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这般坐下,一开始还没人注意,但久了便有人驻足围观。
“咦?这不是那个快死的乞丐么?还真有人给他治伤?”
“乞丐?什么乞丐?”
“就这个啊,已经在这呆了好几天了,说什么自己快死了,求大家救救他,谁能救活他就能得个大宝贝,都说他是骗子!”
“骗子?的确很像,如此不修边幅之人,自己都快了,哪能有什么大宝贝~这小伙子不会被骗了吧?”
两名路人男子停下来对话,都认为云逍是被骗了。
尤其是发现少年锦衣玉服,身后还站着个侍女的情况下,更觉得是哪家纨绔少爷,被老江湖耍了。
此时,一位老丈走了过来,叹道:“哎,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自量力,那人已经病入膏肓,神仙都救不了囖~”
两名路人男子顿时回头:“老丈,您知道这事儿?您给他看过?”
老丈摇了摇头:“小老儿哪有这个本事,是对面医馆的王师傅给看的,说的丹毒入了脏腑心脉,大罗神仙也难救。”
两人这才恍然:“原来是妙手医馆的王师傅,他都这么说了,看来是死定了。”
三人都是叹息。
虽说是个乞丐,但毕竟是条人命。
病死街头,怎么看都显得凄凉。
正惋惜着,转头看向少年,突然发现了令人惊愕的一幕!
只见那少年手掌上,竟冒出一阵阵的紫气,在不断地朝“乞丐”体内涌去。
紫气腾腾,颇为神异。
尤其是“乞丐”头顶,竟有一丝丝白气冒出。
难不成……真能治好?
“这——”
三人对视一眼,都是看出彼此眼中的震惊。
真气透体,这可是聚元境的手段,难不成这小小少年,还是一位聚元境的高手?
——其实聚元境哪算什么高手。
只是他们眼界太低,作为普通百姓,家中最强的武者可能也就炼气境八九重。
聚元境在他们眼里,已经算很了不起了。
而实际上,这也不叫真气透体。
云逍如今是炼气境七重修为,还不做到将真气透出体而,只能贴身传递。
之所以出现异象,是因为手上沾了清水。
水被紫极真气热力蒸发,一部分进入了患者身体,另一部分则溢散出来,形成了紫色的水蒸气。
落在寻常百姓眼睛,则俨然是高人手段了。
一时间,三名路人都是看呆了眼,随后有人大声招呼:“大家快来看!有人给那臭乞丐治病了!是一位少年,好像有些本事!”
却是路边水果摊的老板,守着生意不能动,却叫别人来看热闹。
“有人给那乞丐治病?真的假的?”
附近的几个商贩都是惊疑出声,一看还真是,便把摊位交给打下手的,亲自去围观。
同时有更多路人驻足:“咦?真有热闹?看看先~”
一道道人影汇聚而来,很快就围了小小一层。
但刚围上来的时候,少年已经松手了。
“行了,暂时去了一半,你运功炼化掉,别让灵气跑了。”
云逍收回手掌,在水碗中洗了洗手,便起身说道。
“多谢恩公!多谢恩公!多谢恩公!”
中年男子二话不说,转过来就开始磕头。
把头磕得砰砰响,显然是感觉到了身体的变化。
整个人都变得有精神,有力气了许多。
“行了,别来这些有的没的,宝物呢?给我。”
云逍摆了摆手,也许没有宝物,他也会出手,但既然有,当然不能错过。
中年男子却顿时犹豫起来:“这……我病还没好,现在给了你,你不理我怎么办?”
“……你东西还没给我,我就给你治好了一半了,我治好你的病,你舍不得给,那我又怎么办?你口口声声叫我‘恩公’,莫非是在诓我?”
云逍皱眉反问。
若此人不给宝物,他不介意让这家伙去死。
反正还剩一半丹毒,也足够弄死他了。
“这……好吧,那恩公,半个月后我来找你,恩公家住何处?”
中年男子倒还算干脆,一把将“乌脂仙露”塞了过来。
云逍也不客气,将之收到锦囊中,应道:“云府,云逍,报我的名字就行了。记住,回去之后立刻炼化灵气,这半月之内,不能吃任何大鱼大肉,山珍海味,你之所以中毒,就是因为补过了,再补会死。”
中年男子闻言一滞,不知想到了什么,眼中闪过一丝恨意!
但并未多言,而是又抱拳拜谢:“多谢恩公,敬之明白!还请恩公,记住我的名字,我叫张敬之,有朝一日,恩公需要帮忙,可到郡城张家来寻我。”
说罢匆匆而去。
郡城张家?
云逍皱皱眉头,这张家,倒不知是个什么势力。
不过他的确看出,此人来历不凡。
——丹毒可是富贵病,能嗑丹嗑到中毒的,没钱怎能做到?
当然,就算是没钱,他也会救下此人,收为手下。
外人看不出来,他可知道。
这“乞丐”的修为已达通脉境七重,体内奇经八脉通了七条,比青州五大高手都不弱了。
而且经脉强韧,显然修炼过一门高级功法,五大高手都可能不是其对手。
只可惜,对方似乎仍有家业,倒令他错失一个不错的手下。
“少……少爷,那东西,真是个宝贝?”
此时,小翠怯怯地开口。
她认了很久,终于问出这个问题。
她实在看不出,那黑乎乎的臭石头,有半分玄妙。
而过来围观的路人们则是说道:“少年人啊,你被那人给骗啦!一块臭石头而已,什么大宝贝。”
“是啊,不止臭,还很油,像八百年没洗过澡的人,搓下来的汗泥一样,恶心至极。”
云逍闻言,自是不以为意。
一群凡夫俗子,哪里能分辨出真正的宝物?
但遗憾的是,乌脂仙露只能辅助修炼,并不能修复丹田,他想治好自己,还得寻来一株赤灵花。
念头一转,在众人愕然的眼神中,云逍将那汉子的告示牌移开,又去杂货店买了执笔和桌子,竟在这巷口摆起摊来。
只见牌子上写着:
有偿治病,灵药更佳。
以灵药为诊金,可优先就诊。
这小子,竟要在那乞丐坐过的地方,摆摊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