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真的,好久都没有感受过了。
或者说,从他有记忆以来,就从来没有感受到过这种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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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洛昕有记忆以来,父母永远是聚少离多。
他和母亲住在那一间小小的屋子里,十天半个月父亲才会回来一次,每次呆不了几个小时就又要离开。
每次父亲回来的时候,都是他为数不多开心的时候。
因为那个时候,母亲会把他从小小的卧室里带出来,带给父亲看,每到那个时候,母亲的脸上就会扬起灿烂的笑容。
直到后来,他大了一些了,然而随着他的长大,父亲过来的次数也越来越少。
最后,那是一个晚上,他趴在门缝里,看着客厅里的母亲反复打着没人接听的电话,然后开始摔家里为数不多的东西,到最后哭骂到歇斯底里。
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一个几岁的孩子,懂什么呢?
那个时候的他,怎么会明白,她的母亲是个小三,而他,永远是个见不得光的私生子,被人苟且偷生下来,用来讨一个男人欢心的工具。
后来的母亲,就完全变了。
原来,母亲虽然冷漠,多数时候都视他为无物,但也会偶尔给他带一顿饭,不会让他饿死。
而在那之后的母亲,对他不再是无视,却比无视还不如。
非打即骂,甚至踢踹,每一次都毫不留情。
每每挨打的时候,母亲还会问他“你为什么这么没用!你为什么这么没用!”“他根本连你都想不起来!你怎么这么没用!我要你干什么!你怎么不去死!”
有时候,那个女人看他烦了,打烦了,骂烦了,就会直接把他赶出屋,外面冰天雪地,他就在墙角瑟瑟发抖地蹲上一夜。
他能活到现在,说起来还要多亏了那几个有同情心的街坊邻居,每次看到他这样的时候,都会给他拿一件大衣,或者拿一床被子,第二天清早他再送回去。
如果让那个女人看到自己没有挨冻,自己紧接着很有可能就一个星期都进不了家门。
他渐渐的,也明白了。
他没有母亲,那个生他的女人让他活着,只是为了那个女人自己。
终于,再又一次被赶出家门的时候,他看着自己胳膊上被啤酒瓶划开了的大口子,鲜红刺目的血液顺着伤口往下淌着,他却已经习以为常,甚至不觉得有多疼了。
他也不去处理,他知道,这样的温度,一会儿伤口就会被冻上,不会流很久血的,他甚至再一次意识到,再这么下去,他活不了的。
于是那天晚上,他撬开了卧室的窗户,看着床上喝多了睡得烂醉的女人,沉默了半个小时,最后拿走了屋里所有的钱,然后去经常给他大衣的那个邻居家,要了一件人家不要了的破旧大衣,离开了这个令他绝望窒息的黑暗之所。
一年之后,他回来过一次。
穿着虽然廉价却暖和的衣服,从窗户往那个曾经是他“家”的地方看了一眼。
仍旧是一地的酒瓶,烂醉的女人,这样糟糕的生活似乎没有因为他的消失而改变分毫。
他敲响了邻居家的门,把一个信封递给当初的邻居。
只留下了一句“谢谢您,请我没有来过”,然后便匆匆离开。
一千块钱,是他现在全部家当了,算是还了当初的人情。
他仍旧会感激,却不会再回来了,这个令他压抑的地方,他再也不会触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