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
黄萍
(一)
有人说,每个女孩的青春都会出现两个少年,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而邓星既惊艳了时光,也温柔了岁月。
(二)
胡翘每天早上都要绕很远的路去上课。死党楚楚说她神经病,放着近路不走,非要绕那么远的路,导致她每天要少睡十分钟。
“胡翘,十分钟啊,这要用多少面膜才能补回来啊!”楚楚不满地埋怨着。
“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胡翘理直气壮地说。
“呸呸呸,我看你是色迷心窍,为了看邓星吧。”
“胡翘,你跟一没见过男人的女色魔一样,别犯花痴了。”楚楚白了她一眼。
“这样,每天混个眼熟嘛。”她只是为了能在播音晨练的人群里看到他。他在人群里总是那么突出,每次她都要昂起头才能看清楚他的脸。
“胡翘,人家腿那么长,你能到人家腿吗?”楚楚笑得前俯后仰,毫无形象可言。她涨红了脸,气势汹汹地反驳道:“怎样!一米八几的男孩子最喜欢我这种娇小可爱的姑娘了!”
“长腿”,后来胡翘好长一段时间都这么叫他。
有时他来得晚,被班主任边骂边罚深蹲。她刚刚从他身边走过,他的头发有些乱糟糟地翘在头顶,身上有一股好闻的薄荷味儿。她故意放慢了脚步,有些出神。
“长得真好看啊”,她由衷地赞叹。
他抬起的眼正巧对视上她。她紧张得大气都不敢出一口,慌乱地低下头去,匆匆忙忙走过。
“喂,你的脸红得跟猴屁股一样诶。”
楚楚的声音从身后幽幽地传来。她恨不得变成一只蚂蚁,找个地缝钻进去。
(三)
胡翘第一次注意到邓星是在新生军训的队伍里。
九月的天气一会儿烈日当空,一会儿倾盆大雨。第一天军训,胡翘被雨淋了又晒,晒了又淋。胡翘低声跟死党兼发小的楚楚抱怨,“这样下去,真担心哪天我头顶上会长蘑菇。”
胡翘的目光很快被前排的一个身影吸引过去。他的背挺得笔直,帽檐遮住了他的大半边脸,露出挺拔的鼻尖,上面冒着晶莹剔透的汗珠。他下巴的轮廓在灼眼的光线里像镀上了一层淡淡的光晕。
“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她痴痴地看着他,目光紧紧地贴在他的背上。
“第三排第二个,你怎么走的!”教官厉声道,“出列!”
她这才缓过神,发现自己的动作不同步。胡翘暗自叫苦,极不情愿地从队伍里出来。队伍里的嬉笑声引来了邓星的目光,她隐约听见有女生在讨论他比某某明星还要帅。
邓星的目光轻轻在她身上扫了一下,胡翘觉得自己快要缺氧晕过去了。
胡翘那天在太阳底下被罚站了整整两个小时。她一直祈祷自己快点中暑晕过去,可是直到她站得双腿发麻也没能如愿。
后面的半个月,胡翘白天跟打了鸡血一样,精神抖擞,一到晚上整个人跟虚脱了似的一沾床就睡着了。
(四)
军训结束,她拿了标兵,他也是标兵。那时候,她才知道他原来叫邓星。
表彰大会的前一夜,她激动得难以入眠。第二天,她特地早起了一个小时,里里外外地饬了一番,画了一个心机淡妆。
在领奖台上,她跟他之间隔着两三个人。她用余光偷偷地瞄他,同时努力地平静自己的呼吸。
她多想没心没肺佯装不经意地跟他搭讪。“嘿,你也是标兵啊。”
可是,他的光芒太耀眼了,而她就像是隐没在他光环里的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
(五)
胡翘在食堂遇到他,猛然间像是被人点了穴一样,僵直地杵在原地动弹不得。他向她这边走过来,她脑袋像挨了一记闷棍,一片空白,呼吸困难,几乎快要昏厥过去。他从她身边走过后,她立刻像是被人抽光了力气一样,腿脚发软,瘫靠在楚楚身上。
“这是真的吗?楚楚,快给我个巴掌。”她拽着楚楚的胳膊激动得快要跳起来。
楚楚恨铁不成钢地掐了她一把“胡翘!瞧你那点儿出息,你能不能别给老娘丢脸!”
“胡翘,你如果能把对邓星那心思用在学习上说不定都能上清华北大了。”楚楚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
“不,追求怎么能那么低呢?那样我肯定是驰名中外的中国第八代女导演了啊!”
“哈哈哈,到那时,当红小鲜肉我就可以随便挑了,那才是坐拥后宫三千呀!”
“……你倒还真实在……”
(六)
胡翘曾偷拍过邓星。光斑落在他的肩头,连同他的五官都被照得熠熠生辉。她呆呆地看着他出神。她连续闪拍了好几张,想把他的一举一动都永远地定格下来。
她放大了其中一张照片挂在自己的床头,每天晚上都要对着照片傻乐半小时。楚楚总是挖苦她说:“你那照片刚好用来辟邪了。”
她整天像个唐僧一样念叨邓星几百遍,楚楚都快要被她搞得神经衰弱了。
“楚楚你说怎么才能成功搭讪邓星呢?”
“哎哟哟,我的大导演,系里不是要拍作业吗?到时你不就有机会接近邓星了吗?”
“嘿!帅哥,看你条件不错,我电影里有个角色挺适合你,感兴趣吗?”楚楚学着韩国肥皂剧里的剧情故意压着声音说。
“噗”胡翘笑到不行,“楚楚,你这简直是盖世女流氓啊。”
(七)
在楚楚的怂恿下,胡翘信心满满地去搭讪邓星。
“邓星,我们这有个话剧,你能帮忙演一下吗?”
“不感兴趣,我很忙。”他淡淡地睨了她一眼,冷冷地一口回绝了她。
她尴尬地站在男生宿舍楼下,犹豫着要不要再说点什么。
“请让一下。”
“喂,邓星,你拽什么拽啊!”楚楚炸毛了,指着邓星的鼻子气得发抖。
胡翘的心情浓郁得像是一团墨,她竭力地使自己平静下来。“对不起,打扰了。”她把激动愤慨的楚楚往回拖。
“喂,我还没说完呢……”
“真不知道邓星有什么好?不就是仗着自己好看点嘛,给他面子还是瞧得起他了。胡翘,你说是吧?”
“也就你这种肤浅的人,才会死皮赖脸地喜欢他。”楚楚还在喋喋不休地念叨着。
“他不是这样的人。”她的脸一红一白地低声辩解道。
她的小心思被楚楚一眼就看穿了。楚楚恨铁不成钢地仰天长叹:“果然女大不中留啊!”
(八)
邓星听室友说,他们宿舍楼下那个姑娘每天下课都准时站在门口等他,有时一站就是一下午。
“我说邓星,你桃花咋这么旺,为啥三天两头就有桃花上门啊?”顾夏一脸忧郁地对着镜子自言自语道:“你说我长得也不差啊,为啥就没有桃花呢?”
“楼下给你。”正在打游戏的邓星冷不丁地扔出一句。
“别啊,邓星,我这可是为我们宿舍着想啊。我怕你再不下去,她万一冲到我们宿舍,我们四个名节不保啊。”
“你就去见见那姑娘吧。好歹你也是个爷们儿,能眼睁睁地看人家傻等吗?”宿舍里的其他两个人惊恐地对视了一眼,嚷嚷着起哄。
他不紧不慢地走出宿舍,一眼就看到了她。
“是你?”
“导演系的胡翘。”
“我不是骗子。”她又郑重地强调了一遍。
邓星先是一愣,随即嘴角露出了一个淡淡的笑容。
“那好,胡同学,你想让我干什么?”
“古有刘备为求诸葛亮三顾茅庐,今有我胡翘多蹲守男宿舍求邓星。”她说得一脸正气凛然,“你不答应,我就每天站在你们宿舍门口。”
他哭笑不得地打量起她来,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胡翘,你可真够死心眼的啊。”
“行啊,胡翘,你可真够有本事。”楚楚一脸深思,“我学到了一招,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九)
有了邓星这个男主角,整个话剧的进程都顺利起来了。女主角是学校的公认女神苏子玉。她跟邓星站在一块儿简直美得不可方物,任何人都不会舍得移开视线的。
胡翘在现场忙得晕头转向。
“胡翘,你搞什么啊?”苏子玉不悦地撇了撇嘴,“说了多少次,我不穿别人穿过的垃圾。”
苏子玉把裙子狠狠地扔到胡翘的身上。
“对不起啊,我们经费有限。”她小心地赔笑着,“你的这件是最好的了。”
“这样的垃圾话剧简直就是在浪费我时间。”苏子玉趾高气昂地冷哼了一声。
胡翘像是被人踩了痛脚,一脸煞白。
楚楚气冲冲地想要替胡翘讨个公道,却被她一把拉住了。胡翘弯着腰一个劲儿地说对不起。
一旁的邓星猛然握住她的手腕,力气大得惊人。
“胡翘,你不需要跟任何人道歉。”邓星不悦地抿紧了嘴,深幽的眸里几乎要蹦出火花。
胡翘惊呆了,她不知道邓星为何会如此愠怒。
“她是导演,怎么演是她说了算,不需要你指手画脚。”邓星侧头看着苏子玉低声说。
苏子玉显然没想到邓星会如此对她,震惊地看着邓星,捂着脸哭着跑出了剧场。
“苏……”胡翘想去追苏子玉,却被邓星拽住不放手。
“胡翘,你跟我搭戏。”他厉声道。
她脑子刺啦一声短路了,她受宠若惊地望着邓星,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
“不……不行……我不会演啊。”胡翘哭丧着脸向楚楚求救。
“邓星,我们胡翘可会演了,她只是害羞。”楚楚在一旁一边大喊,一边冲着胡翘不怀好意地挤眉弄眼。“去吧去吧,胡翘。现场我帮你指挥。”
邓星入戏很快,他对着胡翘深情款款地说出那些台词时,胡翘有一种错觉——那就是说给她听的。她好几次听得入神,原本滚瓜烂熟的台词忘得一干二净。楚楚焦急地提醒了她几次,她才结结巴巴地对完了这一场戏。
“邓星,一起吃个饭吧。”她的脸早已红得像一只熟透了的番茄。
“不用了。”邓星微蹙着眉头,“胡翘,如果你还想让我继续演话剧,你就好好演。”
邓星的话对胡翘起到了威慑作用。接下来的话剧排练进行得很顺利。
胡翘时常会买奶茶请所有人喝,给邓星的那一杯她偏心地多加了红豆。她知道他喜欢喝红豆奶茶。
红豆代表相思,她恨不得把她的相思都一股脑儿倒进奶茶里。
(十)
那场话剧在学校演出得很成功。胡翘站在聚光灯下面对着下面如潮水般的欢呼声,她侧身望着邓星,突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邓星从化妆间里出来的时候,空荡荡的大剧院里只有胡翘一个人还在默默地拆背景墙。瘦弱的她搭着梯子笨拙地去拆背景墙,显得有些费力。
“真是个笨蛋啊。”邓星想。
“你下来,我来吧。”
胡翘显然有些吃惊,“你怎么没跟他们一起走?”
