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是人重活一次,所有的事都在落白衣眼前重现了一遍。
二十二年来的喜怒哀乐,他又再一次一一尝了一遍。
落白衣醒在一个清晨。
耀眼的光不偏不倚地照在他身上,暖洋洋的。
落白衣微微抬起了手,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的手,从现在起,他的时间将要定格了。
老人佝偻着拄着拐杖在屋外走路,阳光下,他捋了捋花白的胡子,眼睛看着落白衣的方向由暗自摇了摇头。
躺了会儿,落白衣起身了,他向老人告别。
老人深深地看了落白衣一眼,知道了声“去吧”。
落白衣再次道谢,转身离开。
来苗疆时,他一人而来,离开苗疆时,他依旧是一个人。
或许也不能这么说,毕竟,他还带走了两条蛊虫。
寄居在他体内的蛊虫。
看着落白衣的背影,老人浑浊的眼有瞬间的清明,老人回头走开,风中只留下了一句话:辞小子,白衣不愧为你的儿子。
曾经,落君辞来过这儿,做过与落白衣同样的事。
有其父必有其子,这话从来都不是说着玩儿的。
南疆地形复杂,少有人来。
林中,落白衣点着篝火,独自一人席地而坐,发丝垂到了地上。
落白衣并不在意,他看着手中的一串玉佩发呆。
那块玉佩,是落千颜的。
天知道落白衣是什么时候喜欢上落千颜的,或许是因为父亲落君辞的死让他对落千颜更加在乎,长久以来养成了一种执念,最终终于衍生变成了爱。
总而言之,当他发现自己的想法的时候,那个时候已经是为时已晚了,他早已陷入了那一方泥潭,再走不出了。
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他对于落千颜的想法,喜欢上自己的妹妹,还是亲妹妹,多么恐怖的一件事啊,怎么能为世人所容纳呢?
夜里挺冷的,风也挺大,篝火被吹地摇摇晃地,像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孩。
在荒郊野外遇见人是件很难的事,更别说是在南疆这样的危险的地方了。
或许是上天的眷顾吧,在这样的情况下,竟然还让落白衣碰到了一路人马。
彼时,落白衣已经将玉佩收好了,在篝火边吃着傍晚是摘来的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