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狼站在地砖的中央,直到眼睛适应了黑暗。
随后他终于看清了对面那几个,形容丑陋,奇形怪状的男人。
为首的那个头发被编成一个个短小的辫子,老鼠尾巴一样散落在脖子周围,他的左脸上有一个显眼的刀疤,从额角一直延续到下巴。他靠坐在椅子上,肮脏的赤脚搭上桌子,眼睛在黑暗中像是裹着白霜的煤球,生了翳般浑浊。
天狼向前探了探身体:“你的眼睛怎么了?还是在黑暗中待得太久,已经不需要眼睛了?”
黑暗中的男人冷冷地盯着他。
天狼直起身体,两根大拇指插在皮带中,用一种满不在乎的语气道:“我知道你们都想像烈熊一样,当我的守夜人。谁不想呢?哈哈。可以!没问题!但前提是,你们全都得剪了头发!”
盗贼们开始低低地发笑,随后那笑声越来越大。
“什么罗马的新星,原来是个傻子!”
“你听到了吗?他说让我们剪头发?呵呵,就是我老妈都不敢碰我的头发。”
“你老妈早就死了。”
“对啊,就是因为她碰了我的头发,所以我一刀,杀了她。”
八个男人,天狼默默地环视着屋内。
坐在桌前,一脸阴鸷的,是鼹鼠。一把铁灰色的砍刀,就放在他手边的桌面上。鼹鼠的身后,那两个一高一矮,正在拿自己母亲打趣的蠢货,都拿着短剑。
桌子的右端,一个胖子坐在桌沿上,肥肉从肩头的袖口处挤了出来,大笑时只看到他的双下巴发颤。两个瘦子抱着肩站在火把的阴影里,腰间都挎着剑。还有墙角那里坐着两个家伙,正埋头发出狼吞虎咽的咀嚼声,不管他们有没有武器,一时半会儿都过不来。
很好。
天狼伸出手抹了抹面前的桌面,又对着光看了看自己的指尖,啧啧摇头。
“你们没听说吗?”
鼹鼠冷眼瞧着天狼一脸嫌弃地东摸摸,西看看,然后拉了一把还算干净的椅子,坐了下来。
“听说什么?”
“守夜人,保平民,归恺撒,得土地。包吃住,包装备,还有一天一个银币的差饷。怎么样?不比当盗贼更有前途?”天狼和鼹鼠一样将脚“哐”的一声砸在了桌上,用厚厚的靴底敲了敲桌面,鼹鼠的砍刀差点被他踢到地上。
鼹鼠皱眉冷笑一声,将自己的砍刀往一侧挪了挪。
“一天一个银币?军团普通士兵一年也不过百来个银币的军饷。恺撒,你出手可真大方。”
“那是。”天狼像所有未当家的贵公子一样,笑得爽快,“银币算什么?那玩意我多的是!”
“呵呵。”鼹鼠笑得意味不明。
盗贼们互相递着眼色,也跟着嘿嘿地笑了起来。
天狼也在笑,笑得毫不设防。
这时,酒馆之外突然传来叮叮当当的金属磕碰声。
天狼奇怪地回头:“这是什么声音?”说着就要站起来。
鼹鼠却连忙道:“没事没事,这附近有个铁匠铺,想来是在打铁。”
天狼半信半疑地道:“是么?”
“当然是,还有烘培店的那些讨厌的家伙,总是弄出这样那样的噪音。叮叮当当的,吵死人了。”鼹鼠使了个眼色,满身肥肉的胖子站了起来,走到天狼身后,门神一样地站在了那里,堵住了天狼的退路。
天狼似无所觉地笑道:“原来这就是打铁的声音,听起来倒像是我姑父家的卫兵操练的声音。”
“是么?呵呵。”鼹鼠假笑着,“对了,恺撒少爷,如果我们答应加入你的守夜人,我们是不是就可以去你姑父的府邸?”
“那是自然。”天狼答得干脆,“不止是我姑父的府邸,元老院和神庙,你们也能进去。还有造币厂,这些都是我们守夜人要守护的地方。”
“是么?”鼹鼠的眼睛亮了,浑浊的眼球里像是生了两道火光。
天狼看上去很满意自己的话所产生的效果,他得意地环视了一圈,那些眼睛发光的盗贼们,站了起来,双手撑着桌面,倾身向前:“怎么样?想好要不要做我的守夜人了吗?”