“还早,庆功宴不是还有一个小时才开始?”
邓星不到半小时就麻利地拆掉了所有的背景墙。
胡翘连连感慨道,果然手长脚长就是有好处啊。
(十一)
庆功宴上,胡翘被敬了一杯又一杯的酒。玩儿真心话大冒险的时候,她已经喝得晕晕乎乎。
邓星输了,大冒险的内容是胡翘说了算。
不知是谁说了一句,让邓星亲胡翘。
在场的所有人都不怀好意地大笑起来,拍掌起哄。
“亲胡翘,亲胡翘,亲胡翘……”
胡翘注意到邓星的脸色有些难堪,她笑着替他解了围。“邓星唱一首《十年》。”
“切,胡翘,你偏心!”大家扫兴地嘘声。
邓星的歌声很快转移了大家的注意力。
“他唱歌原来也这么好听啊”,胡翘想。
只是邓星的歌还没有唱完,胡翘就像一条咸鱼一样睡死过去了。
(十二)
胡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蹭到邓星班的课。
“那位坐最后一排的同学起来背一段《蝶恋花》。”
她中了头彩一脸茫然地环顾四周。
“对,就是你,那位戴帽子的同学。”老教授扶了扶眼镜重复了一遍。
齐刷刷的目光聚焦在她身上,也包括他疑惑的目光。她的脸红到了耳根,磕磕绊绊地背完了《蝶恋花》,中间念错了好几个音。
老教授的皱纹挤在一起,不悦地用手敲了敲讲桌,“这位同学要多努力啊。”
“你怎么在这?”
“这是公开课,又不是只有你能听。”她理直气壮地说。
“这是播音理论课……”
“……”
(十三)
胡翘用一个星期的菠萝冰收买了顾夏。顾夏吃着菠萝冰告诉胡翘,邓星过两天要去登山。
胡翘壮志满满地下决心,她也去。
“胡翘,你不是开玩笑吧。就你那迷你体形去登山露营?”楚楚嘴里的冰喷出来,笑得差点背过气去。
“生命诚可贵啊。”她语重心长地拍了拍胡翘的肩膀,“胡翘,我就不陪你去送死了,我在家给你收尸啊。”
胡翘跟头牛一样死倔。在她锲而不舍、越挫越勇地反复纠缠了登山社社长三天三夜之后,社长终于崩溃了,勉为其难地答应了她。她美其名曰,她是专业的摄影师,可以帮忙拍很多风景照。
(十四)
出发那天,胡翘背着个大大的背包,几乎都要看不见她瘦小的身子了。
当她看到邓星,突然就以刘翔冲刺一百米的速度,挤掉了几个对邓星旁边的座位虎视眈眈的女生,一屁股坐到邓星身边。
“胡翘?你怎么在这?”
“热爱登山,热爱生活!”她把一早就准备好了的口号,热血激昂地喊了出来。
“我,人送外号‘登山小公主’。”
“哦,是吗?”他有些怀疑。
“对啊。”她有些心虚。
邓星一路戴着耳机听歌没有跟她搭话,她有些沮丧。
她小心翼翼地摘下邓星的一只耳机塞进自己的耳朵里——正在放的歌是陈奕迅的《十年》。
邓星轻轻闭上眼,仿佛没有觉察到一样。
(十五)
胡翘才爬到半山腰就彻底瘫了。
“邓星,你等等我啊。”她跟在他后面喘得上气不接下气。
“某人刚刚不是自称‘登山小公主’吗?”他还不忘揶揄她。
“谁叫你腿长那么长。”她低声抱怨道,脸红成一团。
“可能我从小喝高乐高吧。”
他的一本正经把她逗乐了。他假装不经意地停下来等她,一把接过她背上的背包。胡翘愣在原地,一时之间没能反应过来。
“发什么呆,走吧。”
(十六)
“邓星,你睡了吗?”胡翘轻轻地敲了敲他的帐篷,小心翼翼地问。
“怎么了?”
“我有点怕,睡不着。”邓星拿着一支迷你手电筒从帐篷里出来,视线正对上她。她脸上一阵滚烫,迅速地转过头去。
他径直坐到她身边。她僵直地坐着,局促地有些不自然。两个人沉默地坐着,天空的星星像是嵌在夜幕里的璀璨珠宝。
“邓星,星星好美啊!”
“嗯。”
“就像你一样,闪闪发光。”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揉进了星尘。
他先是微微一怔,眼神里起了一丝细微的变化。随即淡淡笑了笑,恍如千树花开,安静又深情。
(十七)
一档当红的综艺节目来学校进行海选。
她本想给邓星个惊喜,偷偷替他报了名。他知道之后反而勃然大怒。那是她第一次见温文尔雅的他发那么大的脾气。他撕掉了那张晋级卡,愤怒地指责她,气得浑身发抖。
“胡翘,你凭什么自作主张替我决定。”
她一脸错愕地望着他,不知所措。“对不起,对不起……”她一个劲儿地道歉,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后来,她才知道,邓星他并不喜欢这样光鲜亮丽的生活。
(十八)
邓星生病的消息是顾夏告诉她的。
顾夏一惊一乍地添油加醋,胡翘差点以为邓星得了绝症。
她拎着一大袋食物,行色匆匆地走进男生宿舍。黑色的风衣把瘦小的她套在里面,她把领子竖起来,压了压鸭舌帽,低头继续往前走。她捂得严严实实,看起来像是个鬼鬼祟祟的小偷。管理员不经意抬头瞥了她几眼,她的手心都出冷汗了。
她焦急地在门口徘徊,犹豫了良久才忐忑不安地敲了门。
“邓星?”
“胡翘!?”他惊愕地看着她,“你怎么进来了?!”
她刷地红了脸,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
“偷偷溜进来的。顾夏说你病了。”
“顾夏真是漏风嘴。”他的眉头微微蹙在一起,“胡翘,别闹了,快回去吧。”
她不知道他是不是有些生气了,手足无措地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
“没事,回去吧,胡翘。”他的语气软和了下来。
他的双眼中透着复杂而隐约的温柔,像是冬日里破晓的晨曦。
后来楚楚知道了这个事,一脸惊吓地尖声道:“天啊,胡翘,你还真是色胆包天啊。”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听到任何关于他生病受伤的消息,再冷静的人也会突然没了主意。
(十九)
“胡翘,你别怪我没提醒你啊,你最好别对邓星产生什么想法。他是有女朋友的,而且他非常爱他的女朋友。”楚楚语重心长地说。
胡翘微微有些震惊,这是楚楚第一次这么严肃地跟她说话。
“你想哪儿去了,我对他纯粹是欣赏,纯洁的革命友谊!”她避开楚楚的视线,又急又气地解释道。
“那最好,我是为了你好……”楚楚叹了一口气,欲言又止。
(二十)
邓星的女朋友唐程程不知道从哪里听到了胡翘和邓星的事,气冲冲地跑到学校里大闹了一场。
“婊子!”胡翘猝不及防地被迎面走过来的唐程程泼了一身的可乐,头发湿漉漉地沾在脑袋上,显得有些狼狈。她眼眶红彤彤的,不去辩驳些什么,蹲下身去捡地上散落的资料。
“胡翘,对不起。”一旁的邓星欲言又止。
她摇了摇头,努力地挤出一个像样的笑容,可是她颤抖的声音出卖了她,“没关系,邓星。”
她慢慢地转身,像极了一支单点支撑快要停止的陀螺,让他有些头晕目眩。他的视线没能离开她,仿佛被她的漩涡卷了进去。
在他的记忆里,她永远都像是一尾精力充沛的热带鱼,穿梭在那些陆离的光影里。而刚刚他亲眼目睹了她的惶恐和不安,却无能为力。
(二十一)
邓星跟一家演艺公司签约了。
他离校那天,胡翘去送他。
“邓星,你会不会忘了我?”
他终究只是抬手摸了摸她的头发,认真地回答她:“我会一直记得你。”
她仿佛被什么烫到,整个人微微一缩,直直地看着他,不知道应该笑,还是哭。
她讪讪地笑了笑,极力挤出一个像样的笑容。
“邓星,你快走吧,快赶不上车了。”她眼里的悲伤几乎灼伤他。
她轻轻拥抱了邓星,头也不回地转身就走。
这个拥抱以后,就算她抱尽天下人,也再抱不到邓星了。
“胡翘,再见。”他的声音微微颤抖着。
她的背影猛然僵了僵,她用自己只能听见的声音轻声说:“邓星,再见。”那一声再见被风轻轻一吹就消散了。
邓星觉得她的背影从未如此单薄过,似乎一阵风就要把她吹跑。
等她再回头,望着空荡荡的马路,她强忍的眼泪哗啦啦地往下坠。
她蓦地发现她竟想不起邓星长什么样了。
(二十二)
邓星离开后,胡翘像是被人打通了任督二脉,一夜之间开了窍。
她拍的一部作品在大学生电影节上拿了最佳作品奖。
一时之间,胡翘两个字,好像成了导演系的代名词,学校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她,楚楚和顾夏依旧常常去吃菠萝冰。
顾夏手舞足蹈地连连感叹道:“胡翘啊,你现在可是我们学校的传奇人物,我们压力山大啊!”
