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李家大小姐这‘优良传统‘是从何而来,真称得上是‘每逢大事有静气’,与寻常女子遇险之际的‘临场反应’,还真是截然不同的两种风格。
就单说李乐安被刀疤男放了一条生路之后,若是寻常女子遇见这等险事,能止住惊慌失措的情绪,立刻报予族中长辈寻求庇护者,已经称的上是女中豪杰了;而李乐安面对此事,竟然还能想到更深的一层关系:这刀疤男武艺如此高深莫测,家中二百护卫、再加上几个冬至杀手,也不能阻挡分毫,再多加上多少护卫,想来也毫无用处;而且,李府坐落于大荒城府衙的正对面,安静的深夜十分,‘对门’府中传出如此激烈的厮杀之声,府尹大人李子麟不仅没有任何反应、竟连巡夜的兵丁与打更的更夫也都没出现过。如此想来,定然是李家出了内鬼!
于是,这位大小姐既不慌也不忙、默默收下了那位刀疤男送来的‘善意’,乔装改扮成了一位玄岳道宫的坤道女弟子,就这样明晃晃地离开了不再安全的大荒城老家。
如此一位奇女子,竟然同时又带着女儿家特有的娇媚柔软,又怎能让沈归不心生爱慕之情呢?
反过来再看此时此刻,李乐安自知家中的那些外戚、亲手导演出了这等灭绝人伦的惨剧,仍然不敢忘记当下最紧要的工作:救人。
若说她之前听了‘棍子的小报告‘,心中还能抱着一丝幻想的话,那么这些失去了完整身体的乞丐们,则绝不可能认错真凶。
因为那小伙计虽然情真意切,但终究与李家还有着生意上的往来;李乐安自幼便耳濡目染,当然明白商人之间的残酷之处。而那位小伙计兴许也只是不愿意承认自家决策失败,索性就把全部罪责归咎于外人身上……
可如今这些苟延残喘的乞儿,又能与李家产生什么利害关系呢?
李乐安对于自己遇刺一事,其实在心里也早有猜测。不过无论结果如何的残酷,她自问都可以理解接受。因为这种大家族互相之间的内部斗争,虽然说起来不太好听,可也算不得是什么新鲜事了;可这些乞儿与他李三林又何仇何恨?他亲爷爷李皋,早已是李家外系之中势力最为庞大的一支了;而他李三林自然也不会缺吃少穿、对于银钱的渴望也不是出于生存的需要,绝不该如此行事!
而且,这事儿也不可能是李三林一人所为!因为在这大荒城中、李家的眼线根本就不需要自己出银子来养;无数寄生于李家这棵大树上的‘枝叶‘,都是自带干粮的暗桩。在如此情况下,李三林足足耍了一冬天的‘敛财手段’,根本就不可能逃过李家外系长老的耳目。
可惜,也不知是不是被大发‘国难财’蒙蔽了双眼,这些李家实际上的掌舵之人,便成了他李三林‘沉默的同谋’。
就在李乐安紧咬牙关,为一个又一个正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的乞丐诊疗之际,由打庙门院墙以外,飞进来了一个人影。
来者正是扛着麻袋的刘半仙!
“老头你这拿的是什么啊……?把谁家药铺给抢了?”
沈归急忙上前接过麻袋,没想到却突然被这‘麻袋’吓了一跳,反手便摔在了地上:
“你偷了个什么玩意儿回来啊!怎么还会动呢!……你……打猎去了?”
刘半仙没搭理沈归,伸出大手一挥,捆住袋口的麻绳立刻抖落在地……
“原来你偷人去了……哎呦?偷的还是位熟人!高…嗯…李爷!”
沈归定睛一看,顿时就乐了出来。敢情刘半仙这一来一回之间,竟然把这位‘李高爷’给绑了回来。
即便这位‘李爷’,在大荒城中还算有些‘身份地位’,可毕竟也只是个奴才的奴才,这样的角色‘扮‘久了,铁打的汉子也会变成一条欺软怕硬的看门狗。此时这位‘管家的门房’,面对前所未见的危险场面,说起话来也自然不复小饭铺之时的那般硬气:
“既然知道我的身份,想必也是在大荒城街面上混饭吃的朋友!我们家主子可是李财李老爷,是三林公子的管家,识相的话就赶紧……”
“我不识相。”
沈归笑着摇了摇头,双目炯炯有神地看向正俯面趴在地上的‘李高李老爷’。其实早在他发现此人双眼并没有被蒙住以后,便知道了刘半仙根本没打算放他一条活命。尽管他此时‘颇为识趣’地趴在地面之上回话,但沈归也绝对不会为了不要‘伤及无辜’、而甘愿为这个‘数典忘祖‘之辈。去冒那个打草惊蛇之险。
“敢问诸位英雄好汉,这次‘唤李某前来’……可是为了‘借’些银子花花?”
