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就是刘备与陈家,或者说,与陈登之间关系的问题。
陈登的父亲都选择背叛刘备,从那之后,不管陈登自己心里是怎么想的,刘备自己心里面非常清楚,两个人以后再也做不成君臣了。一如徐庶失母,就不得不向刘备辞行一样,陈登的父亲陈珪都已经做出了选择,他这个做儿子的怎么能够违拗自己的父亲呢?
有了金珏的这个建议,刘备就可以暂时放过陈登和陈珪父子,以及陈家其他大部分族人,全了他和陈登之间的君臣之义。
而现在,刘备就可以用这个条件与陈氏一族达成协议。
……
一夜无话,第二天,寿春城里发生了两件大事。
第一件大事,刚刚就任九江郡太守没有多久的袁涣辞职了。
一大清早,袁涣便身着布衣,向刘备交还了相应的印信,同时,他还向刘备请命,主动将他的长子袁侃就地免职,不再担任九江郡下一个县的县长。
临走时,袁涣对刘备说得很明白,他辞官后,会让自己家人隐居起来,而他自己则会立刻赶往许县,尽他自己最大的努力,匡扶汉献帝。
对于此事,刘备答应了,虽然心有不舍,但是,人各有志。
临走前,刘备向袁涣一家人说了一声一路保重,便没有再说其他。
袁涣的想法虽好,但是很显然,是注定无法成功的。
朽木不可雕,烂泥糊不上墙。
身边有着大名士荀彧的教导,汉献帝还是那个有点小聪明的大傻瓜。那么,还不如荀彧的袁涣在见到汉献帝之后,他又能做些什么呢?
袁涣自己带着家人走了,不过,他却并未劝导自己的两个堂弟袁霸和袁徽一起离开。
这是东汉末年,天下所有世家的天性和常态。
何况,在这个时空里,已经有不少有识之士都已经看出,刘备军的发展势头其实比曹军要强一些。
放袁涣离开,却也是刘备的无奈之举。
毕竟,刘备一直都再用仁德作为他的人设,就不能像金珏那样,对于他看中的士人或杀,或者被拘禁。到目前为止,被金珏强行请到自己治下的人,还没有硬顶着不肯降服于他的。就连苏则的好友吉本,随着他跟着金珏的时间增长,逐渐理解并接纳了金珏的政治理念,主动向金珏求官,到地方上担任县令去了。
至于唯一一个被金珏礼送处境,既没有杀也没有被扣押的苏则,金珏承认此人有一定的能力,但苏则的能力,也并不是太强。苏则就是一个强太守,弱州刺史的角色。这种人,在金珏的记忆里那里是一抓一大把。
金珏之所以没有杀他,就是为了同时恶心苏则和汉献帝的。不论是在原先的历史上,还是在金珏穿越到的这个时空里,在金珏的面前,苏则自命为大汉朝忠臣的人,可是,金珏很清楚,此人如此虚伪最后还不是做了曹魏的顺臣。
至于汉献帝,金珏早就对他没有好感了,除了苏则,时不时现世的大汉各种排行榜,其实,其中一个理由就是为了恶心他和曹操一番,如今,在排行榜上调侃苏则、曹操和汉献帝,已经变成了金珏最大的喜好之一。
第二件大事,自然就是新就任九江郡太守,并总督九江郡和庐江郡军事的人,并不是大家想象中的鲁肃或者徐庶,而是一个刘备麾下很多人都不认识的年轻人。
这个才刚刚才‘投入’刘备麾下,年纪也就在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自然就是法正。
对于袁涣离开,法正并不吃惊,可是,对于刘备就这么放任袁涣离开,而且,还是在明知道对方回去许县的情况下,这件事让法正非常吃紧,同时也极大地改变了他自己对刘备的观感。
在这乱世,能有这样度量的君主,真得不多见。
金珏就曾经对自己的手下直言,投靠他的人,想走想离开,甚至是想造他的反,他甚至不会生气,反而会感到高兴。
因为,这样,走的人,造他反的人,就给了金珏足够杀他们的理由。
金珏其实一点都不喜欢杀人,可是,在面对反对他的人的时候,金珏是一点都不会手软的。
若是把袁涣放在金珏的麾下,金珏最有可能做得自然不是杀了袁涣,而是把袁涣幽禁起来,等到哪一天,金珏培养出来的人一统天下,或者他自己建立的势力被人灭掉,那个时候,袁涣一家人才能够重新获得自由。
当然,这种待遇,也只有对袁涣这种坦荡的君子的时候,金珏才不会下死手。相反,向之前被魏延派人明杀了的陈矫和徐宣,在魏延面前摆出那种嘴脸,就算是魏延不杀他们,金珏知道后,也会派人杀了他们的。
历史上,法正一直是作为刘备的军师表现自己才能的,而他担任蜀郡太守的时候,却只留给世人眦睚必报的印象。
其实,那只是对法正这个人的一种误解,同时,法正在刘备夺取汉中郡一年之后便病死了,自然无法展现出他在治政方面的能力。
可在这个时空,一旦接受了刘备新任命之后的法正却完全不同了。
一方面,在江淮四郡这里,法正人生地不熟,年纪轻轻、又没有在刘备麾下立下任何大功,便遽然登上如此高位,自然免不了被人嫉恨,但是,刘备麾下如今被人嫉恨的人多了,比如同样年轻的徐庶,年纪比法正还小,所立下的军功已经超过刘备手下大将关羽和张飞的小将金侯。
更何况,不像历史上在刘璋手下既憋屈,又没有得到重用的法正,不管是在金珏那里,还是暂时在刘备麾下,法正都直接成为了上位者,根本无需去介怀那些暗地里嫉妒他的人,也就没有必要再去报复对方了。
若是有人不识趣,公开站出来挑衅法正,金珏特别嘱咐过他,若是犯了军法或者汉律,那就按照军法或者汉律来处置,不管是谁来求情都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