一旁的楚楚也大声地附和着揶揄她,“这是咸鱼翻身,彻底逆袭啊。”
胡翘挖了一大勺菠萝冰放进嘴里,森森的凉气撞击着她的牙齿和舌头,她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二十三)
毕业的那一晚,三个人去了学校后门的烧烤摊。
也不知是不是被烧烤的浓烟晕到了眼睛,三个人的眼眶始终红红的。
楚楚的家人已经给她在老家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顾夏也被上海的一家公司聘用了。
胡翘说,她要考研去北电。
“成了大导演可别忘了我们啊,我也能给你当个群演去。”顾夏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我大学就三个好朋友,你们和邓星。祝我们前程似锦!”
顾夏还絮絮叨叨说了很多,直到最后他哽咽地再也说不下去。
到最后楚楚也哭了,全然没有了平日的雷厉风行。那是胡翘第一次看见楚楚哭得如此伤心,像是没了鳞片的鱼,脆弱不堪。
胡翘不知道是他们醉了,还是他们的青春彻底醉了。
(二十四)
顾夏走的时候,不让胡翘和楚楚去送。他说他最讨厌那种哭哭啼啼的场面了。
“胡翘,其实,我很嫉妒你。”楚楚深吸了一口气,试图云淡风轻地说出来,但颤抖的声音却出卖了她。
“胡翘……”楚楚欲言又止,“其实,你和邓星那事是我说出去的。”
“嗯,我知道。”她淡淡笑了笑。
“嗯?”
“我胡翘是傻,可是不笨啊。”
楚楚突然就红了眼眶。
她突然想起五岁那年,她因为贪吃,偷拿了老师准备的糖果。胡翘二话没说替她背了黑锅,被胡爸用扫帚打得满院子嗷嗷叫。她很担心胡翘会揭发她,可是胡翘非但没有告发她,还偷偷买了很多糖果塞给她。胡翘没心没肺傻笑的样子,她一直记得。
“因为,我也喜欢邓星啊。”她惨淡地笑了笑。
楚楚拖着她的那只行李箱走了很远,胡翘盯着箱子上面的樱桃小丸子贴纸,那是她曾经送给她的。她说,我们要像小丸子那样活得无忧无虑。
“楚楚!”她着急地大喊。
“嗯?”楚楚回过头。
“没事,再见。”她怔愣在原地,只能听见自己微弱的声音。
其实她早就知道楚楚喜欢邓星了。她们之间哪里来的原不原谅呢。
“好冷啊。”她呢喃着,裹紧了身上的大衣。
她在那一瞬间感到前所未有的平静,她觉得自己累了。
(二十五)
后来,胡翘考上了北京电影学院的导演研究生。室友陈子是个热情聒噪的东北姑娘。
她从别人口里听到,邓星毕业之后接拍了几部电影,小有名气,却一直不温不火地混迹在三四线。
“胡翘,你怎么不谈恋爱啊?”
“胡翘,你不会是拉拉吧?”陈子惊恐万分地捂住胸口瞪大了眼睛望着胡翘。
连导师都常常半开玩笑地说,要给她介绍对象。她每次只是笑笑不作声。
有个师兄追了她一年。胡翘感冒了,他给胡翘买药,无微不至地照顾她;胡翘的作业拍摄,他毫无保留地倾囊相助,比他自己的还要用心;最新的话剧一出来就会想办法买到门票给胡翘……
陈子一脸羡慕嫉妒恨地说:“胡翘,你上辈子拯救了地球吗?师兄这么好,你就答应他吧。”
胡翘巧妙地避开了这个话题。“看起来你对师兄评价很高嘛……”她坏笑着去挠陈子的胳肢窝,陈子连连哀嚎着求饶。
也许在遇到他之后,你会遇见许许多多更好的人,他们任何一个都比他要适合你,只是他们统统都不是他。
(二十六)
师兄离校的时候对胡翘说:“胡翘,你有没有对我,哪怕一点点动心?”胡翘轻轻拥抱了他,没有说话。师兄仿佛早已知道了答案一般兀自地笑了笑。
她的心里已经被一个叫邓星的人填得满满当当,再也容不下其他人了。
“遇见你已经太晚了。”这是胡翘没有说出口的话。
她忽然想起有一年的跨年夜,她和邓星倚在江边的栏杆上,看着对岸璀璨的烟花映亮了小半边天,她突然就泪眼蒙了。
“邓星,你有没有对我,哪怕一点点动心?”
一阵巨大的响声淹没了她的声音,流星一般的烟花拖着长长的尾巴在天空扫出一道光轨。邓星没有回答她,她不知道他是否听见了。
(二十七)
顾夏来北京的时候,胡翘用半个月的伙食费请他吃了顿正宗的北京烤鸭。
顾夏眉飞色舞地讲着他这几年走南闯北的经历,聊到邓星的时候两人都陷入了长长的沉默中。
“胡翘,其实当年我帮你并不是因为你请我吃菠萝冰。而是,我觉得这姑娘太牛了。”顾夏率先打破了沉默。
“你们肯定想的是,胡翘跟一傻子一样。”她自嘲地笑了笑。
“不,胡翘,我真打心眼儿里佩服你。”
她突然就笑了,眼泪都笑出来了。
如今她终于明白,邓星就像是绽放于她青春的一束烟火,即使再璀璨,也转瞬即逝。
(二十八)
后来,邓星接到了一部戏——《虽然我们不曾相遇》,听说是导演指名要他演男主角。他试镜的第一天就迫不及待地想见一见这位导演,他不明白为何会让没什么名气的他演这部戏。
她坐在椅子上,见到邓星进来才站起身。
邓星又惊又喜,眼眶微红,泛着泪光。
他哽咽着,“胡翘,好久不见。”
“是啊,邓星,好久不见。”她眉眼弯弯,笑得灿烂。
原来是她,不顾众人反对用了几乎快被雪藏的他。
(二十九)
这部戏让几乎快要被雪藏的邓星一夜爆红,一跃成为了炙手可热的一线男星。
他们都说男主角的角色简直就是为邓星量身定做的一样。
(三十)
喜欢一个人,想靠近,爱一个人,想给予。她就像个默默无闻的普罗米修斯给予邓星这世界最温暖的光。
那些年,她曾借着青春的名义,爱过他。
王晓虹
埋于地道的料峭夏天
在我的记忆里这曾经是一座繁华的城市,比肩接踵的高大楼房里处处流窜着桔红色的风。春天的阳光似水银的颜色,像被拉长了的奶酪的细丝。常常有零星的雨点飘落下来,砸在人高昂的额头上,像咄咄逼人的猛兽的眼睛,充满着挑衅的味道。
我生活在这里。
那时候我在一所音乐学院念书,每天都会与形形色色的美女打交道。那里的女孩子都有着一张精致的脸,头发像傍晚金灿灿的海浪一样柔软且色泽分明地流淌下来。嘴唇,额头,甚至下巴的柔和形状都能与这里的阳光处处融合在一起,美好得让人嫉妒。
我想我并不美丽,不过是一个姿色平庸到随处可见的女子,那时候我总是留着齐耳的短发,不画一点妆,只在耳垂上戴一只简单的耳钉象征性地表示我仍然是个女孩子。T恤上的图案是自己印上去的,效果常常会很夸张。穿一条磨白了的牛仔裤和刷得很干净的球鞋,挎着卡其色用得很旧了的小腰包。通常我远离人群,像一个落单了的影子,插着裤兜游荡在校园阴暗的角落里。
一开始我在离学校不远的地方租了一套房子,每天要经过一条地下通道。那是这个城市里极其普通的建筑。黄色的地板砖,灰白色的墙皮,几排昏黄的日光灯,这便是全部。夏天白花花的日光照在炽热的马路上,果冻般凝滞的空气几乎让人窒息,在让人汗水涔涔的天气里,这地道于我,便是避风港一般的居所。傍晚的时候我抱着厚厚的一打乐谱从地道经过,穿堂而过的风自然而然地吹了起来,人的心情像春天的青草一样漾起了活力的气息。走廊很空荡,说一句话便会激起汹涌的回声,空气里久久洋溢着湛蓝的色彩。很少有人从这里经过,偶尔碰到行人,也如同任何一个寄生在城市中的灵魂一样匆忙。
我就是在那里认识了臻安。
他总在我每天放学的时候像个幽灵一样地蜷缩在地道的角落,食指和中指之间夹了根中南海的香烟。他的头发很长,葱葱茏茏地盖住了脸,只能看清他尖瘦的下巴和苍白的脸颊。他穿一件墨绿色的T恤,牛仔裤被磨出了两个发白的洞,隐隐约约能看得到膝盖的皮肤。起初我并未注意到他,我每天从那里走,低着头看自己发白的球鞋以及破旧的裤脚,而他像路边任何一个地道的乞丐一样蜷缩着,样子落魄得像只受了惊吓的猫。
我认识他完全是因为他手里的那把琴。
在此之前我其实并未认真地瞧过他,我习惯慵懒而他习惯流离,我常常孤独而他喜欢沉默,他是那么苍白的男子,而我是那么简陋的女子。我们似乎像两条毫不相干的平行线,从来没有诞生过任何注意到彼此的可能性。
后来的事情很出乎我意料。那天他居然抱着一把大提琴坐在了他惯坐的角落里,长长短短的头发遮住了眼,琴凳朱红色的漆被磨得精光。
