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没有什么悲痛欲绝,生离死别的煽情和呐喊。一切都是那么简单,简单的启航,简单的送别。
小罗宾只是对林一说“记得要看她。”然后就目送林一又大变小,直至消失在海的尽头。
而林一向小罗宾索要一个,嗯,一个吻。亲在脸颊上。不要想歪了,很正常的吻而已。有首歌是这样的,我和你吻别。吻别,才显得更有仪式感,而不是林一单纯的想占便宜。
夕阳西下,林一靠着船舷,回想着这半个月的事。从一开始好奇,抱着想看看主角之一的心态,变成这样情不自禁的想保护她,难道是主角光环,还是女神心态作祟。算了,不想了,这样也不错。
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嗯!我还是考虑今晚吃什么吧。豆芽菜,还是烤肉。豆芽再不吃就坏了,不能浪费食物,要发挥中华传统美德——节俭。可是我又想吃烤肉。怎么办呢?经过一系列激烈的思想斗争,林一决定,两个一起吃。
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你轻轻一挤就很快干了。
于是一眨眼,又是一星期过去了。一周平平淡淡的过去,毫无波澜。除了暴风雨能给林一带来乐趣,当然还有危险。美丽的大海,看久了,就索然无味。这和自己的老婆很漂亮,但总有人想出去找点刺激一个道理。熟视无睹嘛,毕竟太熟悉了。
现在林一感觉非常无聊,说有文化点就是孤独。在这看似无际的大海上,看着不变的风景,蔚蓝的海面,更显孤寂。林一感觉自己如果再这样在海上漂流时间一个月,也许就会变成传说中的忧郁小王子。
是时候找些志同道合的伙伴了,果然我还是喜欢热闹,下次留意点,不过宁缺毋滥。林一心里思索道。
中午的太阳光,照在身上懒洋洋的,就像小时躲进妈妈的怀抱,温暖,安全,使人放下所有负面情绪,一切都是那么的安静祥和。又像冬天里爬在海绵垫子上晒太阳的小狗,暖和,舒适,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幸福。
总之就是引人发困,睡意盎然。随海浪起伏的小船像一只大型摇篮。林一靠在船舷慢慢睡着了,顺便还做个小梦,梦里自己又回到过去,和往常一样与好友聊天,哈牛逼,打游戏(没错,单身狗一只)。就在林一偷偷关在屋里欣赏,学习,老师们的亲身授教(就是偷看岛国教育片)在激烈处时,突然门打开了,林一回头看,“妈”。林一一个激灵(嗯~,怎么解释呢。就是你睡着时,突然浑身一抖,醒了,毫无睡意)。
“醒了,不要乱叫,我可不是你妈。”突然耳边传来一个声音。林一猛的寻声看去,船舷另侧,有个赤裸上半身的红发少年,少年浑身湿透,站立的船板有一片水渍。一顶草帽系在脑后,双手正在使劲拧干黄色的衬衣。听到声响也在往这看,并且开个小玩笑。“我叫……”
“我不需要知道你是谁,我现在只想知道你为什么在我船上?还有你想干什么?”话还没说完就被林一打断了。废话我他妈,还不知道你是谁,标志性的红发,草帽。嗯,左眼还没有黑胡子留下的疤,看来是后面才有的。能把拖鞋穿的这么有气势,你不就是那个大逗比,红发香克斯。就看你这吊儿郎当的样,能当上四皇,看来队友很强势。
“喂喂,不要随便打断别人的话,很不礼貌。”香克斯不满道,“重新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香克斯,喜欢冒险,是个海贼。关于你的问题,简单来说,就是我遇到海难,船翻了,游到这休息一下,顺便坐个顺风船。你的船和我的船差不多大怎么没翻,你没碰到风暴?”
“如果你说的是三天前的风暴,那我遇到了。至于为什么船还在,只能说我很强。”林一淡定的说道。费话,我能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到最后都想用紧急逃生手段了吗。不能,太low了。等会三天前?游泳?“你游了三天?”
