一枪直接把敌国全部干掉了,毕竟那时候的炮弹都打的不远啊!
.......
“抗战啊~”
徐天翔露出一脸追忆的神色,慢慢的说道:“那时候真的是残酷啊!到处都是战争,尸横遍野,单单饿死的人就不在少数啊!
我那时还是十五岁参军,爸妈因为没吃的,怕我饿死,就把我送去了当兵,那时当兵有吃的啊!
我当时也很懵懂,只知道在部队可以吃饱饭,排长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第一次上战场,是因为敌人来了附近村子扫荡抢粮食,连长带着我们去阻击敌人,我那时就躲在后面,胡乱的对着敌人的方向乱开枪,也不管打没打中,那一站,我们死了一半的人,我脚上也中了一枪,养伤养了一个多月,又合并到其他连队去
.............
跟着大部队从南打到北,又从北打到东,全国各地都打个遍,身边熟悉的身影越来越少,但是我们没有退缩,因为不敢也不能退缩,因为后面是我们共同的家,是我们的亲人啊!
........
一直到抗战结束,当年的老兄弟们没剩下几个了,大多都尸骨无存的留在了战场上,连个墓碑都没有啊!”
徐天翔抹了一把眼泪,脸上满是感伤之色。
“那时真的是太苦了,我们有时在外面,好几天都没吃过饭,到处挖草根树叶吃,连生肉也吃过.......”
“可恨的敌人啊!我现在想想那时候,还是热血澎湃,如果还有战争,我必将从新披上军装,赶赴战场。”徐天翔一脸痛恨之色的说道。
古夏在一旁听的热泪盈眶,仿佛自己生在了那个年代,和敌人去拼杀,和兄弟并肩作战......
徐天翔一口干完一杯酒,雪白的头发就像这位老人一般,经历了无数风霜......
“爷爷,这一杯敬你抗战,为国杀敌......”
古夏干了杯中酒,然后又倒上一杯举起。
“这一杯,敬所有抗战的军人,你们是最可爱的人.....”
“这一杯,作为后辈子孙,谢谢你们为我们打下了和平的社会.......”
古夏连干三杯,因为喝的太急,脸上露出一丝红晕.....
“哈哈~~好,最可爱的人,呵呵,第一次有人说我们是最可爱的人......”
“不过你小子一个人就把这瓶酒喝完了,那老子喝什么?还不快去柜子里拿酒?”
徐天翔看着空荡荡的酒瓶笑骂着.......
........
古夏喝的醉醺醺的把喝多了的干爷爷扶到床上休息,然后洗了碗筷,看了看熟睡的干爷爷,笑了笑离开了。
古夏头昏脑胀的摇晃着往宿舍走去,两瓶白酒,自己喝了一瓶半,干爷爷喝了半瓶,毕竟他年纪大了,喝这么多还是因为高兴的原因。
“铃铃~~”
古夏拿起电话,看了看,涂思思的电话。
“喂~思思啊!呃~~”
说完古夏差点吐出来的,毕竟喝了那么多酒,不吐才怪......
“古夏,你喝酒了?”刚刚下飞机的涂思思问道。
“喝.....喝了一点....点,和我干.......爷爷喝的。”古夏口齿不清的应道。
“干爷爷?你什么时候有干爷爷了?”
“呕~~~哇~~·”
古夏没有回话,因为他正扶着树吐着呢........
纽哟机场的涂思思挂断电话,无奈的摇了摇头,她刚跟爸妈报了平安,本想跟古夏也报个平安的,谁知这家伙竟然喝醉了,这是喝了多少酒啊,竟然吐成这样。
这家伙真不让人省心,前世就因为喝多了经常去诊所吊盐水,为此涂思思没少埋怨他。
“思思,这里~”
涂思思听到有人叫自己,不禁扭头看去,只见一个身穿白色西服,长相俊美的男子正捧着一束鲜花,靠在一辆大公牛上。
涂思思皱了皱眉,这人就是古夏一直说的古超了,涂思思无奈了,这胡超还真是阴魂不散啊!自己不管前世还是今生,都一直纠缠着自己,并且两人从初中开始就一直同校同班。
涂思思都烦死了他了,胡超这家伙太烦人了,天天给自己送这个送那个,自己不收,甚至骂他,他还笑眯眯的看着你,就像牛皮糖一样粘着你。
这次估计是胡超从老爸那里得知自己来了米国,所以跟来了,他爸和自己的爸爸是战友,只不过他爸做生意发迹了,家里估计有几十亿了吧!
不过他爸爸还是跟以前一样,并没有因为发迹了就看不起老爸,所以涂思思一直也很尊敬胡超的爸爸,但是对于胡超,呵呵了.......
“思思,上车吧!我先带你去住的地方,这都深夜了,你先住下,明天我带你到处玩玩。”胡超把鲜花递给涂思思,笑着说道。
涂思思看着他,虽然这家伙是个高富帅,虽然长得有点像彭于晏,但是自己不喜欢他啊!
如果自己重生回来,没有前世的记忆的话,说不定就答应跟他在一起了,但是那是如果.......
涂思思接过花,低头看了一眼,玫瑰,为什么每次都送玫瑰啊!
自己最不喜欢的就是玫瑰了,还是古夏好,知道自己喜欢百合,以前买花就买百合给自己,他说自己在他心中就跟百合一样洁白无暇、香气迷人.......
想着想着,涂思思脸都红了,估计又想歪了吧!
胡超看着眼前娇艳的人,心里一阵荡漾,他从初中时就喜欢涂思思,并且一直也在追求她,家里人也不反对自己追求她,所以在胡超心里,涂思思就是自己未来的新娘。
“胡超,你不好好上课,跟着我来这里干嘛啊!”涂思思无奈道。
“思思,你去哪里,当然我也要来了,要不然你一个人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我怎么放心的下呢。”胡超柔声说道。
“先上车吧!你饿不饿,要不要去吃点东西?”胡超打开大红牛的门,弯腰作了一个绅士的请的动作。
涂思思看了他一眼,这家伙还真是让人难以生出恶感啊!
涂思思坐进兰博基尼里面,胡超开着车,如同西班牙斗牛一般轰鸣而去......
只留下机场门口一脸羡慕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