他在拉琴。
他的样子像极了一个乞丐,头发蓬松,眼神迷乱,傍晚几缕熹微的光线像蝴蝶的影子一样流进了地道的边缘,匍匐在他微微弓起的脊背上。暗淡的光线里飘扬着低哑的琴声,烟头忽明忽暗,像夜间的风撩起了晚睡人家的窗帘。那时他在演奏的是马友友的曲子《A Lenda Do Caboclo》,回声响亮,演奏的效果很可观。空荡荡的走廊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愣在那里,像田野里毫无生气的稻草人。风猛烈地吹过,我的短发从耳缘轻而易举地滑落下来,贴在我灼热的脸颊上。
我的心像春天的泥土一样松动起来,我没有像对待其他的乞丐那样把钱远远地扔在他面前。我从包里摸出所有的硬币,然后走到他面前,安静地跪下,轻轻地把它们放在他摊开的掌心里。
我轻声地说:“你拉得真好。”
而他,像受了惊吓的婴儿,慌乱地抖了抖手指。那几枚光泽鲜明的硬币应声而落,在空中留下一道道光泽饱满的影子。他用惶恐的眼睛看着我,然后用力地摆手,他说,不要不要,我不要的。那时我终于看到了他的眼睛,纯正的灰色的眼睛,像陶器一样干净的颜色,又像加过牛奶的咖啡。他不停地晃动着瘦削的手,样子很乖巧,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
事实上他是个耐看的男子,脸很白皙,轮廓清秀,左边的脸颊上恰好长着迷人的酒窝,头发温柔地搭在干净的衣领上。他很好。
我很轻柔地握住他在空中乱舞的手,像在哄一个乖巧的小孩子一样,我说:“好的好的,这没有关系,没有关系的。”然后我把硬币一枚枚地捡起来塞进了挎包,它们在包的底端发出丁零丁零的响声,像一群木偶正在台子上表演欢快的喜剧。
他点点头,表情忽然安静下来。那时候他就坐在褪色的琴凳上,样子很像一个刚喝足母乳的婴儿,他微微地笑,眼神温和地望着我。
他站起身,把大提琴立在墙角,然后学我的姿势一样蹲下,缓慢地伸出手。
他的手纤细得像女孩子,柔柔软软的,他点了点头,示意我把手张开,然后在我汗水纵横的手心里认认真真地写下了两个字。
“臻安。”
他的名字。
他抬起头望着我,眼睛狡黠如纳博科夫笔下的洛丽塔。他说:“我告诉了你我的名字,并且我知道你的,你叫汀兰。”
这是出乎意料的事情。我轻轻地对合掌心,气氛像牛奶一样安详。我微笑着,不停地微笑着,他说:“你笑什么。”我说:“没什么的没什么。”我的声音很轻柔,我在心里默默地念叨,“我注意了许久的人注意了我许久,真好。”
那些天一直下大雨,暴雨轰轰烈烈地下了二十四个小时,地上落满了梧桐树浓绿的叶子,所有的下水道都汹涌地流淌着肮脏的水。我和熙和被困在学校的餐厅里,从中午一直到晚上。那天我刷掉了卡上仅有的四块八毛钱请了熙和一杯豆浆和一块面包,我们挑了一个略微有点光线的地方坐下,专心致志地望着对方的脸。
我们整整闲聊了三个小时零二十八分钟,我说最近餐厅的蛋糕让人咽不下去了,开水房总是提前关门,前天来的调音师的耳朵会动,六楼电梯门这几天总打不开。我觉得我絮叨得像个巫婆,而熙和一直笑吟吟的,温和的样子像个修女。
我们两个坐了很长时间,傍晚微弱的光落在我们脸上。
熙和突然说:“汀兰,你老了。”
熙和是恬静的女子,与我共用一间琴房。她像这里的大多数女子一样,拥有一张美丽的脸,从任何一个角度看都无比迷人。我曾经不止一次地嫉妒她,后来我想,倘若我是个男子,我会倾尽毕生的心血来做她的爱人。
我像个老女人一样放荡地笑,我说:“熙和,那么你说衰老是什么,是脸蛋上生粗糙的毛孔还是你梳妆台前的一大堆护肤品呢?”
她笑了笑,倾斜了一下杯子,稀薄的豆浆从杯缘流淌出来。她用手蘸着乳白色的液体在桌子上画。
尹汀兰,女,于公元1982年9月出生。
她抬头看看我,瞥了一下嘴巴。她说:“你看,我们都二十二岁了,我们都是老女人,可我们连恋爱都没有谈过。”
她的表情很悲伤,像迷失在山涧的羊。我说:“熙和,这并没有什么好怕的,你看,我们仍然活得好好的。恋不恋爱,这与快不快乐并不相干。”
她看着我,点点头,不明不白地笑了。我不得不承认她笑的样子仍然很迷人。我把我的豆浆倒给她喝,我说:“你现在的样子很像个小女人。”她莫名其妙地笑,她说:“汀兰,这很滑稽,你是告诉我你在等吗?或许你认为所有的爱情你都可以等来,可是不管怎么等都没用,你只会把自己变得更老,更老的。”
她的话好像巫婆的咒语,让我常常觉得舌根有细微的疼。
我把浴室的水龙头开得很大,整个浴缸里向外溢着温和的水。我向里加了点浴盐,把头发打湿,整张脸浸了下去。象征性地吐了几个气泡,感觉很好,把自己想像成大海深处美丽的人鱼。空气的湿度很大,整个人都被暗暗地滋养起来,像被春天的雨水浸润的花朵。我陶醉了许久,这样的感觉很温存,容易让人彻底地沉溺。后来我低下了头,在水里看自己的肩膀,那时候才发现它瘦削得像被刀子削过,没有一点曲线。我想起了熙和,她的肩白皙并且圆润,像古代工笔画中的仕女。我吐了口唾沫。觉得自己无药可救了。
我想了想,像逃难一样地跳出浴缸,迅速裹上硕大的浴巾。外面充满饱和的水蒸气,严严实实地遮住了镜子里无耻的影子。我“嗒嗒嗒”地拖着鞋子走上前,伸出食指,在布满蒸汽的镜子上一笔一画地写。
“尹,汀,兰。”
镜子里隐约露出一张女人的脸,嘴唇刚刚被水泡过显得苍白,头发被溻湿,一缕一缕地向下滴水,弄湿了一大片地毯。额头很粗糙,只有一些细小的头发粘在上面。
我很丑。
开了台灯,光线昏昏暗暗的,照的人的影子并不清晰。换上淡紫色的睡衣躺在床上,衣服很柔软,皮肤理直气壮地舒展在里面。头发半长不短地遮住了前额,在耳朵下方乖巧地打了个弧线。
这里很温暖。
喝了杯苏打水,蒙上了毛毯,开始想起下午与臻安的照面。
这样的会面总是很温柔,我喜欢在夜深的时候小心翼翼地想起它。棉絮的缝隙间有迷人的香味,像美丽的女孩子身上动人的气息。
他仍然坐在地下通道的墙角里,手里抱着一把大提琴,表情很严肃。他看到我,向我摆摆手,他说:“汀兰,你坐过来。”我就像宠物狗一样顺从地走过去了。
这很自然,我走过去,坐在泛着凉气的地板上,铺天盖地的光线都照在我们身上。他的声音很亲切,他说:“再为你拉支曲子吧。”我说:“好。”点着头,侧过脸去看他,他的牙齿很整齐,头发遮住了他的眼。
他的指尖开始流淌动人的音符,我安然地坐在身旁小心翼翼地听。这是独一无二的动人的曲子,让人心里开始微微地抖。
他的眼睛很暗淡,近乎于迷茫,我又在微笑,我说:“臻安你练琴有多久了呢?你拉得真好,非常好。”
灯光昏黄,照在他身上,他抬起头,他说:“汀兰,我会想一个人吗?”
我想了想,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他叹了口气,一点烟草香散发出来。
他说:“我只想把她记得好好的。”
而现在,我的青春即将熄灭,像月亮一样晦暗下去。
我想起了熙和的话,舌根又开始微微地疼。
他说:“你怎么了?”
我看着他,开始一个劲地笑,我说:“臻安,你真是个懂得让人疼痛的男子。”
他的眼神很茫然,我若无其事地摆摆手,“没什么的,这很好。”
天气又晦暗下来了,云朵是烟灰的颜色,里面缠绵地酝酿了大大小小的雨滴。这一季的雨水如此丰盛,轰轰烈烈地下落,浇到人越发脆弱的心底。下午,天上的雨水开始肆虐地降落,我告别了熙和与小巧,撑着伞离开了学校。我跑得很快,那时候我听到熙和在后面大声地喊:“汀兰,雨大,等会儿再走。”
事实上那天的伞并不起任何作用,裙子湿得很透,有点冷,风从膝盖的罅隙间一点点流窜出来。我把手紧紧地合在一起,黏稠的感觉让人恍惚觉得幸福。
我在地道里又一次看到了臻安,他没有拿琴,手里捏着一打乐谱。他看了我一眼,然后低下了头。
我走过去很自然地坐到他身边,我说:“臻安,雨这么大,为什么不回去呢?”
他停顿下来,把乐谱放在地上。他的眼神看上去相当迷离,他问我:“你是汀兰吗?”
