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莫文烟该回丞相府了。只是她捏着慕容迟的袖子,依依不舍。心道:这个男人太坏了,两天就把她养出了依赖人的坏习惯。好想呆在他身边,回去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啊!
慕容迟看着她小猫般依赖的眼神,心软成一滩水,宠溺的摸了摸她的头,“虽然我不介意你留在晋王府,但是新人婚前三天不能相见,否则喜冲喜会带来坏运。若是平日我便不信,如今我仍不信,但是关于你,我便不得不遵循此礼,因为我不愿有任何万一。”
莫文烟很感动,“我知道了。”于是带着锦绣,在护卫们的护送下回了丞相府。
慕容迟看着她离去,也是万般不舍。三天,从未感觉如此之长。古人常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诚不欺人也。
他深深叹了口气,吩咐,“这几日多派人保护她,直到婚宴结束,不得出任何差错!”
莫文烟回到丞相府,还没有喘口气就开始想念晋王府的生活了。她活了这么大,慕容迟是唯一重视她,对她好的人。不过两日,她便依赖上他了。
“主子,这是晋王府送过来的嫁衣,您试试吧。”锦绣双手捧着一套精美的大红喜服。
“晋王府送过来的?”一听到是晋王府送过来的,莫文烟马上精神了好多。她知道新娘的嫁衣是要女子亲手所做,但是她在西北十年根本没有碰过针线,何谈做自己的嫁衣呢。她看过丞相府给她准备的嫁衣了,中规中矩,不算好也不算丢丞相府的脸。但是晋王府送来的这一套,光看刺绣就已经很精美。
锦绣把嫁衣展开给她看,莫文烟摸了摸,布料顺滑如丝,手感极好。
“这是西川进贡的云锦,十分珍贵,十年才得五匹。王爷得了两匹,都留给主子做衣裳了。这一匹红色的十分难得,正好做嫁衣。王爷让人绣了飞天彩凤,可是十几个最好的绣娘三天三夜赶出来的。”
彩凤栩栩如生,贵气十足,但是又不显俗气。莫文烟爱不释手的摸了摸,“我试试看。”锦绣小心翼翼的帮她换上,十分合身。大红色更衬得莫文烟的容颜绝丽倾城,艳夺天下。
莫文烟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也是十分惊艳。她一直知道自己长相不俗,却不知是如此不俗。幸好西北那十年她为了避免麻烦都是扮丑示人,否则这颜色,也是红颜薄命的结果。“他会喜欢吗?”
锦绣看了看,笑道,“要把王爷的眼都迷花了。”
莫文烟脸微红,“我也喜欢。”
晋王娶妻的事在京城传得沸沸扬扬。因为乞巧当晚晋王残暴血腥的杀人场面将满船的闺秀都吓病了,大家都为莫丞相的女儿担心起来。都估计着这莫大小姐恐怕活不过新婚夜就要死了。
因为好多才子都见过了莫文烟的风华,全都被她的美所吸引,关于赞美她的诗句很快传遍了天下。对于这样一个人人倾慕的美人却即将嫁给最残暴丑陋的晋王,纷纷感到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