“做!当然要做!”鼹鼠一拍桌子也站了起来,他挥了挥手:“拿酒来,为了庆祝我们西城的盗贼和恺撒,罗马的新星的合作,我们一定要干上一杯。”
两杯葡萄酒,被放在了油腻的桌面上。女巫用猩红色的长指甲,在两杯葡萄酒的杯缘各自点了点,然后朝天狼咧开嘴一笑,缓缓地退后。
天狼在女巫的身上闻到了一种气味,他微微皱起眉头。
女巫用沙哑,阴森的声音道:“现在,你们的合作,将被众神注视着。如果谁先违反了协议,将会受到众神的惩罚。”
鼹鼠脸上挂着诡异的笑容,率先拿起了铜制的酒杯:“很好,祝福众神。”鼹鼠仰脖一饮而尽,朝天狼露出杯底。
“不错。”天狼赞道,他也拿起了酒杯,在手里晃了晃。
此刻天狼手中的葡萄酒和尤利乌斯家酒窖里的藏酒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恺撒时代的普通葡萄酒,里面通常含有大理石粉,石灰粉这类东西用来降低酸度,还有未滤净的果渣以及其他杂质,这让葡萄酒比一般意义上的酒要更粘稠。也让举杯一饮而尽这种事,颇有难度。而富人家的葡萄酒则用蜂蜜来解决口味问题。
所以,不论从口感还是品质方面来说,天狼都不可能将这杯酒喝下去。更何况,那站在一边笑得诡异的光溜溜的女人,让他后背发凉。
鼹鼠紧紧地盯着天狼,目光里带着几分威胁。
“非得喝这杯吗?我家里有更好的酒。”天狼不情愿地道。
“是的,少爷,非喝不可。”鼹鼠翻着白眼,“诚意,少爷,你得表示点诚意出来。”
天狼十分为难地将酒杯凑到唇边,众盗贼都眼巴巴地看着。
天狼露出实在难以下咽的表情,挣扎地拿着酒杯靠近又拿开,张开嘴又闭上。众盗贼的脸色也是一喜一忧地跟着变化。
最后鼹鼠实在忍不住了。他“哐”地扔掉酒杯,探身越过桌子,一把抓住天狼的肩,另一手捉住天狼的手腕,就要强行将酒灌进天狼的口中。
然而就在这时,他却感到有什么冰凉的东西,顶着他的脖颈。他微微一动,竟然一痛。
“欸,别乱动,我这把刀,可不是一般的刀。”天狼冷冷地撤身,身手灵活地越过桌面,稳稳地站在了鼹鼠的身后,在此过程中,他手中的匕首,始终顶着鼹鼠的脖颈,另一只手,则用拇指死死地掐着他肩颈上的穴位。
饶是鼹鼠身高体力都强过天狼,但是被天狼这么一掐,竟然半个身子都动不了了。就连他那把近在咫尺的砍刀,他的手也无法再多抬一分,去握住刀柄。
“你们两个滚开。”天狼对身侧两个投鼠忌器的盗贼冷喝,“不想让他的老鼠脑袋掉下来,就都滚到对面去!”
“按照他说的做!都按照他说的做!”鼹鼠歪着脖子,连声叫道。
那两名盗贼,看着天狼单薄的体格,有些犹豫。
天狼冷笑,手下微微用力。
“啊!”鼹鼠惨叫一声。
“哎呀,出血了。”天狼侧头瞥了一眼,慢吞吞地道,“不好意思,我警告过你的。我手中的刀,可不是一般的刀。是铸剑师打造了一千多把匕首,才出了一把这样锋利的好刀。你最好不要乱动,让你的手下也不要乱动,不然我手一抖,你的小命可就没了。”说着天狼的手腕微微一抖,鼹鼠那满头小辫子中的一个,就这么被锋利的刀刃割断,掉了下去。
众盗贼吃了一惊,鼹鼠面如土色。
“瞧,我没骗你吧。”天狼满意地笑。
当布鲁图斯心急火燎地踹开酒馆的房门,冲进来准备解救恺撒时,他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
本应该成为人质的恺撒,正一脸不耐烦地坐在桌后,而凶悍的西城盗贼首领鼹鼠,则跪在他的身前,肩上还压着恺撒的靴子。而其他的盗贼则蹲在地上,一脸的沮丧。
这是发生了什么事?
角斗士跟着也冲了进来,后面还有烈熊和其他守夜人。
“太慢了。”天狼淡淡地抬头,“斯巴达克斯,从明天开始,所有的人,每天早上去大竞技场跑两罗马里,如果跑不完,就通通没饭吃。”
角斗士愣了愣:“我也要跑?”
天狼咧开嘴笑了:“当然,要身先士卒嘛,百夫长大人?你该不会是老得跑不动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