我点点头,我说:“我是。”
他把手插到口袋里,摸索了一会儿,然后拉起我的手。
“那么汀兰,闭上眼。”
“好的。”
时间很快凝固起来,我的手像一个期待雨水的葵花张扬在空气中,他小心翼翼地把一个银质的手镯套到我的腕上,上面沾染了他的体温,在我冰冷的手臂间释放着动人的热度,我甚至觉得他拉起我的手要将我带走了。
他说:“送给你的。”
我点了点头表示感谢。他的样子很羞涩,他说:“我自己打造的,准备了很久。”
我说它很漂亮,我说你是个用心的男孩子,我说其实很简单的东西就可以构筑动人的幸福。
我说对我而言,这就是幸福。
我低头看它,隐隐约约有一排字母,上面工工整整地刻着:I v T. L
风从我的脑后轰轰烈烈地吹起来了,我多么幸运啊,在这个徜徉着雨点的六月的下午,我终于破掉了巫婆的咒语,我像一个获得了新生的婴孩,像一树蒙泽阳光的樱花。我感动得掉下泪来。我拉住他的手,泪水慌慌张张地涌了出来。地道里百年不变的光线映在我苍凉的脸上,像教堂肃穆的石碑。我把耳朵贴在他的胸口,手紧紧攥住衣领。臻安,我们从来很少说话,我们绝口不提爱情,更多的时间我们只是邋遢地坐在地道的边缘,我听你说话,然后自然而然地闭上眼睛。这样的生活安静,就像这样,能够找到一个彼此温柔相待的人,心里也只剩安然的微笑。
他又叹了一口气,把我搂得更近些,我听到他的心脏在有规则地跳动,我说:“臻安,这么多人里你为什么要选择我?”
他摇摇头,“没有为什么,我喜欢你,就这样。”
我靠在他肩上,夜晚的温度很迷人,昏暗的影子孤零零地映在地上。外面的雨水把空气荡漾得潮湿,我轻声地哼唱熟悉的曲子。
他温情脉脉地说:“汀兰,你要记住我。”
我说:“我会的。”
我当然会的。
月末所有的人开始忙碌起来,我和熙和手忙脚乱地准备期末考查,在琴房里一遍一遍地练库劳的曲子,这样的生活让人厌烦并且腻味。
给自己买了个简单的首饰盒,样子很乖巧,于是开始把自己过去的首饰一股脑儿地扔进去,连同那只写了I v T. L的手镯。熙和说:“汀兰,你长成了大姑娘,应该把自己装扮起来。”我笑了,我说:“我做不来的。熙和你知道我,你看,我的首饰盒子都空旷得像撒哈拉沙漠,什么也没有。我本来就是个丑陋的姑娘,我能漂亮起来吗?不可能。”
我想关于我美丽的梦想已经被我牢牢地关到窗户外面了。有几只小鸟在窗外叫嚣,阳光很好,适合人尽情地发泄糟糕的情绪。夏天的空气很沉闷,有很大很大的太阳和很淡很淡的风,哪怕从高耸入云端的琴房看去也是如此。
臻安的脸突然映在了窗户上。
我用力地敲打玻璃,我说:“臻安臻安。”他没有说话。我又开始大声地吼,进而使劲地砸钢琴的键盘,整个房间里充满了嘈杂的声音。
我们已经许久没见面了,不是吗?
地下通道变得很空旷,没有男子轻轻的叹息声。我在顶楼,像个泼妇一样地敲打那里的窗户,奋力地叫喊着。
臻安,我们能否再次相逢呢?
我的心情很糟糕,像水面上翻起白肚皮的死鱼。头发长长了,许久没有修剪,乱蓬蓬的,像只小狮子。眼圈黑黢黢一片,样子窘迫得像被压垮的骆驼。
而熙和越发美丽了,头发很长,烫成了波纹一样的卷儿。目光很温柔,从晶莹的眼睛里溪水一样流淌出来。皮肤干净得像高山上的白雪。
我仍然嫉妒她,嫉妒得无可救药。
熙和说:“汀兰,今晚有毕业生的汇报演出,我们一起去看。”
我继续低着头弹琴,没有看她,我说:“好。”
事实上之前的几天我都在熬夜,头脑变得很迟钝,像个智商只有两位数的弱智。整个晚会我都在高雅的音乐声中昏昏沉沉地打瞌睡,熙和靠在我身边,像只温柔的小猫。
熙和说:“汀兰,实在点说,我很嫉妒你。”
我摇摇头,我说:“这很可笑,你并不知道我羡慕你的地方。”
她冷笑了一下,她说:“你指的是脸蛋是吗?我至今都不知道它是能当饭吃还是能当钢琴弹。可是你知道的,这在若干年后就会荒废掉,然后一文不值。”
我闭上眼睛,声音开始低沉,我说:“至少你可以选择在你老了之前挑个好男人嫁掉,这没什么不好。”
后来我们不再说话,礼堂里的色彩很鲜明,有光彩夺目的女子争相出现,我的眼角开始隐隐地疼。
熙和攥住我的手,她轻声地说:“汀兰,事实上你比任何人都美丽。”
晚会将近结束时,有大提琴的声音响起,声音厚重得像艾菲尔的铁塔,一声一声直抵人心最柔软的地方。我迷糊着眼睛,像风中艰涩站立的草。我想起了臻安,我开始不停不停地流泪,那一刻我真的软弱极了,我说:“臻安臻安,你是否真的愿意再次出现了呢?”
熙和在旁边温柔地碰我,她悄悄地说:“汀兰,台上的男子是我想嫁的人。”
我说:“是吗?这很好啊,我的小熙和有了爱人,我便可以安稳一些。”
她轻声哼了一下,说:“安稳吗?不是这样,你似乎并不知道他,他有精神分裂,他是个危险的男孩子。”
我说这很新鲜,你原来喜欢这样的人。我停了停,我说:“不过走着瞧,也许你以后会改变主意的,这对你没什么好处。”
她的声音很窘迫,我开始道歉。我说:“熙和你知道我没有恶意的,我只是担心你会受伤害,你终究是个不谙爱情的孩子。”
她开始沉默,一直到曲子快结束的时候她突然说:“汀兰,你不打算看看他吗?”
我抬起头,那张无比熟悉的脸赫然出现在我的面前。
苍白的脸,柔软的头发,左边脸颊上迷人的酒窝。
臻安。
我闭上眼睛,我已经很累了。我想这大约是个梦,因为在这之前的很长时间我都在迷糊的状态中度过,我也可以选择用这样的方式来忘掉疼痛。
只是,关于臻安的记忆,已经一股脑儿地翻涌出来了。
熙和拎了一大袋子的零食到了琴房,她的样子很开心,像只活蹦乱跳的小鹿。她说:“汀兰你最近瘦了很多,我给你买了些东西,多吃一点。”
我打趣地说:“熙和中了大奖了吗?应该多买一点才好的。”
她朝我眨了眨眼睛,说:“这怎么可能。”我笑着接过它们,让它们沉甸甸地在我手里发出脆弱的沙沙声。
熙和腕上熟悉的镯子散发出刺眼的光芒,像潮水一样涌入了我的瞳孔。
那四个刺眼的字母像浪花一样涌现出来。
我直直地盯着熙和白皙的手腕,木讷地像个机器人,呆了足足有一分钟,后来我指了指她手腕的方向,“喏,这是怎么回事呢?”
熙和的脸泛起了微微的红色,她说:“汀兰,我没有告诉你,下午我去一家酒吧应聘钢琴师了。你知道的,我需要打扮得很漂亮,可我很少用到首饰的。后来我记得你的首饰盒里有这样一只漂亮的手镯,就拿出来用了。”
她把它从手上退下来,很恭敬地递给我,脸上充满歉意。她说:“汀兰很抱歉,我以为你不会介意的。”
我摆摆手冲她笑笑,重新把它套在她的手腕上,我说:“没什么的,以后用的时候告诉我一声就好,何况你带这只镯子的样子很不错。”
她点点头,撩起腮边的头发,样子迷人极了。她走过去,坐在琴凳上练习,而我无耻地在一边咔哧咔哧地嚼着零食。
后来情况有些不对,我听得出熙和的琴声躁动了起来,节奏变得像秋天的草一样脆弱、不堪一击。我试探地说:“熙和,酒吧的事情不顺利吗?”
她说:“没有,很顺利,我被录用了。”
停了一会儿,她走过来,坐在我旁边,样子甜腻得几乎把我融化了。
她趴在我耳边轻声地说:“汀兰,我恋爱了。”
我笑了笑,语气很轻松,我说:“不错啊,这样你可以为你的衰老找到借口,也可以心安理得地做个老女人了。”
她轻轻地捶了我一下,样子里带了点南方女孩嗲的味道。她说:“你还在为那天的话讽刺我吗?好了,那么我可以为我说过的话道歉,想吃什么我请客,随便你点。”
她的样子可爱得像只考拉,我笑着说这并不重要。我想了想,又问:“那么,对方是谁呢?”
她靠在我的肩膀上,无比温柔地说:“你是否还记得晚会上拉大提琴的男子呢?”
我的心开始猛烈地抽搐起来,像一块软弱的橡皮泥,被人一次次捏扁,又一次次拉长。疼痛日渐清晰起来。那四个字符在阳光下变得耀眼,如同一个可耻的玩笑,狰狞地愚弄着人脆弱的心灵。我的呼吸开始急促,耳缘深处泛起大大小小的汗珠。我的心里感觉到眼泪的温度,它们在呜呜地向外冲,可是外面什么都没有。
我紧紧攥住熙和的手,费力地看她。她的眼睛温柔地注视着窗外,她靠着我,薄薄的小嘴巴不停地张啊张。
她说:“汀兰,就是下午的事情,在你回家常走的地下通道里,我碰到他。起初他坐在那里,一言不发,只是表情凝滞地抽烟。我跟你说过吧?他有精神分裂,所以神情很呆板,像个失神的呆子。后来我故意从他身边晃过,像电影里的样子,你知道我总想引他注意啊,没想到他居然就腾地站起来,像个疯子一样抓住我的手。”
她把套着镯子的手腕高高扬起,那里折射出鲜明的光泽,映到我斑斓的眼睛里。她说:“就是这样,他攥得很紧,我喊了一声,有点疼,他就转过身,把我按在墙上。你可以想象他的样子,面孔很白皙,左脸颊有个秀气的酒窝,头发安静地遮住半边脸,眼神很苍茫。他把脸安详地贴在我的脸上,声音很温柔。
“他的力气很大,我有些喘不动气,他像个真正的精神病人一样用怪异的调子反复呢喃着,我好想你。”
我听着听着就哭了起来,很低声地呜咽,像秋天肃杀的风。熙和很紧张,她说:“你不舒服吗?”
