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五十二年春天,燕国边境的军营终究熬过的漫长痛苦的冬季,迎来了新生,同时,也迎来了皇子妃,这个大营的女主人。
就在这个象征着生命与希望的春天,卫风还没等方同寻到梓岚,定下婚约,便先等来了他和秋蝉的婚期。在这桩婚事里头,似乎除了皇室之人,几乎众望所归。比如燕国的国君,比如世子,还有即将迎娶秋蝉的卫风。
前两者的心结,皆因深知上河县富可敌国的城主府嫁女,已经在无形之中与燕国的朝堂挂钩。他们摆明了要现在卫风的身后,以源源不断的财富表示支持。对于他们来说,这不是个好事。
而之于卫风,无论是秋蝉还是梓岚,都是女子之中傲气十足的女子,想要同时征服这样性子的两名女子,委实不易。他能想到的最好的法子,便是分别与她们言明厉害,再将难题交于她二人讨论,最后的结果无非就是共存或者各退一步。
卫风甚至已经想好将她们二人同时娶为平妻,可惜他这个前一刻还为婚事有所不悦,后一刻便为了利益堂而皇之利用二人,顺便坐享齐人之福的皇子,却在成婚之后许久,也没能找到了梓岚以施行他的两全其美的计策。
不过,军营倒也没因此冷清下来,反而一日赛过一日的热闹,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当然,这热闹也并非前来庆贺的将士。说来,卫风到底是皇子,虽则宿与边境蛮荒之地,倒也躲不开与皇族的联系。
卫风大婚之后的几月里,他没能盼来梓岚的消息,倒是等来了王都派来的大批刺客。刺客们的目标显然不是卫风,剑剑都是瞄准了秋蝉而去,打定了主意要让两家交恶。而最为中心人物的卫风,却成了顺带的任务,可刺杀也可不必刺杀。
大约,这些刺客并非专业,再不就是丝毫没有作为刺客的头脑。否则他们怎么会连刺杀了卫风之后,即便城主嫁了十个女儿过来依然守寡,即便城主想要资助也失去资助对象的这一点想不到呢?
卫风总是命令将士夜间有意疏漏,偷放刺客入营,而后一通绞杀,连夜便将一排排黑衣刺客抬了出去。秋蝉夜间因为某些异样响动惊醒时,什么都已经发生过了,什么也都结束了。
如此持续了半月之久,卫风始终没能成功逮到一个活口,也就抓不到证据,问不出任何消息了。
为了保证和城主家的“合作”愉快,卫风和秋蝉说明了事由,派人将秋蝉暂时送回上河县,待刺客一事落下帷幕再接回营中。或许连秋蝉自己也没有想到,她一个新嫁娘居然在新婚几月之后被送回娘家,直到两年之后才将自己接回,而彼时,早已沧海桑田,她曾以为的幸福从来就不在。
经过好几年的沙场爬摸滚打,卫风早已练就一身本事,无论是战场杀敌,亦或是兵法,颇有当年常老将军的风采。便是如此的卫风,也遇上了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时候。
卫风原本计划好将秋蝉送走,便来一个诱敌深入,将刺客的头领引出来,再一网打尽。他也可以昭告天下,世子不容有功之臣,派遣刺客刺杀皇子。可事实并非如此,万事总有一二意外,而这个意外便是卫风低估了世子的心狠手辣。
最终,卫风没能成功引出刺客头领,却被刺客诱敌深入,落入了圈套。他虽然侥幸逃脱,却一身重伤,被刺客故意玩着“猫追老鼠”的追击时,马有失蹄,坠下了山崖。
命运便是如此精彩的安排,卫风派人专程寻找时,连梓岚地影子也没寻到,偏偏他九死一生时,这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神秘姑娘却再一次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待卫风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草屋中,身上伤口早已做过处理并且包扎完好。他略微活动了一下关节,幸好,都只是外伤并未伤及要害。对了,那个姑娘,他晕倒前见到的梓岚姑娘,不知是梦,还是真有其事。
卫风抬头寻找梓岚的身影时,竹门咿呀呗推开,梓岚一身农妇打扮,逆着光,端着一碗药徐徐走来。梓岚径直在床沿伤坐下,吹了吹药碗,试过温度刚好便递了过去,故作轻松地揶揄以掩饰内心的担忧,她说道:“怎么燕国竟没一个护得了他们皇子的高手?三次,我一共救了你三次,你可要如何报答我?”
“任凭姑娘吩咐。”卫风静静地看着梓岚,他没想到一身铠甲的将军换上女装竟是如此美丽,即便那仅是一身布衣,却也丝毫藏不住她俏生生的模样。
梓岚注意到了卫风的目光,有些坐立难安,这是她第一次穿繁琐的女装,也不知是不是太过难看,才引得卫风这般注视。她侧过脸,躲开卫风的眼,略微自卑地低头问道:“莫非我这个样子很奇怪?”
