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事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跟随式,就是将身边的事情老老实实地讲给大家,包括某时某刻的某些想法和感受;而另一种,则是回顾式,将这段时间的经历总结出来告诉大家。
跟随往往更直观,感觉性更强一些。而回顾往往更加全面,前因后果回望起来会更加清晰。
但回顾也有一个难点,那就是一开始叙述时,总觉得千丝万缕,不知从什么地方说起。
而且,要讲的事情都和唐代西夜国的离奇消亡、地狱来客的身份,以及后来的言沈探案息息相关。
我想了很久,决定还是用罗列式的讲法,把关键信息先在开头一一告诉大家吧。因为有些信息我也曾觉得毫无用处,但它们却直接影响了后来的城市危局。
首先,我想说说网上流传的“言沈探案系列”。
可能某些同学看过“言沈探案系列”的推理小说,不过我在这里想说的是,那只是我的某位不靠谱堂兄意淫杜撰的故事罢了。
但大家不知道的是,这个探案系列其实是有原型的,而我,就是男主人公的原型。
其次……还是先做个正经八百的自我介绍吧。
我姓言,名桩,充电桩的桩,是如假包换的“言沈探案”系列的主人公原型。
但当时取这个名字,根本就跟充电桩没什么关系。
我出生在祁岭省,是个地地道道的祁岭人。我的老家在省南的一个小村庄里,村里大概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姓言。
村里还有个习俗,那就是按照“金木水火土”五行来排字辈。到了我这一代,正好排到“木”字旁的字儿。
大概言氏一族生育能力超群,到我妈怀孕的时候,《新华字典》里剩下的木字边儿的字都快不够用了。
所以我刚呱呱落地,父亲就急匆匆跑去族长那里领名字,结果在门口正好撞见同族的二伯。
“二哥,你来干嘛?”父亲莫名其妙地问。
“你二嫂子早产了!”二伯拍着大腿说,“生了个小子!这不,我赶紧来起名了。”
“木字边儿还有俩字——一个‘桄’,一个‘桩’。”族长看看两个新晋的爹,扶着老花镜说。
“哪个‘桄’,哪个‘桩’?”二伯急着问。
“‘桄’是‘桄榔’的‘桄’,是一种树,这个‘桩’嘛,是‘木头桩子’的‘桩’。”
“我家要‘桄’!咱孩子可不能当傻乎乎的木头桩子!”二伯心急火燎地喊道。
父亲也不想让我当木头桩子,但他生来不爱跟人争辩,只好领了个“桩”字回来。他垂头丧气地赶回家,刚进家门,就听见我和母亲都在嚎啕大哭。
“怎么了?”父亲六神无主地问。
“我刚抱着孩子喂奶,不知道从哪儿飞进来一块玻璃茬子,嗖地就戳进孩子脑袋里去了!”
父亲吓了一跳,他赶紧俯身下去,仔细扒拉着我的脑袋看了半天。
“没事啊,连个伤口都没有——你看花了眼了吧?”
母亲一听也止住哭声,把我脑袋左拧右转检查着。
“兴许是花了眼了,但明明有块亮晶晶的玻璃茬……”
“算了算了,你看,孩子都睡着了。”父亲拍着我,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红纸,红纸上写着“言桩”两个字。
“这是分派给孩子的名字——木头桩子的桩。”
“桩子好,桩子好,桩子不怕玻璃茬子戳。”母亲破涕为笑,不停呼噜着我脑袋说。
就这样,我从小就有了个“木头桩子”的绰号。
后来其实母亲还是有疑心病,七岁那年她还是不放心,偷偷带我去医院拍CT。
“医生,他脑袋里有没有东西?比如玻璃茬子什么的。”
“什么东西?!别乱说,孩子好得很!”医生看着片子说。
母亲终于放下心来。
父母两人都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他们一边务农,一边经营着一间小作坊。作坊里只生产一样东西,那就是马桶搋子上用的抽子杆。
普普通通的家庭,养育着普普通通的我。从小到大,我似乎就没跟“普通”这俩字脱离过关系。
学习普通、工作普通、运气也普普通通,如果所有东西能用一把尺子来衡量的话,我似乎永远站在最中间的那个刻度上。
祁岭是个好地方,它山海相间、江美地裕。因为有着天然的地理屏障,历史上数次王朝更迭、兵燹四起,都未曾摧毁这块土地上承袭的传统。
所以,祁岭人自古安土重迁。我骨子也因袭着祁岭人的基因,无论是上学还是工作,都没有离开过祁岭半步。
就连这一点,我都跟百分之八十的本地人一样普通。
我在祁岭省的魏阳市上的大学,然后留在本地一家文化公司工作——之前也说过,我是公司里有名的“老实人”,每天做的就是“补锅”和“背锅”的工作。
有时候我心里也很郁闷,但没有办法,我只能为了工作委曲求全,因为自己还要挣钱。
至于我攒钱的目的,其实极为原生态,那就是——还房贷,娶媳妇。
我知道,当说到这里的时候,大家可能会有一些疑问。
那就是像我这样普通、平凡、没有志向的家伙,好像八竿子也跟“侦探”俩字扯不上关系吧。
所以,我怎么会是“言沈”探案的男主原型?“言沈”探案的真相究竟是什么?探案的经过是否比小说里那些故事更奇幻,更惊悚呢?