我把头伸到窗户外面,我说:“没事,吃零食咬伤了嘴巴。”
她点点头,她说:“你这小丫头总是这么不小心。”
我又摆了摆手,勉强地笑了一下。
我沉默了一会儿,又试探地问:“他看到你手上的镯子了吗?”
她点点头,她说:“看到了,最初他是一直盯着它的。汀兰你不记得他的样子了吗?他的眼神迷离了好多,像个重度的精神分裂者了,看上去病得很严重,很糟糕。他就那么直勾勾地盯着它,眼睛里尽是泪水。”
后来她又想了一下,她说:“可是很奇怪,他居然含糊地自言自语了一句,那么久了,你没有来,我几乎忘掉了你的脸,若不是它,我断然记不起你的。”
熙和显得有些不安,她惴惴地说:“莫不是他把我当成了以前的爱人吗?他的精神那么脆弱,已经几近崩溃了。”
我揽起了熙和,我说:“并不是,熙和,你很好,他会喜欢你。”
她的样子像只软弱的小猫,她叹了口气,“但愿是这样子吧。”
我把她的手握在手里,“熙和,手镯送给你,你戴上它很漂亮。”
她在我的脸颊上轻轻啄了一下,说:“谢谢。”
我从地道的入口伸出头,臻安仍然坐在那里,手里抱着一把大提琴,样子很古怪。我靠在他身边经过,他看到我,向我招招手。他说:“小姑娘,你过来,我就乖乖地走过去了。”
我说:“你叫我干什么呢?”
他盯着我看了好长一段时间,然后皱了皱眉头,他说:“我也不知道,可是我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我点点头,我说:“挺好的,你的意思是我长得像你的朋友吗?”
他摇了摇头,表情很凝重。他说:“不仅仅是朋友,像是很重要的人。”
我的鼻子有些发酸,脸色变得很糟糕。很重要的人。我努力地思索,所有的事情都很意外,让人手足无措,但我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他的错。
他有些慌张,连忙道歉,说:“小姑娘,我说错什么了吗?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我说:“没什么,眼睛进了沙子。”然后我尴尬地笑了一下,“你看,我很好。”
他若有所思地点了一下头。
“那就好。”他说。
我在心里暗暗地笑了,“可是,臻安,这是地道,哪里又会吹来沙子呢?”
臻安拽了一下衣角,样子很羞涩,他说:“不管怎么样,我想和你交个朋友。”
我的样子很正式,说:“当然好,我叫Polly,在一家银行里做职员。”
他唔了一声,说:“我叫林臻安,刚从音乐学院毕业。”
我向他点了一下头,说:“林臻安同学,很高兴认识你。”
他伸出一只手,说:“我也是。”
舍不得
赵丹盈
夜晚的火车站带着星星点点的昏黄灯光,青色的月台显得发灰,白露站在距离霍川不到一米的地方,光线很暗,看不清表情。
霍川右手拎着行李包,左手搭在白露的肩膀上,冲着她笑,白露低着头,发出闷闷的声音:“上车吧。”霍川踏上火车,坐在座位上隔着玻璃对白露招手。白露看着霍川就红了眼睛,眼泪控制不住地落下来,后来干脆就蹲在地上把脸埋在胳膊里哭出了声音。
站台上没多少人,周围的空旷显得白露很无助。霍川突然从座位上站起身,拎着行李包冲下了火车。白露抬起头看着霍川,眼泪冲花了脸上的妆,霍川摸摸她的头,然后把她拉起来揽进怀里,“我不走了,我舍不得你。”
白露看着火车开动,靠着霍川的肩膀哭得更厉害了。
那是白露和霍川在一起的第五年。白露大四,霍川已经毕业在本市的单位实习,很好的一家公司,也看重霍川,准备着等他出去学习回来就将他转成正式员工,白露没想过霍川能为了自己扔下那份工作。
在回去的出租车上白露问霍川:“你后悔么?”霍川口气很轻,带着掩饰不住的温柔,说:“我看着你哭我心疼。”然后把脸别过另一个方向,一晃而过的街灯真好看,轻而易举地就照进了霍川的心里。
和霍川在一起之前,白露不算个好姑娘。爱抽红双喜,吐好看的烟圈,拿着绿色的啤酒瓶子和别人拼酒。
第一次见到白露那天,霍川喝多了。凌晨一点多,他跌跌撞撞地往学校走,这时他看见白露站在马路牙子右侧的路灯下面,抬着头。加上那天白露穿了件长款白上衣,霍川第一反应是有点害怕。
稍微醒了醒酒,霍川走过去,顺着白露的目光向上望了一眼,问她:“姑娘,都这时候了,你干吗呢?”白露没看他,伸出胳膊指了指天空,“看星星。”霍川又抬头向上看了一眼,然后自己回过神笑笑。
白露低下仰着的头,“你能收留我一晚上么?”霍川反问她:“你要陪我回男生宿舍么?”白露提高了声音,“我没地方可以去了。”霍川说不出话,就算是个骗子,他也认了。
凌晨以后营业的旅店明显减少,霍川陪着白露走过很多条街,白露找到了合适的地方住下,问霍川:“你去哪?”霍川眯着眼睛笑:“你想我去哪?”白露不再接他的话,抻开被子自己睡下。
霍川抬手看了看表,四点钟。东方已经开始泛起了鱼肚白。他借着旅店的洗手间洗了洗脸,看着睡在床上的姑娘起了微微的鼾声,把写了自己电话号码的字条放在她的枕头边,然后在外面轻轻给她锁上了门。
公司解除了霍川的实习,白露翘了一下午的课,去超市买了菜,早早地回到租住的房子里,叮叮当当地做出了满满一桌子的菜。
霍川回去的时候,白露腰上还系着围裙,头发梳成很高的马尾,脸上带着微微的歉疚。霍川看见她,眉眼舒展成平和的温度,环过她的腰,把头埋在她的颈窝里,没有说话。白露声音很细:“对不起。”霍川紧了紧力道,“乖,没关系,不怪你。”
晚上的时候霍川睡得很早,白露坐在不大的客厅里点起了一根红双喜,窗帘外面的天黑成一片,她掐了烟,走进卧室,隔着被子抱住了霍川。霍川醒过来,从被子里伸出手摸了摸白露的头,“又抽烟了?”白露的脸埋在被子一角,传出闷闷的声音“嗯”。
白露第二天上午没课,很晚才醒。霍川起得早,白露醒了之后看见霍川留在茶几上的煎蛋和面包片,揉揉自己的头发,到卫生间洗了手,拿起面包片,觉得生活安稳得一塌糊涂。
和白露在一起之前,霍川不会做饭,一个男人,最多也就自己煮个方便面凑合凑合过日子。和白露在一起之后,霍川渐渐也学着做一些简单的食物给白露。他知道白露偶尔会犯胃病,就学着做了很多养胃的粥给她。
两个人渐渐磨平了彼此的棱角,平和却不失感动。
最初认识霍川那天,白露有点喝断片儿了,以至于在旅馆醒过来看见他留下的电话号码之后,脑袋里乱成了糨糊。好一阵子才回过神。
后来两个人在一起吃饭的时候,霍川不经意地提起那天晚上的事情。白露沉默了几分钟,开口:“我那天失恋了。”然后抬起头冲着霍川笑笑,“没事儿,不提了。”霍川也自顾自地笑笑,拿过白露的杯子,倒掉啤酒,开了一瓶七喜给她。白露看着,没有说话。
晚上霍川送白露回学校的时候,路上的行人已经不多。霍川看着自己右手边的姑娘,突然觉得她特单薄,莫名其妙地就有了一种心疼。到学校门口的时候,霍川捏了捏她的脸,“好好学习,准备高考。”
白露不知道说什么,就点点头,算是给霍川一个回答。然后转身进了学校。
后来,白露开始早起背书,写很多有用的笔记,一本一本地做练习题。不想坚持的时候就给霍川发短信,霍川也耐心,经常趁着自己没课的时候去书店给白露买辅导书,然后自己看一遍勾画出重点再给她。
周日下午学校放假,白露出了校门就看到了霍川。黑框眼镜,显得瘦,却也挺拔。白露走过去很自然地挽起霍川的胳膊,霍川愣了一下,很快恢复自然。白露很直接地问他:“霍川,你是不是喜欢我?”霍川倒也干脆,“是啊。”
霍川找到了第二份工作。还是从基层做起,福利不如上一家,也更辛苦。他从来不和白露抱怨,更多时候,他都只是告诉白露,等赚够了钱就和她结婚。
霍川经常工作到很晚,有时候干脆不回家,白露就搬回了学校宿舍里住,偶尔白露会给霍川打个电话,每次霍川都说不了几句话就匆匆挂掉。然后白露就觉得心里一阵发空,她忽然就想问问霍川,他还爱不爱自己。
周末的时候白露接到霍川的电话,“一起吃个饭吧。”白露握着电话,犹豫了几秒说:“好。”霍川的下巴上长出了一些胡子,白露看着他有些凹进去的眼窝,心里有点难过。霍川给她倒上饮料,又给自己倒上了一杯啤酒。
吃饭的时候霍川没怎么说话,白露说话他也只是随着接一两句。白露放下筷子,欲言又止后开口:“霍川,你不觉得你最近变了么?”霍川挑起眉毛,“没吧,我觉得还好啊。”白露也不再说什么,她就是觉得,自己和霍川之间的距离忽然就变得很远了。
晚上霍川送白露回去,白露借着路灯的光看见霍川耳后有一根白头发,她低下头,默默地挽上了霍川的胳膊。
许是因为紧张,白露临近高考那几个月开始痛经。霍川给她拿了很多的暖宝宝,让她贴在腰和小腹上,不让她受一点凉。