香克斯抖抖衬衣,晾在船舷上,说“嗯,我游泳技术不错。你开船技术很好,要不要当我的舵手。”
你游泳是雷利教的的吧!(雷利去女儿岛找路飞时,船被风浪打翻游过去的。对了,女儿岛在无风带。)无形装逼最为致命啊。
不行,我不能丢了高手的身份。林一冷笑道:“舵手?对了,我还没介绍自己呢。我叫林一,喜欢冒险,是个赏金猎人。不过我是不会抓你的,毕竟没好处。”
“噢,太好了,听你是赏金猎人时,我还很头疼呢。你很强。”香克斯顿了一下继续道:“我其实是在伟大航路当见习海贼的,因为船长解散了海贼团,我就回故乡西海休整下,准备找些同伴一起去冒险。”
不等林一问香克斯就自己讲出来了。
林一若有所思,原来罗杰已经解散海贼团了,香克斯老家在西海,我还以为在东海呢。
“喜欢冒险为什么一定当海贼呢?你可以跟我混,正好我也想找个搭档。没钱时宰几个海贼就可以换钱了,何乐而不为。”林一怂恿道。
“好想法,反正我没船了,先在你这当个临时搭档,说好我还是比较想当海贼。”
“可以,我就大发慈悲的收留你了。为了庆祝来个搭档,让孤独的旅途不在孤单,来开宴会吧!我这还有偷偷藏的一桶酒。”(唉~小罗宾不喜欢喝酒,还是太小。)
“香克斯你这名字太长,看你一头红发,就叫你小红吧。小红你去下海打条大鱼。”林一建议道。(三个字你都嫌长,你是猪吗?此时身为作者的我都鄙视你。)
“好啊。”香克斯也不在意,不愧是酒洒身上也不介意的人。“但是为什么不是你打鱼?”(喂!你这在意的重点和常人不一样,连小红这个名字都不介意,竟然在意这个。你很懒啊。)
“我不会游泳,我当年不小心吃了恶魔果实(其实故意的),所以学不会。不过我也有事,看见那边的大鸟了吗?那是今晚的另一个主食。”林一解释道,顺便指了一下天上。
香克斯看看林一腰间挂着的燧发枪,狐疑道“你这枪能打到吗?”
“放心,在我的射程范围之内。小红你还不清楚我的实力,现在就让你开开眼。”林一盯着大鸟,安慰香克斯道。
说完,林一右手虚握,手中纸张迅速转动形成一杆纸做的标枪,标枪大概有两米多长。林一双脚交叉站立,身体微微朝后仰,右手握住标枪,右臂向后弯曲,做个不太标准的投标枪姿势。
后腿用力一蹬,同时腰部和手臂同时发力。林一整个身体像弹簧样,一震。小船也猛的一震,向一侧倾斜,激起道道波浪,以小船为中心形成了层层波纹,向远方传去。
标枪划破空气,传来阵阵破空声,几乎就在林一投出标枪的同一刻,标枪就从鸟头穿过,带出朵朵血花。大鸟就像花蕊伴随着血花,落入海面,又激起层层浪花。而标枪也没飞多远,就消散成纸屑,随风飘落。
林一酷酷的甩了下短发,装帅道:“发挥失常,小红看来你还要多拿个东西。”
香克斯点点头,道:“实力很强,比那个吃恶魔果实的家伙强多了(小丑巴基),你那纸……”
还没说完,又被林一打断“重新认识一下,林一,纸纸果实能力者,我造的纸不能离我太远,否则就不能维持它固有形状。现在距离,嘿嘿,不告诉你。”
“呵!我也不想知道。”香克斯脱掉拖鞋,跳入海中不一会,就抓住鱼和鸟出来。
嗯!两个大男人做饭,吃饭的过程我就不详述了。一句话,宾至如归,吃的都很爽。
林一用纸牙签剃了剃牙。对香克斯说:“吃饱喝足,可以说正事了,本来我想花几天时间找搭档,没想到这么快就找到了。现在我们需要干活挣点零花钱,手里没钱,腰板都不直。我们是文明人,买东西不能靠抢。我以已经找到一个不错的目标。”
说完林一用眼神示意,旁边墙的悬赏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