卫风抿唇一笑,“很好看,这才是姑娘的样子,很适合你。打仗是男人的事,你一个姑娘就该被丈夫疼着宠着才好,以后莫要上战场了,刀剑无眼,太让人担心。”
梓岚脸颊绯红,而后又有一抹忧伤,将药碗推进卫风手中,说着就要离开。“我一个舞刀弄剑的女子,哪有寻常女子的模样,人人皆视我为母老虎,谁人敢娶,又有谁会担心?”
“王孙公子,哪个不是眠花宿柳,一等一的风流人物?纨绔子弟自然不懂战场的惊险,更不明白他们的生是由我们的死换来的。这种人哪会明白你的好,自然也配不上你。”卫风接住药碗,另一只手却顺势拉住梓岚不放。
卫风本欲安慰梓岚两句,可入手的粗糙感使他忘记了该说些什么。那不是一个女子该有的手掌,那是一个久经沙场的将士所留下的担当。这样的女子,如何不令人钦佩?
世间女子何其多,可大多受尽宠爱,只见过大宅之内的那一方天地,哪怕落下个虫子也会吓得泪流满面,又能有几个女子有脱下红妆,披上战袍,从此在死人堆里打滚的勇气。偏偏他眼前的这个姑娘便是万中之一,在适嫁的这个年纪,已经见惯了生死,一双柔荑生生练成了钢铁,为鲁国多少纨绔抵挡了血光,为他们制造了多少纸醉金迷的机会?
“你快放手。”梓岚又是羞愤又是着急,她知道自己没有一双美丽的手,她也知道卫风必然摸到了自己手上的老茧,没有哪个男子看到这样的一双手不会笑话嫌弃。梓岚不怕被任何一个男子看到自己的秘密,唯独卫风不行。
梓岚赶紧抽手,却被卫风紧紧握住没能抽走。她急的流出了眼泪,祈求的眼神看着卫风,求他放过自己,也求上天不要让她从他的眼中看到嫌恶。而意外的是,梓岚对上的是一双前所未有的认真的眼,卫风的瞳仁墨黑,深不见底,却没有一丝看低她的神色。
卫风握住梓岚的手又紧了紧,他反问道:“谁说没人会担心你,我会担心。”
他恰到正好地温柔混同着对梓岚的钦佩,一语道尽,像是对梓岚表着真诚的心意。若是不知卫风的为人,当真以为他是风月高手,否则怎会拿捏如此到位,多一份则嫌轻浮,少一分更像纯粹的敬仰。
权利、仇恨都是改变人心最好的一味药,前后才多少时间,便已经将卫风变的彻底,不多不少地掌控着人心,掌控着被利用之人的感情。
毫无意外的,梓岚一张红如云霞的脸几乎低到床沿,她想,这才是值得她喜欢的人。
卫风问她,“你可有意中之人?”
梓岚从耳朵一直红到了颈项,可面对喜欢的人,面对刚才向自己表过心意的人,她怎能错过,干脆地点点头。卫风八分失望,两分探究地追问:“那人是谁?”
“他是盖世英雄……”梓岚抬起头来,一双满是柔情的秀目,直直望进卫风的眼中,羞涩又坚定地回答道:“他叫做卫风。”
有些人,只需惊鸿一瞥,足矣乱动心曲。
梓岚那么聪明的姑娘,或许早就知道,乱世不容来自敌国的他们的真心,但她依然选择了卫风,选择了对乱世的视而不见。梓岚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此刻,她甚至相信这偏远山村的一时,是永远的幸福。
不管梓岚是否是自欺欺人,亦或是过于相信“永远”的力量,她为卫风所动,不能自已。
大周五十二年的小满这天,仅一支红烛,他们以红日为媒,拜了天地。发誓无论沧海桑田,世间名利追逐,忘却尘世所有,只愿受这青山一脚,青麻布衣,做一对寻常夫妻,相守至白头。
在文人墨客的眼中,或许他们以天为被,以地为床的做法很风雅,可定在谎言之上的誓言,又何其可笑。终究还是应了那句: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杀人。
而往往最杀人的情,在噩梦发生之前,具是晴空万里,使人弥足深陷的温柔陷阱。
卫风那个看似早已冰冷了一刻心的皇子,当真放下了养尊处优,安心与梓岚在山野老林之中相守。他对她极尽照顾与呵护,与山野为伍,与溪流为生,他也会因为谦让一碗野菜嫩芽而逗红梓岚的脸。所有的一切,似乎都看上去都那般的恣意又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