到最后复习很忙的时候,白露很少按时吃饭,要么不吃,要么就随便吃几口冷掉的米饭。霍川知道之后就会逃一整天的课去超市买很多牛奶和一些白露爱吃的零食,再转几路公交车给她送过去,嘱咐她保重自己的身体,再繁琐的路线霍川也丝毫不觉得辛苦。白露就像是一个被宠坏的孩子,在学校门口拐角的地方固执地抱着霍川不肯放手。
白露高考那两天,天气热得要命。
霍川和很多陪考的家长一样站在考场的门口等白露。考最后一科英语时,霍川想着,等白露考完试出来,不管她想干什么自己都会满足她。铃声响起来打断了霍川的思路,白露随着人流走出来,霍川一眼就看见了她。
白露看着站在阳光底下的霍川,头发上沾着汗珠,左手里的矿泉水瓶被他捏得变了形状,衣襟已经被汗微微浸湿,她跑过去很用力地给了霍川一个拥抱。然后不顾周围人的目光,扯开嗓子哭出了声音,眼泪啪嗒啪嗒地落在了霍川的肩膀上。
她说:“霍川,你真好。”
北方的冬不断地刮着刺骨的风,白露整日窝在宿舍准备毕业论文,也懒得出去吃饭。同班的男生就每天按着三餐的饭点准时把饭送到白露的宿舍楼下,然后给她打电话让她下楼拿上去。时间久了白露觉得不好意思,硬是每次都把钱塞给他。
一周之后男生给白露拿了一个白色的休闲包,说这是拿着她的钱买的。白露沉默了许久,还是接了过去。
临着年关的时候,霍川忙得一塌糊涂。白露给霍川发短信他也来不及回,白露就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地打给他,霍川挂断之后直接关掉了手机。
晚上霍川出了公司给白露打电话,白露开口就是火气,霍川也发了脾气,开始翻旧账,“当初我要是不为了你留下来,会到现在这个地步么?”一句话噎得白露哑口无言,沉默了半晌挂断了电话。
强大的是时间,终于慢慢耗尽了最初的耐心和温热。
白露提出分手的时候,霍川还在加班,看见白露的短信,心里突兀地疼了一下,然后立刻恢复了平静,放下手机开始写新的策划案。他想和白露说些什么,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很多东西过了保质期味道就不对了,再努力也不可能让时间倒退到很久之前。
白露高考完的那个暑假正好赶上她的生日,霍川给了她一只漂亮的银戒指,他说:“白露,等我几年之后有钱了,就名正言顺地给你最好的。”
霍川隔了很久再见到白露时,看到了陪在她身边的那个男人。戴着细黑框的眼镜,身材挺拔却显得瘦。
霍川低下头微微地弯起了嘴角,隔着一个人的距离和白露擦肩而过。其实,倒也不是过得不好,就是还会舍不得那些有你陪着的或好或坏的时光。所以即使现在和当初再相似,还是很想念。
眼泪落在水泥地上被摔得粉碎,然后不见踪迹。白露转过头看着霍川的背影,突然想起某一天晚上在火车站,霍川揽着自己的肩膀说:“看着你哭,我心疼。”好像如今已经和那时候的那个场景隔了万水千山的距离。
白露回过头,使劲抿了抿嘴唇,侧过脸眨了几下泛红的眼睛,叹了口气,攥紧了自己手心里那个男人的手。
浅浅的潮湿感蔓延到了手腕上,白露用余光瞥了他一眼,然后抬起头展出一个笑,一如平常。
过境东南风
王书娅
(一)
我遇见齐镜那天,下了好大的雨。
临近期末,选修课结课统统挤到了一起,复印店里人来人往,多的是打印论文小结的人。我随手一抓,就在人群里精准无误地拽住了他:“这位同学。”
青年在短暂地一怔后回过头,我正正撞上一双漂亮又无辜的眼。他问:“怎么了?”
“我的伞被偷了,就刚刚……我把它放在复印店门口,印完论文,伞就没了。”我牵动唇角,干笑,“你是不是也要去教学楼上课?能不能带我一段路?”
未待他回复,余光之外一道人影挥舞着手中的文件,艰难地从人群中挤了出来:“小镜子!我的文章打印好了,咱们走吧!”
齐镜没有说话,眼神兜转一圈,落回我身上。
我有些懊恼。那么多人,怎么偏偏挑了个要跟小伙伴共撑一把伞的?只是不待思索,我已经脱口而出:“向天发誓,我说的是实话。”
齐镜被逗乐了,眉梢一挑:“我也觉得你说的是实话。”
话罢,不等我反应,他就兀自上前牵住了我:“走吧。”
掌心传入温暖的触感,我一愣:“那你的小伙伴呢?”
“他皮厚。”齐镜对身后小伙伴的哀嚎声置若罔闻,撑开伞,温柔地笑,“不怕淋雨。”
(二)
齐镜的话说早了。
没出二十四小时,我就在医务室里又遇见了他和他的小伙伴。齐镜穿着件规规整整的衬衫短袖,仍眨着双无辜的眼。倒是他旁边的大高个青年,面上泛着异常的红,恨不得整个人都附在齐镜身上。
“医生,我的室友发烧了。”齐镜探出脑袋,敲敲门,“能给开点儿药吗?”
“医生没在,我没有章,开不了……咦,是你?”我一开始没听出他的声音,抬头才发现是不久之前才见过的人,惊喜之余,连忙帮他把室友骆闻扶着坐下来,“先坐一下,医生马上就回来了。”
骆闻昏昏沉沉地靠在齐镜肩膀上,半梦半醒还一直在叫:“小镜子,小镜子……”
我给他倒了杯水,忍不住感叹:“你们关系真好。”
齐镜诚惶诚恐,连忙把骆闻推开:“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眼看着被他推开的骆闻失去支撑,可怜巴巴地一头栽倒在沙发上,心情复杂又微妙。
“不,是你误会了,我什么也没多想。”
等待医生返回的时间里,我跟齐镜互留了联系方式。他是医学生,算不上健谈,却能把任何不好笑的段子都讲得很好笑。临别前,他突然回过头:“我昨天带了你一程,也算帮了你个忙,你要不要还我个人情?”
长这么大,我头一次见男生主动提出这种要求,觉得很新鲜:“想怎么还?”
他想了半天,说:“陪我去买个东西吧。”
“你知道的,”他顿了顿,“有些东西,好像只有女生才知道哪里有卖。”
(三)
齐镜那话说得不清不楚,让我很是牵肠挂肚。
人的好奇心是压抑不住的,我几次三番地问,他却几次三番地推脱,像是故意吊胃口,搞得我以为他要托我找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室友听我说完,大手一挥:“还能有什么?托女生帮的忙,肯定跟女朋友有关啊。”
我恍然大悟,发消息问他:“你是想让我帮你给你女朋友挑礼物吗?”
齐镜平时泡在实验室里,脱手套拿手机也要费一番功夫,这次却难得地没再顾左右而言他,回复得果决又神速:“胡说!我哪有女朋友!”
我被他的语气逗得一乐:“跟女朋友没关系,那还能是什么?”
他顿了顿,回道:“明天出来见一面吧,当面告诉你。”
翌日是周末,齐镜将见面的地方约在了公交车站,我踩着时间赴约,远远就看到个芝兰玉树的青年,只身靠在车站广告牌上,背着个黑色的单肩包,两臂朝胸前虚拢,像是抱着什么东西。
我凑过去打招呼,靠得近了,看清他怀里一团醒目的白毛。愣了愣,我惊呼:“兔子!”
白团子若有所觉,抬头看着我,抖抖耳朵。
齐镜低头挠挠它,眼神很温和:“可爱吗?”
我点头如捣蒜。
“我的。”齐镜眨眨眼,“不给你。”
不是给我的啊。我大失所望。
“我小时候也养过兔子。”我眼巴巴地瞅着那团白球,“后来都死了。”
齐镜认真地想了想,像是很舍不得,看着我犹豫了一阵,才把白团子往我怀里一塞:“那,让你抱一会儿。”
“好啊好啊。”我欢欢喜喜地接过来。
兔子不像猫狗,没有攻击力,窝在怀里时像个毛绒团子,乖巧得不行。我爱不释手地揉它的毛,从上车捋到下车,直到齐镜说他想让我带他去买化妆用的小喷壶,我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问:“等一下,你哪来的兔子?”
他摸摸鼻子,可疑地移开目光:“……实验室偷的。”
我大惊失色:“这这这……这是做实验用的兔子?”
他面不改色点点头,指着兔子腿说:“你看,被打了药,站都站不稳。”
我端着兔子,来回看了好几遍,也没看出它哪里站不稳。
但这并不能阻挡我汹涌澎湃的崇拜:“真佩服它。”
“佩服?”齐镜眼皮一跳,“姑娘们总说,拿小动物做实验很残忍。”
“这个……”我有些纠结,“可如果没有这些牺牲的小动物,人类的平均寿命现在还得打折扣吧?”
齐镜难得地沉默了一下,“嗯。”
“所以嘛。”我牵着两条兔子腿,笑吟吟地跟白团子对视,“每一个为此献身的小可爱,都是英雄啊。”
那时候我不知道,自己无意间说出口的一句话,竟会被他长久地记在心头,再不肯忘记。
那时他只说要用小喷壶装消毒液,我就带着他在市中心转着找,男生兜兜转转找不到的东西,其实百货商店里一抓一大把。
可我低估了齐镜的方向感。他付完钱,掂量着小喷壶,若有所思:“我这会儿才反应过来……你刚刚带着我,是不是绕了路?”