如今正坐在地上、把腿弯处架在‘李高’脑袋上的沈归,看着李乐安朝着自己抬了抬下巴,于是也心领神会地回应道:
“是啊,最近爷们日子过得不太宽裕,想找兄弟借几两散碎银子,好养活一家老小啊……”
“不知当家的打算‘借’多少?”
沈归想了想他的身份,又盘算了一下李家在大荒城中的势力,这才故作豪迈地开口答道:
“不多不多,这趟你我二人也才刚刚结识,借得太多容易伤交情,以后也就不好‘走动‘了。这位李爷,既然您是靠着李家这棵大树发财的贵人,那么我等向您借个五百两银子,也不算过分吧?”
沈归提出的这个价格,已经是深思熟虑之后才说出口的。因为按照李家族例来说,李乐安这样的嫡系长女,每月的份利银子才区区十两而已;更别说他主子的主子李三林,只是一个外戚晚辈了。五百两这个价格,还是沈归算上了他们为非作歹得来的灰色收入,自以为定能要到这位‘李高爷‘的痛处……
“嗨,大当家的说这话不就见外了吗……”
说到这里,那位被沈归压着脑袋的‘肉票‘扭动了几下身子,从怀中掏出了一叠银票,随意地往旁边一甩:
“小的今日出门仓促,就带了这么多,全都在这里了,大当家的点点看,如果不满意的话,那么改日遣人来我府上,需要多少咱们也都好商量啊!
沈归拿起这一卷银票,这才发现自己的天真之处!这一卷皱巴巴的银票,每张竟然都是百两之数。自己随意一数,总数竟然不低于一千五百两银子!
“……嘿我说,你一个奴才的奴才,出门带这么多银票干嘛啊?”
被打脸的沈归虽然觉得面上无光,但毕竟银子是无罪的,于是反手便把那些银票收入了自己怀中。
“这位英雄,想必您落草为寇也是为了银子,那小人就得劝您还要睁大了眼睛才是啊!这点银子才哪到哪啊!也不是李某有意显摆,就您的这种‘生意‘,刀口舔血危险万分不说,累死累活的又赚不了几两银子……依小人之见,方才‘请‘我过来的那位兄弟,身手就很不错嘛!若是能为我主所用的话,再赚上十倍百倍的银子,也不是什么难事……”
不过是一个管家府上的门房,竟然也敢开这么大的口子!单就这份气魄,若是沈归真带来了李福或者单清泉,非得把这两位‘同行‘活活气死不成!
收了‘黑钱’的沈归,高高兴兴地摸了摸他的脑袋,随后便抬起了自己的双腿,语气悠然地说:
“既然兄弟你如此上道,那咱们也就算是朋友了……睁眼罢……”
“生意还没成交,这会睁眼不大合适……”
“嘿?你还挺懂规矩哈!不过,莫非你就不想知道知道,自己这条小命,究竟是折在谁的手里吗?”
沈归说完,抡起一巴掌便拍到了‘李高‘的后脑之上。随着脑后传来的一阵轰鸣,这位‘门房老爷’李高,终于睁开了自己的双眼。
映入他眼帘的,是一位满面污渍的男子。虽然眼前发花、看不清五官,但在对方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珠,竟然正向自己射出耀眼的光芒:
“李老爷,还认得小乞儿吗?”
这位独臂乞丐问完了话,朝着揉着眼睛的李高咧嘴一笑,露出了自己的一嘴黄牙,模样显得极为殷切……
而此时的李高正处于惊恐交加之下,即便大脑飞速旋转、仍然还是没能想到,自己究竟是在什么时候,认识过这位乞儿。
“李老爷您贵人多忘事啊!小的原来在东城货栈行乞。去年初冬,第一场大雪过后,便被李老爷您请进了府上‘避寒’……而我这条断臂呢,则是老爷您‘礼贤下士’,用府上马号的铡草刀,亲自给铡下来的呀!当时您还夸过小人的惨叫,格外婉转动听呢!怎么转眼一个春天过去,您老人家就把小的给忘了呢?……”
即便这位独臂乞丐,已经把二人之间的‘交情’说了个详细,但可惜的是,李高仍然没记起来他这副面孔。
自己原本姓高,之所以能在前面冠上一个高贵的‘李‘字,就是靠着自己‘手脚麻利,干活勤快’而得来的。而去年的那个冬天,靠着‘干活利落’起家的自己,根本不知道折磨过多少乞儿,又哪可能记得住其中的某一位呢?
这位‘李高李老爷‘,最终还是辜负了沈归的’一番好意‘。直到他临死之前,仍然没记起这位独臂乞丐来……
当然,如此一来他也无法知道,自己究竟是死在了谁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