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前些天丢了四百元,至今还在独自生闷气。
我给她打视频电话,瞧见她神色低靡,面无悦色,知道她还不曾放下,当即劝她道:“不就是几百元嘛,不用放在心里,我几天就能挣过来,丢了就丢了,以后多加小心,吃一堑长一志,就当吃一记,今后丢钱就没那么容易了。”
妻的回答声也是沉沉的:“我知道了。”随后便不言语,只等我问她才回答。
可这丢钱这事儿,谁也不乐意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但发生了,就淡忘掉,何须斤斤计较于心。
妻本是个爱言语的人,区区百元,却让她暗自神伤,沉默不语,这倒让我自责起来。
若我富有一些儿,何至于让妻这般“小气”,竟为这点钱呕气?
我一点也没有心疼这点儿钱,倒是心疼妻,怕她难过,怕她伤心,怕她自责。
虽然钱很实用,但远没有开心重要,失掉的东西记挂也没用,只能徒增难过,却无分毫益处。
谁都有失手的时候,没必要过分责难自己,既已丢了,那就忘掉,权当无这回事儿,毕竟日子过去了也难再找回来,与其难过,不如快乐度日,大可不必让失去的东西扰乱自己的心情。