我抱着兔子团,嘿嘿嘿地笑:“还是……还是没逃过你的眼睛啊。”
他抬起头,意味深长地望着我。
我眼神四处游移,心虚地摸着兔子毛,蓦地手中一空。
“那也没用,再怎么拖时间,兔子还是得还给我。”齐镜将小白团揽进怀中,好看的桃花眼眨啊眨,“再摸下去,毛都要秃了。”
可我觉得兔子看我的眼神非常诚恳,一看就是想跟我回家。
“不过,你可以来看它呀。”话音一转,齐镜的目光落回我身上,“我天天都待在实验楼,你是知道的。”
(四)
我心里痒痒的。
齐镜一定熟读过兵法,深知欲擒故纵的道理,我不去找他,他真的就也不来找我。
坚持到第五天,我溃不成军,决定主动出击,去找他那只可爱的兔子。
不知道是不是我日子掐得不对,齐镜恰好不在,倒是骆闻听说是我,换了衣服迎出来。说明来意,他毫无形象地狂笑:“你听谁胡扯?实验室的兔子都是有数的,根本带不出实验楼,怎么可能带出去自己养?”
我不死心:“齐镜啊,他还说兔子打过麻药站都站不稳……”
“他的话有几句能当真?”骆闻笑着打断我,“他还告诉你你在复印店里弄丢伞也是意外呢,你能信……”
“骆闻。”齐镜倒是将时间掐得刚刚好,下一刻他推门进来,面无表情地拍拍骆闻的肩膀,“我刚才看了眼冰箱,你的培养皿好像又被污染了,细菌全死了。”
骆闻愣了愣,脸色变绿又变白。半晌,他颤巍巍地问:“一……一个都不剩?”
齐镜镇定地点头:“一个都不剩。”
“……齐镜你大爷!”骆闻炸了毛,推开门,像阵风一样地朝冰箱狂奔而去。
声音渐行渐远,齐镜看了一会儿,舒口气:“啊,世界总算清净了。”
我将目光落回他身上。这天他穿了件黑色衬衣,坐下来时更显身形颀长,窗外天光清淡,衬得他微抿的唇畔也好看得不可思议。
“那个……齐镜。”我张了张嘴,突然不知道下一句该说什么。
“兔子在这儿。”他似乎误会了我的意思,将从刚才起就一直提在手中的笼子打开,将毛团子抱出来,“来,给小姐姐打个招呼。”
我顺水推舟:“不是我说……做人要讲诚信啊齐镜,你干吗骗我?”
他缓慢地眨眨眼,把脸埋在白团子后面,揪着兔子两只爪子,满面诚恳地朝我挥舞小爪爪:“没骗你,我真的养了一窝兔子,只不过这只独得恩宠,不拿来做实验而已。”
青年一脸无辜地眨着他漂亮的桃花眼,兔子在他修长的手指之间缩成毛茸茸的一团。
我觉得自己的呼吸逐渐慢下来,体温却不自觉地有些升高。
“算是给你道个歉,如果兔子不够诚恳的话……”一只手抱住白团子,他用另一只手拿出装在背包里的布丁,“我上楼时看到登记本上有你的名字,就先去了趟办公室,给你拿了这个。”
“我们有很多冰箱,其中一个专门拿来偷偷放食物。”他把布丁推到我面前,自顾自道,“不过导师不知道,你可别告我黑状。”
青年的指尖停在精致的小盒外,手指被水珠映得修长白皙。白色的布丁看起来光滑细嫩,正中央绽开一朵盛极的重瓣樱花。
体温还在升高,像是要把心脏融成一汪水。
我深吸一口气:“你为什么没事干,突然去看门卫的登记本?”
齐镜沉默一阵,想掩饰什么似的低下头逗兔子:“……我每天都去看。”
语气轻松自然得好像在说,我一直在等你来。
暖风自窗外卷入,青年的手干净修长,小白团子不安分地在他手掌间嗅来嗅去,抖着尾巴与他对视,仿佛连时光也要倾倒。
我突然就记不起来,自己刚刚还想问他什么事了。
(五)
我开始频繁地往医学实验楼跑。
大三课少,我每天在医务室做完兼职,就去找齐镜……的兔子玩。
次数多了,他的师弟们跟我也熟络起来,开始跟我开玩笑,说齐镜每天眼巴巴抱着兔子等我来,像月亮上凄怨的嫦娥。
每每这时,凄怨的齐镜大师兄就会默不作声地从玻璃后露出一双眼,不动声色地把师弟们全都吓跑。
可对我却总是很温和。
青年穿实验服时裹得结结实实,像是要去拯救席卷全球的生化危机,眼睛却明亮又温柔,仿佛住着夏天的星星。
他做实验的时候,我就在休息室一边逗兔子一边等他。全世界医学生都一样忙,他也常常忙得说不上一句话,却从没忘记过我哪天空闲、哪天会去找他,也从没忘记过为我准备消磨时间的东西,有时是红豆奶茶,有时是球形魔方。
但我真正无法阻挡的不是无聊,是困意。
不知道第几次了,我等他等到睡着,梦至半途,又被他的脚步声吵醒。混沌地睁开眼,我见齐镜一边脱实验服一边朝我看,桃花眼里满是歉意:“对不起,让你等了这么久。”
但我关心的其实是另一件事:“这么多年,你们一直都这样吗?”
一直这样,把自己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完成课题和做实验上,没有娱乐,没有休息,连吃饭的时间都要被挤压掉。
他没反应过来:“什么?”
“辛苦了。”我大概是还没睡醒,迷迷糊糊地走过去就抱住了他,“你和那些兔子,都辛苦了。”
他愣了半晌,在沉寂的夜色中慢慢伸出手回抱住我,声音低沉温和地叹息:“嗯,我们去吃饭吧。”
“吃什么?”
他不假思索:“麻辣兔头。”
我陡然清醒过来,气急败坏地推开他:“齐镜!”
他促狭地笑起来,未待再开口,旁边的柜子突然有节奏地抖起来。
他微怔,脸色倏地一白,不等我反应,拽住我就往外跑。
——地震了。
(六)
我拦不住齐镜。
震源不在本市,而是地级市一个不出名的小县城。县城没有医院,唯一通往外界的大路也被碎石堵塞,大大加重了救援负担。
齐镜主动请缨,要去做志愿医生。
我当然不想让他去,可他把白团子往我怀里一塞,瞪着眼问:“我还不如一只兔子吗?”
我哑然。
他离开之后,我开始疯狂地找网上关于这次地震的消息,新闻与视频皆不肯放过。山中信号本就不好,地震后变得更差,遑论与他视频,我甚至无法确认他是否平安抵达。
人在自然灾害面前总是无能为力,到头来我能为他做的,竟然也只是祈福。
齐镜离开的第五天——也是我与他失联的第五天,骆闻找上了门。他看起来像是没睡好,眼里缠着血丝,在我面前犹豫再三,从包里拿出一把伞。
正是我在复印店里弄丢的那一把。
“我想了很久,还是觉得有必要告诉你。”他有些疲惫,“你的伞没有丢,是我拿走藏起来了,我帮齐镜出的主意。”
所以什么同撑一把伞,什么买不到的小喷壶,什么非得跑到实验楼才能看的兔子,全都是他故意的。
“他喜欢了你很久,只是你……你一直不知道。”骆闻顿了顿,“他确实在这件事上骗了你,但那是我的主意,如果你日后要怪,也来怪我,不要怨他。”
我看着他闪躲的目光,心里蓦然涌起一股不祥的预感:“为什么突然告诉我这些?”
骆闻张着嘴,半晌才慢慢道:“我怕小镜子他……没有机会告诉你了。”
我的脑子嗡地一声。
(七)
齐镜活蹦乱跳地离开,最终是横着回来的。
他的运气很糟糕,余震震坏了临时搭起来的小屋,他推开站在梁下的记者姑娘,自个儿后脑勺挨了一下,就此不省人事。
他亲口跟我讲这段经历时,我一边削苹果一边狂笑:“你也太弱了吧齐公子。”
他难得地憋红了一张脸:“我差点为国捐躯!”
“是是是,齐大师兄最棒了。”我乐呵呵地附和,突然想到什么,“不过……齐镜,你跟兔子可不一样。”
“什么?”
“你离开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想你最后说的那句话。”我将话斟酌了又斟酌,“你说得不对,事实上,你比兔子重要多了。”
“兔子牺牲是为了救更多人,可如果没有你,它牺牲多少都是没有意义的。”我看着他,“错过这次,你以后一样有千千万万次机会,去救千千万万的人。”
万幸他只是昏迷,可误以为他出了什么事的那几个小时里,我却意外地清醒。
我不知道应该先哭还是先笑,却突然明白了齐镜的想法。他选的路一点儿也不好走,可我一直相信,这样善良又充满正义感的他,一定会成长为了不起的医生。
病房里静悄悄的,齐镜的耳根泛起可疑的红。
良久,我问:“骆闻把伞的事情告诉我了,你说我该不该生气?”
他想也不想就摇头:“不该。”
“那撒谎是谁的错?”
“我的错。”
我循循善诱:“你救下的那个记者,长得好看吗?”
话在嘴边刹住车,他突然有些别扭:“……没你好看。”
我长长地叹口气:“你们理科生追女孩子,用的都是这种一眼就穿帮的笨法子吗?”
他一愣:“啊?”
我嘴角朝上一扯:“我从一开始,就知道那把伞是被人故意拿走的。”
他一怔,旋即有些慌:“那你为什么……为什么……”
我笑着反问:“理由不是显而易见吗?”
电影里说,第一次见一个人,体温在38.6°,就叫一见钟情。
我与他初遇正值夏日,东南风过境,温暖湿润,气温升高,连我扣在他掌心的手也有些出汗。
我知道那是多少度。
齐镜后知后觉,愣了半天,眼睛才一点一点地亮起来。
我在放晴的天气里,笑着握住他的手:“我也很喜欢你。”
好像回到那天,大雨里握住伞柄的青年长着双好看的桃花眼,回头一眼,两个人的手心温度一起升高,直达三十八。
不高不低,一切都刚刚好。
是心动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