我想说的是,世事无绝对,物极必反之。
如果一个人普通到无可救药的话,他难免会发自内心地产生某种强烈愿望,那就是渴望被卷入一些波诡云谲的事件中去。
而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所以,在长时间平平淡淡之后,我不但遇到了神秘的地狱来客,拿到一本奇怪的小册子,而且还突然被卷进一连串无限的事件里面去了!
比如,一个熟悉而陌生的神秘美女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而我不得不和她同住一个屋檐下面。
......
刚才说过,我省吃俭用,是为了攒钱娶老婆。
直男有时候也挺可悲的,因为直男大概就这么点儿出息。
可是,跟我同住的美女既不是我老婆,也不是我女朋友,她只是个古怪乖离的奇异来客。
她每隔一天就会出现在我面前。她有着蜷曲的卷发,天然的长睫毛,忽闪一下能迷死人的眼睛,而最最好看的,便是她如阿芙洛狄忒一样充满古典美的精致鼻子。
至于她的性格,要用普世的标准来形容的话,那就是个活脱的吃货、纯粹的酒鬼、赤裸裸的色情狂,有时候还是个颠三倒四的大变态。
但无法否认的是,她又是个可爱的女孩、性感的美女。她有时像天上的公主一样端正威严,有时又像人间的腐女一样猥琐发育。这些自相矛盾的标签,都是她真实的写照。
她是个矛盾的家伙,当然有时候也把我搞得生不如死。
比如,她总是喜欢腻着我,但我却不敢直视她。
那时候在家里,她总穿一件薄如蝉翼的睡衣,毫无顾忌地在客厅晃来晃去。因为身材特别出众,我实在没有勇气抬头,所以只能低头盯着手机,盯着电脑,盯着杂志,盯着水杯,盯着饭碗……有时候盯一件东西时间太久,都能把自己盯成斗鸡眼。
“喂喂,喂喂!”她有时候会故意调侃我。
我尽量不应声,也不轻易抬头。她有时候会蹲在面前,也用同样的方式盯着我,她的头发很自然地蜷曲着,漂亮又可爱,活脱脱就是一个美少女战士里的月野兔,还是性感版的。
“你老低着头干什么?”
“废话——你能好好穿衣服吗?”
“你能好好看我吗?”
“不能。”
“为什么?”
“求求你了,我阳痿,行了吧?”我挠着头发,抓狂到死地说。
“不行。”她斩钉截铁地回应。
“那你说为什么我不敢看?!你心里还没点儿第二个英文字母的数吗?我哪儿敢瞅你啊?今天要是敢碰你一下,明天我还不得被化学阉割了吗?!我的千金大小姐,你们俩一天热似火,一天冷如冰的,非要折磨死我不行吗?!”
“哈哈哈!”她开心地笑着,“太好玩了,太好玩了!”
她躺在沙发上,笑得花枝乱颤——我不小心看了一眼,是真的乱颤,乱颤,颤……
我惨叫一声,抱着脑袋冲回了屋里。
先声明一下。第一,我生理机能还算健全;第二,我做过性取向测试,自认为还算是个不算特别直的直男。每当看到同住美女火辣的身材,撞见她挑逗的眼神,尤其是听到她不知从哪里学来的哼哼声时,我自己也把持不住。
但我却不敢碰她,不是她不让我碰,是另一个女生不让我碰。
关键的是,她恰恰住在那个女生的身体里,她们两人都分别有自己独立的灵魂。所以,就算她纠缠着我,但一旦我有什么不轨的行为,第二天必定会被另一个像狐狸般聪明的女生发现。
而那个狐狸般聪明的女生,也是我最爱的人,她叫沈喻,正是“言沈探案”系列的女主。
我死心塌地追了她整整六年,她也是我想娶回家的女人。
恋爱这东西,其实有时候更恐怖、更残酷。因为只要对方说一个“No”字,你之前付出的所有努力和成本都会在顷刻之间灰飞烟灭,片甲无存。
我就是这样每天都诚惶诚恐、掂轻怕重地过着,甚至生怕不慎说错一句话,做错一个动作,最后惹恼沈喻,让自己六年的心血烟消云散。
更何况,我固然温和迁就,但在某些方面却轴得要命——触及原则的好处,我宁愿不取。
所以每次被同住美女缠绕勾搭之后,我只能飞快把自己关在屋里,大声朗诵半天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或者连翻二十页“戒色吧”帖子才能压下心头的欲念。
这就是我和两个女人的相处经历。
我坚信和沈喻的相识,早在冥冥之中种下了因果。因为在很小的时候,我俩就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点,目击到一艘同样神秘的黑船。
不过,整件事来龙去脉很长很长,我必须从少年时的一件奇遇讲起。
没错,我所说的黑船,就是地狱来客提及的“黑船”。
那还是我小学四年级暑假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