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计,走为上。是在我脑海里的第一个念头。我一把上前,抓起小红就开始狂奔。
因为不识路,我们慌不择路的乱跑。一口气跑了十几分钟,到了一个小巷子里面才停下来,大口的喘气。
“我们跑到哪儿了?”我问小红。
“我不知道。”小红也大口喘气。
“晕。”她居然不知道,我也不认识路。“那怎么办?”
“我不知道。”小红还在大口喘气。也许是因为古代的女人严重缺乏锻炼。我看了看手表。手表是我为了野营,特地去买的,上面还有指南针。自从来了这个破地方,手表就没有走过字。
有人说饥饿的时候,鼻子总是会特别灵敏。现在我的鼻子向我的大脑发出信号,这附近有烧鸡的味道。在我的大脑得到这个消息以后,肚子更是强烈抗议。
“小红,你有没有闻到有烧鸡的问道?”
“恩?”
我四处搜索着香味发出来的地方,最后在一个高高的围墙边,我停了下来,这里的味道最浓,应该是这里传出来的香味。
“这里应该是酒楼了,我打算翻过去,你呢?”我问小红。
“你会翻墙啊,我不会。”小红眼巴巴的看着我。
“你有钱没有?”
“没钱。”小红说。
“算了,我自己想办法。”我一个翻身就上了院墙。
“哇,这里好大!”我趴在墙上看着冒香气的房子。正想着如何翻墙下去的时候,看到里面陆陆续续的出来一队人,一个人手上端着一盘子菜。这些人穿一样的衣服,走一样的步子,好像军人正步走,就是走的没那么整齐。飘香四溢,我肚子里的馋虫继续叫唤。不行了,要想办法弄点吃的才行。
看着他们一对人走进了另一个方向的房子以后,我立刻跳了下来,照着他们出来的路线,进了厨房。
一进厨房的门,我惊呆了,厨房真大啊,看来这里最少也应该是一个五星级酒店。这里的布局非常简单而又非常整齐,一个一个的矩阵,上面有菜有灶。现在是吃饭时间,厨房里一个人都没有。
我赶紧跑到一个灶台旁边,揭开锅,里面正炖着一锅鸡肉,拿起来就吃。
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我在旁边拿了一个大碗,把锅里的菜全部盛进碗里,打包带走。
就在我刚出厨房的时候,响起一群脚步声。我一个箭步,闪到旁边的树后,开始自己一个人享受。正吃的带劲,突然一个声音吓了我一跳,“抓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